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邹韬奋作品集(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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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四天不断的舌战

在大多数国民没有顾问国事的能力与机会的国家,在国事须取决于枪炮而不得解决于笔舌的国家,评论别国根据舆论根据民意对于国事作精密的辩论,作审慎的解决,在参议院里对一事至有四天不断的舌战,真好像过屠门而大嚼,这是记者执笔作此文时劈头所得的感触。

在三月中旬美国全国报界所纷纷讨论的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美参议院反对任许士(Charles Evans Hughes)为大理院院长。这桩笔墨官司及美参院破天荒的热烈辩论,不但震动了全美国。并且引起全世界的注意。许士今年六十八岁,在美国政治界原是一位声誉异常卓著的人物,曾连任纽约州州长,塔孚脱任总统时曾被任为大理院法官,做法官六年后允受共和党推为候补总统,被威尔逊所败,乃执行律师职务,在哈定总统任内曾为国务卿,在此次被任为大理院院长之前,任海牙国际永久法院法官。依他已往的政绩与法律的学识经验,在胡佛总统于塔孚脱逝世后,推荐他继任,提交参议院征求同意,本自认为得人,即舆论界差不多亦一致表示赞同,不料竟引起参议院之空前的热烈辩论,更由此激起全国舆论界的特殊注意。

反对他的参议员以参院法律委员会主席诺理斯(Senator Norris)为领袖,其主要理由谓许士曾弃法官而竞争总统之选举,实有损法官职务之尊严,且鼓励司法界之热中于政治的运动;并历举许士执行律师职务时经手过五十四起案件都是袒护资本阶级,故不宜做大理院院长。在赞成许士的参议员辞锋虽不如反对者之犀利,但亦举许士曾有袒护劳工阶级的案件以相难。反对者里面有参议员狄尔(Senator Dill)者,在林肯诞生纪念日的那天,开始他演辞就说出这样锐利无比的话:“今天是纪念林肯的诞生,是纪念自从基督降世以后对人权最大拥护者的诞生,而恰在这一天,美利坚合众国的参院要考虑应否任命对财产权最大拥护者的许士做美利坚合众国的大理院院长!”经过这样四天的热烈辩论之后,付诸投票公决,终以五十二票对二十六票通过。

在这一场大辩论里面,我们除歆羡舆论与民意之得尽量发挥其能力以左右国事外,还有一点可注意者,即无论如何反对许士的人,不过在政见上加以攻击,对于许士的超越的才力与公忠的人格则无从訾议。在这种反对热烈的时候,对于可以资为反对的事实,在反对者必多方搜集,发泄无遗,倘若被反对者在平日真是贪污卑劣,谁经得起这样的“试金石”?但反过来看,在舆论不彰民意无力的国家,贪官污吏只要有靠山可恃便可安如泰山,谁敢开口来说他一句?

此事通过之后,第五天在参院还引起美国舆论界所称“验尸式”的辩论(“Postmortem”debate),警告大理院以后如有袒护垄断事业的事实,国会便要不答应!在这种强有力的民意监督之下,谁敢作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