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要介绍的是关于苏联的一本英文名著,书名《苏联的民主》(Soviet Democracy),一九三七年由英国歌兰士公司(Victor Gallancz Ltd.)出版。著者英人斯隆(Pat Sloan)根据他在苏联五六年的实际生活经验,把渗透于苏联全国人民各部分生活中的民主精神和实践,活泼亲切地呈露于我们的眼前。全书二八八页,被英国“左书会”选举为最好的著作之一。该书英文流利畅达,不但注意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实况的人应该看,就是在注意阅读英文的朋友们,也值得看看。
英国政治学权威拉斯基教授称一九三六年的苏联新宪法是世界上最民主的宪法,以出身于“巴立门之母”的英国的拉斯基教授,也承认苏联是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这是什么缘故,不是很值得研究的吗?有些人因为误解或歪解了苏联的“无产阶级专政”,于是硬说苏联和压迫大众的意大利与德国同是独裁的国家,这尤其易于使人迷惑,尤其使人听了“苏联是世界最民主的国家”这句话,更觉得有细加研究的必要。这本书就是能够帮助诸君研究这个问题的最好的材料。本书除导言外,共分三编:第一编是新的生活,第二编是新的国家,第三编是新的民主。一般人想到民主,很容易联想到政治,因为一般人的见解,往往以为民主只是和政治发生关系,对于一般的人民生活似乎没有多大的关系。但是本书却在第一编就先研究新的生活,这已足表示苏联民主的特征,因为它的民主不是少数人的民主,而是大众的民主;它的民主不仅是限于政治的活动方面,而在实际上是渗透于全国人民各部分的生活里面去。所以本书开宗明义第一编便先讲到苏联一般人民的新生活。在一般人民的新生活中看出民主的精神和实践来。但是民主的新生活之所从来,是由于有了民主的新国家,所以第二编讲新的国家。由民主的新生活和民主的新国家而归纳于新的民主,于是第三编便讲到新的民主,以作结论。这是本书内容的轮廓。关于本书的详细内容,当然不是本文篇幅所能叙述,但是我们可先撮出几个要点来谈谈,以见一斑。
一 新的生活
第一编讲的新生活,所接触到的各方面,有下面八章的标题:(一)机会平等,(二)公民教育,(三)工资劳动者的权利,(四)职工会的权力,(五)合作社,(六)人民的报纸,(七)同志间的司法,(八)妇女的地位。看了这几个标题,可见全国各式各样的人民生活以及各式各样的生活内容都包括在内了。
关于机会平等,试举一点来说,每一个工作的公民都有受到高等教育的机会。我在这里所以特提出这一点,因为全体公民在求学时代(即未入职业界以前)的教育机会平等,是许多人所知道的,但是在寻常教育制度之外,已在工作的公民也有受到高等教育或专门教育的平等机会,其种类之多,范围之广,以及人人可以利用的便利机会,却常被人忽略。每一个工作的公民都可由于免费的夜课,充实自己的知识,取得升入大学的资格,最后可以成为全部时间的大学生,培成专门的人才,在大学里求学的时候,同样地受到经常的政府津贴。关于这种教育的平等机会,有在本业以外更选自己所爱好的部门学习,等到学习好了,可依自己的能力改业;有的对于原有职业已极感兴趣,于是就在本业上再求深造,使在本业上能负起更重要的责任。在中国的塔斯社社长罗果夫先生,他的精明于练,读者诸君中也许有好些和他相熟的,他原来就是一个寻常的工人,由于业余学习,享受平等机会的学习,依他的能力,到中国来担任一个重要通讯社的社长了。在苏联由这样培养成功的专门人材不知有多少!他们给与每一个人以平等的教育机会,无论已否踏进了职业界,都使他们有充分学习和上进的机会,使每一个人的能力都有发展到最大限度的机会,不因为他们的年龄、民族、性别、职业、乃至经济,而受到任何限制,而使天才有一丝一毫的埋没。这是民主精神充分表现于全国公民在教育和学习的平等机会上。我们常看到别的国家里的青年每因辍学入职业界而垂头丧气,也常常看到青年每因经济限制而埋没了他的天才,但如在民主的教育和学习的状况之下,这种懊丧和不必要的牺牲都是不再存在了。这种的民主才是我们所真正需要的民主吧!
