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14日晚上,新浪网总裁汪延接受一位记者专访时如此描述这桩事件:“与阳光的谈判时间很短,但双方都有很大热情,因为双方都看到了有很好的互补的地方。”与外界分析不同的是,汪延直言了并购案的性质:“新浪入股收购了阳光。”
在此之前,新浪对外的官方说法一直是“双方进行了有效合作”。但外界的眼光都聚焦到了新浪的股权变动上,因为在股权变动后,阳光除了获得800万美元外,还将最多拥有“新浪”16%的股份,成了最大股东,原新浪大股东“四通电子”所持股份被摊薄至8%左右,一切似乎显示“阳光”是最大赢家。
而事实上,另一个连环套是:“新浪”同时也成为阳光的最大股东。阳光文化2000年收购良记建筑公司“借壳上市”后,其股权结构是:最大股东为杨澜,其余大股东颜贵国、陆宇经及所代表机构持股分别为11.13%、3.82%,公众股东持股25%出头。新浪进入阳光后,股份多达29%,杨澜手中只有阳光文化10.97%股份,其余股东股份更少。
因此,表面上看是双方交叉持股,互相成了对方的最大股东,合而不并,恰如其分地保护了彼此的尊严。但实际上由于新浪在阳光中的股份远多于阳光在新浪的股份,因此,新浪占了主导地位。
一位“新浪”的高层管理人员说,之所以不担心杨澜成为新浪的最大股东,是因为新浪的董事会结构中并不是最大股东就能说了算,其他两至三个股东联合起来说话权有可能就会大于最大股东。
此外,对“新浪”来说,杨澜的进入填补了新浪的“偶像空缺”。
在双方确认的新闻稿中,首次使用了“中文媒体和网络服务公司新浪网”的字眼。“网络的一个本质特征就是媒体”,“新浪”高层不再像以前那样讳言自己是一个媒体。对于与阳光的“合作”,汪延的说法是:“新浪要向跨媒体转型。”这种新的模式是互联网加卫星电视。这样,在经历一系列合作后,“新浪”终于找到了“后王志东时代”的新特征——跨媒体概念。另一方面,中国互联网产业还处于“需要偶像”的阶段,而在王志东离开以后,杨澜和吴征夫妇的影响力,似乎可以填补新浪的“偶像空缺”。
新浪与阳光的“合作”很容易使人想起美国在线和时代华纳的合并。美国在线在其顶峰时期就为自己找到一条出路,说明它具有远见卓识。美国在线与时代华纳的跨媒体联合成了新浪学习的榜样。
美国在线与时代华纳合并的一个结合点就是做家庭宽带,即利用美国在线连接千家万户的优势,以时代华纳的内容提供服务,而最终每个家庭为此服务交纳的费用足以使它们盆满钵满。
新浪与阳光文化两家公司依然各自独立运营,阳光和新浪的经营层几乎没什么变化,杨澜继续担任阳光集团主席,而新浪方的茅道林、汪延都继续现职。
但杨澜否认了新浪收购阳光,同时也否认了阳光收购新浪,她对外界宣称阳光与新浪的关系是合作伙伴关系,谁也没有收购谁,并购并不等于收购。
但是此时外界对“阳光新浪事件”不依不饶,认为阳光文化和新浪网这样做是在这个互联网的冬天“相依为命”,“互相取暖”。
阳光文化声明,对外界“取暖”、“相依为命”的评论表示不满,认为与新浪并购是打造一个跨媒体的战舰,为网络业指出新的发展方向。
杨澜认为这次并购不是互联网的冬天中两家现状欠佳的公司某种图存自救的行为,倒恰恰是“冬天里的一把火”。杨澜是这样看待“阳光新浪事件”的,她认为,这一事件发生在全球经济已露衰退端倪之际,很多人士可能认为这不过是两家相互“取暖”。产生以上想法的背景是对阳光文化经营策略不了解。互联网正遭受自产生以来前所未有的迷惑,但不可否认网络已经成为城市知识青年的主流媒体,业内外人士无不在探索使其重新获得发展的思路。阳光与新浪的合并,杨澜认为这正是“冬天里的一把火”。
此时外界对阳光文化的猜测纷至沓来,不少媒体认为,阳光文化尽管名声在外,但不可否认的是,阳光文化手中的现金有限,大约为6000万港元,股价偏低,在股市中一直不被青睐。而新浪的现金有1亿多美元。加上新浪的网络平台与2900万用户,可见搭上新浪这艘大船,阳光文化正好扬帆远征。
阳光文化的执行主席吴征堪称资本运作方面的高手。从2000年“良记建筑”乌鸦变凤凰的故事就可见一斑。2001年9月又有两次大的并购行为,阳光卫视刚刚收购了CapitalChannel,从而拥有超过45000小时的电视节目,大大提升了其在国内的市场竞争力。其后不久就宣布了与新浪的牵手。
2001年9月25日新浪阳光事件在北京公开披露。新浪网通过支付800万美元现金、并增发460万股新发行股票方式获得阳光文化29%的股份,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同时杨澜获得稀释后的新浪股份的10%。在未来18个月内根据阳光文化的经营业绩,新浪有望再向杨澜增发250万股,从而使杨澜所持有的新浪股份数达到16%,成为第一大股东。
新浪网与着名电视人杨澜两个赫赫有名的名字从此密切牵手。中文门户网站新浪网与香港阳光文化的并购合作行动于2001年9月13日宣布达成。
