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美术的概念
“美术”这一名词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但是,并非人人都能准确地把握它的内涵。前人对美术或艺术下过许多这样或那样的定义,但是,并没有一个被世人公认的定义,这是因为:一方面,美术本身处在发展演变的过程中,并不是永恒静止的,因此,人们的认识必须随之变化而深化。某些看似曾经比较贴切的定义,随着时日的推移、会发生与美术现实的错位,逐渐显得与实际不完全相符。在这种意义上,人们必须永远不断地修正对“美术”已有的界定。需要重新认识并重新界定美术的内涵和外延。例如,“美术是表现美的艺术”曾经被认为是它的一个基本的属性,但是,如今这句话已经受到现代艺术的挑战。“艺术是不可复制的”原则不也受到数字艺术的颠覆吗?另一方面,我们自身的认识总是有局限的,总是相对比较肤浅而带有一定的片面性。
除上述两个方面以外,人们对于“美术”内涵的理解出现分歧还另有原因,这就是在他界定时往往下意识地已经预设了一定的前提条件。任何一个人,只要他提到“美术”,其实他已经在不知不觉中选取了一个特定的切入角度、沿着一种思路去思考,即从某种意义上去定义“美术”了。于是,问题或偏差就发生在——他还以为他是在普通构成绝对的意义上对“美术”作了全面的把握。
当我们使用“美术”这个概念时,我们已经下意识地把它确定在某一个范畴里:或是把它作为一种活动、行为,一种文化的或精神性的活动,一种创作行为来看待;或是把它作为作品,即上述活动的结果来看待;或是把它作为一种抽象的观念来看待。某一范畴的概念大都不适于其他两种范畴。下面,我们将依次讨论在这三种不同范畴里“美术”的内涵,即美术的三种含义。
一、美术是一种活动、行为
美术诚然是人类的一种文化的或精神性的活动,是一种行为过程。这一过程包括诸多环节——其中有两个最重要的环节,即创造和欣赏。创造是其中最重要的环节,创作活动的主体是美术家,美术作品在他们的头脑中萌发、滋长,从他们的手中诞生。他们对于艺术活动至关重要,以至于那些达到艺术峰巅的艺术大师常常被当作特定艺术的代名词。美术创作的过程是伴随理性和情感交织的十分复杂的精神活动进行的。艺术家诸如思想、修养、学识、性情、理想等主观因素,通过特定的技艺性的劳动并以一定的物质材料体现出来。对美术作品的接受即欣赏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欣赏是使其艺术价位得到体现并发挥其功能的方式和途径。从美术家的创作到作品完成,再到作品被公众接受,构成最基本的美术活动。
上述以创作和欣赏为主的美术活动,是美术的第一种含义。也就是说,当我们说到“美术”时,是指一种区别于音乐演奏、舞蹈或戏剧演出的艺术活动,是指例如画家在作画,或者雕塑家在雕刻的一种创作的行为过程。在日常生活中,有时听到诸如“他从事美术工作”或“献身美术事业”的说法,都是把美术理解为一种精神生产、一种艺术活动和创作行为。
二、美术即作品
在更多的情况下,美术被理解为美术作品。美术作品是上述精神活动和创作过程的物化和结果,同时也是欣赏活动的开端、引导和依据。它沟通并贯连着两个作为主要环节的活动,它是上述文化的精神性活动的定格,是其静态的体现。当每一个周期性的美术活动结束以后,留下来的是永久性的美术作品。正因为美术作品诉诸一定的物质性的媒材,所以,从都市的高楼大厦到低矮的农家茅舍,从石窟到园林,从人们须臾不离的各种生活用品,再到博物馆、美术馆、画廊的藏品和陈列,以及由作品所派生的那些随处可见的美术图片、画册,直到影视中的图像等,几乎每一天每一时刻都包围着我们。物质性的美术作品确实成为我们生活中的有机部分。
三、美术是一种观念
在学术研究领域,在哲学、历史、社会学等意识形态中,我们是以抽象的观念来使用“美术”的。当我们追问美术的基本特征和本质,考察其发生和未来发展的趋向,探索美术同政治、文化、经济、宗教、风俗的关系时,我们是就其审美本质、社会性和历史性着眼的,从而略去了“美术”具体的内容,因此,美术只是一个抽象的观念。
就上述三种含义对美术所作不同的阐释,也就是前面提到的从不同的角度,就某种特定的意义去理解“美术”而形成了不同的意义。这种差异正反映了美术的多侧面和多重性。这有如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或生物学家给“人”所下的定义,看上去都是确切而严密的,但相互差异悬殊,是因为各自的价值取向不同而已。在本书中,三种含义的美术将分别被使用在不同的语境中。
第二节 美术的特征与功能
一、美术的特征
(一)形象性
美术与文学、音乐等其他艺术门类不同,最根本一点是它的具体可感的视觉形象性。
