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赋税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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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论公共经费增加或减少的各种原因

至此,我们论述了各类公共经费。下面,我们要考虑的是公共经费收入增加或减少的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

在一般性原因当中,第一点是国民不情愿纳税。国民的心态是通过拖延、抵触可以完全逃避纳税,因为他们怀疑政府课税过重,所征税款被挪用、挥霍,或者课征不公。这就增加了征税过程中不必要的开支,并迫使君主对国民施压。

2.税收减少的另一个原因是政府强迫国民在特定的时间以货币的形式纳税,而不是在最适宜的季节以实物的形式缴纳。

3.第三,国民对政府课税权不甚了解,心存疑虑。

4.第四,货币短缺,币值不稳定。

5.第五,人口少,尤其是劳动人口和工匠。

6.对人口、国民财富以及国民所从事的行业等状况知之甚少,以至于为了纠正错误而重复征税或在征收新增项目时遇到麻烦。

7.关于特殊性原因。军费的增加是因为战争的增多或者受到战争威胁的增大。这里所说的战争包括外战和内战。

8.对外侵略战争一般是在各种各样的、不可告人、带有个人偏见的厌恶感驱使下发动的,但总是冠冕堂皇地以公众利益为借口。对此,我们不想妄加评论。而英格兰的特殊之处在于,发动战争的普遍动因是源于一种错误的观念:英格兰是一个人口过多的国家,如果我们想要更多的领土,与其从美洲购买还不如从邻国抢夺,这样付出的代价会更低。另一个错误的观念是,君主的伟大与荣耀在于他所统治的疆域的大小,不在于国家人口的多少、人口素质的高低、国民就业的情况以及国家是否政通人和。此外,与其自力更生从土地和海洋中获取财富还不如从别人那里巧取豪夺,这样做似乎更光荣。

9.有些国家不会(如前所述,出于个人原因)发动对外侵略战争,是因为主要统治者们的岁入很少,不足以维持战争的开销。这样的战争一旦发生并发展到需要国民承受额外的战争负担的程度,掌握征税权的人自然会抗议:是谁出于什么目的发动了战争?他们不会助纣为虐,相反会尽力扑灭战争的火焰。

10.防御战争是指被侵略国家没有做好充分的备战,面对来犯只能被动防御。比如:腐败的军官在装备军需时以次充好;征兵无方;士兵不是司令官的佃户、仆人就是因犯罪或负债而逃避法律制裁的人;军官职责不明、擅离职守;军官因克扣军饷而不敢严肃军纪。因此,国内一直保持备战状态,御敌于国门之外,这样做的代价是最低的。

11.在欧洲,内战多半是由于宗教的原因引发的。比如:对那些背离正统的异教徒的惩罚是,在公开的场合,在大批不知情的公众面前对其处以极刑,或剥夺其人身自由,或残其肢体。为什么不对他们采取适度的、可以承受的经济上的制裁呢?任何有良知的非国教徒都会愿意接受,而那些伪善者则会抵制,这正能够揭露他们的真实面目。

12.内战爆发的另一个原因是那些自身生存状况不佳的人幻想通过全社会的动荡来改善自己的境遇。可事实上,战争可能使他们本已更糟的境况雪上加霜,他们可能在战争中幸存下来并取得胜利,但更可能的情况是在战争中充当炮灰。

13.另外,不同的人群主张建立不同形式的新政体,而且这些新建立的政体都可以在几年的时间内使国民的财富发生重大变化;认为有着久远历史并一直延续至今的政体并不是最适合这个国家的政体;任何在位的王朝或国王也不比任何觊觎王位的人、甚至由最完善的选举制度选出来的人更好;政权应该是无形的,不一定体现在某一个人或某些人身上。

14.导致内战爆发的原因还包括:国家财富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缺少稳定的政策使全体国民都能免于沦为乞丐、窃贼或被迫去当兵。

另外,一方面任由某些人尽享奢华,另一方面却眼看着其他人食不果腹,这也是导致内战爆发的原因。

根据随意而不明确的动机施以恩惠,将大量财富赏赐给那些没有任何显着功勋的个人和党派。正是这些做法使头脑不清的民众产生敌对情绪,而这些民众也很容易成为被少数阴谋者的火花点燃的导火线。

15.在宗教方面的公共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各教区的范围和牧师的职责一直都没有随着天主教会的制度改革以及殖民地和贸易改革而发生改变。现在传播《福音书》的牧师都是向聚集在某个地方的群众同时布道的,教区的范围难道不能再扩大吗?也就是说,现在每只绵羊每年不再像以前那样需要修剪三次到四次羊毛,那么羊群的数量就不可以再增加吗?如果英格兰和威尔士仅有大约五百万人口,为什么需要五千多个教区呢?也就是说,就像每个牧羊人需要照料一千只绵羊一样,每位牧师只需负责一千名教徒。相比之下,每个中等规模的伦敦教区内都有大约五千名教徒。按照上述计算方法,在英格兰和威尔士仅设置一千个教区就可以满足需要,而目前那里却有近万个教区。

