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我被青春撞了一下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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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你藏不住热情,我演不来欢喜

那天阳光攀爬入窗,你冲我笑了笑,我黯淡无光的日子瞬间就明亮起来。

——《昭君日记》

我叫王昭君,这名字在中国,普及度相当高。

据我妈回忆,她当年在怀孕期间,闲来无事,看一本历史小说,在别人还在给自己儿子取名叫“阿毛狗蛋”时,我妈仗着自己是个美人胚子,不服输地认为我一定会更好看,恰好我爸又姓王,这帮我妈省太多事。

她也没征得我爹老王同志同意,在查户口的同志来我家时,就从四大美女里挑出“王昭君”三个字给了对方。

这个事例说明在我家,妇女地位是NO.1,女孩就刚好相反,在食物链最低端。

谁知,可能遗传时我的基因走错片场,我的长相完全避开我妈所有的优点,一键复制粘贴我那丑爹。

就在我妈想给我改个名字时,登记入户手续已复杂到让人分分钟崩溃的程度。

小的时候对名字没有多大的概念,唯一的印象是老师每每念及我的名字时会特意多看我几眼,看完后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

小时候不懂那笑的意味,后来年岁渐增,才知道,颜值如果不过关,取这个名字需要承受多大压力。

我的小学和初中都过得相当平淡,除了因为名字引起班主任和隔壁班的个别八卦之魂熊熊燃烧的人注意外,完全四平八稳,毫无故事可言。

真正的故事开始于我初中毕业那一年。

那年我考完初中考试后,有天晚上,老王同志,也就是我亲爹,和我妈老陈,两人把我叫到客厅后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欲言又止的模样跟电视剧里的小媳妇吻合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点九。

他们俩是个生意人,平日里我们同住一片屋檐下,却总是完美的错过每天的见面,他们每天起得比鸡早,晚上睡得比狗晚。而像那天那么悠闲地坐在沙发上,我们三大眼瞪小眼的情况,在我的记忆中还是第一次。

最终还是我没憋住,我开口问:“老王,你是不是要和陈女士离婚让我选跟谁?”还没等老王给我确定答复,我又继续开口:“那我选你,这样从外貌上看就不像是充话费算的。”

老王和陈女士互相对望了一眼,满脸严肃瞬间转成乐哈哈。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他们做了一辈子生意,最后还是被生意给做了。

他们一破产就要去广东打工,而这也意味着,我不能留在这个生我养我的地方。我爹思前想后,最终将我托付给他唯一的姐姐,一个远嫁到四川的中年女人的家里头。

他们那天在客厅里明面上说是找我来商量,实际上就是给我下通知。

第二天吃完午饭,他们就将我送到火车站,对着年仅15岁的我好一阵叮嘱。

我爹一向是个寡言少语的主,那一天,是我第一次发现他体内潜藏的啰嗦基因。他絮絮叨叨好一阵让我以后住在我大姑家里的各种注意事项,包括懂礼貌勤快点,讲卫生爱干净云云。

我一句也没听进去,就背起小书包上了车站。离开我爹妈这事,我没多少感觉,毕竟那时候我最喜欢看的是金庸的小说,小说里的江湖好儿女离开家时都是飒爽英姿,头也不回,酷炫异常。

我也想酷酷的不带走一片云彩,可当天晚上,躺在火车上,看着窗外越来越陌生的风景,眼角的泪珠不受控地往下落。

无声无息,在面部流出一条汪洋大海。

第二天还没到出站口,大姑的电话就打了过来,她告诉我她会在A1出口等我,她还详细询问了我穿的衣服颜色。

那时我穿着一件粉色的小长衫,嫩黄色的裤子,大红色塑胶凉鞋,头上还扎着两朵五颜六色的塑料花环,在人群里,格外打眼。

大姑从人群里多看了我一眼,就像领着流浪汉一样将我从挤的快要瘦几克肉的火车站里解救出来。

大姑在前面开车,她是一个从面目上看起来很好相处的女人,她在开车的当儿不忘絮叨了好一阵,其中不乏问我想吃什么东西想去哪里玩之类的常规问题。

我一向也都是个不挑食的主,没有什么特别爱吃的东西,更加没什么不吃的东西。

大姑的家是在一个叫“巴黎阳光”的小区的10楼,她家对面就是澳洲国际幼儿园,这对于还在停留在“建国楼”“新华街”“国庆店”的下里巴人来说,这些名字真的好洋气。

开门的是个皮肤水嫩,头发乌黑的小姑娘,小姑娘穿着一件雪纺白纱裙,说话的声音细软软,跟童话故事里的小公主一样。

这姑娘也有一个女主角的名字,叫刘婠婠,这就是大姑的女儿,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我这个将七色光都穿在身上的农村姑娘站在素净好看的她面前,头差点低到裤裆里。

