创新是衡量一个国家、地区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是一个国家、地区经济持续发展和保持区域竞争优势地位的关键。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任务。进入21世纪,经济全球化进程明显加快,世界经济日益凸显区域化特征,区域创新能力已经成为地区经济获取竞争优势的决定因素。因而,世界各国纷纷把区域创新系统的建设作为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战略。当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关注区域创新系统,尤其是城市(包括城市群)创新系统建设。美国及欧盟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和完善的城市创新系统;日本通过建立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知识集群、制定多种多样的地域振兴政策以及对研究开发据点进行整治等手段,推进城市创新系统建设;韩国自1995年开始加强区域创新系统建设的研究和政策系统的建立,现已形成发达的、发展中的和欠发达的多层次(三个层次)城市创新网络;印度通过政府恰当参与推动区域创新系统,在知识和技术的创新、企业创新能力的培养、竞争优势的利用等方面有许多成功经验。在这样的背景下,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把“加快国家创新系统建设”,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作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当前,国内特色区域经济格局正在加快形成,各地通过建设区域创新系统争夺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的新一轮竞争已经揭开序幕。内蒙古经济面临着国际和国内双重压力的严峻挑战,作为欠发达地区所拥有的资源、土地、劳动力等比较优势已不再是区域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区域之间的竞争将建立在知识资源的基础上,如何建设内蒙古的区域创新系统,优化整合区域创新资源,提高区域创新能力,从根本上遏制区域创新能力空洞化趋势,已成为实现内蒙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然而,目前内蒙古的区域创新能力还不强,区域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也相对较低。从长远来看,不断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特别是提升以呼和浩特、包头和鄂尔多斯三个城市构成的呼包鄂城市群创新能力应该是自治区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基本选择,也是增强区域竞争力的根本途径。
由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构成的呼包鄂城市群是在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过程中形成的西部民族地区的重要城市群,作为内蒙古区域创新资源和要素最为聚集的地区,在区域创新系统建设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正因如此,我们选择“呼包鄂城市群区域创新系统建设研究”这一课题进行理论探索,其根本目的在于探究在国家创新系统建设的总体框架下,如何发挥各要素的作用,逐步形成完善的呼包鄂城市群创新系统,即形成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的原始创新系统、以促进知识和技术转移为目标的创新服务系统、以企业为主体和产业技术创新为重点的技术创新系统、以制度创新和环境建设为重点的政府宏观管理调控系统、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的社会多元化创新投入系统,提高内蒙古的区域创新能力,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一节 区域创新系统内涵、运行机制及研究现状
1912年,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Joseph.A.Schumpeter)首次在其著作《经济发展理论》中提出了创新理论。由此,以熊彼特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开创了创新经济学,从一个不同于主流经济学派的视角,以“创新”为基础,揭示了现代经济的一般特征及其发展的社会推动力,所形成的理论体系和分析研究方法,对当前处在不同体制框架和不同发展阶段中的所有国家和地区,具有重大的启迪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性影响。
在全球化程度日益加深的同时,世界经济发展呈现区域化强性特征,新的世界分工不再以国家而是按照区域竞争力来进行,区域创新能力日益成为地区经济获取国际竞争优势的决定性因素,在此背景下区域创新系统(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RIS)的理论研究获得了极大的关注。然而,缘于区域创新系统内涵的丰富性和类型的多样性,迄今尚无人们普遍接受的定义。尽管对于研究者和决策者来说,设想区域创新系统是什么,或者应当是什么是很困难的,但廓清区域创新系统的内涵、特征及其运行机制却是必要的,其有利于更好地促进我国区域创新系统的建设和发展。
一、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及要素
1912年,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Joseph.A.Schumpeter)首次在其著作《经济发展理论》中提出了创新理论。在全球化程度日益加深的同时,世界经济发展呈现区域化强性特征,新的世界分工不再以国家而是按照区域竞争力来进行,区域创新能力日益成为地区经济获取国际竞争优势的决定性因素,在此背景下区域创新系统(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RIS)的理论研究获得了极大的关注。
区域创新系统又称为区域创新系统,一般认为,这个概念最早是由英国卡迪里大学的库克(Philip Nicholas Cooke)于1992年首次使用。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在国家创新系统框架内开始关注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
库克认为,区域创新系统主要是由在地理上互相分工及关联的生产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等构成的,且这种系统支持并产生创新。进一步说,一个区域创新系统是指在一定的地理范围内,对区域内企业的创新投入施加影响的相互作用的创新网络和制度的安排。[1]瑞典学者阿希姆(Asheim)和伊萨克森(Isaksen)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由支持组织围绕两类主要行动者及其相互作用组成的区域集群。第一类主要行动者是域内产业集群及其支持产业的公司;第二类主要行动者是制度基础结构,包括科技机构、高等院校、技术中介机构、职业培训组织、产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它们具有支持区域创新的重要能力。[2]加拿大德鲁克斯(Dolor-eux)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相互作用的私人与公共利益体、正规机构和其他组织的集合,其功能是按照组织和制度的安排以及人际关系促进知识的生产、利用和传播。[3]如果说库克比较明确地点出了区域创新系统的地域性和网络性特征,阿希姆和伊萨克森突出了创新主体的多元性,那么德鲁克斯则把主体要素和主体间互动形成的网络关系等量齐观,既重视创新主体的多元性,又注重创新的网络性。
