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邹韬奋作品集(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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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英美的女律师

在美国女律师的专业比在英国来得发达,这大概是因为在美国不如在英国受沿传的顽旧观念之束缚得厉害。在美国女子任律师者已有数千人;在英国则不过数百人。在此数百人的英国女律师里面,只有极少数真在执行律师职务,而且在这少数人里面,虽有几个在律师考试上面有过很优越的成绩,到现在简直还没有一个在事业上可算是成功的女律师。一个英国女子如想选律师做她的专业,便须准备做“开山祖师”,要准备由自己开始打出天下来,没有什么已成的凭藉可以倚靠的。在美国则情形好得多,美国女子要执行律师职务,比较容易的可以得到当事人,很可以慢慢达到业务发达的胜利境域。现在美国纽约有许多成功的女律师,像康洋女士(Miss Dorothy Kenyon)便是这里面一位很负盛名的女律师,她虽承认一个女子要在律师的专业上得到成功,她的本领一定要比男子大一点,她所收的律师费一定要稍为少一点,但她却无疑的说:在美国女子在律师专业上已站得稳,因为女律师在实际方面已能一天一天的表现出她们的真实本领,所以社会上对于她们的顽旧成见也一天一天的不攻而自破了。最初男律师对于初出茅庐的女律师不免存着揶揄或轻视的态度,现在看见她们也能吸引当事人,也能依法保障当事人所应得的权利,于是也不得不刮目相视,态度为之一变。康洋女士的这几句话很可发人深省。只有真正的本领,真正的实际效力,才能使揶揄或轻视者不得不低首下心,改变他们的态度。

不过在美国的女律师虽已渐能引起社会的信任与同业男律师的敬视,但在法庭上替当事人辩护的时候,做法官的对于女律师的辩论还往往心存成见,不肯轻易折服;在英国的法庭,要末没有女律师,遇有女律师出庭,做法官的倒能一视同仁,对于女律师的辩论很少有意歧视的倾向。这也许是因为在英国做女律师比在美国难,敢于跑入这条路上的女子大概都具有特别优异的能力,辩论时的口才和条理也许格外的无隙可乘,无懈可击,法官对此滋味尝得多了,知道实际的情形,所以也未敢轻于为难。

但是说起来未免奇怪,在美国做女律师的虽往往吃法官的亏,而女子自己做到法官的却有好几个;在英国女子做到法官的一个都没有,她没有机会做法官,简直和她没有机会做英内阁的首相一样难。

我谈了英美女律师的概况,不免又想到中国的女律师。中国自大学开放女禁后,读法律的女子已渐渐的有了,不过执行律师职务的还是寥寥,社会上最闻名的中国女律师恐怕就不过是由法回国的郑毓秀女士。现在中国社会对于女律师似乎只有好奇的心理,听说苏州高等法院曾有一桩案件由郑女士承办,许多人听见了这个消息,到开审的那一天,法庭上的旁听席异常拥挤,都想瞻仰瞻仰她的言论丰采,后来她因事未亲自出庭,观众大为失望,足为好奇心理之一证。这种好奇心原不足奇,从前陈衡哲女士初任北大教授时,《申报》北平专电特用大字登出来,现在女教授渐多,也没有什么希罕了。好奇心不过是一时的现象,至于真正的信任心,便须靠真实本领和成绩来换得,美国如此,英国如此,中国也必如此,这是无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