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一段支离破碎的往事,究竟需要再走多远的路,再见多少的人,再流多少的泪,才可以,将过去的一切统统丢在过去,不再反复拿来回忆。]
月清离开的时候是冬天,殡仪馆里十分的安静,这一天的下午,只有月清一个人上路。
她的丧事办得格外简单。
馆内只剩下我和陆之远,他穿黑色的西装,戴孝。听说在月清的故乡只有家人才可以为死去的亲人戴孝,陆之远执意要带,眉宇间曾经的青涩和软弱都被不容置疑的倔强严密覆盖。
陆之远看着我,眼眶始终通红,却不落泪,他淡淡地同我说,五月,谢谢你通知我。
我摇摇头,实在没有办法开口说话,胸口处疼得几乎作呕,悲伤哽在喉咙处无处发泄。
陆之远抿了抿龟裂起了皮屑的嘴唇,转身走了出去。
那天下午,我在空荡荡的馆内一个人坐了很久,我看着外面如血的残阳,有灰色的鸟群低低地展翅飞过,掉落的羽毛在橙色的背景下旋转着落下来,又被风吹起。
月清死于自杀,她将自己关在出租屋简陋的卫生间里,用剪刀剪开腕上青色的血管。在这之前,她曾经找过我和薄荷,她带着我们吃饭、唱歌、又去逝水坐了很久,分开时她笑着站在漆黑夜幕下朝我们挥手,瘦瘦小小的个子看起来格外单薄。
她说,我先走了,晚安。
这是月清说的最后一句话,这样想来,那时候的月清应该早就写好了这封信,早就想过要离开,而我们却谁也没有发觉。
月清死前写的信,字迹工整严谨,没有一丝的凌乱,冷静得仿佛在抄写一篇课文。
五月,对不起。
事到如今,我实在再没有力气与这个世界抗争下去。请不要为我悲伤,或许这对我来说,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五月,请代我向陆之远说一句谢谢。
我一直在想,如果我没有遇见陆之远,也许此刻心中的悲伤会减轻许多。但是如果真的没有陆之远,如果那一天在逝水我没有问他的名字,如果这之后陆之远也没有再找过我,那么也许,我这一生也就不知道何谓温暖,也就不知道何谓爱了。
只是陆之远不明白,因为无论我怎样努力,都无法做到如他爱我那般干净、执着地喜欢着他,所以我只有将他拒之门外,才能抑制住我心底疯狂肆虐着的愧疚和悲伤。
不说这些了吧,五月,你要幸福。
我将信交给陆之远时,看到他眼中有一瞬间的湿润,长长的睫毛上染上薄薄一层水雾。这些年来,陆之远对于月清的好,我们每个人都看得清楚。但是有些时候,爱并不能收获爱,就是不能。
直到天色微暗,我才回过神来,一个人顺着长得仿佛没有尽头的台阶走下去。走到四分之三的时候城谏打来电话,习惯性冷漠的声音慵懒地说,别装文艺女青年了,快下来吧,我等的腿都木了。
我眯着眼睛朝远处看了一眼,看到城谏举着电话站在模糊的橙色天空下,衣角顺着风的方向微微扬起。哎,男人,不要美到让女性自卑的地步能够吗?
两年了,我还是那个毫不起眼的单五月,个子不高,长相一般,虽不够倾国倾城也算不上惨绝人寰,仿佛从十六岁开始面部五官就已经完全定型,没有丝毫变化。
而城谏作为一个成年人,竟然还会越长越帅越长越挺拔,这实在不得不让我大叹老天不公。
天有些凉,城谏脱下他的外套给我披上,风吹过他的头发,我看着他,狭长眼角,明亮眸色,眉宇间自成一派的桀骜冷漠,却又往往给人一种孩童般的天真和纯净。
他说,天冷了,早点回去休息吧。
一路上城谏都将车开得很慢,我眯着眼睛看车窗外不断倒退的灯影,迷迷糊糊地竟睡着了。我又梦见两年前的自己,目光空洞地站在蠓虫飞舞的路灯之下,手里握着廉价的刮胡刀片,一点一点颤抖着逼近自己的手腕。
这两年来我常常做这样的梦,梦见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昏黄路灯下,头顶的蠓虫像是细小的雪花那样不停地盘旋着,远处是一片令人畏惧的黑暗,身后亦是,我不能前进亦不能后退,就那样孤立无援地站在头顶一小片昏暗灯光下,久久地站立。
梦的结尾有很多个版本。
有时候是一个很熟悉很熟悉的声音在远处叫我的名字,我听见这个声音,心底就弥漫起大片大片模糊不清的疼痛,然后痛得惊醒。
有时候是一个带着淡淡松木香气的怀抱忽然将我拥进怀中,我在这样的怀抱里突然大哭起来,哭着哭着,怀抱的主人就会开口同我说话,他说,单五月你这个死小孩,脏死了!你再敢往我的衬衫上抹鼻涕我就一掌拍死你!
