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们已经对公共开支的六项内容从大体上分别做了论述,并且对应该削减或增加的开支做出了分析,尽管论述得有些片面,而且略显仓促。
接下来我们讨论一下如何消除国民不甘心承担赋税的一般原因,使人们心甘情愿的缴纳赋税。
2.(1)国民认为国王的索取超过了他的需要。就这一点来说,我认为,假如国王能够按时从臣民那里征收到他想要的赋税的话,那么,如果他预先征收这部分税金并存到他自己的金库里,这其实是国王的一种极大损失。因为人们可以通过交换或贸易等行为将货币增值,而储藏在国王金库里的货币却是毫无用处的。因而这不仅对国王本人无益,而且还很容易被其他人索求了去或者被挥霍掉。
3.(2)不管赋税多么沉重,只要政府一视同仁,对所有人都按照合理的比例征收,那么人们都不会因为承担了赋税而使自己的财富减少,道理如前所述。如果人们的财富都减少一半,或者增加一倍,人们的贫富程度相对不变。因为每个人都仍然保持着原有的地位、身份和尊严。而且,由于这种赋税的征收并没有使国家的货币流向国外,所以和任何其他国家相比,本国的富有程度也没有发生改变,变化的仅仅是在短时期内,也就是将从某些人那里征收来的货币返还给原主或者其他缴税人之前的那一段时间内,国王所拥有的财富和国民所拥有的财富之间的比例。在这种情况下,经过重新分配,每个人都有可能变得比以前更富有,当然也有可能变得比以前更穷;还可能会出现某些人获得收益而另一些人蒙受损失的情况。
4.(3)纳税人感到最为不满的,是对他们课征的赋税金额超过的他们的邻居课征的税额。对于这一点,我的看法是,这可能是由于一时的错误,也可能只是一种偶然,在下一次征税的时候就可以纠正过来从而使人们满意。即使确实是有人故意要这样做,那也只能说可能是税务官有意要这样做,而不能说这是国王的意图。而且,做了这种事情的税务官,下次征税的时候一定会因为他的过错而受到纳税人的报复。
5.(4)当人们想到从他们那里征收上来的赋税被花在消遣娱乐、举办盛大的集会,或者被用于粉刷凯旋门等事情上的时候,他们就会产生不满。对于这一点,我认为,这种经费开支实际上是把征收上来的赋税转而支付给了从事这些工作的人。这些行当看起来毫无意义,但是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才使得征收上来的货币立即回到了那些对社会最有用的人手里,也就说回到了酿酒师、面包师、鞋匠、裁缝等人的手里;而且国王从这些集会和宴乐中得到的愉悦,并不比他的十万个卑贱的臣民从中得到的愉悦多多少。这些人一边发牢骚对这种奢华表示不满,一边又不惜远路跋涉前来参加他们认为是错误而讨厌的浮华场面。
6.(5)人们经常抱怨国王把从国民那里得到的钱财赏赐给他的宠臣们。关于这一点,我想说,国王赐给他的宠臣的货币一转手就会再流回纳税人的手中,或者说流到那些人们希望或认为值得得到这些钱的人手中。
7.其次,这个人今天是国王的宠臣,明天也许会是别的人得到宠幸,甚至我们自己也可能成为国王的宠臣。国王的宠爱之情是飘忽不定,捉摸不透的,所有根本用不着羡慕别人,要知道登山之路也是下山之阶,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况且,按照英格兰的法律或者习俗,都没有规定出身卑贱的人的子弟不得担任国家要职,更不用说有他们得到国王的宠信的禁令了。
8.一般人脑子里很容易产生使得他们不愿缴纳赋税的这些想法,而这样反而会迫使国王对其臣民采取严厉的手段。如果国王采取的严厉手段偶尔被用在那些因为家庭负担重或者极度贫困而顽强抗税的人们身上时,这就会使那些轻信表面现象的人对国王的压迫产生不满,进而对国王所做的其他事情也抱有恶意,从而使得原有的不满情绪升级。
9.(6)对于本国人口的数量以及产业和财富状况一无所知,这往往也成为使人们不得不承受不必要的痛苦的一个原因。由于上述原因,原来只需要课征一种赋税的情况,现在却要课征两种或多种,甚至再加倍,从而使得国民的负担加重,倍感艰辛。最近的人头税就是一个例子,由于不了解国民的情况,不知道应该纳税的各类人的数目多少,缺乏评估税率的明确标准,又把财产和头衔、官职混杂在一起,所以在征收的时候犯了很多错误。
10.此外,由于不了解国民的财富状况,国王也就不知道他的国民到底能够负担多少赋税;又由于不了解国内的产业状况,所以国王也就无法判断出哪些时候才是向国民征收赋税的最佳时节。
11.(7)征税权含糊不清,这既是导致国民不愿缴税的重要原因,又是迫使国王采取严厉手段征税的原因。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船舶税,它是整个王国二十年来灾难频发的重要原因。
12.(8)人口数量少才是真正的贫穷。如果一个国家拥有八百万人口,而另一个和其国土面积相同的国家的人口却只有四百万,那么这个人口多的国家的富裕程度就会比这个人口少的国家高不止一倍。这是因为供养行政官员的开支是很大的,而管辖人口数量的多寡并不会影响他们的职责履行。
13.另外,如果一个国家的人口少到只靠天然物产,或者只需经营畜牧业之类的轻微劳动就可以维持人们的生活,那么这个国家的人就会变得不拥有任何技能;而且四体不勤的人是无法忍受精神上的折磨,过度思虑就是其中一种原因。
14.(9)货币短缺也是造成纳税情况欠佳的原因之一。理由是,如果一个国家所拥有的全部财富,即土地、房屋、船舶。商品、家具、器皿、也包括货币等,其中只有百分之一是铸币,而英格兰现在只有六百万镑货币,相当于每个人只有二十先令的货币,那么我们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使一个人拥有巨额财富,让他一下子支付一大笔货币也是很困难的。而一旦他筹集不到这么多的货币来缴纳税款,那么等待他的将是一系列的责罚和罚款。这样的责罚虽然不幸,但是也无可厚非,因为让一个人遭遇这样的不幸总比让所有人都遭遇这种不幸要好,虽然人们往往能够接受全体人都遭受不幸,而不是某一个人独自承担。