16.现在将教区数量减少一半(按照每个教区每年向牧师发放一百英镑薪俸进行估算),可以节省五十万英镑。此外,如果教区牧师的人数减少一半,那么教区在主教、主持牧师、牧师会和大教堂方面的支出也只需要现在的一半,而目前这些方面的花费合计高达二、三十万英镑以上。而且,人们对神的教会的信奉将比现在更加虔诚,同时对神圣而古老的教会制度和依靠什一税来维持教会各项开销的做法也不会有任何成见。所有这些都可以通过更大规模的宗教改革以及与此相适应的方法得以实现。

18.但是可能有人会说,在一些荒凉的地区,一千人口至少也要居住在八平方英里的土地上。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像这样的地方几乎没有或根本就不存在。据我所知,最大的教区也不会超过三平方英里或四平方英里,因此,人们在这类地区的中心地带每周举行一次聚会,是不会有什么困难的。

19.此外,我还认为学识不高的助理牧师,要是他的生活比较宽裕,而且对他的任命也是适合的,那么他应该能够在每个星期日到四个礼拜堂行使他的职责。而那些有真才实学和雄辩口才的传教士,可以每隔一个星期日到上述礼拜堂布道一天,他们可以选择这个星期天在其中的两个礼拜堂布道,另外一个星期天到其他两个礼拜堂布道。再加上平日的教义答疑和额外传授,这样的布道也可以像现在一样进行,而且使祈祷灵魂获得拯救时所必须的祈神赐福仪式也可以同样进行,因为耶稣基督的轭是容易负的,他的担子是轻省的。

20.但是,我想作如下断言以结束对上述问题的讨论:如果将英格兰和威尔士划分为许多三平方英里的区域,那么可以建立教区的区域将不会超过四千个。

21.现在如果有人说转让这些什一税是一种亵渎圣物的行为,那么我的回答是,如果把什一税用于保护神的教会以防御土耳其人、罗马教皇以及信奉他们的民族的侵犯,那么这种转让就不是亵渎圣物;或者,将这些什一税的四分之三转让给当那些津贴发放时就已经不在人世的牧师的妻子和儿女,那就更不是悖理逆天的行为了。

21.如果我没有强烈反对减少教会财产的提议,那我可能会认为对剩下来的教区牧师削减一部分的什一税和薪俸,而让他部分地接受教区管辖范围内教徒们的自愿捐赠,才是传扬福音的方式。而且,这样做还不会过于激怒那些认为他们所有的生活费用都应该取自什一税的人。

22.我还认为,由于在英格兰男性的人数超过了女性(有人认为这种男女比例失调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生育),所以让牧师们恢复单身生活,或者不允许已婚者担任牧师,是有好处的。因为在五百万人口中很容易找到五千个能够而且也愿意过单身生活的人,也就是千分之一的比例。这样,我们国家这些未婚的教区牧师依靠目前全部薪俸的一半就可以维持他们现有的生活了。

23.一个前提条件始终保持不变:虽然我们削减了教区数量和牧师薪俸,但是这种削减不应该使在职牧师蒙受损失。

24.至于削减行政和司法方面的支出,也要采取相同的做法:废除不必要的、多余的、过时的官职;将其他保留下来的官职的待遇削减到与执行该职务所需要的劳动、技能以及所承担的责任相适应的水平。因为许多职责全部是由待遇较低的助理人员完成的,而这些助理人员的上司们无论是对实际工作的内容还是对应该履行的职责都一无所知,然而他们所赚取的薪金却是助理人员的十倍。

25.如果那些税金只是向官员支付的正当报酬,那么其余部分应该或者归还给那些向君主交纳了这笔赋税的人或者由君主保留以弥补巨额公共支出之不足。但是,决不能因为某些人的不断请求,就将余下这笔税金赏赐给他们,这种恩惠只能使他们和他们的家属变得懒惰,而他们对于国家的以及他们自己的真正利益却漠不关心,而且完全不顾和无视公共福利。

26.像这类的具体事例不胜枚举。但是,我的目的并不是要伤害某个特定的人,所以我不再继续说下去了,我只是希望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被错误扭曲的事情可以得到全面的纠正,这样一来,任何个人都不会受到损失;因为如果所有的人都受到损失,就等于任何人都没有受到损失。如果所有的人都失去自己财产的一半,那么任何人都不会比现在更贫穷;同样地,如果所有人都可以使自己财产增加一倍,那么任何人都不会比现在更富有。因为判断一个人是贫穷还是富裕并不取决于其占有财富的数量,而是取决于其占有财富的比例。