国内学者中,冯之浚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由某一地区内的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构成的创新系统。[4]黄鲁成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指在特定的经济区域内,各种与创新相联系的主体要素、非主体要素以及协调各要素之间关系的制度和政策网络。[5]王缉慈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指区域网络各个结点(企业、大学、研究机构、政府等)在协同作用中结网而创新,并融入到区域的创新环境中而组成的系统,即区域创新系统是区域创新网络与区域创新环境有效叠加而成的系统,具有开放性、本地化、动态性和系统性等特点。[6]柳卸林认为,区域创新系统由主体要素(包括区域内的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功能要素(包括区域内的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环境要素(包括体制、机制、政府或法制调控、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条件等)等三个部分构成,具有输出技术知识、物质产品和效益三种功能。[7]刘曙光认为,区域创新系统包括以下基本内涵:一是具有一定的地域空间范围和开放的边界;二是以生产企业、研究与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地方政府机构和服务机构为创新主要单元;三是不同创新单位之间通过关联,构成创新系统的组织结构和空间结构;四是创新单元通过创新(组织和空间)结构自身组织及其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而实现创新功能,并对区域社会、经济、生态产生影响;五是通过与环境的作用和系统组织作用维持创新的运行和实现创新的持续发展。[8]杨开忠则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一组个人和机构交互作用而形成的、有益于知识产生、使用和传播的系统。[9]
综上所述,我们可知,区域创新系统是指一个区域内由参与技术发展和扩散的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组成,并有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广泛介入和政府适当参与的一个为创造、储备和转让知识、技能和新产品而形成的相互作用的创新网络系统。任何一个区域创新系统都是由主体要素、功能要素和环境要素构成,具有输出技术知识、物质产品以及效益三种功能。
所谓主体要素即创新活动的行为主体,主要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类中介组织和地方政府五大主体,它们在区域创新系统中发挥着不同的功能与作用。
首先,企业是区域创新活动的执行者。
区域创新系统的目的在于提升区域的创新能力及绩效水平,创新实质上是一种新的满足市场需求的行为。在一个区域众多的组织机构中,只有企业是以满足市场需求为根本目的的组织,企业是区域创新系统的主体。区域内企业的创新能力及创新绩效直接决定了区域的创新能力及其绩效。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来看,企业是创新活动中最活跃的要素。而我国大多数地区则因为种种原因,企业尚未成为创新活动的主体,这是在区域创新系统构建中必须尽快扭转的局面。
其次,研究机构是知识创新的来源。
由于知识生产的高投入、高风险以及知识产品的外部性等特点,企业往往不能或不愿从事知识的开发和创造。因此,专门从事知识创造的研究机构在区域创新系统中就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这些研究机构包括国立科研机构以及研究型高等院校等。企业从研究机构获取知识创造的最新成果,并转化成企业的创新成果。
再次,高等院校是知识的传播者和创新人才的培养者。
在诸多关于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中,往往把教育、培训机构与研究机构混在一起,实际上,这是不准确的,教育培训机构在区域创新系统中的作用和研究机构相比有很大不同。教育培训机构主要从事知识的传播、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开发,它们本身并不过多地参与知识的生产和创造。在区域创新系统中教育培训机构主要是指教学型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
第四,中介组织是连接区域创新系统各要素的纽带。
创新是一个多主体参与、相互作用的复杂过程,区域创新绩效不仅取决于区域内各个要素的创新能力,更取决于各要素之间的协作能力和效率。也就是说,企业、政府、研究机构、教育培训机构、顾客之间要形成顺畅的、便利的联系渠道,彼此能分享知识、经验、信息。要形成这样一种联系渠道,就离不开专门从事中介服务的中介机构。
最后,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是区域创新政策的制定者。
由于信息不对称、创新的外部效应等原因,市场并不总能有效地配置资源,引导区域创新活动的有效开展。因此,政府在区域创新政策制定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作用,政府的区域创新政策主要包括:区域主导产业扶持政策、区域科技投入鼓励政策、区域产业集群扶持政策、区域创新成果保护政策等。尽管政府并不直接参与创新活动,但政府对区域创新活动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我国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还相当突出,这种影响就更加显著。
此外,顾客在区域创新系统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是创新活动的参与者与创新成果的应用者和享受者。现有研究中,往往将顾客看成是一个外在于区域创新系统的因素,这种认识是有失偏颇的!既然创新是一种为顾客创造新价值的活动,那么就不能忽视顾客。顾客不仅仅是创新成果的使用者和享受者,在很多情况下,顾客也参与创新,他们是创新活动重要的影响力量,顾客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有利于创新活动的进行。顾客的需求特征、顾客的价值构成、顾客对于企业预期创新成果的感受都是企业创新中必须考虑的问题。企业可以选择那些“顾客中的创新者”和“早期采用者”作为创新活动的参与和合作者,他们可以帮助企业发现市场机会、形成创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顾客也应该是区域创新系统中的组成要素。顾客既包括区域内的广大消费者,也包括区域内的政府、社团组织、位于供应链下游的企业等等各类群体,这些群体的共同特征是它们使用企业的创新成果,并对企业的创新过程施加影响。
所谓功能要素即行为主体之间的关联与运行机制,包括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的机制和能力。第一层次是各主体的内部运行机制,主要是激励机制;第二层次是在主体之间构建联系紧密、运行高效的“管道”机制,关键是解决好信息、知识存量的高效流动、创新合作和技术外溢等问题。
所谓环境要素,即维系和促进创新的外部保障因素,包括体制、机制、政府或法制调控、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条件,等等。
二、区域创新系统的运行机制
关于区域创新系统的运行机制,库克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企业及其他机构经由以根植性为特征的制度环境系统地从事交互学习的地方。这里,他引入了三个重要的概念:“交互学习(interactive learning)”、“根植性(embeddedness)”和“制度环境(institutional milieu)”。德鲁克斯给出了四个相互有关的“内部动力学”:互动学习、知识生产、邻近性和社会根植性。理查德·乔瑟夫(Richard Joseph)则根据对新西兰创新系统的分析,归纳了系统的功能和相互作用的形式。他认为,区域创新系统具有六个主要功能:政策设计、研发实施、资金筹集、教育培训、技术中介、发扬企业家精神;系统中创新行动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可以有四类:合作研发、非正式交流、技术扩散、人员流动。在库克看来,区域创新系统运行存在着知识流动的障碍。知识生产子系统和知识应用子系统往往缺乏紧密联系,如何有效克服,要么通过成功的市场机制、设置适当调整的环境,要么建立国家支持的实体,直接或间接寻找跨越“知识发现”与“知识应用”之间的桥梁以克服市场失效。他给出了克服这种障碍的工具——建立缓冲机构(buffer institutions),如区域科学委员会、技术中介机构、创新加速器——孵化器、风险资本等。[10]综合各类文献,区域创新系统运行机制应包括:
第一,各类创新主体交互学习,日的是推动知识存量的流动,降低创新成本,增加创新机会。
第二,对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知识创造,绝大多数企业力不从心,需要强化各类创新主体之间的资源整合,推进产学研合作,提高创新效率。这一知识创造的合作过程,也是知识分享的过程。
第三,产业的空间聚集,有利于创新主体共享比较完备的基础设施和创新服务体系,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形成比较合理的产业分工体系。
第四,相对于企业、机构等正式组织联系,人际关系往往是隐性知识和技术诀窍转移的重要渠道。社会网络作为一种持久的社会资本影响着创新要素的获取,进而影响区域创新能力。
三、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的研究现状
目前,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已成为创新系统理论研究的重点,而区域创新系统建设也正成为国际、国内一个新的经济政策工具。国内学者刘朝马在回顾和综合分析了国家创新系统的研究状况后指出,未来的研究重点可能并不是国家创新系统,而是部门创新系统、区域创新系统和产业集群。[11]