然后我就会被这样的恐吓声吓得惊醒。
还有一个版本就是,有一个寿桃包子,他拉着我的衣角哭着说,姐姐你不要死啊,你死了朗朗就会变成孤儿了,朗朗不想去住孤儿院啊……
我心一紧,想着这是谁家的孩子啊,怪可怜见的,于是就蹲下来抱着他安慰道,姐姐不死了,朗朗不要哭啊。
然后我们两个抱头痛哭起来,哭着哭着,我就醒了。
用手一摸,一脸的冰凉。
而这一次,我是被城谏的一个大喷嚏给吵醒的。
醒来的时候我正被城谏横着抱在怀里,对,就是那种公主抱,想必是见我睡着了要将我抱进屋里,谁知道美男子也会打喷嚏也会放屁啊,这一个喷嚏打得惊天动地的,吓了我一身的冷汗。
我冲城谏笑了笑,从他的怀里跳下来,夜风钻了空子呼啦啦地贴紧皮肤,我突然觉得很冷,也跟风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我刚喷完,城谏又继续打了个更大更响的喷嚏。
城谏看着我格外不厚道的笑容,愣了愣,然后笑得很是欣慰,神情带着一种特别温柔的舒缓,大抵是因为,这两年来,我的笑容简直比四条腿儿的男人还少见。
尽管我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在努力地为我制造笑点。
我看了看他微微发红的脸孔,想必是感冒了没错,城谏又抬手探了探我的额头,皱了皱那一对浓眉,然后我们两个便肩并着肩十分和谐地一起进屋,翻箱倒柜地找出感冒药片吃了进去。
城谏又顶着一张越来越红润的脸庞为我盖好被子,嘱咐我先小睡片刻,然后又顶着一张真的越来越红的脸庞跑到厨房为我熬粥去了。
我躺在床上翻着疲倦不堪的双眼盯着天棚上一颗一颗的荧光星星,那是城谏一颗一颗地粘上去的。
自从老单入狱后,我变得格外怕黑,但又因为屋子里的灯光长久地失眠。那段时间我总是睡不好,好不容易睡着了又会很快被噩梦吓醒。
于是城谏便想出了这个办法。
那天下午,他带着朗朗去省文具城买来了一百多颗荧光星星,听朗朗说,城谏叔叔八婆得很,硬是要店员给他证明这些星星绝对是绿色健康的材料制成。逼得店员差点把星星吞下去以示其无害安全绝对绿色环保无污染。
当我夜班下班后回到家中时,就看见城谏和朗朗双双累倒在地板上沉沉地睡去。而我的头顶,是一整片散发出萤火虫般温柔光亮的星空。
那个时候月清他们还在这个屋子里大声地感慨,五月你赶紧嫁给城谏算了,这么多颗星星到底是怎么粘上去的啊!
薄荷也在一旁帮腔,是啊是啊,趁早做个童养媳,万一城谏被嫣然那个大美女钓到了你可就傻眼了!
