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铃正待出手,但是,一个变故骤然而来,完全打翻了她原来的意向!
她正要出手对付三美,但有人却抢先对付了她!
她的喉咙忽然被人手臂箍实,一把冰冷尖利的事物已贴捺在她的额颊上。
她正要把后面的人摔出去,但腰眼上已一阵刺疼,只听后面的人沉声喝:
“别动!”然后是一声尖呼。
张小愁的骇然尖叫。
从后面遽然箍住骆铃的是张诞。
他乍见骆铃和哈森窜进来、冒了出来,也为之震住,连嘴巴也张开合不拢,活像即时吞了一粒连壳的茶叶蛋。
然后他又看见三美溜了进来,并与哈森拔枪相向、相峙不下。
他很快的便恢复了镇定。
他旁观者清,很快便看得出来:
骆铃正准备袭击三美。
他决不能让这女子得逞;他已经没有退路了。
他绝不能让这秘密泄露出去!
所以他要制止骆铃!
于是,他偷偷而迅速的,接近了骆铃,一手箍着了她,另一只手,拿了把刀子,抵住骆铃的额颊,叫了一声:“别动”,然后向哈森喝了跟三美同样的一句:
“放下枪!”可是,这一来,局势却更形紧张,加上张小愁见其兄抓住了骆铃的一声尖呼,使得三美和哈森,一时更加失魂落魄,举止失措。两个人都双手十指紧紧抓住枪扎着马对准对方,颤声哆唇的威吓:
“别别别开枪……”“你开开开枪我我也也开开枪……”“你你你小心心点别乱开枪……”“你先放下你你的枪我才放枪……”两人都不肯先放下枪。
这一闹,两人越发神经紧张。
谁也不敢放弃自己手上的武器:
三美自是不肯弃枪,何况他已占了上风,而且人多势众。
哈森更不能扔掉手上的枪。他已身陷重围。枪是他身处汪洋中的唯一浮木。
在这种一触即发的情形下,双方很容易便会“走火”:
不,只有一方。
——因为哈森只有枪,没有子弹。
空枪又怎会走火?
这种情势,哈森是有苦自己知。
另一个知道这种苦况的,当然是骆铃,也许她还可以想点什么办法,但而今亦给人胁持。
哈森这时越发坚信:女人是不行的!
——不管是什么“六人帮”、“四人帮”甚至是“一人帮”,女人不行就是不行的!
女人可真累人!
至少,而今就几乎累死了他!
——而且,看来不只是“几乎”,而是真要累死他了!
就在这时,“砰”的一声,门又给撞了开来,四五名大汉,簇拥着一个人(即是前有人为他撞门、后有人替他关门的)走了进来。
这些人一出现,哈森就绝望了。
他完全感到彻底的断绝希望了。
因为进来的那个前呼后拥的中心人物,就是头发梳理得光光滑滑、身着当地宽领多口袋。衫尾不塞入裤头内的“部长装”的大老板。
张福顺。
他也来了!
而且是率众而来。
哈森知道已完了。
玩完。
有两名彪形大汉,一直掩护在张福顺身前,就算哈森枪里有子弹,而他又意图向张福顺开枪,那一定不可能一枪命中。
只要一枪不能命中,那就完全没有机会了。
团为张福顺身边的保镖,至少有两人是手上有枪的。其中一名状若日本招财猫(以大黑天菩萨招手姿势)大汉,一进来,枪已指着哈森的额。
何况三美的枪口,正对着哈森。
更何况哈森手上的枪,根本没有子弹。
“你身为警务人员,私闯民宅,我杀了你也不必偿命!”张福顺大剌剌的说,“而且,三美既然入得了这间房,就一定通知了我,你还敢顽抗!?真笨得可怜。”他像判官般下了判断:“这么笨的人,早就该死了!?
“慢着”哈森硬着头皮恐吓了回去,“警署里至少有七十位同事知道我来这里,你敢杀我?你洗净屁股坐一辈子的牢吧!”“你唬我?”张福顺剔起一条眉毛,左边那只。那道眉弯弯如月,又像黑镰刀,挑得很高,却很稀薄,像偷工减料的“的确凉”。他用短短肥肥的手指和厚厚的掌肉大力的抚平他那油腻腻的中间分界头发;他的发十分好“油水”,大概是那种不必搽蜡油也像揩了蜡油一般油亮的发质,亮得反映了养尊处优的富贵份量,但也像眉毛一样,十分稀疏。
“你敢唬我?”他一旦给激怒,声音更加稀薄尖锐难听,“你以为唬我我就不敢杀你?你忘了三美是‘头家’的‘针’。只要他回去打份报告:说是这位骆小姐畏罪潜逃你要逮住她,却死在她枪下,你说这件事谁会追究到我头上来?嗯?何况,哪来的七十人?这秘密行动,连你和三美,不出七个人知道,你一旦出了事,他们已背了黑锅,不给上头革职也算还得了神——毛头家只要在上面施一点压,我看你们那几个吃饱了,撑着的同事上司自保得了么?还来管你的死,理我的事!嘿!异想天开!我开枪就像开窗,怕也没怕过,你少担忧吧,你是白死定了!我杀了你明儿还保准能到议会开会!”张福顺说着说着,脸上青筋毕现,眼看他就要枪杀他了。
张福顺身边有一名得力助手,一脸奸狡的说:“老板,杀人的事,还是私下进行的好。人多,今日不说话,他日万一有个什么不忠的,要掩口就十八只手都够不上了。”张福顺点了点头。他知道这句话是对的。何况这“鱼生”是“头家”派来的。他的“劝告”自己最好还是能听就听,不然,有事自己背,平常事还不打紧,万一天大的祸子自己罩不住,还是得要毛锋出头出面出手的。
何况,他本来就是得听命于毛锋。
更何况,这件本来就是毛锋的事,他犯不着一意狐行,全揽上身。
况且,他也无意要杀警。——现在看来非“灭口”不可,但这种事最好还是交给别人做。
更且,他无意要杀人。他较有兴趣的是活着的骆铃。这漂亮女子正好送羊入虎口。张福顺很喜欢用“虎”来揣想自己、形容自己,因为这样可以使自己更具声势、更有“虎威”。
他喜欢“杀”美丽女子,而不怎么喜欢杀人——当然,这两“杀”字的意思是并不完全相同的:不过都带有暴力的成份。
交媾和杀戮,本来都是人性原始的本能。
更况乎以他今时今日的地位、名声;他能不杀人,还是不杀人较好。
但只要有看得上的女子,能上,他一定上。
时日无多,享乐及时。
——开枪与开窗,要真给他作出选择,他还是会优先选开窗的。
所以,他以一种跟他的外貌甚不相衬的“虎威”下令道:“我数一、二、三,你就放下枪,不然——”他不待哈森反应,已开始数:“——”如果你只有一二三声的时间去活,你能做什么?你会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