通过检索到的文献分析,国外对于国家层次的区域创新系统已提出了较为完善的理论体系,区域创新系统的理论框架已初步建立,但体系尚不健全。主要表现在:国家层次以及跨国家层次的区域创新系统研究和实践较多,普通地区或落后地区的区域创新系统研究和实践较少。我国在区域创新系统的基本理论研究方面进展较快,但目前总体上不论是研究,还是建设实践均处于起步阶段。主要表现在:
在创新环境优化方面尚无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的举措;区域创新系统建设的成功案例还不多;许多省市制定的区域创新系统规划(实施方案)中创新目标都很相似,看不出彼此之间谁真正有所创新,而往往是他人目标的套用。[12]刘曙光也指出,我国缺乏系统、深入的区域创新系统专题研究,尚不能充分地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可操作的对策。[13]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城市在区域经济增长和区域创新系统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创新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以及城市促进创新和经济增长的机制都成了研究的热点。区域科技创新系统中的“区域”首先应当是以高等级城市为核心的经济区,因为只有高等级中心城市才具有功能完善的“高循环系统”,并具备组织和协调区内经济活动和区际联系的能力。城市、特别是中心城市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着集聚和辐射作用,城市经济的高速发展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区域创新的研究逐渐分支出以城市为基本单位和主要载体的研究,城市创新系统的提出是区域创新理论研究不断深化的结果。一些学者提出的以高等级城市形成核心区来研究区域创新理论的思想是极具启发性的,也正是基于这个视角体现了对区域创新理论的理解和对中国现阶段经济版图的把握。
城市群是在特定区域内依托一定自然环境条件,以几个核心城市为中心,经济社会联系紧密的城市聚合体。城市群作为特殊地理空间,具有高度的涵容性与综合性,是一个体现中观层次的自然、经济、技术、社会综合体。专门针对城市群创新的理论研究十分稀缺,迪尔兹(Diez)针对巴塞罗那、斯德哥尔摩和维也纳这三个大城市群区域系统,采用“欧洲区域创新调查”数据对最重要的创新主体:制造业企业、生产服务企业和研发机构的创新行为和创新网络进行了研究,并进行了实证分析,他发现城市群创新系统的创新能力具有显著差异,企业间的合作关系和垂直联系十分重要,而只有在斯德哥尔摩研发机构中才具有显著作用。合作方的空间临近非常重要,验证了基于地理范围的创新系统的概念的重要性。[14]
总体而言,当前对创新的研究不论是立足于城市,还是立足于城市群的,都严重不足,国外的相关研究也比较匮乏。理论上尚未形成完整的分析框架,难以为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指导作用。许多结合各地实践的个案总结和规划的出发点又仅仅停留在局部地区的视野范畴中,过于强调地方的特殊性,因此不适用于国家层面的战略需求,也难以为其他地区提供有益借鉴。这种困境的根源在于尚未建立起区域——城市——城市群这样的分析上的逻辑关系,大多数研究仅是简单把区域创新系统视为国家创新系统的缩影,把城市创新系统视为区域创新系统的复制,把城市群创新系统视为城市创新系统的混合。
第二节 城市群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及作用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城市、特别是城市群在区域经济增长和区域创新系统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因而,探索区域发展中以城市群为主体的区域创新系统成为本节的重点内容。
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构建区域创新系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现了年均9%的高增长率,综合国力极大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成就举世瞩目。与此同时,区域经济发展亦呈现出可喜局面。然而,只要我们深入探究我国国民经济、区域经济高速增长的因素时,便不难发现一些问题随之显现:一是我国国民经济、区域经济增长主要是靠资金拉动的,资金是其主要因素,甚至是决定因素;二是我国国民经济、区域经济快速增长是靠劳动力拉动的。这说明,传统的生产要素投入推动着我国国民经济、区域经济的增长。而与此同时,作为世界经济领头羊的美国、日本以及西欧,则主要是以技术进步为主要因素带动经济增长的。这说明世界经济正在转向以知识经济为主导的模式,知识和技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已经超过资本、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的贡献,成为经济增长最主要的因素,经济增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依靠创新和科技进步。
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既面临着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社会和谐发展、融入世界经济的程度不断增强、综合国力空前提高的难得历史机遇,同时又面临着一系列严峻挑战。从国际上看,我国将长期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先发优势的巨大压力。在全球化背景下,经济发展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主要表现出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崛起、科学技术革命方兴未艾两大特征。与此同时,科技全球化与区域创新不断集聚。经济全球化带来了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和对外直接投资的不断增加,推动和加速了全球知识与技术的流动。科技人才与资源、科技成果、科研方式等均具备了国际性和区域化特征,导致显著的区域创新集聚现象,对未来全球科技研发、产业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跨国公司R&D机构和活动的延伸,也将对发展中国家或区域创新系统建设产生重要影响。从国内发展状况看,我国作为一个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既面临着底子薄、基础差、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巨大的发展压力,同时也面临着人多地少、资源相对匮乏、经济增长过度依赖能源资源消耗、环境污染严重、自主创新能力薄弱、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经济运行质量与经济效益亟待提高的巨大的发展困境。
化解上述一系列危机与挑战的关键举措,就是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及其创新,不断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带动社会生产力的质的飞跃,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生态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此,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1月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随后,国务院颁发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把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我国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选择。区域创新系统是区域创新能力的基础,也是国家创新系统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创新系统的建设过程中,我国各地区逐步认识到区域创新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纷纷加快步伐,进一步推进本地区区域创新系统的建设和完善。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政府于2003年12月在“长三角区域创新系统建设论坛”上,共同签署了《沪苏浙共同推进长三角区域创新系统建设协议书》;深圳市在2004年1月18日召开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工作会议”上,出台了《关于完善区域创新系统,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发展的决定》;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于2004年1月15日正式签订了东北三省共同推动区域创新系统建设的协议书,标志着东北区域创新系统建设项目开始启动……等等。