那时候我们,谁也不曾想到我们的天空会突然塌陷下来,不曾想过,会有谁离开,会有谁消失了踪迹。
那时候的我们总以为会有天长地久,会有永永远远。
可是月清,你怎么能够以这样的方式让我们面对现实的残酷……
月清啊……
迷迷糊糊间,我又恍惚地睡去,眼角带泪。
耳边是从厨房里传来的轻微声响,敲碎鸡蛋壳的声音,摁下电饭煲开关的声音,还有城谏刻意压低的喷嚏声……
不知道睡了多久,城谏轻声把我叫醒,端来生姜瘦肉粥和一小碗鸡蛋糕到我的床前。
我紧紧地盯着飘出淡淡姜香味儿的粥碗,内心十分地纠结,城谏看着我,笑着说,放心吧,生姜都挑出去扔掉了。
然后他拿起勺子盛了一勺粥,吹去上面的热气递到我的唇边。
薄荷曾经说过,有关我的小细节城谏总是记得,比如喝奶茶的时候不加珍珠,再比如,喝生姜瘦肉粥的时候吃不得姜,原来没错。
城谏一勺一勺地喂我喝完了粥,告诉我第二天早晨回来取画稿后,便晃晃悠悠地回去了。朗朗下课回来后借着我生病的光喝了两大碗粥便回到自己的小房间里写作业去了。
起初我还甚是担心,那场火灾在他腿上留下的一大片鱼鳞一样的疤痕会不会造成他心理上的阴影,没想到这孩子性情十分地活泼,据说因为那一片非常之MAN的伤疤,让他在校园小正太TOP前10名的排行榜上一下子跳跃了三名,击败了花花小正太、冷酷小正太和温柔小正太,稳坐最MAN小正太的第一名宝座。
深夜,我觉得烧退得差不多了,便爬起来赶画稿。这份悠闲又高薪的工作也多亏了城谏的假公济私为我谋来。
当初我和朗朗二人穷得浑身上下只有口水可以往肚子里咽的时候,城谏从天而降,带着饥肠辘辘的我们吃了一顿饱饭,顺便丢给我一套画稿策划让我回去画着玩儿玩儿。
试用期一张画稿只能给你到八百,试用期过后可以按照百分之三百的价格签订正式合同。
说上面这句话的时候,城谏那张毫无表情波动的死人脸仿佛是在说“这道菜有点儿咸”一样平静得让我想绕着人来人往的餐厅裸奔十圈。
虽然到最后因为某些内部原因没能被签为正式员工,但是我依旧兢兢业业地以一个业余画手的身份才赚取这一份薪水。
每画一张我就想,豆油出来了,大米出来了,朗朗的辅导班学费也出来了,这样想着,熬夜也变成一种享受,心里便十分地舒坦。
画至凌晨时,窗外的天空已经泛起了朦朦白色,我揉了揉眼睛,目光不经意间扫过画板下面的透明玻璃,那里夹着一张微微泛黄的照片。
照片里,有一个平凡的女孩儿,穿着校服站在整齐的队伍里,对着镜头露出一抹傻傻的笑容。
照片里,有一个眉目淡淡的优秀少年,一脸自信的笑容低头经过女孩儿的身后,有风轻轻吹起他的额发,也吹起女孩儿校服的裙摆。
这是十五岁那一年的单五月,也是十五岁那一年的顾西铭。
那一年的我们,稚嫩张扬,周身一片纯白,我不曾陷入他的城池,他也不曾给予我一次又一次温暖的怀抱。
也许是感冒药片起了效果,在这个黑夜散尽黎明来临的时刻,我是这样清醒。
清醒地知道,顾西铭已经不在我的身边。
我使劲全力将玻璃隔板掀开,手指落在他年少的侧脸上,然后,将照片翻转过来,压在玻璃隔板下。
爱是徒劳。这是十七岁那一年,我在不断的离别中悟出的一个道理。
旧梦太长,一旦陷进去,必是满身伤痛也很难再走出来。
于是为了不让自己像悲情剧女主角那样凄凄哀哀泪流满面下去,我很果断地掐断了回忆,披头散发地去洗手间洗了个脸,敷上一张绿茶面膜便沉沉地睡了。
第二天中午,我被一阵泡面的香气熏醒。
朗朗正蹲在客厅里学着韩剧端着个大锅盖吃泡面,我问他,城谏没来取画稿吗?
