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两地书
14874600000159

第159章 《两地书·原信版》读后记(1)

王得后

鲁迅和许广平的来往书信,或排印,或影印,现在有三个版本。

最早的,也是大家熟悉的,第一个版本,是《鲁迅与景宋的通信两地书》。1933年由上海青光书局印行;后来收入各版《鲁迅全集》。但从1938年的开始,就删除了这个“引题”,只剩下《两地书》三字。这样一删,有点不通。因为“两地书”是两个人的通信,自然得有两个人的署名。这样一删,也模糊了许广平的著作权了。鲁迅在世,交待得明明白白的事,一去世,就有了这样的变化。后来人们习惯了称《两地书》了,固然简便;但心里应该还知道它的全名。约定俗成,下文则仍依习惯简称《两地书》。

第二个版本,是“两地书原信”,先是编入《两地书全编》中,作为“附录”,题《〈两地书〉原信》,1998年由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这是《鲁迅与许广平的通信两地书+“原信”》的合集。但鲁迅的部分,曾经用《鲁迅致许广平书简》的名字,1979年由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过。到1996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出版了《两地书真迹》,是“原信”和另一个版本即“鲁迅手书”《两地书》的合集,而排印本《两地书》则不在其中,因为没有手稿。

按理,交给青光书局印行的《两地书》应该有手稿,但至今没有发现。这在1932年11月16日许广平致鲁迅的信中,有反映;信中说到:“我的作工,连日都是闲空则抄《两地集》(?)”。可见当时已经编辑好了,书名还没有确定,书稿正在誊抄。是全部书稿都由许广平誊抄的呢,还是鲁迅在上海的时候已经在誊抄?他从北平回来,是接着誊抄呢,还是仍然由许广平誊抄?这已经不得而知了。

第三个版本,就是上述《两地书真迹》中的“鲁迅手书”《两地书》了。但是手书本未加封面,未题书名,也未装订;第一页正面中央手书“第一集北京”,背面手书“一九二五年三月至七月”。影印时也未加书名;书名作:《鲁迅许广平著〈两地书真迹〉【原信手稿】》。它是《两地书》出版以后,鲁迅工工整整毛笔手书在整齐划一的35×23厘米的宣纸上的。它不但此前没有单独出版过,也没有排印出版过。文字和排印本《两地书》又不尽相同。但改动不是“一两个字”,却又不算多,可以说是同一个版本的吧。这显然是传家的版本;是最后的版本,也可以说是“定本”。由于海婴先生的决断,它得以影印出版。于是“鲁迅与许广平的通信”,以原信、排印本和手书本共三种形式,全面完整地呈现在读者的面前了。

《两地书》的原信,没有全部单独出版过。这回中国青年出版社要出版了,算是创造了一个记录。由于第一封信是许广平1925年3月11日写给鲁迅的,当天鲁迅写的回信,以写信的时间顺序来排印,这本《两地书?原信版》,别有一番意味吧。

这个版本是有意义的。它的意义,表现在它至少有三个特点。

第一是它的私密性。书信,如果不是故意写成“公开信”,元初只是通信双方的私人交谈;完全是两个人的私事,是两个人的世界,是不向第三方开放的;除非事涉他人,写信人另作了安排。因此它的内容,具有秘密性。本来,在一个民主的,实行宪政的国家通信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法律保护未经权利人授权不得公开私人的通信。未经权利人授权公开——传阅、复印和以任何形式公开——私人信件都是违法的;即使仅仅是一个人私拆、偷看他人信件,也是违法的。因此通信中的“私语”“悄悄话”就多。但在鲁迅所处的时代却是例外。《两地书?序言》说了:“即在这一本中,遇有较为紧要的地方,到后来也还是往往故意写得含胡些,因为我们所处,是在‘当地长官’,邮局,校长……,都可以随意检查信件的国度里。但自然,明白的话,是也不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