15.(10)规定所有的赋税都必须以货币的形式缴纳,这看起来似乎不太合理。因为这样的话,(假如国王要向停留在朴茨茅斯港的船舶来调拨粮食),由于无法用肥牛和谷物等实物来缴纳赋税,所有农民都不得不先把这些实物运到很远以外,可能十英里远的地方去出售以换回货币来缴税。而现在国王又要用收上来的货币再到很远的可能十英里远的地方去购买粮食,这完全是一种浪费。
16.此外,由于农民急于卖掉他们的谷物,他们不得不廉价出售,而国王由于急于要购买这些谷物,也就不得不以高价购入,所以,假如在当时如果以实物来缴纳赋税,那就可以减轻贫困的农民的许多苦难。
17.再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过高的赋税对全体普通民众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这里我们不考虑对前面我们提到的那些特殊的人的影响以及后果。关于这一点,我认为,维持一国的商业正常运行所需要的货币量是有一定的标准和比例的,货币量过多和过少都会对一国商贸的正常运行产生不利影响。这正像我们在流通中所做的那样,为了便于和银币交换,也为了便于结算不能用小银币结算的款项,在为数不多的零星买卖中,我们必须保持一定比例的铜币存在。货币,(这里指的是金银铸币),对生活必需品(即食物和服饰)的关系,正如铜币以及其他地方性辅助货币对金银铸币的关系一样。
18.商业流通中所需的铜币数量是由人口数量以及铜币的交换次数来决定的,主要是由最小银币的价值来决定的;同样,人们在贸易中所需的货币量也要由货币的交换次数和支付金额大小来决定,这往往不是法律和习惯所能明确规定的,因此,如果国家设有土地财产登记薄、登记所有人的土地财产价值;如果设有金银器皿、毛纺织品、亚麻布、皮革以及其他的必需品的存储所;如果设有经营货币的银行,那么,维持商贸正常运转的货币量就可以减少。因为,所有的大笔巨额支付行为都可以通过土地来进行,其他所有的大约在十镑或者二十镑以上的支付行为都可以通过信贷业者和借贷银行的信用来进行,因而只有十镑或者二十镑以下的支付行为是需要货币来进行。这种情况就如同银币的最小价值单位为多少和市场上所需的铜币量之间的关系情况一样,比起银币的最小价值单位是两便士的时候来,银币的最小价值单位是六便士的时候,市场上交换所需的铜币量会少一些。
19.根据上述谈到的各点,我认为,即使一国国内的货币量过多,国王也应该允许子民来用他们最容易拿出的实物来缴纳税款,而国王只需要把多余的货币都存入自己的金库就可以了。实际上,如果国王能够这样做,则无论对社会对国王,还是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有益无害的。(刘老师,您发给我的原文中没有这一段,但是1899年赫尔版本中有)
20.另一方面,如果国家课征的赋税过多,那么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就无法满足进行正常商贸活动的需要,那么直接的后果就是工作量的减少;工作量减少产生的危害与人口减少、工人技术水平及勤劳程度降低的危害相当。因为,如果把一百磅货币作为工资支付给一百名工人,那么这一百磅货币就可能产生价值一万镑货币的商品,但是如果工人们没有这种继续就业的动力,那么他们就会终日无所事事,庸碌无为。
21.我认为,如果国家将各种税收收入都直接用于购买本国生产的商品,那么征收赋税对于国民来说就是有益无害的,它只是使一些人的财富和财产发生变化而已,很明显的就是使财富和财产从某些占有土地而游手好闲的人手里转到那些聪敏而勤劳的人手中。举例来说,如果一个地主把自己的土地以每年一百磅的租金租给农场主若干年或者若干代,而国家为了维持海军军需,每年向这个地主征收二十镑的赋税,那么结果就是这二十镑货币将被分配给海员、造船工人、以及其他和海军相关的各行业的人。但是如果地主独立经营并自由支配自己的土地,那么如果政府对其课征的田赋占到了他所收取的地租数额的五分之一,那么为了维持他的利润,他一定会按照这个比例将他自己的负担转嫁给转租人,或者把其出售的家畜、谷物和羊毛的价格提高五分之一。最后,只要所课征的税款被全部投入了海中,那么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每个人都必须多劳动五分之一或减少五分之一的消费量。如果对外贸易状况能够得到改善,那么结果就说前一种情况,人们要多劳动五分之一;如果对外贸易状况得不到改善,那么结果就是后一种情况,人们就要削减消费开支。
22.我认为,如果一个国家施行的政策良好,那么上面我们谈到的租税就是国家开征的所有赋税中最不好的一种。但是,有些国家对乞讨和盗窃行为缺乏相当的预防性政策,从而使得乞讨和盗窃成为那些没有工作的人的一种营生。在这些国家里,我认为,过于沉重的赋税会引起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极度匮乏;并且,由于这种社会物资的极度匮乏来得非常突然,个别的愚昧无知的人就可能一下子就找不到赖以生存的生存之道了,按照自然法则,这种情况必然会迫使这些人通过抢劫、欺骗来维持自己的生存,而抢劫和诈骗又是危害国家和个人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因此他们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被判死刑、截肢体罚和监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