一切文学作品和音乐作品都有它们的形象性,可以说形象性是文学、音乐等艺术门类区别于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基本特征。文学是通过语言文字塑造人物形象,从而去反映社会生活;音乐是通过音响、节奏、旋律来抒发情感、描绘形象、表现思想,从而反映社会生活。美术较之文学、音乐等其他艺术形式,其形象性又有着自己显著的特点,表现得更为突出,更为直接,这就是美术不同于其他艺术门类的形象的直观性、确定性与可视性。文学作品中的形象是不能凭感官直接把握的,需要通过语言作为中介,经过读者的联想和想象为能得以实现;而音乐虽可以直接作用于人的听觉,归其创造的形象却是不够明晰、不够确定的,仍然需要通过声音的中介,引起听众的联想与想象。美术则不同,绘画、雕刻、建筑艺术等作品中的艺术形象是视觉形象,它在空间中有着确定的形式,是完全明晰的,可以直接为欣赏者的眼睛所把握。因此,视觉形象应是美术的最基本的特征。[1]
1.视觉形象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
美术的视觉艺术形象是具体的、感性的,也体现着一定的思想感情,是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的有机统一。
不同的艺术门类,在主客观因素的统一上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对于雕塑、绘画、建筑、园林等造型艺术来说,往往是在再现或表现生活的形象中渗透了艺术家的思想感情,表达了艺术家的爱憎和对社会强烈的批判意识。这种主客观的统一,常常表现为主观因素消融在客观形象之中。而另一些艺术门类则更善于直接表现艺术家的思想情感、间接和曲折地反映社会生活。这些艺术门类中,主客观的统一,则表现为客观因素消融在主观因素中。例如“音乐形象”与绘画、雕塑中的视觉形象不一样,它是用有组织的乐音来构成艺术形象,而音乐的艺术形象,是体现为对现实生活的主观感受。
2.视觉形象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所有优秀的美术形象都是内容和形式的高度统一。“没有一件美术品,单靠线条或色调的匀称,仅仅为了视觉满足的作品,能够打动人的。”[2]
任何美术形象都离不开内容,也离不开形式。在美术鉴赏中,首先直接作用于鉴赏者感官的是视觉艺术的形式,视觉形象的形式之所以感人、影响人,是由于这和形式生动鲜明地体现出了深刻的思想内容。中外美术史上对此有无数的例子,大凡世界名画,无一不是内容和形式的高度统一。
3.视觉形象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
所有美术作品都必须以感性的视觉形象呈现在观众的面前,也就是说,它必须以具体的、可感的现象形态或物态化的空间形式作用于观众的感官。从创作过程来看,它有感觉、直觉的基础。从美术欣赏的角度来看,作品的形象首先诉诸观众的视觉与直觉。离开个别的、具体的、直观的视觉可感性,形象如不存在,作品本身也不存在。如果有人指着空荡荡的展览馆对观众说:这展厅布满了我的作品,而观众什么也没看到,那么这种子虚乌有就根本没有形象,也不可能有什么美术的。
(二)主体性
美术的另一基本特征是它的主体性。美术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美术生产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决定了美术必然具有主体性的特点。美术是用视觉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但这种反映绝不是单纯的“模仿”或“再现”,而是融入了创作主体乃至欣赏主体的思想情感。主体性作为美术创作的基本特征,体现在美术生产活动的全过程,包括美术创作、美术作品、美术鉴赏。
1.创作的主体性
美术创作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画家、雕塑家、美术设计家作为创作主体对美术创作起决定性的作用。没有创作主体,美术作品就无法生产。所以我们说:美术创作离不开生活,更离不开创作主体。
美术创作中这种主体性,集中表现在艺术家的创作活动具有能动性和独创性体验生活中,对纷繁的生活素材,必须进行选择、加工、提炼、改造,并且将自己强烈的思想、情感、愿望、理想等主观因素“物化”到自己的美术作品中。正是美术创作的能动性,使得美术作品成为主观与客观、再现与表现的辩证统一。每一件优秀的美术作品,总是凝聚着艺术家独特的审美体验和审美情感,带有艺术家个人的主观色彩与艺术追求,体现出艺术家鲜明的创作风格和艺术个性。
2.作品的主体性