可就在低头的那一刹那,还瞅见她穿着白色袜子搭配黑色小皮鞋,而对方我的那双仿佛从垃圾堆里掏出来的塑料凉鞋更让我想死的心都有了,毫不夸张地说,如果当时瓷砖下有个缝,我真想钻进去再也不出来。

仗剑走天涯的大侠风范在我身上完全不存在半分,此刻的我完全是一个落难的小瘪三。

*

当天晚上大姑做了一桌子菜,盘子叠着盘子,堆成小山丘状,还请了一大堆她的朋友来做客。大姑的朋友都是些当地名流,什么“双流F4”“双流吴彦祖”“双流刘德华”。菜品上齐整后,大姑和大姑父双双落座,吃着吃着,大姑将一个叶子菜夹在我碗里,还在我耳边神秘兮兮地说一句:“这种菜你在湖南绝对吃不到。”我一听好奇心上头,一口下去,感觉到一股潲水的味儿在我身体里游荡,正当我在思考是强力吞下去还是将这磨人小妖精吐出来时,大姑正好将我介绍给大家,她说到:“这是我外甥女,王昭君。”时,原本安静如鸡的宴会上所有人都将目光挪向我。

与此同时,我正好将那个折耳根咽进肚子里,一脸苦瓜相。

我能明显感觉到一双双因我那响亮的名字而亮起来又因为我平淡无奇的样貌而黯淡下去的双眼。这似曾相识的双眼,在我前十五年里,不是第一次看见。

我当时只想感慨一句:“我十几岁,我好累。”

后来我才知道,大姑组那一个饭局不是为了单纯吃饭,那个饭局上大姑父请了当起高中学校的校长的老婆和教育局的一些人。

一阵够筹交错,当晚,就将我转校的事情给敲定了。

不得不说一句,大人的世界真复杂。

两个月的暑假一晃而过,当地高中是寄宿制学校,这意味着我必须要离开大姑的家,住在学校。

知道这事后,大姑闷闷不乐,可我的心里是满心欢喜地期待着的。大姑对我很好,可这种好是对待客人顾虑太多的好,这种好的根源是因为“我是大姑亲弟弟唯一的女儿”而不是因为我身上某些动人特质。

大姑是个很好的人,从我踏入她家起,大姑习惯性一次买东西买双份,包括给刘婠婠买衣服也会同时给我买一套。第一次我还很开心地和刘婠婠穿同样的衣服出门,直到有天走到路上,捕捉到路人所有的目光都扫向她而完全避开我,我才知道,丑小鸭就算穿上白天鹅的衣服,也变不成白天鹅。

人们会比较,有比较就会有伤害。

刘婠婠浑然不知,每次上街她都怂恿让我和她穿同款衣服,她说这样就是美艳姐妹花,宇宙超级美少女。

她是真的把我当成她妹妹,这种打心眼里的认同让她忽视掉我外部没跟上她的硬件条件,也正因为她这种打心眼里对我的认同,让我很多年里,都愿意像个绿叶一样不顾周围人的看法,站在她身边,无条件地陪她做任何事。

两个月的暑假一晃而过,高中快开学的前一天,8月31日,大姑带着我和刘婠婠去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她给我们俩买齐了生活用品。

第二天,真正意义上的高中生活猝不及防就来了。

大姑将我们俩的注册手续一应包办完毕,再将我们在寝室的床铺铺好,东西都放置齐整后,好一通嘱咐,她就回家去了。

学校分班除了两个尖子班328和329是按照成绩来之外,其他人都是随机分配,我被分到331班,刘婠婠被分到345班。像所有重文轻理的学校,班级越靠前,高二分班就必定是理科班。