由此合作引发的管理层权力分配将是:杨澜的丈夫吴征将出任新浪网董事局主席,原主席姜丰年担任共同主席,茅道林仍任新浪CEO,杨澜仍任阳光文化董事长。
新浪方面处理此事比较低调。杨澜、吴征夫妇在新公司中所占股份将达15%以上,成为最大股东,新浪的原领导层因此做出了较大的调整。
除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外,阳光和新浪还将共同实施市场营销及推广行动,进行广告交叉销售,共同创建互动在线节目和电视节目。双方还将共同推动互动电视与宽带节目技术的发展。合并后新的公司将是一个跨媒体平台、网络电视提供商、宽带内容提供商、数字专题节目搜索引擎的公司。
事实证明,杨澜和其丈夫吴征又进行了一次漂亮的资本运作,成为最大的受益者。夫妇二人一举成为新浪的第一大股东。阳光卫视除获得新浪网800万美元的现金及新浪460万股新发行的股票外,如果阳光文化在未来18个月的业绩表现良好,新浪网还将支付250万股新发行股票。
就在“新浪-阳光”并购事件不久后,对跨媒体事业发展踌躇满志的杨澜、吴征夫妇,于2001年11月19日下午与中关村领军人物段永基宣布正式携手,以组建一个新的跨媒体公司——“阳光四通”。
根据协议,段永基任董事长的“四通集团”所属之“四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杨澜持有的“阳光媒体控股有限公司”正式在香港合资成立“阳光四通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段永基表示:“四通集团对信息产业与新媒体结合一直抱有执着追求,从投资新浪开始进行了不懈的努力。这次的合作将建立一个最好的平台,并确立将新媒体作为四通集团投资主要方向之一的战略。”
杨澜也表示:“阳光一直着力于以新媒体为平台来建立一个华人的文化企业,这次与四通的联手,是基于双方高度的理念一致,以及在内容、网络、资金、管理等方面优势互补的特质,相信会取得很大成功。”
“阳光四通”的总部设在香港,营运中心设在北京。其办公机构将分设于京、沪、港三地。
对于杨澜、吴征夫妇携段永基之手组合成阳光四通,外界的一致看法是阳光四通旨在掏空新浪。
而此时新浪内部也对阳光与四通的组合表示忧虑和怀疑:阳光四通从事的业务会不会给新浪网的经营带来影响呢?或者说新浪网会不会受到来自阳光四通的竞争压力呢?
新浪首席执行官茅道林的解释是:“阳光四通的业务主要是三块,一块就是所谓投资持股,主要以新浪为主;另外一块叫四通新媒体,是原来四通的一些发展的业务,也就是所谓的内容发布平台;第三块业务是媒体投资基金。”
“阳光四通的新媒体不是网站,是跟有线电视台和这些网络公司、网络运营商或者光纤网运营商去合作做的一个内容发布平台。具体说就是如何把一个电视连续剧发布到20家甚至50家有线电视台上面去,对于杨澜来说,也许更多的故事还在后面,因为,她太年轻了,她的人生之路和商业之路还有很长很长,我们相信,这位集美丽与智慧于一身的女人,将会取得更大的成功。”
“这个就像是在食物链里面你要分几层,硬件网络发布平台的建立和运营这一层我们新浪是不去吃的,这是阳光四通的业务之一。我们就吃当中这块,所谓叫内容集成商、内容分销商。因为新浪不可能投资去建一个光纤网,或者说去占股一个光纤,然后特地来发布我们的内容,这不是我们的生意。我们新浪只是把我们的内容和把签字买来的各种各样的内容做好、包装好,然后卖给二级批发商,也许我们可以卖给或者借助阳光四通发布平台去播放。所以它等于食物链里面的一层,不能什么业务我们新浪都要做,什么层次都要占,也不管这是不是适合我们的商业模式。”
杨澜、吴征夫妇以及段永基对茅道林就阳光四通新组合的详细解释表示赞同。
新组合的阳光四通集团一开始就专注于媒体。
按照茅道林的说法,实际上新浪控股的阳光文化也是这样的操作模式,把它的片子卖给阳光四通。因为单靠阳光卫视自己的频道能够发布的范围还是比较有限的。
总体来看,阳光四通三块业务中的第二块业务跟第三块业务还是比较积极的。第一块业务只是一个持股;而第二块业务是新媒体的扩展,需要建立、整合和运营一个实实在在的网络发布平台;第三块业务是媒体投资基金,阳光四通集团还有意去投资未来的新媒体以及有一些发展潜力的公司,通过投资和收购增加发布平台带宽和发布范围等等。
总而言之,不管外界怎么评论阳光新浪的并购事件以及阳光与四通组合事件,事实都已摆在了眼前,杨澜、吴征夫妇无疑是最大的赢家。杨澜所领导的阳光文化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新阳光文化时期。
在“阳光文化”与新浪并购合作中,双方都是胜利者,这是一种双赢的局面。
总而言之,“双赢”是一种良性的竞争,更适合于现代社会的相互竞争。不过,人在自己处于绝对优势时常会忘记两败俱伤的苦涩,其最终的结果也必然是赢得凄惨。
所以我们说,双赢竞争,共享利益才是最容易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