但是有受到教育的平等机会是一事,受到的是什么教育又是一事。如果所受的教育是牢狱式的教育,是强制压迫的教育,是增加青年精神苦闷的教育,那末问题还是很严重的。“公民教育”这一章的标题似乎很普通,最压迫大众最压迫青年的国家也有它的所谓公民教育,所以令人听来觉得没有什么新奇。但是在本书的这一章里却使我们知道在苏联的学校里怎样实行了民主!使我们看到儿童和青年也享受到民主的利益!这在有些惯于压迫青年的“教育家”听了,也许要拍案大骂,或吓得面无人色,但是在苏联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却在教育上收到最优良的效果。他们使学校的课程和社会的需要发生密切联系;使学生的活动和社会的活动发生密切联系;他们的校长和教师在学生中只是年岁大一些的同志,共同学习,共同批判,乃至他们共同管理!共同维持纪律!因此他们所造成的是积极的公民,有创造性的公民,有自发性的公民,共同参加管理国事的公民!
此外如各种工作机关的民主化,报纸的民主化,司法的民主化,妇女地位的民主化,无处不充满着民主的精神和实践,在这里无法多说,总之是民主的精神渗透了全国人民各部分的生活。
二 新的国家
第二编是关于新的国家,所讨论的有下面九章的标题:(一)什么是苏维埃,(二)工人的国家,(三)民主的保卫(指苏联的红军),(四)联邦,(五)选举人和管理者,(六)社会主义的宪法,(七)党与国,(八)“政党制度”是否必要,(九)民主的纪律与反对的自由。这第二编的内容使我们知道这民主的新国家的本质,它是怎样构成的,它的结构内容究竟怎样,它是怎样被全国公民所共同管理着的,以及党在这个新的国家中有什么地位和作用。
关于第二编的内容,因篇幅关系,我在这里只能提起两点介绍给读者。第一是他们怎样吸收最大数量的公民参加国家的管理工作,由此尽量扩大“民治”的范围,加强“民治”的功效。他们的真正的普选;他们遇有重要的立法问题,尤其有关于人民切身利害的问题,政府在作最后决定之前,必先鼓励全国人民作有组织的有系统的热烈讨论,征求国民公意;他们对于候选人的公开批判及候选人的公开答辩;他们选举代表参加苏维埃:这种种诚然都是扩大“民治”范围,加强“民治”功效的重要步骤。但此外还有一个新颖的办法,叫做自愿的工作者。工厂里的工人和乡间的村民,不但在开会时选举他们的代表参加苏维埃,由此参加国事或市政的管理,而且推出整千的自愿的工作者,在他们业余的时间,参加苏维埃各部门的工作,由他们尽自愿的义务。所以在苏联的各政治机关里,无论是全国性的或是地方性的,都可以看到三类的工作者:第一类是由公民选举出来的委员或代表,他们必须参加或主持该机关中各部门的工作;第二类是这个选出的机构所委任或雇用的有报酬的雇员,他们要对这机构负责。第三类就是所谓自愿的工作者,是在职工会开会时公推出来的,人数特别多。例如每个苏维埃的工作分成健康、房屋、运输、工业、贸易、教育等科;每科都用得着大量的自愿的工作者,担任视察员,监视法律的认真执行,报告何处应该改善,何事应该增加经费等等。仅就莫斯科一处而言,莫斯科苏维埃的房屋科,就有好几百人做自愿的工作者,视察各处的房屋,建议何处房屋应该改善,何处房屋应该撤除,何处应该建造新屋,何处可以建立方地和游戏场等等。又例如健康科的自愿工作者,可以组织防疫运动,对于健康的各问题开广大的讨论会和演讲会,这类工作者如真有能力的表示,可成为专业的工作者,正式加入苏联迅速发达的健康服务。又例如教育科的自愿的工作者,因工作上的关系,对于各校的情形特别熟悉,对于青年儿童都有个人的接触,参加教师和学生的会议,帮助他们解决因难问题,并把他们的情形报告教育科。这许多自愿的工作者依实际经验,对于苏维埃的报告,便是新的法规的根据。(记者在苏联视察时,在莫斯科曾视察莫斯科苏维埃,亲看到这种情形。)不但在各地的苏维埃,即在中央政府,即在维持法律和社会秩序的保卫团里,都有整百整千的自愿的工作者。政府并得在这类自愿的工作者里面,根据工作成绩,提拔干部。在苏联管理政治的各机构中,有由公民选出的代表,有由公民中依能力雇用的职员,有由公民中推出大量的自愿工作者,于是政府与人民更能打成一片,使“民治”的范围更扩大,“民治”的内容更充实,这是民主的新国家在政治管理上的切实民主化!这真是在实现着中山先生所谓政治是管理大众的事,大众的事要由大众来管。