朗朗摇摇头,呼哧呼哧地吸着面说,收水费的阿姨来过,之后就没有人再来了。
我挨过去抢了口面吃,心想这不是城谏一贯的作风啊,按照之前几次的经验,每个周末,城谏都会十分变态地在早晨六点钟准时出现在我们家客厅,检查我的画稿后,将手里的包子油条放进厨房,接着揪起怨念横生的朗朗去晨跑,搞得每到周末朗朗就十分想要砸碎小猪存钱罐换一把锁。
当然城谏在听说了朗朗的这个念头之后,非常平静地告诉他,作为这栋房子的主人,他有权在他换锁的那天选择拆房。
朗朗觉得城谏的威胁很不厚道,但之后也没再提过换锁要求,倒是养成了每个周末一到六点就会自然醒的好习惯。
下午朗朗去了学习班,离兼职便利店夜班的时间还很久远,于是百无聊赖地将薄荷落在家里的穿越小说捡起来翻了翻。
不得不承认,穿越的世界深深地吸引了我……我想,作为一个从小便失去记忆的女生来说,我至少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几率可以被认为是穿越来的。
也许,这之前的我是一个幸福小王国的欢乐小公主,每天穿着漂亮的蓬蓬裙,吃宴席看表演,成年后嫁给一个金光闪闪的王子做为人妇,然后又生下个小小公主,每天看着她穿着漂亮的蓬蓬裙,吃宴席看表演……
只是,在七岁那年,我不幸穿越了。
于是我遇到了薄荷这个小八婆,也遇到了梁小柔这个受气包,再后来,还遇见一个叫顾西铭的美少年,从遇见到喜欢,从喜欢,到离别,再从离别到渐渐遗忘……不过这没什么,也许到了某一天,我又会穿越回去,回到我那幸福小王国做一个失去了记忆的老公主,每天穿着漂亮的蓬蓬裙,吃宴席看表演……忘记在这一世遇见的人,爱过的人,没能相爱的人,恨过的人,不想记恨的人,为他哭过的,因他笑过的,统统都忘记。
这样想着,我突然间对人生充满了希望,我想,不管怎样,都要在穿越回去之前亲眼看着老单回来,亲手置办朗朗的婚礼……扯远了。
下午到了截稿时间也不见城谏出现,便给他打了一个电话,关机,遂往他的办公室又打了一通。接电话的竟然是Kaven,我忽然就想要饮酒感慨,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Kaven在电话里十分妩媚地同我Say Hello,是小月月吗?我是小Kaven啊,你还记得我吗?
化成灰我都记得你。
倒是Kaven压根就忘记了自己当初是怎么戳着我的额头骂我是脑残,十分熟络地喊我,哎呀我的小月月,真的是你呀,你可急死人家了,快把画稿送来吧我的小神仙,城谏那个死鬼也不知怎么的一整天都没有消息,我只好眼巴巴地等着你自觉点儿送画稿过来了……
我在电话这头抖了一抖,吃的那两口面开始不受意志控制地往上反,Kaven还在那头巴拉巴拉地说着什么,我慌忙丢下一句“我马上就到”便果断地掐断了电话。
在路上,我甚至可以想象得到站在城谏办公室里的Kaven是怎样甩着他华丽的发型骂我是个三八竟然敢挂他电话的……
车窗外是朦胧的大雾,想必是冬天就要来了。
Kaven拿到画稿后催促我,快去城谏家看看,那家伙说不定是出了什么事情呢。
我站在每一天都繁忙得像是在搞世界末日前最后紧急备战的J·工作室里,呆呆地问Kaven,我要怎么进去他们家?
Kaven将手中的画稿递给美术部的小女生后十分不耐烦地问我,难道你没有他们家的钥匙?
我反问:我为什么要有他们家的钥匙?
Kaven继续反问:哪一个情妇没有自己情人家的钥匙?
我暴怒:哪一个人渣告诉你我是城谏的情妇!
我真的要爆走了,心里骂着你才是城谏的情妇,你们全家都是城谏的情妇!不由间声音提高了八个度,这八个度,让烦乱的工作室里出现了两秒钟的集体消音。
就像被按下了暂停键的电视机,十分诡异地静止着。Kaven就在这死一般的寂静中挑着他那对细细的眉毛撇着嘴问我,哦,亲爱的,难道你不是城谏的情妇?
当然不是!
Kaven没所谓地耸耸肩,说,那你就敲门进去好了。
……
我发誓我会一辈子记恨这个阴阳同体的死人妖!他那个眼神分明是在说“我就知道我们家的小城谏是不会看上你这种胸围和腰围同一尺寸的豆芽菜的”。
当我走出恢复正常但实际上并不正常的J·工作室后,便拦了辆车到了城谏的家。
按照Kaven的好心提醒,我十分大力地拍打着厚厚的防盗门,始终不见城谏来开门,拍了约有三分钟,有邻居探出头来愤怒地提醒我:请你按门铃好吗!