她一走,我就感觉到一股前所未有的自由的气息扑面而来。今天没事,我和刘婠婠买了一堆零食,吃完后,睡意涌了上来。

中午胡乱的睡了一觉后,广播站里,音乐声响起。

“离开你一百个星期/我回到了这里/寻找我们爱过的证据……”很独特的男低音,快节奏的哼唱,广播站的声音响彻校园,在唱到“玫瑰花的葬礼。”这一句时,广播站就厌弃断气了一样。

声音戛然而止,几秒的停当后,传来鸭嗓声:“下面公布一条消息,请还没领军训服的同学到教导处领军训服……”

同一句话,广播站硬是要对我的耳朵连番轰炸十遍。

懒洋洋起身,憋着一口起床气来到教导处,这等小事,就没叫上刘婠婠。

教导处门口,一左一右,摆放着两盆迎客松,灰色大理石地板的角落里,挤满的是前来领校服的人。

前面的人刚挤出来,后面马上有人补上来,这情景,就跟里头有口泉,外头的人打好水,里头源泉又涌出水来般,无休无止。

我看着情形有点儿不对劲,我自始至终都在人群外,照这样的形势下去,我可能是最后一个领到校服的人。

一想到我拖家带口,身后还有刘婠婠在寝室嗷嗷待哺,等着我一块儿去食堂吃完饭,原本懦弱的我突然生出勇气来。也不管女生的骄矜和自尊,跟着人流往前挤,挤啊挤,推嚷中,我被挤到了最前头。

“什么码?”

前头低头认真挑选的男生问,他有着小麦色的皮肤,头发不知是被水还是汗给浸透,顽皮微翘的发尾处有一颗小黑痣,他声音清亮,没任何杂质。

“M码,两个。”

我有些慌张地草草回复了他,我名字看起来很有桃花运,可实际上天生与男生有仇,每次都被男人避开于千里之外。

前方低头的男生听到我的声音回了头,看着我脸露出吃屎的同款表情。

“李沛你行啊,开学第一天连女同学这么私密的事情都要问。”

经我身旁男生这么一说,我脸红到脖子上。

“你丫的,我问的是你。”

这个叫李沛的男生大手一挥,狠狠拍向我身旁这个男子。

“杀人啦,被我说中心虚啦。”

“心虚你妹妹,可住嘴吧你。”

两人少年,完全无视后头拥挤的人群,旁若无人的“打情骂俏。”

我卡在他们俩之间,进不来出不去,尴尬异常,天气燥热,后头排队的风言风语传来后,这两个人才停下手脚。

李沛拿好自己和那个男子所需的尺码后,正准备往外挤出去,他挤到我身边时,从他高举着的右手上,拿出两套衣服,在我面前摇晃,就像儿时拿了水果糖在我面前晃荡的老王。

“M码。”

他一脸真诚看着我,夕阳西下,天地之间最后一道霞光从门里斜射进来,打在他脸上,给他的脸上镀上一层温暖色。

少年脸庞干净,眼眸清澈,一脸君子坦荡荡,从没被人温柔以待的我,心头有一股暖流在游荡。

我慌乱从他手里接过两套军训服。

他在前面开好道,我在后头跟着,轻轻松松就从他身后走出来了。

日头完全落了下去,正是晚饭时间,广播站又重新响起那一首突然蹿红的网络歌手的歌,那首歌我后来买了MP4才知道,歌名叫《玫瑰花的葬礼》,歌手据说还是一个学医的大学生,很多年后,这个人叱咤华语乐坛,甩掉学医这件事,一心一意扑在音乐上。

“玫瑰花的葬礼,埋葬属于你的回忆。”