区域创新系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区域创新成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快产业结构升级的主动力和强力“推进器”。在未来的发展中,要保持国民经济、区域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必须加大科学技术进步的力度,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大力提高创新能力,使经济增长逐步实现从要素驱动型增长向创新驱动型增长转变,构建高效的区域创新系统(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RIS),促进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城市群是区域创新系统建设的载体和平台
区域创新系统中的“区域”首先应当是以高等级城市尤其是城市群为核心的经济区,因为只有高等级的中心城市、城市群才具有组织和协调区域内经济活动和区域间联系的能力。城市、特别是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着集聚和辐射作用,城市与城市群经济的高速发展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城市群是在特定区域内依托一定自然环境条件,以几个核心城市为中心,经济社会联系紧密的城市聚合体。城市群作为特殊地理空间,具有高度的涵容性与综合性,是一个体现中观层次的自然、经济、技术、社会综合体。城市群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动态性,即城市群形成发展过程中的动态特征。[15]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一个形成、发展的动态过程,城市群的形成和发展也不例外。城市群内各类不同性质的城市,其规模、结构、形态和空间布局始终处于不断的动态变化过程之中。有些区位条件好且具有优越发展机遇,如投资渠道畅通、有较强的经济实力的首位城市,其动态变化就呈现出稳定上升的发展趋势;而那些区位条件不好、不具有优越发展机遇的城市,则呈现出衰落下降的趋势。首位城市的发展变化影响着区域性城市群的每一个城市。从这一点来说,城市群的出现,是地区经济集聚发展的产物,也是区域经济集中化的高度体现。地区经济集聚主要反映在工业项目的布局集中、人口集中、技术力量集中和区域性基础设施集中,从而使城市群具有明显的规模效应。
第二,网络结构性,即城市群具有区域城市的空间网络结构特征。[16]
城市群不是城市单体、个体,它具有更广泛的空间网络结构性,这主要反映在地区内各个城市规模的大小、城市群网的密度以及城市之间相互组合的形式上。
城市群的空间网络结构性,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城市群网络的大小;二是城市群网络的密度;三是城市群网络的组合形式。以上三个要素反映了城市群网络结构的基本特征,说明每一个城市在城市群内具有特定的联系关系,城市群整体结构反映了各个城市在一个群体内的集合功能以及形成的千丝万缕的网状关系,其间既存在城市个性的发展,又产生相互作用的共性关系。[17]
第三,连续性和开放性,即城市群具有区域内外的连接性和开放性特征。[18]
任何一个城市的形成和发展不但不能脱离区域内各个城市的相互连接,而且必须与区域外的地区发生联系,随着生产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相互联系的强度会越来越强。由于自然条件和历史基础的原因,不仅城乡之间区域功能和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很大的差异性,而且城市之间也存在着差异性,这种差异是随着城市规模变化而拉大的。因此,任何城市都不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需要广泛地发生区际联系,实行对内对外开放,引进新的机制,才能使各个城市在区域比较之中,认清自己的优势,克服自己的劣势,求得生存和发展。
第四,集聚性和扩散性,即城市群内的城市具有相互间吸引集聚和扩散辐射的功能。[19]
在城市群内,中心城市具有较强的吸引功能,非中心城市也同样具有集聚和扩散的功能,只不过由于经济实力的差异,其作用力有大有小而已。城市群内各城市以商品、物资、人员、技术、金融、信息等形式通过经济协作网络和运输通讯体系发挥集聚和扩散作用,并实现集聚效益和扩散效益的有机统一,使城市群体的整体功能得到更好的发挥。因此,城市群区域空间是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在城市集聚与城市扩散共同作用下形成的一种组团发展的高级形式,是基于区域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完善化,重要基础设施现代化,依靠现代交通运输与信息化的手段,不断形成的一种新的城市网络群体。
第五,同城化,即城市群内各个城市之间具有设施同城化的特征。
城市群是由特定地域范围内相邻的若干个城市组成的城市区域,而连接各城市并促使城市之间发生相互作用的基础或前提是各个城市之间具有发达的交通网络和信息网络。从城市群发展的实践来看,国内外城市群的发展都是以设施同城化为特征的,其发达的交通网络、信息网络以及其他基础设施不仅能够加快城市之间要素的流动速度,而且能够加快城市之间的一体化进程和城市功能的衔接和匹配,进而实现城市功能的转化。
城市群的上述基本特征,决定了城市群必然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极其巨大而深远的功能。
首先,城市群可以使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优化配置。
城市群的整体发展使单个城市的发展更加完善。城市群的内聚力表现为城市群所具有的吸纳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能力。城市群在其发展演化中,凝结了广大地区范围内的文化、科技、教育力量,强化了城市群的内聚力。城市群中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运行,通过“发展极”的特殊功能可向周围广大地区扩散,而在这种传播与扩散中,所有的信息、物质流等都处在一个增值的循环之中。每个城市的发展都不是孤立进行的,它必须与外部发生经济联系。城市群的形成过程实际上也就是各城市之间关系越来越密切的过程。发达的交通条件使生产要素和产品流动加速,从而使城市群内各个城市能够摆脱自身资源的有限和市场不足的弊端得以更好地发展。一个内部经济发展协调的城市群可以使地理位置、生产要素和产业结构不同的各个等级的城市承担不同的经济功能,在区域范围内实现单个城市无法达到的规模经济和集聚效益。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凡是经济发达的大城市或特大城市,其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比较高。上海地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中,广州、深圳地处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中,上海、广州和深圳经济之所以发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这三个城市都位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区域的整体力量对单个城市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其次,城市群是先进生产力的主要载体。
城市群作为区域内最发达的地区,是先进生产力水平的代表,是区域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从全球范围看,目前世界上著名的城市群都是经济发达的地区。例如,美国东北部城市群和五大湖地区城市群,日本关西地区城市群,英国中部城市群和德国中部城市群等,都是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再如,我国长江三角洲地区之所以能有较快和较高层次的经济发展,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这一地区的城市群结构正在形成。由此可见,城市群是其所处区域内经济增长速度最快、最具活力、潜力最大的地区,是先进生产力的主要载体。
最后,城市群具有强烈的辐射带动作用。
