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五洲皂厂技师张鼐原姓余,名雪楼,据说因兼祧外家后嗣,故冠张姓。民国十二年张在北平师大肄业时,与女同学尤亚豪发生恋爱,屡求婚而未许,后张自美留学回国又央冰人求婚,终成眷属,乃张又移爱于城东女校校长杨雪玖,竟于五月间重婚后赴日,置尤于不顾。尤遂控张于上海特区地方法院,杨海外归来被逮,在法庭上态度安闲,形色自若,坦然自承“为情牺牲”。牺牲岂独杨雪玖?张鼐固亦受牺牲者,惟其牺牲咎由自取,固不能谓为杨之单面行为所牺牲;然尤女士之被牺牲,杨女士则与有力焉,故曰牺牲岂独杨雪玖?至于张鼐,则以一人而牺牲两人,尤称能手!
当此新旧思想递嬗混乱之际,我以为也有两个简单的标准可以遵循,即当不害人不害己。在不得已的情形之下,牺牲自己以成全他人犹可;若连累别人为自己牺牲,则无论用何种好听的新名词以自掩饰,未见其可。
杨女士自谓初不知雪楼即张鼐,及其既知,始发觉其所谓已经离婚者实为第一次所娶之妻,并非今之原告(指尤女士),但杨又自承与张相识八年,并系由友人(已死的陈世贞)介绍而认识,以八年的朋友,不知他家庭的状况,已不可信,难道死友陈世贞也从中隐瞒,最初即存心助张欺骗吗?亦非情理所宜有。“吹皱一池春水,干卿底事?”记者所以多嘴,以“为情牺牲”之名词过于好听,敬劝世人勿藉此好听名词以牺牲无辜之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