世界美术宝库中,之所以涌现出为数众多的群星灿烂的美术作品,正是因其间凝聚着古今中外的艺术家对生活的独到发现和深刻理解,渗透着艺术家独特的生命体验和情感体验,体现出艺术家鲜明的艺术风格和美学追求。
优秀的美术作品,一定是独一无二的,不可重复的,具有艺术的原创性,这正是艺术生产的产品和物质生产的产品二者间截然相反的区别之一。这正说明艺术作品具有更加鲜明的主体性特点。而物质生产由于标准化生产、成批量地生产,具有相同的规格和形状,其劳动产品必然是同样的。艺术生产则完全不同了,取材范围不同的画家、雕塑家、工艺家,创作出来的作品自然是各不相同。而那些取材范围相同的艺术家其作品仍然具有鲜明的主体性烙印。
3.鉴赏的主体性
对于美术创作和美术作品的主体性特点,人们一般不会有疑问。但是对于美术欣赏也具有主体性特点,恐怕就感到难以理解了。事实上,不仅美术作品在欣赏的过程中,欣赏者具有主体性的特点,包括一切艺术作品,人们在欣赏它的过程中,欣赏者都具有主体性的特点。由于对美的感觉既有共同性,又有差异性,因此,美感就具有千差万别的特征。由于每个人的生活经验与性格气质不同,审美能力和艺术素养不同,形成了每个欣赏者在审美感受上鲜明的个性差异,故艺术欣赏不能不打上欣赏主体的烙印。
(三)审美性
美术与现实生活的关系就是美术反映现实美,现实中美的事物和事物的美是美术创作有力的根据或丰富的源泉。但是,现实生活中各种事物的美学属性并不都是一样的,有美的事物,也有丑的事物。而现实生活中美的事物我们称为现实美。中外美术史上的事实证明,现实美是美术创作的有力根据,反映现实美是它的主要目的之一。当然,现实中有些不美的事物或丑的事物,也可以成为美术创作的根据。反映到美术中来,经美术家审美意识的加工改造而成为美术作品的艺术美。
1.一般审美特性
美术是以审美的方式掌握世界,认识社会生活;同样是以审美的手段生产产品,创造精神成果。
美术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和特殊的精神生产形态,以其审美的性格区别于宗教、哲学等其他意识形态,即它是以审美的方式掌握世界、反映和认识社会生活,并以审美的手段生产产品,创造精神成果。可以说,审美是美术以及一切艺术(如小说、诗歌、音乐、舞蹈、戏剧、电影等)区别于其他社会事物(如宗教、哲学、道德、政治、法律等)的共同性格。为了更加清楚地了解美术以及一切文学艺术所共同具有的一般审美性,我们在这里将“审美”的特点集中归纳如下:①实践性与主体性。②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美术作为一种“艺术生产”和特殊的“精神生产”是一种审美创造,这种审美创造是一种自由的与自觉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创造。这种“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不仅是人与动物的区别,更是艺术与非艺术的根本区别。③形象性。④情感性。情感性又是审美的一个显著特点,在某种意义上讲,一切艺术都是情感的艺术。没有情感就没有艺术,艺术是以情动人,以情感人。
2.特殊审美特性
美术除了具有一般审美性之外,还又有特殊的审美个性。正是因为美术审美的特殊性,才使得美术同其他门类的艺术区别开。因为美术与文学、音乐、舞蹈、戏剧毕竟是不同门类的艺术,应有自己特殊的审美个性或相对说来比较突出的审美特点。
二、美术的主要功能
(一)认识功能
美术的认识功能,源于美术作品都是一定社会生活在创作者头脑中的反映的产物,它可以帮助人们获得多方面的社会和人生知识,丰富人们的生活经验,加深人们对某些社会规律和人类行为的理解。即使是不直接反映社会生活的美术作品,人们也能从中认识到创作者的思想情感和审美趣味,以及美术创作与时代发展的关系等等。由于美术本身就是对现实生活的全面的能动的反映,所以所有美术作品都能使人获得不同程度的由感性到理性的认识,从而有助于人们智能的形成、发展与情感、意志的培养。
美术家运用各种造型艺术手段,把生活中获得的视觉信息,通过形象思维进行加工,又经过一系列的创作实践,把形象信息变成具有心理效应的美术作品,人们在欣赏美术作品时,由于作品传达了画家所精心设计的审美意象,从而在头脑中产生了心理效应,这就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美术功能。在美术作品中再现或表现现实形象之所以被人们所喜爱、所理解,原因是美术家的作品和广大观众之间得到心理上的沟通,在这里我们主要从美术作品所表现的对象上来研究美术的认识功能。在美术作品中,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精神会因此而有可能被保存下来,成为个人认识的对象。