城市群的辐射力包括两个阶段:在城市群发展的初期,其辐射力表现为单个城市的扩散,由市区延伸至郊区,核心是工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用地的外延扩展。在城市群发展的高级阶段,城市间的各种联系(人、财、物和信息)加强,形成区域城市群的网状辐射,以交通线为纽带。中心城市的规模扩大,作用增强,城市群内部不同规模等级的城市数量增加,城市间的联系密度增大。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区域要实现工业化和经济发展,必须建立增长极,通过增长极的自身发展以及对其他地区和部门的影响,推动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增长极具有支配效应和创新特征,其吸引作用和扩散作用决定着区域经济不平稳发展的过程。在有城市群的经济区域中,由于整个城市群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形成区域增长极,通过辐射效应带动其他地区的经济发展,从而使整个经济整体都得到发展。在城市群内部,多个经济增长极构成网状系统,聚集效应和扩散效应使各个城市和城市之间地区都得到了发展,从而使城市群本身也得到了发展。因此,无论从现实情况看还是从理论上看,城市群对其他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是无可置疑的。这种辐射既包括中心城市对群体内其他城市的辐射,也包括城市群整体对其他地区的辐射。城市群内部的其他城市和区域内部的其他地区由于受地理位置、传导机制、接受能力和回流作用等因素的影响,而接受中心城市和城市群不同程度的经济辐射,从而带动了城市群内该城市和区域内其他地区的发展,使区域经济整体都得到了发展。
城市群的上述特征及其功能,使得城市群必然成为区域创新系统建设的载体和平台。在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过程中,应当注意充分发挥城市群在区域创新系统建设中的载体和平台作用。
三、城市群是区域创新系统的依托和推动力量
当前,创新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地区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是一个国家、地区经济持续发展和保持区域竞争优势地位的关键。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任务。
然而,目前内蒙古的区域创新能力还不强,区域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也相对较低。从长远来看,不断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特别是提升以呼和浩特、包头和鄂尔多斯三个城市构成的呼包鄂城市群创新能力应该是自治区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基本选择,也是增强区域竞争力的根本途径。
一般来说,以城市群为依托和发展方向的区域创新系统在带动区域发展中主要具有以下功能:一是推动区域产业结构升级。区域创新系统可以通过系统内各创新主体的互动,持续地产生激励创新的动力,形成连锁反应机制,加快创新扩散,推动创新从企业创新到产业创新,从单个产业创新扩散到产业集群创新,从而推动整个区域产业机构升级。二是形成区域竞争优势。区域发展的关键在于培育和发展在未来市场上形成区域竞争优势的区域核心竞争力。区域核心竞争力是区域经济长期发展中形成的、使整个区域保持长期稳定的竞争优势、获得长期持续发展的区域竞争力中最基本的竞争力,是有效配置资源的区域自我发展能力和自组织能力。三是实现区域经济跨域式发展。由于不同区域之间区域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的差异,必然导致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尽管后进地区可以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技术,选择更快的发展道路和更开放的发展政策,并利用其相对低廉的劳动力,生产出质优价廉商品,形成一定的比较优势,但后进区域并不必然具有后发优势,同时,后发优势也并不必然成为比较优势。
后进区域能够引进的技术要么是即将或正在被更先进的技术所取代的成熟技术,要么就是处于创新期、离产业化尚有很长距离的技术,如果后进区域不能对引进的技术进行再创新,就只能跟在先进国家和地区的后面,亦步亦趋,走入“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怪圈。区域创新系统可以使后进区域在模仿创新的基础上,将引进的先进技术吸收、消化、创新,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后发优势,跨域技术发展阶段,实现区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赶上或超越先进区域。
具体来说,以城市群为依托和发展方向的区域创新系统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第一,激活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活力所在,是未来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源泉。相对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的发展更加依赖于外部因素,因此,要致力于创造和维护中小企业迅速发展的环境。中小企业活力的发挥是实现区域经济有效增长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关键,激活中小企业是实现区域发展的主要战略措施。技术创新是提高企业素质,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企业竞争力是企业实力、活力和生命力的集中体现。中小企业虽然数量众多,但综合实力弱,缺乏强大的经济实力为技术创新作后盾;信息资源缺乏,受自身生产规模小的影响,不具有研究与开发的规模经济;承担风险能力差,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低。这些方面使得其技术创新受到了限制。城市群(区域)创新系统的形成,使得劳务市场、商品市场、资金市场、技术市场等要素得以建立,市场机制得以完善;使得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政府机构以及各种社会中介服务组织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区域创新系统,形成合力;使本地区的资源得以综合利用,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使中小企业得以成为创新系统中技术创新和扩散的重要载体。
第二,改造传统产业。
传统产业是相对于信息产业、新材料产业等新兴工业而言的,包括钢铁、煤炭、电力、建筑、汽车、纺织、轻工、造船等工业。在新技术浪潮的冲击下,传统产业面临着严峻挑战,正在发生蜕变。尽管高新技术产业在区域经济结构中所占比重迅速增加,但传统产业占主导地位的状况仍会长期存在,还必须对其有所倚重,因此,还要发展传统产业。我国传统产业一般比较落后,技术水平不高。产品质量上不去,企业效益不好难以承担其应有的责任,改造传统产业势在必行。考察国外的发展经验并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只能是用高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传统产业迫切需要技术改造实现结构升级,城市群(区域)创新系统的建立对此会有所帮助。只有技术创新才能振兴传统产业,提高其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技术创新,用高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使机械自动化过渡到智能自动化,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过程中增强产业竞争力。这里以日本、美国汽车工业为例:80年代,日本的企业工业雄居世界首位,原因在于日本把机器人技术运用于汽车生产,每辆汽车的生产时间只需9小时,而美国不装机器人的工厂生产一辆汽车需要31小时。日本机器人生产的每辆汽车成本比美国低1500~2000美元。在竞争失利情况下,美国加大对汽车工业的改造力度,增加对汽车技术改造的投资,使竞争格局发生了根本性改观,每辆汽车成本比日本还低2000~3000美元,使得美国汽车在国内市场占有率大,幅度回升至3/4以上,扭转了长期竞争劣势。[20]根据当代国际科技经济发展的趋势,技术创新的主攻方向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传统产业大量吸收采用高新技术,以改造自己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科学管理;促使传统产业技术基础向高技术转化,产品中技术含量不断增加,市场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不断提高,随着那些基础性强,适应性广,牵动力大的高新技术如CIMS(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技术、CAD(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计算机管理技术的推广,地区企业整体素质大幅提高。