27.关于大学的经费支出,这里我将设在英国伦敦专门培养律师的四个学院也包括在内,但这四个学院的支出并不多,削减该经费支出的办法就是减少神学、法律和医学专业的学生人数,可以通过减少对这些行业人员的雇佣得以实现。

上面我已经就宗教事务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下面我想谈一谈法律方面的问题。假设对所有人的土地财产、土地财产转让及其相关契约进行登记备案,而且还设立公共贷款银行、抵押贷款机构,或者设立以存款、金银器皿、珠宝、服饰、羊毛、丝绸、皮革、亚麻、金属和其他耐久商品作为担保的信贷银行,那么我认为诉讼案件和法律文书将不会超过现有的十分之一。

28.此外,如果我们根据人口数量、人们对土地和其他财产的持有状况将法律人员和法庭公证员的人数进行调整的话,我可以设想调整后的人数不会超过目前的百分之一。鉴于我曾听说有人证实现有的法律人员和公证员的人数是实际所需人数的十倍;而且目前的诉讼案件是实施了上述改革以后可能出现的诉讼案件的十倍之多。因此,从总体来看,将来社会需要的法律从业人员和司法人员不会超过目前人数的百分之一,而且发生犯罪行为和侵害行为的机率也将大幅度降低。

29.至于医生,我们通过近来基于死亡公报的观察数据,不难从死亡人数中计算出伦敦的患病人数,而且从城市的患病率中计算出乡村的患病率;然后,再根据这两方面的数据以及熟悉这方面的医学院的建议,我们就可以计算出整个国家需要多少医生,这样就可以确定应该允许和奖励多少学生攻读医学专业。最后,通过计算这些数值,还可以确定选择成为外科医生、药剂师以及护士的学生比例。这样,我们就可以把那些不计其数的毫无价值的冒充者和滥用医生权力的人从医生这个神圣的职业中彻底地根除。在所有世俗职业中,医生这一神圣职业是我们的救世主本人在开始传道后就从事的职业。

30.此外,如果上述观点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同,那么公共服务部门需要多少牧师、医生和公务员(即由各个大学培养出来的人才)?假设按照目前的体制需要一万三千人,那么按我们提议的减员办法则所需的人数可能不超过六千人。然后,假设每年每四十人中有一人死亡,这就意味着大学每年培养不超过三百五十名毕业生就可以满足社会需要。假设这些学生平均在大学学习五年,那么任意一段时期内的在校生人数应该大约为一千八百人。这里,我所指的是那些立志以学问作为其职业和谋生之道的人。

31.我应该明确的是,如果一千八百名大学生就可以满足社会需求,而且如果英格兰有四万名教区儿童和孤儿,那么这些孩子每二十个人中就应该有一个是才智出众和前途无量的人。

现在,由于社会允许这些儿童按照其意愿自我发展,而且各大学都拥有师资来培养超过一千八百名以上的学生,那么,如果我们的教授也是按照这种方式选拔和教育的,又会怎样呢?但是,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以后再进行讨论。

32.这里我还要附加说明的是,由于有了前面提到的贷款银行,我们可以了解所有商人的信用和资产状况,防止货币带来的所有潜在风险,而且根据关于经济增长、生产、消费和进口的有益描述,我们还可以确定我们需要多少商人可以在本国与其他国家之间从事剩余商品的交换。还应该确定需要多少零售商将进口商品分销到全国各地的村庄,同时收购各地的剩余产品。基于上述这些原因,我认为可以减少大部分的商人和零售商也是可能削减的,因为这部分人仅仅是为了获得穷人的劳动力而相互欺骗的赌徒,他们本身是不能生产任何产品的,他们只不过是国家这个母体上的静脉血管和动脉血管而已,真正给国家输送血液和养分的是农业产品和工业产品,而商人们的作用只是促进了这些血液和养分的循环。

33.如果能够将那些与行政、司法以及教会有关的许多官职和费用予以削减,同时把那些从事对社会的贡献较小、所获报酬却颇丰的职业,比如律师、法官、医生、贸易商、零售商等等的人数也予以削减,那么公共开支费用的支付将会变得很容易,而这部分赋税的征收将会变得相对公平了。

