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张春华金盆洗手,张伟跟老爷子不相往来。尽管商业街上至今仍有张家不少产业,但张伟愣是从旁人手里接了个摊,一干就是小十年。
小山也是在世面上混了多年的人了,起先大家也是各自忙生技,只是他们这代人没怎么上过学,又混着懒散了,乍一收敛自然是不习惯。况且这些人都是劣迹斑斑,平时出来进去都免不了被人指指点点,哪有单位愿意接收他们。都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大多数人见了浪子见不得他回头便躲得远远的。倒是张伟二话不说,自己摊子立起来又帮着兄弟们做了不少事,只要做的事正事正经生意,有多大能力他帮多大忙。慢慢的身边也聚集了不少旧日的手下,只不过不再是街边或打或杀或闹事再或,而是规规矩矩的做些或大或小的营生。
人都是一样安稳惯了也就不愿意多生是非,跟何况当初血气方刚的小青年也将步入中年,有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小山算是他们中最小的,后面就是又来的周逸云。
认识周逸云也小两年了,今天的周逸云大不相同,看他斩钉截铁的说出:“绝对不行”就连小山都忍不住楞了下:“那你说怎么办!”
“回家睡觉!”
“回家睡觉?”小山更是一愣,这裹着纱布的小脑袋倒是想着什么?刚才还不是他火烧火燎的来?
“对!回家睡觉,如果明天二哥还没回来,你就带我去见一个人。”
“见谁?”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今天我跟你说的事先不要对和尚他们说。”周逸云扔下在那发愣的小山,转身去开木兰一溜烟走了。
只留下叉腰站着小山,半天缓过神来嘟囔道:“你个周小秘啊还真特么的够神秘的。”
这一夜周逸云辗转反侧,回忆晚上听到的话,想起当年那波澜,想起张伟这些年的豪气,又想起自己离开家飘的这段张伟对自己好,愈发不希望张伟真的出什么事。他隐隐觉得,白手打拼的张伟对于吴老大那些人应该不足为患,依然有了范爷这个靠山,何苦和一个小商贩过不去。莫不然就是怕张伟寻仇?也不对,如今谁不想过太平日子?况且张家老大至今还没出来。十八岁的小脑袋想的已然是头疼,索性薄被蒙住头。
和周逸云一样头疼的还有沈慕诗,此刻正在新家的房间里看着屋里透进来的路灯的灯光。一个人单人床一个自己的空间,已经是比在那拥挤的小屋好很多,至少不用弓着身子,半夜坐起都要小心头顶,身边挤着表妹,就连起夜都不方便。然而新屋子给她的感觉并不是舒服,而是说不出的冷。冷冰冰的墙壁,冷冰冰的光线,以及冷冰冰的气氛。
更让她头疼的是孟岩,从商业街出来找个小吃两个人无话的各自吃了一碗面。然后无话的看了一场电影,影片倒是好看。讲的是女孩安琪是一家百货公司化妆品柜台的售货员,希望能找到一个真心爱自己的人生日聚会的时候,安琪随手拿起一本杂志,对着摄影机开玩笑说要追到封面上的这个人。杂志封面上的人是全香港都小有名气商人林俊杰,一次林俊杰的车在一家游戏厅前抛锚了,这使他意外认识了打游戏的安琪,安琪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和林俊杰交往。不久,林俊杰将她招进了自己的公司,不懂业务的安琪凭借着一点小聪明很快便赢得了同事们的好评,同时也收获了林俊杰爱情。干爹警告林俊杰说安琪很可能只是看上了他的钱,要他提防,然而沉浸在幸福之中的他并没有在意干爹的话。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看到了安琪在生日那天录的录影带,两个人误会了安琪没有做任何解释便悄声离开了。
电影的结尾是圆满的,林俊杰终于出现在安琪面前。看到两人误会那段沈慕诗心里酸酸的,但是她还是认为安琪做的太对了,有些误会根本不需要解释。
花季少年是期待爱情的,那些懵懂的情绪或也出现过在沈慕诗的脑海,她一样渴望被爱。在奶奶家的日子她觉得自己是多余,而回到父母身边感觉是受罪。她可以很柔软,像对待弟弟妹妹们,保护他们爱护他们,她也可以很强硬像对待三叔三婶,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但是唯独对自己的父母她的感情是矛盾的,一方面听着妈妈总说起她小时候喜欢吃饼干,爸爸就会骑车去买。另一方又听长辈们说,妈妈生她的时候爸爸到医院一进病房听说是个女孩转身就走了。要不是奶奶把爸爸臭骂一顿,说不定自己早被扔垃圾箱里了。
有时候她很羡慕自己的那些表弟表妹们,尤其是表妹们可以跟父亲撒娇,可是她不敢,平时的父亲太严肃了。那些有父母撑腰的女孩子可以骄傲的如同小公主,委委屈屈的受了欺负便有家长得庇护,而她不能,她能撒娇的只有爷爷奶奶,爷爷没了,从表弟表妹同住,她便没再和奶奶撒娇,要给弟弟妹妹们做榜样嘛。
只要有一天,遇到自己的王子便带我走吧,她也会这样的祈祷。于是,今天孟岩说出那段话,她便对他加了很多很多的好感。可是这是喜欢他了吗?沈慕诗知道,不是!刚从家出来的时候,两个人骑车说笑到商业街逛街,沈慕诗还沉浸在出笼小鸟的喜悦。直到看吴薇薇,直到吴薇薇那神神秘秘的表情,沈慕诗想起来了,她还不是喜欢慕言,至少她不愿意别人看到他们两个在一起而生出什么误会。她没有吴薇薇那样,大大方方介绍这是我男朋友的勇气。
为什么呢?孟岩长得不好?并非!虽然不像那些港台明星,至少也不丑。算了,想的沈慕诗头疼,隐约听到父母房间还在说话,说是奶奶那要拆迁什么的。
楼房要比平房方便的太多,但一家四口轮着洗漱也是要排队,好在沈慕诗有早起跑步的习惯。尤其是上了高中之后,这个学校的操场很大,每天两千米的跑步除了周日她几乎六点过点就到学校。这就意味着五点就起床,闹表准时响起,沈慕诗用最快的速度穿衣洗漱:“这么早,干什么去?”大房间传来闷声闷气的声音。
“我去学校跑步,爸!”