美术作品的形式,比如说它的风格样式、结构特征等,可以成为人们认识一个时代、一个民族、一个主题面貌的依据,比如我们能从古埃及与古希腊雕塑风格样式的巨大差异中看到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思维方式、宗教信仰的不同观赏表达形式,古埃及的雕塑风格刻板、平直,显然与其专制的社会结构有关系,而古希腊雕塑表现出的“高贵的单纯”和“静穆的伟大”的形式意味则反映了古希腊民主政治制度的特征。从中国的园林造型样式和结构中,人们则可以体会到中华民族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即“天人合一”的那种情怀或者说民族精神。所以,我们不仅能通过美术作品所描绘的对象来认识世界和历史,而且也可以从美术把握对象的视觉方式中认识一个民族的精神和一代人的生活等方面的内容。[3]
综上所述,美术的社会作用就在于它可以帮助人们认识世界,普及教育,开拓文明,陶冶情操,全面提高人的精神素质,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美术的“素材”取自于现实生活;现实生活中的“素材”本是分散的,艺术家把这些分散的“素材”集中起来,用自己的“构思”去“丰富”它,用自己的“构图”来提炼它,使现实生活的某个断面更加典型,呈现出来的画面、形象都以典型化了的特点来打动欣赏者。反过来说,欣赏者在这些典型的作品中之所以能够被“打动”,就是因为可以从中更清晰地认识到“生活”的本质。
但是,很显然,上述的认识功能还只是美术对于我们价值的一部分,远非全部。苏轼就曾经这样说过,“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也就是说,单就认知功能和知识学意义而言,还不是美术的核心的目的。
(二)审美功能
科学是关于真的学问,道德是善的研究,是大自然秩序中的和谐,而艺术是美的体现,美育是审美教育的简称,它的目的是在美术教育中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主要是通过对艺术品中所能反映出来的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的内容与形式的感受、鉴赏,以及艺术创作(完成作业)过程中的审美情趣流露的审美理想追求等来培养与实现的,其特点是寓教于乐,凭借形象的感染力而潜移默化地发生作用。美术审美教育实际上涉及美术功能的各个方面,而不仅只是对美的形式的教育。美术作品的审美作用主要是依靠情感的引导,它是以动情来达到提高认识和受教育的目的的。严格地说,没有美感作用的美术作品,是很难有超越理性认识的作用和教育作用,而灌输审美情操、怡情养性的美术作品在一定意义上也起着认识、教育作用。
审美功能是美术的最本质而又最普遍的功能,它使人在审美享受和审美愉悦中达到培养和发展美感,形成审美观念、审美理想和陶冶性情与人格的作用。审美心理的基础是对人的本质力量的肯定。
就具象美术而言,美感是客观事物的美作用于人的心理而引起的意识活动和情感活动。客观事物的美和人对于美的认识在心理上相互沟通,便产生美感。美感是在对美的认识的基础上形成的美的感受,所以并不单纯是感官的刺激,它使人心理产生快适感,又有对美的理想在理智上的满足感。美的感受是生理和心理相统一的审美理想的实现,它使得审美主体得到全身心的美的享受,不同的生活和不同的美术作品,有着不同的美,有的偏向于感官刺激和情感的牵动,有的偏向于理性的感染作用,两者相统一的关系微妙而细致,是经常不平衡的,这也就造成了美术作品形式和风貌的多样性。
但是,造型艺术的审美功能绝不仅限于赏心悦目,艺术审美功能的内涵是广阔复杂多样的。纯形式美的东西对人的精神、感情所起的作用,是艺术审美功能的一个方面,但它不是唯一的功能。譬如宗教绘画和雕塑,在东西方的美术史上,都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但它的功能决不只是为了贪心悦目。佛教的众多塑像,不论从塑造的目的和对善男信女的作用来看,都不只是对外形美的欣赏,而是对人的精神起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引起人们虔诚的宗教感情。还有许多城市的纪念碑雕塑,就更有目的地去歌颂一些历史人物,通过艺术形象去歌颂他们的丰功伟绩。
美感不仅仅停留在形式本身,人们总是会带着自己的感情色彩去感受它。红色的热情,白色的纯洁,绿色的和平……同是黑色,在黑天鹅身上就会给人以邪恶的感觉,而包公的脸谱,就会产生刚直不阿的效果;白色在芭蕾舞的白天鹅身上,在《白蛇传》中的白素贞形象上,表现出纯洁、善良的效果,而在曹操和赵高的脸谱上,则成为奸诈阴险的象征……所以说,色彩的美感决不限于纯视觉上,而是与人的心灵对社会生活的某些感受相联系的。