相比较于广播站那旷远缥缈而不真实的声音,我耳朵里传来的这一个声音更有温度。

这是我前头的那个叫李沛的人随口哼唱的声音,原本很悲怆凄厉的一首歌从他的嘴里唱出来,多了几分不羁。

少年也不管身旁是否有人,径自唱着自己不着调的歌。

晚风轻柔地吹,日头早已落下去,少年颀长身影在灯下晃动,蚊虫在灯罩里啁啾,草丛里的知了叫得很欢。

我的前方两个少年郎有个在唱歌,有个在想着自己的心头事,我走在后头,也没吱声。

学校男女宿舍紧挨在一起,女生宿舍在左边,男生宿舍在右边,宿舍之间,有道高墙阻隔。

宿舍门口统一是一道铁门,宿管阿姨跟门神一样,守在门口。

一回寝室,第一件事就是去试一试刚拿到的军训服。

想象之中是一副英姿飒爽的巾帼不让须眉的样子,可我穿上后才发现,军训服肥大,穿上后臃肿异常。

整个人一秒就像卸掉气的皮球,跑去找刘婠婠,刚推开门,发现她也正好穿着军训服在镜子里左看右看。

“好大啊,这个军训服。”就连吐槽,她都是好脾气的。

镜子里身材高挑的她穿上这一套军训服,露出白嫩脚踝,黑长直头发被军训帽箍住,清秀的脸庞没了遮挡,秀气又可爱。

看到她,我才知道,什么叫买家秀和卖家秀。

学校食堂距离寝室不过一百米,自怨自艾的小段时间后,肚子咕咕造反。我拉着刘婠婠去了食堂。

食堂吃饭不能用现金,只能刷饭卡,我们刚寄宿时,大姑就分别给我们办了两张饭卡,饭卡是个正方形塑料卡壳,中间有张学校全景照片。

大姑临走前还分别给我们饭卡里冲了五百大洋,这是我们一个月的生活费。

在食堂刷卡一块五毛钱就可以点一碗重庆小面,小面上头铺了厚厚一层红油,丧心病狂的阿姨就连小面里都撒了几粒花椒。

我一度怀疑,成都的油和花椒是不是不要钱,不然为何他们用起来这么不心疼。我和刘婠婠说起心头的疑惑,她回了我一个更大的命题:“你们湖南辣椒不也是这样,胡乱撒吗,只是我们成都人比较会生活,除了辣还有麻和甜。”

我想想好像她说的也没啥不妥,也没再思考这个问题吗,埋头专注吃面。

从食堂出来,我们俩都不想马上回寝室,就沿着学校的操场走一圈,我们寝室和操场分别坐落在食堂一左一右,跟皇上身边的左右嫔妃似的。

我们学校的操场跟所有学校的操场一模一样,有个八百米的跑道,中央有一大片草地,草地上杂草疯长,两个老旧的篮球架孤单立在那儿。

操场周围种满了香樟树,我和刘婠婠走了几圈后,走累了,就一屁股坐在草坪里,选一个最佳姿势,各玩各的手机。

学校明令禁止不能带手机进校园,可这并不能阻止我和刘婠婠这种铤而走险的人。毕竟我们玩的就是心跳。

这是在2008年,键盘机掌控着整个手机市场,键盘机分三种,翻盖,滑盖和直板,刘婠婠用的是OPPO的粉色的翻盖手机,我用的是诺基亚黑色的老人机。

手机在当时更像是一个巨大的装饰品,我们拿手机也不知道玩什么,最大的乐趣不过是玩QQ,粉红色的小企鹅每一次跳动,都能引起我心头一阵狂欢。

刘婠婠对此内心毫无波澜,这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刘婠婠一天下来,消息对话框里,永远会有人给她发消息。

而我的消息对话款里,一天下来,颗粒无收。

“李沛?是谁啊?”

听到这个名字,我全身的细胞都被唤醒:“李沛,你也知道他?”我兴奋地看向刘婠婠。

“不知道啊?是谁啊?”

“???”我一头雾水,“我明明听到你嘴里念了这个名字”

“这个叫李沛的人加我。”

我不信,一把夺过她的手机。

一条“校友李沛,想认识你”的好友验证的附加消息格外扎眼。

“这人是谁啊,君君,你看看有没有加你。”

我像个溺水的人一样,在掉落水底那刻,去抓住岸边那一颗救命稻草,可当我低下头,查看手机,发现消息对话框里空空如也。

最后一根稻草原是幻影,内心酸涩,摇摇头,将头埋在草丛里,不然刘婠婠察觉到我狼狈不堪的模样,如果有可能,那一刻,我很想将自己的身体也埋下去。

在春天里种下一个丑丑的自己,在秋天是不是就会收获一个美丽的自己?

这我不知道,只知道刘婠婠还是加了李沛,她还知道李沛喜欢自称自己为“沛公”。刘婠婠都没问他为什么喜欢这样称呼自己,李沛那边给出了答案。

因为《史记》里有一句“沛公安在”,小时候李沛看到这一句跟自己名字搭边的话,感觉知道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一样。

从此就自称“沛公”,最先觉得这样称呼显得自己特有文化,后来,年岁渐增,这称呼和吃饭穿衣上厕所一样,成为一个刻在骨子里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