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邹韬奋作品集(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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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审查书报原稿的严重性

中央为适应战时需要及齐一国民思想起见,特组织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及地方的同类审查机关,并公布审查标准。国家民族到了这样危殆的时候,全国同胞对于领导抗战建国的政府和国民党都当愈益爱护,同舟共济,这是我们必须深信的真理,对于中央为适应战时需要的动机,当然也是竭诚拥护的。但是纳全国思想于三民主义最高原则之下,订立比较具体标准以审查书报,这个原则固为必要,而采取审查原稿的办法,对于舆论的反映及文化的开展实有其莫大的妨碍,这在办法上实有研究的余地。我们诚恳希望贤明的当局和热心舆论及文化事业的同胞们对此事加以严重的注意与慎重的考虑。

试就舆论说,各国贤明的当局对于舆论都极重视。例如美国总统罗斯福氏每日无论怎样匆忙,必须定出若干时间阅览全国若干重要的报纸,留意民间舆论的反映。只须在宪法所允许的范围内,都予以自由发表言论的机会。假使一国总统阅览一国政府特派官员审查原稿以后的报纸,这已失去民间舆论反映的原来效用,而为不可思议的事情了。听说我国领袖蒋委员长平日也很注意各报的言论,往往因看到报上的意见而特下手谕督促改善某项事情的。在这抗战建国的时期,尤其在郑重保障言论自由的抗战建国纲领公布之后,蒋汪两先生在国民参政会都郑重表示民主政治奠了初基,并由政府提出建立地方参议会的提案,全国欣然称颂政府集思广益重视民意的德政,我们主张政府既有标准公示全国,不遵守者又有严法以惩办示儆,已足够齐一全国思想,宜在这范围内听任全国有稍稍自由反映舆论的机会,而不可有过于严苛的限制与束缚。

依所发表的审查办法,本党及各级党政机关之出版物,得免除原稿审查手续,但出版后须检二份送中央审查机关备查。我们认为这个办法也可实行于其他出版物,希望政府一视同仁,同样地免除民间所办的文化事业的艰苦困难。抗战以来,因印刷业的迁移或收缩,出版业已深切感到印刷的困难与印刷时间的急迫,担任编辑的人已须赶到印刷所赶看校样后,即赶付印刷,如再有延搁,更加困难。在实际上,民间出版物既有政府所颁标准得资遵守,与党政机关之有所遵守者并无差异,而出版后须受审查,与党政机关之须经监察者亦有同样效用。各级党政机关好像是政府的股肱,民间舆论的反映好像是政府的耳目,不过在形式上各党政机关之直接为政府机构的一部分是比较明显的,民间的舆论机关之间接地亦为政府机构的一部分是比较隐蔽的,但在效用上却很像股肱与耳目之不能偏废,所以我们希望能受到同等的待遇。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古人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宜于疏导而勿令溃决。民间的痛苦和要求,在最初也许听来不顺耳,但事实终是事实,掩饰不如补救,便可化大事为小事,化小事为无事。抗战以来,在舆论方面的表现,有改善政治机构(尤其是下层政治机构),相当地改善人民生活,建立中央及各地方的民意机关,发展游击战以配合正规军等等(只是随便举几个例子),在最初颇引起一部分在位者的反感,但是政府处以宽大的态度,以无碍于三民主义的最高原则,听任舆论界公开研究讨论,终于在事实上逐渐采纳,这反足表示政府的贤明,民间的悦服,有裨于抗战的进行,这种耳目作用于政府有利而无害是很显然的。我们所诚恳希望的是在三民主义最高原则下,予耳目以相当范围听视的自由,而不加以过于严苛的限制与束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