第三,产品创新与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主要是指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技术创新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作为一个整体完成两个组合,首先是在吸收国内外科技成果的基础是哪个进行技术组合或二次开发,开发出适销对路、低耗、低成本、高附加值的产品,并以产品为龙头,带动相关技术、资金等生产资源的有效组合,实现产业化,并与市场开拓相结合,获得商业利益,最终体现在提高企业的市场竟争力和发展后劲。科技成果转化不是一个自发的过程,它必须有一个科技与经济有效结合的机制——技术创新机制。因为科技成果转化为产业是与经济高度融合的,只有把技术创新过程包含在一个统一的大系统中,才能提高科技产业得以形成和发展。技术创新作为系统的技术经济活动,包含了“引入发明创造——进行技术经济评价——投入生产——生产产品——取得经济效益——进行技术扩散”的连续过程。作为一种连续过程和市场行为,技术创新不完全取决于某种技术本身所依据的组织体系,但它可以使这个组织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最终体现在提供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因此,技术创新既是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催化剂”,又是成果产业化的灵魂。
第四,推动制度与机制创新。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技术创新的实现过程同时必然伴随着制度方面的改造。
在工业化过程中,技术创新不能不以制度创新作为社会约束条件,而新的社会制度的确定又不能不以技术创新基础上发生的经济质态的深刻变化作为依托。如果说,技术创新是人为降低生产的直接成本所做的努力,那么,制度的演化则是人为降低生产的交易成本所做的努力。从长远看,创新的社会效益要远大于创新者本人所带来的私人收益。我们今日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迄今所取得的成就,从根源上来讲都归根于许多科学家、发明家的发明和创新。然而,对于经济理性的个体来说,创新的外在效应越大、独占性越小,创新的动力就越弱,因此必须使创新活动与创新者收益之间存在一定的正相关性,提供足够的创新激励。为了保持足够的创新动力,又能获得较大的创新外在效益,社会必须寻求一种适宜的创新收益内部化程度,合理决定创新的私人收益在社会收益中的比例,使其能最大限度地促进创新。如在专利制度中,上述比例便取决于专利年限。技术创新还必须有扎实的企业管理与之配套,如果管理跟不上,再好的技术、再好的装备,也难以生产出高效的产品。要使技术创新能持久不断地进行下去,必须优化激励机制、人才机制和约束机制,最大限度地挖掘企业的技术创新潜力,使企业技术创新经久不衰。
第五,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高新技术是一种新兴的、尖端的技术,是当代科学技术的最前沿。我们从东南亚金融危机中得到启示:一个国家尽管在一定时期凭借其他因素取得较快发展,但如果没有强大的技术基础做后盾,没有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支持,经济长期持续增长的基础和后劲将十分脆弱。因此,必须加快高新技术发展步伐。环境因素对高技术产业的发展那可以起一种“催化”作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速度、水平依赖于完善的市场机制,尤其是与高新技术产业密切相关的信息、资金、技术市场等市场体系的建立和高度协调化。我们应充分认识这一点,以形成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强大的支撑体系。对于发展高新技术而言,创新是核心,是灵魂。创新系统的建立,使得观念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贯穿于高新技术的整个发展过程。其中,观念是先导,知识是基础,技术是动力,机制和管理是保障和措施。世界各国工业化进程表明:任何一个国家、地区的经济持续、稳定、协调、长足发展,都依赖于产业结构的不断完善,即产业结构高级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传统产业高新化不断扩散到生产领域各方面,劳动对象、生产手段、生活结果发生质的变化,生产要素、条件、组织重组,其结果会进一步形成累加效应,必然造就、培养出新的高新技术产业部门或取代某些传统产业部门,从而使产业结构趋向高级化。城市群创新系统的建立,使得企业和大学、研究机构建立了广泛的联系,一些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很强的科学技术资源。在许多高新技术企业中,科学家本身就是企业家,因为科学家本身最了解高新技术发明,因而便于高新技术的创新,同时,可大大消除从发明到创新的种种障碍,减少信息传递的时间。一个科学家的新概念,立即见诸于技术,继而不需很长时间就发展成产业是屡见不鲜的。在现代工业科技发展中,已出现了将发明和创新结合进行的一体化趋势,高新技术企业纷纷涌现,技术创新层出不穷。随着其产品的批量生产,高新技术应用领域的市场迅速发展,为那些因创新而成熟起来的公司提供了极好的经营机会。虽然这些公司中大多数还没有发展到不集中注意于更新的技术就不能生存的地步,但也不得不再次投入创新行动中去,从而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的发展,通过高新技术的扩散、渗透使高新技术产业化。
第三节 构建呼包鄂城市群区域创新系统的意义
呼包鄂城市群在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决定了构建呼包鄂城市群区域创新系统是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一、呼包鄂城市群在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特殊的地位
当前,在我国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快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城市群作为这一历史进程的必然产物和高级阶段,是中国未来经济发展格局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核心地区,是我国主体功能区划中的重点开发区和优化开发区,在全国生产力布局中起着支撑点、增长极点和核心节点的作用。不仅如此,在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中,城市群已经成为一个地区经济增长与发展的“火车头”,成为区域经济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核心区、增长极、发展极和辐射源。由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构成的呼包鄂城市群是在我国城市化过程中形成的西部民族地区的重要城市群,作为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最具活力的地区,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大作用。
第一,呼包鄂城市群是全国重要的新型能源与新型工业基地。
通过呼包鄂城市群产业的集群化,推动本区域经济一体化,提高自治区在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和区域整体实力。依托独特的资源优势,将呼包鄂城市群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化工、装备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稀土等等重化工业的生产与技术创新基地。其中,新型清洁能源产业的重点是煤炭洁净燃烧技术与生产、高载能——高能效产品生产与技术开发,装备制造业的重点是机电一体化设备和重型加工工业及装备工业。
第二,呼包鄂城市群是中国北部沟通华北与西北地区的重要枢纽区。
从地理区位看,呼包鄂城市群处于我国西部经济落后地区与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交接地带,通过我国北方地区的北部大通道,直接与经济发达的环渤海经济圈相连。因此,呼包鄂城市群应当而且能够在我国西部大开发、尤其是西北地区开发中发挥重要作用。
从我国未来经济发展格局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实施看,对大部分西部地区来说(除少数国际化程度较高的中心城市以外),未来对国内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对内开放的重要性,可能远远超过对外开放和国家政策倾斜的作用。因此,要依托和借助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利用地缘优势,努力将呼包鄂城市群培育成为我国西北地区对内开放的战略支撑点,以及作为联系西部地区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商品物流、人流、信息流聚散的中转枢纽。
第三,呼包鄂城市群是华北地区西部中心城市群之一。
呼包鄂城市群从区域层面分析,是未来西北地区与京津冀地区区域合作的门户地区;从国际视角分析,是中国北方地区与蒙古国、中亚国家、东北亚的韩国、朝鲜、日本区域能源合作的枢纽地区。从国家战略层面看,呼包鄂城市群完全具备发展成为国家级城市群的基本条件。所以,区域战略应优先致力于实现区域范围内的分工协作。城市群是各城市地区进行优势整合、长短互补的最好空间架构,通过整合城市力量,发展整体优势,成为带动国家间能源合作,带动西北、内蒙、山西、陕西北部地区区域发展的重要一步。呼包鄂城市群有条件打造为立足内蒙古西部地区、面向华北地区西部以及西北的生产与服务复合中心,从而成为带动中国西部地区发展的中心之一,成为较高层次的服务中心。