我发誓,我真的会记恨Kaven一辈子,谁也拦不住我。
于是我又按了两下门铃,正要走时,门内响起扳开反锁开关的声音,接着,藕荷色的大门缓缓打开,一个目测估计至少一米八三的人影直直地朝我倒了下来。
我尖叫着被城谏滚烫的身体压在了地上,这真是十分不纯情的画面。三分钟后,我从地上挣扎着爬起来,又将完全昏迷的城谏拉起来,拖进了屋子里。
高烧三十九度二的城谏软绵绵地躺在床上,呼吸沉重,长长的睫毛随着滚烫的呼吸微微颤抖。我翻出药箱,先用酒精擦拭了几次他的手心和脚心,以及额头和胳膊,并翻出退烧药给他喝下。
十五分钟后,温度计上仍然显示三十九度二,十分之顽强,于是我便打电话找到城光,(真见鬼,我竟然还保存着城光的电话)我说你快来吧,你哥高烧昏迷要去医院。
城光在电话那头好心地提醒我,五月,这种事情,我觉得你去找120还比较快些。
不知道是不是我生性敏感,我总觉得,自从月清离开后,城光变得寡言了许多,从前的玩世不恭也略微有了些收敛。
城谏拧着眉头艰难地哼哼了一下,我不容多想对着电话吼,城光你要是十分钟之内不来,我可不敢保证幽蓝会不会从新出现在你的世界里!
这一招果然奏效,不到十分钟,城光就阴着脸砸门进来了。那个时候我还十分欣慰地想,这就是兄弟啊,虽然嘴上不说,但还是互相关心着的吧。
只是很久以后我才明白,有些恨意,因为埋藏得太久,所以会被误以为是虚无,甚至错当成缓慢浮现的善意。
医院里,城谏挂上了盐水睡得很沉,眉心因为身体上的不舒服而微微地皱着,嘴唇紧抿,偶尔会咳嗽两声,然后翻个身继续睡觉。
他睡觉的样子也有自成一派的萧杀之气,可是薄荷却不这样认为,薄荷曾经有幸见过城谏的睡颜,那个时候她十分镇定地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说,咳咳,城谏真是长了一张人人想要跟他睡觉的脸。
城光将城谏背来医院并且交完押金费用后就自动消失了,留我一个人在病床边坐着发呆。这家医院跟我还真是有缘,老单在这里失去了一条腿,我在这里遇见了顾西铭,纪小幽在这里遇到我。
在这个傍晚,我坐在医院的窗边吹着冷风,感受着秋末的降温,鼻尖湿漉漉地落满有关过去的雾气。
那个时候的自己,低入尘埃,卑微得令自己都觉得那样寒冷,我跪在医院的大门前哀求着纪小幽,可是她却告诉我,顾西铭和她,他们,就要离开这里飞往远方。
记忆于我,就像从前拍摄的照片,随时可以拿出来翻阅,然后,心中因为不够完美的那一张泛黄旧照,疼成一片。
护士推门进来的时候,嫣然也刚好进来。
小护士看了我一眼,一脸暧昧地嗔道,小姑娘,你男人只是精神疲劳外加感冒而已,不用哭了,打完针休息两天就好。
我慌忙抬手抹干了脸上的眼泪,不知道在心虚着什么。嫣然提着购物袋进来,朝我恬淡一笑,说,我在这里照顾他就可以了,麻烦你了,快回去休息吧。
我想了想,礼貌地说,不麻烦不麻烦,那我就回去了。
嫣然微笑着送我出门后,转身轻轻地关上了病房的门。
走过医院散发着消毒水味道的洁净长廊时,我看到窗外坐在薄荷的红色宝马上,我不得不回想一番,我是怎样沦落到左手一只鸡右手一捆葱的主妇境地的。
事情发生在今天上午九点二十分,城谏打来电话说,单五月,我想喝鸡汤。因为前一夜我刚刚通宵打工到凌晨四点,所以那时我的整个精神状态表现得十分模糊且萎靡。
于是睡意朦胧的我问,你说什么?
城谏说,我想喝鸡汤。
我想了想,说,哦,那你喝吧。
城谏沉默了三秒钟后,声音低沉且不悦地说,我要在中午之前见到鸡汤,对了,不要放人参。
我:……
城谏挂断了电话,我在床上盯着贴满星星的天花板发了一会儿呆,默默地爬起来穿好衣服,给薄荷打了个电话,我说,城谏要吃鸡,你开着你的马来接我。就算他要我放人参,根据我目前干净得跟朗朗的小脸蛋儿一样的口袋里也掏不出一毛钱去买什么人参。
于是薄荷一边飚着她的爱驹,一边扯着嗓子尖叫,你瞧我这一车的乡土气息啊!