34.我们已经在前面列举了六项公共开支的内容,并且也简略谈论了应该如何对其中四项进行削减。下面我们将重点讨论另外两项的内容,这两项是我们认为应该增加的。

大体说来,我把这两项内容中的第一项叫做贫民救济,它包括收容身体尚健的老年人、盲人以及跛足的人的收容所的费用开支;还有治疗疑难杂症或慢性病,可以治愈的或者绝症的内科或者外科各种疾病的医院的经费开支,还包括治疗急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疾病的医院等等;此外,还要考虑收容孤儿、无家可归的儿童以及弃婴的收养所的费用开支;关于弃婴,只要能够将他们的姓名、家世和亲属等情况保密,不管他们的人数有多少,收容所一律都应该接纳。因为当这些孩子长到八岁或者十岁的时候,就可以对他们进行选拔了,而通过这种选拔活动,国王又可以获得一些执行各种事物的优秀助手。而这些孩子无疑就会像国王的亲生子女一样,忠心耿耿地为其服务。

35.其实这些并不是什么新奇稀罕的事物,只是在有些国家它们往往被忽视了,因而才会被看成是稀奇罕见的项目。人们并非不知道这些机构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我们还会在其他地方再详细论述。

36.当所有无依无靠和没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得到了扶养,所有懒惰成性的人和盗窃成性的人都由法官加以管束并且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时候我们就应该想着为所有其他的贫民谋求一份固定的工作了。如果这些人能够循规蹈矩地好好工作,他们是应该能够丰衣足食的;他们的子女如果尚年幼或者不具备劳动能力的话,也应该像上面所说的那样,被送到其他地方去抚养。

37.但是,我们要给这些贫民寻找的工作究竟是些什么工作呢?我认为,这些职业应该隶属于公共开支的第六项所涉及的那些职业,包括:所有公路的加宽、加固和养护,这样就可以减少旅行劳顿的烦恼和车马费用的支出;疏浚河道,使其通航;在适当的地方植树造林,以供砍伐、观赏和进行水果育植;修建桥梁和河堤;开采金矿、石矿、煤矿;冶炼钢铁等等。

38.首先,我将这些行业做如下的分类:第一:本国稀缺的产业;第二,需要劳动力多而技术少的产业;第三,在英格兰的新兴产业,用来填补我国几乎完全破产的纺织业。

其次,或许有人会问,谁来供养从事这些产业的人呢?我的答复是所有人,由所有人来共同供养这些人。其中的原因如下,假设某一个地区共有一千人,其中有一百人为全体一千人提供生活必需品,如食物和衣服;另外有两百人生产用以和其他国家以货币或实物形式交换的产品;还有四百人专门提供服务,为全体居民提供休闲娱乐以及制作奢华的装饰品;如果还有两百人是行政官员、牧师、法官、医生、批发商和零售商,则全部共为九百人。这样的话就产生了另一个问题,既然还有充裕的食物可以供这一百人吃,那么他们如何才能得到这些食物呢?通过乞讨或偷窃?他们是应该因为乞讨不到食物而饿死,还是应该因为偷窃被处死呢?再或者干脆把他们送到那些愿意接受他们的国家去?在我看来,显而易见,既不能让他们饿死,也不能让他们被绞死,更不能把他们送走。如果让他们去乞讨,他们一定会今天饿得饥肠辘辘,明天有可能饱餐一顿,这样会引发疾病并且养成不良习性;如果让他们去偷窃,情况也是如此。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这些人乞讨到的食物或者偷窃到的东西多于他们维持生存实际需要的数量,这就会让他们产生永远都不想去劳动的念头,在将来即使偶尔遇到了一个改变现状的绝佳时机,他们也不肯再去劳动了。

39.鉴于上述理由,把社会剩余的东西给这些人确实是一种相对较为保险的方法,要不然这些剩余产品也会最终被丢弃或浪费掉。如果社会没有剩余产品,那么可以把其他人的饮食质量和数量降低一些,因为绝大多数人的实际消费不会低于维持生存最低需要的两倍。

40.这些多余的人的工作最好是不需要消耗外国商品的工作。技术是让他们到索尔兹伯里平原修建毫无用处的金字塔;或者让他们把斯通亨奇的石头运到塔山上去;或者让他们做其他类似的工作,都无所谓。至少这类工作既可以锻炼他们的精神,又会让他们养成服从命令的好习惯;同时还可以使他们的身体得到锻炼,从而在必要的时候能够从事为社会带来更多收益的劳动。

41.为了证明我的这些提案是具有实际价值的,接下来我来谈谈修筑公路、建设桥梁河堤以及疏浚河道这些工作,除了可以供人们娱乐和美化环境之外,还有些别的益处。我来举一个例子,来阐述前面的问题,这些工作有助于把爱尔兰的牛羊大批运出去,同时也有助于丰富英格兰的优良马匹品种。这些马匹具有品种优良、健美、强壮、勇猛、敏捷,而且耐性好等多种优点,远远优于其他国家的马匹,这或许是英格兰的水土带给英格兰特有的财富,是其他地方无法仿效和抢夺不了的,因而它们在欧洲一直很畅销。而且,无论路途多么遥远,马这种商品都能够把自己和商人一起运到市场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