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在非常的时期,国民参政会是在这非常时期所产生的非常的民意机关。这民意机关,和欧美各国的所谓议会,显然有两个最大的差异:第一个差异是各国议会里的议员是由民选而来,我们这次的参政员是由政府选请而来的。第二个差异是在各国议院里有在朝党和在野党之分,各党有各党的目标,往往互相非难,像在英国的众议院里,在野党索性老实称为“反对党”(他们叫Opposition),而我们这次的参政会却是由各党各派,各区域,各民族,及无党无派的国民,在政府领导之下,为抗战建国的共同的目标而努力。
但是说国民参政会不同于各国的所谓议会则可,如说因为有了这样的差异,国民参政会便绝对不能成为民意机关则不可。为什么呢?这次参政会的参政员虽不是民选,但就政府所发表的参政员的人选看来,一般地说,政府对于民意代表这一点确有着相当的注意。自国民参政会的召集和人选发表以来,一般舆论也以民意机关属望于国民参政会。在这种情形之下,各参政员虽不是由民选而来,不是直接受人民的付托,但却应该以民意代表自任,却应该把国民参政会视为民意机关,应该努力使国民参政会在实际上成为民意机关。
要使国民参政会在实际上能够成为民意机关,最重要的一点,是参政员要时刻注意行使职权的时候,须尽量反映大多数民众的迫切要求,须尽量反映在抗战建国时期中的大多数民众的迫切要求。无论在行使决议权,或行使建议权,或行使询问权的时候,都应该时刻不忘大多数的民众,都要努力反映大多数民众的意志。各参政员虽不是由民众自己选择出来,但是一般民众却把民意机关来看待国民参政会,国民参政会在民众间已成为一个“十目所视十手所指”的机构,能否克尽它的任务,民众是不会忽略过去的,民众也不应该忽略过去的。
当然,国民参政会只是一个代表民意发言的机关,执行之权却在政府,所以国民参政会在实际上能得到怎样程度的效果,要看国民参政会和政府的共同努力达到怎样的程度。倘若“决而不行,行而不彻”,那末这个会是多余的!政府既决定召集国民参政会,在第三期抗战这样紧急时期召集国民参政会,我们相信它能够本着集思广益的宗旨,重视国民参政会的任务。
在这样共同努力的情况之下国民参政会未尝不能做到真正的民意机关,这完全要看我们怎样干,完全要看我们要怎样干。这是我对于国民参政会的看法,也可以说是对于国民参政会的希望。
其次我想提出讨论的是关于参政员的提案问题。
自国民参政会的召集发表以后,一般社会人士所特别注意的大概集中于两个问题:一个是国民参政会在实际上究竟能够得到什么效果?还有一个是各参政员将提出些什么议案?关于前一个问题,记者在上节里已经贡献了一些浅见,现在想研究第二个问题。
参政员的职权原有三种,即决议、建议和询问,这在上面已经说过。这三种职权都是同样的重要。提案只是属于建议权的部分,也许一般人对于能够反映民众迫切要求的建议,希望特别殷切,所以对这一点似乎特别注意,每见人遇着一个参政员,在问句中往往总少不了“你将要提出什么议案?”
当然,做参政员的并不一定人人都须提出议案,而且也不是必须提出议案才算有贡献,因为他对于政府所提出的“对内对外之重要施政方针”,在决议的时候,可以贡献重要的意见;对于政府施政实况提出询问的时候,参政员也可以贡献重要的意见。此外如有其他参政员提出和自己主张相同的议案,便可加以联署的赞助,不一定要由自己提出;在讨论其他参政员所提出的议案的时候,也可以贡献重要的意见。但是自己觉得有提出议案的必要的时候,当然应该无所用其踌躇地向大会提出来,以备大家的“公决”。
我对于这次国民参政会的提案,有几点意见贡献如下:
(一)这次会期只有十天,时期很短,我们要好好地利用这个短促的时间,特别集中于与抗战最有重要关系的几个特别重要的议案,最能反映大多数民众在抗战期中最迫切要求的几个议案。这几个最重要的议案,当然是为整个国家民族争取抗战最后胜利的议案,是最大多数,甚至是全体参政员所共同主张的议案,应由最大多数的参政员共同提出或联署,不分党派区域的共同提出!
(二)在短促的时期中,提案如果太多了,反而要减少效率,所以合并的议案应尽量的合并,尽可能化多数为少数。
(三)各参政员在会外多多交换意见,多多发现共同点,多多讨论不同的意见,这样可以使共同的议案因合并而减少,在会内的辩论时间亦可因有事前研究而减少,使大家得多余下时间和精力用在更重要的事情上。
(四)各界同胞对各参政员当尽量贡献意见,充实他们的提案内容,同时各参政员也应该自动地多多征求会外专家和特殊工作者的意见,充实自己的提案内容。
我自己这次很惭愧地也被列入参政员的名单,曾经承蒙朋友和读者们由口头或用书信问我将提出什么议案?我觉得每个参政员除对于整个的议程都应该注意外,也尽可就他平日的工作范围所见到的特殊事项,认为有提出价值的,向大会提出。我一向是服务于舆论界和文化界中的,所以想根据平日所特殊感到的,提出三个议案:(一)保障民众团体以卫护民力案;(二)具体规定检查书报标准并统一执行案;(三)改善青年训练以解除青年苦闷而培植救国干部案。第一案是反映民众运动的一个迫切的要求;第二案是反映文化事业的一个迫切的要求;第三案是反映多数青年一个迫切的要求。
我很深刻地感觉到自己能力的薄弱,但是我应该积极努力,尽我所能尽的小小力量。
二十七,七,三。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