第二点可以附带说起的是有些人认为苏联只有一个政党,所以不是真正的民主。关于这一点,本书著者也根据事实有正确的说明。究竟需要一个政党还是需要几个政党,这是完全要根据各国阶级存在的状况和各阶级人民的要求的。苏联的布尔塞维克党原是代表俄国在全民中占最大多数的工农群众争取自由的政党;在建立苏维埃时,在倡导“一切政权归苏维埃”时,它是在反映最大多数人民的要求;在当时的苏维埃里,最初除了布尔塞维克党外,还有其他两个政党也在内,一个是孟塞维克党,还有一个是社会革命党,但是孟塞维克党反对由苏维埃夺取政权,主张当时大多数人民所不赞成的“召集全俄国会”;社会革命党的主要的主张是土地社会主义化,也为第二次全俄苏维埃大会所已实行,没有其他主张足资号召。在苏维埃政府成立后,这两党不但不合作,而且还与帝俄时代的余孽勾结,阴谋以武力推翻苏维埃政府,于是苏维埃政府为保障最大多数民众的利益计,才用武力来镇压它们。这样看来,这两党是因为叛变了最大多数民众所拥护的政权而自绝生路;布尔塞维克党是因为保障了最大多数民众所拥护的政权而巍然独存。这种历史的事实与过程是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苏联的一党既为最大多数的工农所需要与要求,民主的原则既是要顾到最大多数的民众的需要与要求:这两方面的没有冲突,是很容易了解的了。
三 新的民主
由第一编的民主新生活和第二编的民主新国家,得到最后的结论是第三编的新的民主。这第三编包括了下面的三章:(一)什么是民主,(二)民主与财产,(三)民主的保卫与扩大。
什么是民主?最适当的还是美国林肯所谓“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但是这个定义的真正内容能够做到什么程度,却是一个可注意的问题。本书著者是英国人,是出身于“巴立门之母”的英国,而又熟悉苏联的实际情形,由他来贡献对于问题的意见,是饶有趣味的。他承认英国的民主当然较胜于法西斯国家的独裁,因为在法西斯国家里面,一般公民是完全处在被压迫的环境中,什么民主权利都无从说起,而在英国的民主政治至少还给人民以相当限度的民主权利。但是资本主义的民主究竟还受着很大的限制,尤其是财产限制所加的束缚。本书著者根据英国的经济实况,指出英国全体人民百分之四是主人翁,百分之九十是仆役。他指出,靠工资生活的这百分之九十,每年仅受到全国收入的百分之六十四;百分之四的有产者,加上百分之六的独立工人(所谓独立工人即为自己工作,用自己的生产手段,当然是较小规模的),每年却受到全国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六。其中占全民百分之一的最富的有产者,竟受到全国收入的百分之三十!资本主义的选举是与财产结不解缘的,结果所谓民主是受着最少数人的操纵。在实际上还是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受着百分之四的“主人”的统治!
和这个旧型的民主相对照的,是苏联的新型的民主。即就苏联一九一八年的宪法说,全体人民中最大多数——百分之九十五——就都享到民主的权利,极少数的例外只是残余的剥削者、帝俄留下的官僚警察及牧师等——只占全体人民百分之五。而且到了一九三六年,因剥削阶级的余孽已完全消灭,所余的只是五万牧师,他们在今日的苏联已无力作恶,所以依一九三六年的新宪法,就是以前百分之五的限制也完全废除了!
四 民主与中国
我觉得在中国今日,这本书尤有介绍的价值。中国在这个抗战建国的伟大时代,必须积极开展民主以彻底动员广大民众来参加抗战建国的伟业,这是谁也不能否认的了,而且就三民主义的共和国说,也应该向着为全体人民(少数汉奸当然除外)谋福利的民主政治加紧努力。中山先生曾经说过:“今日我们主张民权,是要把政权放在人民掌握之中……中国自革命以后,成立民权政体,凡事都是应该由人民作主的,所以现在的政治又可叫做民主政治。”(见《民权主义》第五讲)国民参政会议长蒋介石先生在该会第三届大会闭幕词中,对于中国的民主政治也有几句很重要的话:“总理倡导三民主义,其民权主义的最终目的,就是民主政治。一国人民如果不能关切他们自身的幸福,管理他们自己共同的事务,就是说,如果人民不能积极参加政治的话,他们就不能造成强固的国家,所以世界上最有力最巩固的政治,一定是建筑在民意之上,一定以人民之利害为利害,人民的视听为视听。总理的民权理想,是造成一个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古今中外,理无二致。”关于这方面,苏联的民主有很丰富的内容供我们借镜。因为这个缘故,我已把这本《苏联的民主》赶译完成(全书约十五万字),以供国人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