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邹韬奋作品集(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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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只对他人“有厚望焉”!

最近在上海有位青年厌世自杀,死者赵从章,年廿五岁,广东合浦县人,家道小康,毕业于该县县立中学后,曾服务电局三年,由交部派往上海南市王家码头路交通部电信学校补习。竟因受社会刺激而厌世,于十月十五日晨投浦自尽,十九日始由救生局发现。遗书中语多愤激,要语如下:“当今世风日颓,人心不古,国事蜩螗,生灵涂炭,社会制度,乌烟瘴气,私事为重,公事为轻,政治腐败,经济破产,电政事业,日趋危险,职业无保障,生活不安定。我赵从章七尺之躯,生也无益,死何足惜?与其偷生,不如一死。我死矣,我决死矣,我身虽死,然我期望于社会之改进者弥殷,幸国人以我之死而有所警惕,急起直追,改良社会,充实民生,俾政治清明,民族独立,得以实现,有厚望焉。”

赵君已死,此事似在“成事不说”之列,且他的死乃受恶社会刺激所致,可见他的人格已非同流合污者所可同日语,故我们只有悯惜,更不忍有所訾议,但闻该校同学拟开会追悼,而报上对此新闻有在标题上大书特书“乌烟瘴气的恶社会上偷生不如一死”者,一若此事之为可尚,则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赵君已死,不能复生,我们殊不愿思想简单者之再蹈赵君覆辙,亦不愿有为之青年壮年由此事之暗示而以悲观自诿其责任。青年壮年为民族繁荣兴盛的骨干,此其影响不仅及个人,实及民族生命的前途,故不敢不贡其款款之愚,一加评论。

读赵君遗书,大则关于国计民生,小亦关于社会事业,这种事决不是一举手一投足之劳所能立改,乃至非一人及少数人一世所能尽改。试举孙中山先生为例,其自传有云:“予自乙酉中法战败之年,始决倾覆清廷,创建民国之志,由是以学堂为鼓吹之地,借医术为入世之媒”,乙酉即清光绪十一年,时孙先生才二十岁,他鞠躬尽瘁于拯救中国,不可谓不早,但他六十岁逝世的时候,奋斗了四十年,尚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的境地,临死还断断续续的微呼着“和平”“奋斗”“救中国”,可见眼光愈看得远的人,胸襟要愈旷阔,心性要愈坚忍。如今赵君才二十五岁,学业正在续进的时候,愈抱着“先天下之优而优”的态度,愈不该那样性急。

社会是由许多个人组成的,要“社会改良”是要由社会里面的各个人先自己改造一下,尤其是受有教育而具有眼光的青年壮年要把这个责任担负起来。我们要改造别人,一半的权还在别人身上,我们要改造自己,全权都在自己。例如赵君恨“人心不古”,他自己的心尽可先“古”起来;恨“私事为重,公事为轻”,他自己尽可先“重”其“公”而“轻”其“私”。如今他不对自己“有厚望焉”,却往死路上一溜,只对他人“有厚望焉”,倘若有志的青年壮年都这样溜之大吉,试问叫谁去“急起直追”?

诚有改造社会的志愿,须具有战胜恶环境的精神。若经不起刺激而自戕,何异为敌张目而自居俘虏?

昔杨笃生愤革命失败,在英蹈海而死,中山先生自美致吴稚晖氏的信,对杨君表示“殊深悲悼”,但却谓“倘牺牲此身不大有造于社会者决不应为也,杨君之死,弟实为之大憾焉”,记者愿引此语以结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