第四,呼包鄂城市群是内蒙古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核心地带和组织中枢。
呼包鄂城市群将充分发挥自身的经济和资源优势,成为自治区的经济、社会、文化、科技、教育和行政中心,成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重工业中心、新兴产业集聚区和生态良好的城市群,成为自治区对外开放的窗口、吸引国外直接投资和招商引资的首选之地,成为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组织中枢。其中,传统的基础工业、行政、交通、信息无疑是未来发展的基本依托,而科技、教育、经济管理、高层次服务以及高技术含量的工业生产职能则成为今后发展的重点方向。
第五,呼包鄂城市群是自治区产业转型与跨越式发展的示范基地。
呼包鄂城市群在自治区内相对优越的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以及其在全区范围内所具有的核心和中枢地位,要求其必须成为全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实现自治区产业转型与跨越式发展的示范基地。率先实现现代化,成为对自治区发挥积极影响和示范作用的区域,关键是坚持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环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投入和环境代价,取得尽可能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呼包鄂城市群区域创新系统的建设是区域发展的必然要求
呼包鄂城市群创新系统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要求。
近年来,我国区域发展呈现出增长较快、布局改善、结构优化、协调性增强的良好态势,区域发展的协调性明显增强,区域发展的活力和主动性显著提高,重点地区对区域发展的带动作用更加明显,区域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加强。然而,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推动区域又好又快发展的任务依然繁重。为此,我们要继续切实采取措施,着力推动区域创新系统建设。
第一,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要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加大对自主创新投入,着力突破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加快建设区域创新系统,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进一步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培养造就世界一流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使创新智慧竞相迸发、创新人才大量涌现。
第二,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第三,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
第四,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为保护全球气候做出新贡献。
第五,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
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必须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要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形成若干带动力强、联系紧密的经济圈和经济带。
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帮助资源枯竭地区实现经济转型。更好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
第六,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为保护全球气候做出新贡献。
第七,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
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三、呼包鄂城市群区域创新系统的建设具有更深远的战略意义
内蒙古是我国西部民族地区的一个正在发展中的省区,在区域创新系统建设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科技投入严重不足;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功能不完整,机制不完善;产学研关系松散,传统产业的研发弱化;中介服务功能薄弱;创新系统的整合机制和创新环境有待进一步改进;一个聚集人才、鼓励创新、造就人才的良好环境还远未形成。所有这些,都严重制约着内蒙古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以至于自治区所具有的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和区位优势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因此,建设呼包鄂城市群(区域)创新系统显得尤为紧迫和需要,而且意义深远。
首先,构建呼包鄂城市群创新系统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科技进步已成为生产力快速发展的根本动力,科技创新能力已成为国际竞争乃至综合国力竞争的关键。内蒙古现行的科技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科技资源分散浪费,科研立项和研发过程与市场需求脱节,科研方向和科技产业与自治区主导产业的关联度不强,科研成果产业化和商品化渠道不畅,科技成果转化率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经济的带动力不足,企业缺乏足够的科技创新动力,传统的科技体制已成为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的主要障碍。内蒙古要在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的条件下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必须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改变重要的科技活动游离于经济工作之外的现状,使主要的科技活动转变为创新和支持创新的活动,不断提高持续创新能力,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其次,构建呼包鄂城市群创新系统是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要求。
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之所以受到了人们关注,原因就在于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经济的区域化日益凸显,如美国的硅谷、德国的巴登符腾堡、中国的北京中关村。区域的创新能力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的国际竞争优势的提升。
要提升区域核心竞争能力,获得区域持续竞争优势,不仅要发挥区域自身生产要素的优势,更重要的是要把体制改革与创新紧密结合起来,建设高效的区域创新系统,完善技术创新机制,藉以达到全面优化科技力量布局和科技资源配置,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创新系统建设,进而提高区域持续创新能力。
再次,构建呼包鄂城市群创新系统是科技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和目标。