我沉思了一会儿,说,薄荷,咱把车再开回去吧,好不容易炖一回鸡汤,我想让朗朗也补一补。
薄荷狠狠地白了我一眼,十分绝望地飚着宝马又回到菜市场,买回两只鸡,这才又飚回了家。坐在宝马里,我心中十分感慨,薄荷不愧是我最好的朋友啊,可以隐忍三只被拔光了毛的鸡们坐进她的爱车里。想当初她刚买车的时候我还十分乡土地跟她说,哎呀,这就是传说中的IBM啊!搞得薄荷三天没理我。
回到家后,我一边炖着鸡汤一边给朗朗发了条短信,告诉他早点回家喝鸡汤。
又给薄荷盛了一碗鸡汤,便朝医院去了。
对于我顺利地在午餐时间未过时抵达医院这件事,城谏感到十分欣慰。眼中带笑地招呼我坐下。我自觉地帮他打开保温盒,盛了一碗鸡汤递到他手上。
事实上,如果那一天不是为了照顾我,也许城谏也就不会病倒在自己家中了。认识城谏的时间并不短,却从没见过他弱势的一面,也算是大饱眼福,日后再遇到些困苦也可以自我安慰,铁金刚城谏都曾经感冒到住院的地步,所以单五月偶尔脆弱一把也是有情可原。
城谏喝完了鸡汤,对其下了四字评语:还算不错。
我本就没打算从他嘴里听到类似于“好喝死了”又或“人间极品”等赞美言语,也就无所谓了,又帮他削好一颗苹果,等他吃完,才收拾好饭盒打算离开。
城谏说,等我换件衣服,我们一起走。
我站在他旁边犹豫了一下,问,不是后天才出院吗?
城谏笑,他们倒是希望我最好一辈子都住在这里。说完解开病号服的扣子,准备换衣。我拎着饭盒看了他大半片的胸膛,看得差不多了才想起女孩子该有的矜持,脸上立即羞红一片,匆匆别过头去。
身后响起城谏的笑声,回过头去,就见他眼底有一种说不出的狡黠,他说,想看就看吧,我可以为你奉献我的一切,包括我的胸肌腹肌以及传说中的肱二头肌。
我愣了愣,差点儿被自己的口水呛死。
这两年来,城谏也许是跟薄荷接触久了,说起话来常常夹着些冷飕飕的幽默感,让我很是不适应。不过比起当初仿佛笑肌坏死的那个城谏来说,还是可爱了几分。
城谏办理好出院手续后,我就跟着他坐了趟顺风车回家。
回到家时朗朗正在喝鸡汤,我让他吃晚饭就回屋写作业,然后拿出保温饭盒,将剩下的鸡汤装好,便下了楼。
楼下,城谏冲我摆摆手,说,上车。
我拎着鸡汤疑惑,你怎么还没走啊?
城谏帮我打开车门,忽然特别温柔地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说,每个月二十六号你都去看望你父亲,今天正好我顺路带你过去。城谏转过头看着我,目光柔柔,带着些心疼和少有的温暖。
我愣了愣,一时语塞,只好转过头去看车窗外的风景。
心底,却涌起浓浓的感激和丝丝缕缕的暖意,像是被庇佑了一般,竟然有一种想要流泪的冲动。
我想,也许是这两年来哭得太多太频繁,有了惯性。
刚才城谏在楼下等着我的样子,让我忽然想起几年前的顾西铭,那时候的顾西铭,也是这么站在原地,像一颗白杨树,挺拔且充满朝气。那时候的我曾以为,顾西铭会始终站在那里,不离去。
我看着身边的城谏,心底渐渐柔软起来,几次张了张口,却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城谏一边开车一边抽空看了我一眼,微薄的唇角勾起一抹魅惑的弧度,说,我说五月啊,你最近看我的眼神怎么总是充满了花痴的华丽光芒呢,你是不是终于发现自己已经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时候爱上我了啊?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不过虽然你当初拒绝了我,但是念在你看我的眼神实在是太渴慕的份上,我可以考虑再和你告白一次的。
我笑得挺尴尬,幸好已经到了目的地,车还没停稳我便急急地跳下车逃了。