“折腾,女孩子跑什么步!再说你弟弟睡客厅,你动静小点。”沈父语气中很不高兴。
“哦!知道了。”沈慕诗经过电视柜,上面放着两个饭盒。
爸妈在单位有食堂,两个饭盒无疑是给自己和弟弟带的午饭。她犹豫了一下,沈母睡眼惺惺的从房间出来去卫生间,见沈慕诗站那看饭盒:“都一样的,上面那个是你弟弟的。”
沈慕诗想的并不是一样不一样的问题,两个饭盒她当然知道哪个是自己的,那个刻着爷爷名字的铝饭盒是跟着自己好几年的。昨天并没有带回来,想来还是奶奶惦记着自己让爸妈带回来的吧。
抓起铝饭盒装进书包蹑手蹑脚准备出门,忽然想起什么走到卫生间门前轻声问道:“妈,我没钥匙。”
“哦,忘了给你配了,没事,你下晚自习到家都八点多了,我们早回来了。”
没有就没有吧,反正自己也不需要,想通了便轻手轻脚的出了门,关上门的那一瞬间豁然轻松一口气跑下来,开开自行车就朝学校方向骑去。
天刚刚泛起青色,微风徐徐。一进教室放下书包,从书包里拿出运动衣,跑到操场更衣室换好,现在跑道中央做了做热身,这才慢慢跑起来。越跑越快,越跑越撒欢心情随着天忽然变量心情似乎也愉快了好多。
操场上的同学渐渐多起来,都是早晨来跑步的,还有体育老师钦点的几个学校运动队的都已经上了跑道。
“早!”班长蔡学良从沈慕诗身旁跑过和她打着招呼。
将近一米八的身高,篮球队队长,班里大多数女同学的偶像。沈慕诗只会回了早,便接着跑起来,蔡学良跟着他旁边追着她速度倒是不费劲,只是稍微有点气喘嘘嘘的说道:“你跑慢点,有话和你说。”
他能有什么话?沈慕诗并不想和她多说话,因为只有一米六身高的沈慕诗和他说话要仰着头,这种仰视的感觉本来就让她不舒服,加之蔡学良与生俱来的优越感,说话和命令也差不多:“要不要进体育队?”
沈慕诗乐了,她进体育队干什么?打篮球还是打排球,身高早被那些高个字女生碾压,铅球都比她重,难道又是去举着傻傻两个绒绒的球球去跳什么健美操?想起那些跳操的,多年以后沈慕诗一直觉得广场舞大妈就是这些人长大以后,仍喜欢在大大的高音喇叭蹦蹦跳跳才能找到愉悦感。
“不去!”沈慕诗加快了脚下的速度。
“算了,当我没说。”蔡学良一甩头跑开了,操场边几个同班同学堆里似乎传来一阵笑声,正事和蔡学良关系亲密的几个高个男生。
“又碰钉子了”瘦瘦的张琦一长油面小白脸,比女生都要白净的脸正耶挪的笑着蔡学良。
“不碰才奇怪了。要不然我们去帮你说说?”又高又壮的崔文也起着哄。
“去别瞎胡闹,是体育老师想让他去,咱们校队没长跑的。”蔡学良看着在操场上轻盈的飞奔的沈慕诗解释着。
当沈慕诗的身影经过他们身边,张琦拢着嘴喊道:“小怪物,班长跟你相好行不?”
最后一圈到终点,沈慕诗停下深深的喘了几口大气,踢着腿舒缓肌肉看了他们一眼:“行!等我六十岁,考虑黄昏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