在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依靠外延扩大生产和单纯引进技术的发展模式,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日趋减少,从以跟踪模仿为主向以自主创新和实现技术跨越发展为主的要求日益迫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我国《“十五”科技发展规划》提出了新的科技工作指导方针,即:面向经济建设,围绕结构调整,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总体跟进、重点突破,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简称为“创新、产业化”方针。这个新的指导方针深刻反映了当前我国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新变化,抓住了主要矛盾,是科技发展战略指导思想上的重大创新。其核心内容就是加强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建立高效的国家创新系统和区域创新系统是科技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
第四,构建呼包鄂城市群创新系统是提升区域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内蒙古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发动机”,也是促使自治区产业结构升级的根本保障。
内蒙古经济总量虽然已经进入全国万亿元GDP俱乐部,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然而,区域竞争能力与东部沿海地区发达省市仍然有较大差距。区域竞争能力与资源富饶的地位不相称,尽快建立和完善区域创新系统、提升区竞争力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十分迫切的。
内蒙古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在于利用区域创新系统挖掘后发优势。尽管后进区域可以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技术,选择更快的发展道路和更开放的发展政策,并利用其相对低廉的劳动力生产出质优价廉的商品,形成一定的比较优势,但后进区域并不必然具有后发优势,同时后发优势也并不必然成为比较优势。如果不能对引进的技术进行创新,就只能亦步亦趋,走入“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怪圈。区域创新系统是经济发展的发动机,一是可以使后进区域在模仿创新的基础上,将先进的技术消化、吸收和改进,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后发优势,跨越技术发展阶段,实现区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赶超先进区域;二是可以提高大中型企业对先进技术的消化和吸收能力,逐步形成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三是可以形成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新技术和各种技术服务,促进技术扩散,形成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效应;四是把经济的增长建立在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基础之上,充分发挥知识资源在经济增长中的内生作用。
一个国家或地区能否跟上国际产业结构调整的潮流,能否顺利地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取决于其区域创新能力。建设区域创新系统一是可以满足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科技革命对特殊技术支撑的要求。这些特殊要求是国家的创新系统所不能替代和解决的,需要区域创新系统的建设来解决。二是可以持续地产生激励创新的能力,形成连锁反应机制,加快创新的扩散,推动创新从企业创新扩散到产业创新,从单个产业创新扩散到产业集群创新,从而推动整个区域产业结构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三是可以促使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成为产业集群的栖息,黏附外部流动的资本、技术和人才等要素,塑造区域品牌,形成科技含量高的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四是可以把培养创新型的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作为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增强经济对国内、国际市场变化的弹性适应能力。
因此,建设区域创新系统是加快内蒙古经济和社会发展、加速工业化进程、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提升区域竞争力必然的战略选择。
最后,通过区域创新系统建设,推动呼包鄂城市群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网络化趋势明显加快,以及城市群逐渐成为世界经济主要竞争单元的背景下,结合我国国情和城市群发展的实际,充分借鉴国际成熟型城市群创新系统建设的经验,通过观念、组织、体制、机制、政策等政府因素和市场因素的创新,努力构建呼包鄂城市群创新系统,加快推动呼包鄂城市群一体化进程,促进自治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城市群创新系统建设中观念、组织、体制、机制、政策等政府因素以及市场因素的创新,是对原有观念、组织、体制、机制、政策等政府因素和市场因素的一种变革。
通过创新寻找更加适合城市群创新系统建设与发展的观念、组织、体制、机制、政策等政府因素和市场因素,调整城市群的利益格局,调动各城市合作的积极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加快市场体制建设,从而释放出城市群创新系统建设与发展的潜能,推进城市群发展进程,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们认为,呼包鄂城市群创新系统建设与发展中的观念、组织、体制、机制、政策等政府因素和市场因素的创新,关键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初步建立,城市群体创新系统建设与发展中的观念、组织、体制、机制、政策等政府因素和市场因素的创新,关键就在于“立”。政府是引领城市群创新系统建设的主体,离开了政府的操作,创新系统建设将会成为空谈。同时,还应当看到,在市场经济中,往往强调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由此而来的竞争观念表现为单纯对抗性竞争。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发现个体无法脱离环境和群体去独自发展,一家好并不是真正的好,个体只有在群体的共同发展中才能更好地实现自身的发展,也就是大家好才是真正的好。这种竞争观念就表现为合作性竞争。在地方政府区域创新系统建设方面也是这个道理。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告诉我们,在城市群创新系统建设中,当政府之间合作时,他们的境况往往优于不合作。这和我们所处的时代背景有关,即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前世界发展的两大趋势。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区域合作,已经成为各地方发展的客观趋势。在这样的背景下,处于对抗性竞争中的地方政府无法在自我封闭式环境下实现自己本身的快速发展,因为单一地方政府会发现自己面临着许多自己无法单独解决的跨区域的公共问题,如公共环境保护、公共安全治理问题等。为此,需要各级地方政府开展跨区域的合作。只有各个地方政府基于互利共赢的理念,抛弃片面对抗性竞争的狭隘观念,树立合作性的竞争观念,既进行区域内竞争又开展跨区域的合作,在城市群创新系统建设过程中才能实现自己更好更快地发展。
虽然我国城市群创新系统建设中政府间的合作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已发展到一定程度,但是城市群内行政区经济的特点仍然存在,突出地表现为行政区经济运行机制对区域经济的刚性约束过强、各成员城市之间的经济利益冲突频繁,以及为白身利益进行着种种不规范竞争,等等。之所以有如上现象出现,主要原因在于“分税制”不完善带来的利益冲突,同时也有政绩考核体系的缺陷、区域经济发展观念的滞后、政府信用尚未建立健全、支持体系不健全等因素的存在。
因此,构建科学的城市群创新系统,促进城市群一体化快速发展,成为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项最为重要和紧迫的任务。我们认为,呼包鄂城市群创新系统建设要以国内外城市群创新系统建设的相关理论为指导,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借鉴国内外城市群创新系统建设的己有经验,从观念、组织、体制、机制、政策等政府因素以及市场因素等方面着手,解决好呼包鄂城市群创新系统建设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两者在区域创新系统建设中的功能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