是啊,原来城谏,曾经和我告白过。
那个时候,夜风微凉,星辰徒寒,我一个人站在微弱的路灯下渐渐感到寒冷,眼前的街道那样长,那么远,仿佛没有尽头一样。
我觉得世界暗了,手腕处已经疼得没有了知觉,目之所及处的远方模糊不清,然后,在我合上眼睛的前一刻,我看到城谏从那个没有尽头的远方朝我跑来。
依稀间,我听见有声音在我耳边轻声发誓,我不会再让你受半点儿伤害。
后来,在西塘春雨绵绵的拱桥上,城谏告诉我,如果有一天,他爱上一个女子,那么就会跟她告白,说,我不会再让你受半点儿伤害。
我看着眼前俊眉修眼的男子,他的眼神中晃动着晶莹的希翼,可是我却装疯卖傻,笑着告诉他,如果有了喜欢的女子,记得告诉我。
然后,城谏沉默地看了我一眼,只一眼,无限的落寞蕴藉其中。
那一句,五月,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也在我转身的一瞬间,落地成灰。
那两年来,城谏对我,可以说是千般疼惜万般宠爱,我却始终陷在自己的悲伤世界里,把自己紧紧地关起来,不允许也不接受任何善意的接近。
我每一次来看老单,总有许多话想要对他说。
老单坐在我的对面,仍是往日憨厚朴实的笑容,他说五月又长高了一些,可是瘦了。说完,就像犯了错误一样垂下头去,眼睛里潋滟着水汽。
我知道他是在自责,所以笑着说,现在学校里都流行减肥呢,我已经属于偏胖的那一类人群了,下一次来看你的时候我带着薄荷来,你就知道自己的女儿有多胖了。
老单微微放宽了心,问我朗朗是不是还好。
我说很好,下次带他的照片来给你看。
因为怕朗朗年纪还小,承担不了自己的父亲入狱的现实,所以我和老单想了个办法,骗他说老单去了美国,十年后,等朗朗长大了,老单就会拿很多很多的钱回来。
我对朗朗说这些的时候,尽量努力用兴奋和喜悦的语气,朗朗仰着头看我夸张的笑容,只是点了点头,小声地问我,那爸爸会打电话给我们吗?
我看着小小的朗朗,努力扯出一丝笑容说,那当然了,会常常打来找我们的。
监狱里每逢一三五就可以打一通电话回家,所以,自那之后,每逢一三五的下午,朗朗都会早早地守在电话旁边,连厕所都不敢去。
我以为,我努力营造的善意谎言,真的瞒过了朗朗。
可是就在一年前,我才发现,原来是朗朗努力的隐忍和善意的谎言,瞒过了我。
那一天,朗朗将学费落在了家中,我便去学校为他交学费。顺路去了趟朗朗的班级,想看看小家伙上课时是个什么状态。
到他们班级的时候,就看见朗朗正和一个光头小子扭打在一起,那个孩子的嘴里喊着,你爸爸是个吸毒犯,你就是个小吸毒犯,吸毒犯、吸毒犯,没有爸爸养的小吸毒犯!
我愣在那里,忽然觉得全身涌出一层冷气,将我紧紧地捆住。
朗朗咬着牙与他撕扯,眼眶通红地喊着,我爸爸会回来的!他才不是吸毒犯!他是我爸爸,不是吸毒犯!
我慌张跑出学校,整个人都觉得空荡荡的,朗朗倔强的脸还在脑海里映着,我走得极是艰难,胸口像是压着巨石,逼得我喘不过气来。
洛城很久没有阳光了,我冒着浓浓大雾低头往家走,眼泪在眼眶里溢满,又被我硬生生地逼退,如此反复,终于,还是落了下来。
那一天,我在冬初萧瑟的大街上,一边跑一边嚎啕大哭,路人纷纷回头企图围观一个泪奔的陌生女孩儿,没有人知道,那个时候的她,是怎样的悲伤和无奈。
那一天,朗朗放学回家后,仍是往常一样守在电话旁边等待老单的电话。
他笑着对老单说,爸爸,你要努力赚钱,早点回来看我和姐姐。
门后的我,早已是泣不成声。
我一直没有告诉老单,朗朗早就知道他入狱的事情。我怕老单会难过,会自责,所以,我替老单守着他的谎言,也替朗朗守着他的谎言。
有时候,谎言可以给人带去安慰,比实话来得柔和稳妥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