总之,人类生活和精神世界是无限宽广、丰富、微妙的,艺术的审美功能也不能狭隘化。人们既需要通过充满激情的艺术形象以激荡自己的情感,也需要春花秋月或习习和风来抚慰自己的心灵;既需要最单纯的形式美的感受,也需要那些具有深刻哲理或重大的思想主题的艺术作品,以启发对生活的认识和开拓自己的精神境界,人类的进化创造了艺术,艺术又满足了人类精神世界各种各样的需要,并以潜移默化的巨大力量,推动着人类世界的前进,这就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永恒规律。
(三)教育功能
美术的教育功能,主要指美术通过艺术形象的教育,对人们能产生一定的“教化”作用,使人们去遵守一定的道德规范和坚定某种信念,其中不乏鼓舞和激励,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不同的社会现象与形态。美术的教育功能不同于理论的说服,而主要在于通过形象的感染以激发效能,启发观者的意识与情意活动,从而达到提高思想、品德和情操的目的。
可以说美术教育是审美术与审美文化意识的教育,它的目的是使受教育者通过美术技能与美术文化的学习提升人整体的素质。实践证明,美术学习可以使受教育者在创造性、精密性和抗封闭等方面有较明显的改善,使他们在表达自己的想法与观点方面能力更强,在美术教育内容比较丰富的学校,那里会发生跨越科学边界的对话。在美术教学中,开放、灵活的现代意识会大大提高学生的想象力与创造性。同时,美术教育使学生具有远大抱负,学会协作,具有正义、朴实、诚实并且刚毅的气质,起到净化、提升人格品位的目的。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另一项研究表明,绘画、素描、拼贴和雕塑会成为重要的知识组织课,这是因为在创作过程中它们会唤起大脑的重要机能,由此可构建出关于这个世界及年轻人在其中的位置的观念。它的优点是:它们不是单独的、独立的实在结果,相反它们提供了更多的意义系统,通过这个系统,即便是数学和科学知识也可被理解为具有文化和人文的重要性。在这种视觉形象作品的构建中会同材料进行对话,会生成接触世界的新的不同方式,这些方式会被尝试和分层处理,交织在我们称之为“艺术品”的一体化的整体中。
美育与其他教育不同,它是通过“寓教于乐”的方法,“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对人进行美化自身的教育。美术课的开设,不是以培养画家为目的的,而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创造能力、想象能力。爱因斯坦说过:“想象比知识更重要。”孩子从“呱呱”落地开始,他们就会对色彩鲜艳、造型美丽的东西盯住不放,当他们学会抓住的时候,就开始了所谓的“涂鸦”期,这时候的孩子尽管什么都画不像,但他们还是有一种强烈的绘画、创作欲望,也许这就是人与生俱来的兴趣,这是进行美育的有利条件。
(四)社会实践功能
艺术虽然是最凌驾于上层建筑之上的精神文化,但是,一旦它扎根于心灵并影响人的时候,就成为一种强大的实践性力量。所以有人说,艺术并不能直接地改变现实世界,但是,艺术可以改变想要改变现实世界的人们。这就是艺术的社会实践功能。对于美术而言,其实践功能又有其独特之处。
今天,人类进入了泛美术文化的时代。美术以丰富的现代视觉文化形式广为传播,无所不在。从层出不穷的热门大片,光怪陆离、目不暇接的商业广告,到缤纷各异、巧夺天工的设计艺术,我们的生活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深地被视觉形象所影响和介入。在社会生活领域,日常生活审美化也成为一种潮流。美术不再是高高供奉于殿堂之上的奢侈品,而是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甚至成为变革的力量。在当今视觉文化主宰世界的时候,对美术的创造能力和欣赏能力,有助于我们把美术的价值延展到生活中来——从个人漂亮的发型、个性得体的服饰,到家具设计、室内空间安排等等,都按照视觉审美的法则来改变和装饰。美术能够培养人们具有形式感的眼睛,使之能够用审美的眼光和态度来看待社会和生活。美术正是以这样的方式来改变社会生活。
正因为美术具有认知、审美、教育乃至实践的功能,因此,美术对于人的塑造,具有特别的价值。
第三节 美术的种类
从广义上讲,美术主要有绘画、雕塑、建筑艺术、工艺美术四大类。在东方还涉及书法和篆刻艺术。
一、绘画
绘画是“美术”之一种,指造型艺术范围内用笔、刀等工具,墨、颜色等材料,在纸张、木板、纺织物、墙壁等物质材料平面上,运用线条、色彩、明暗、构图等艺术手段,创造出占有一定的平面空间的艺术形象,借以反映客观世界具体事物的一种艺术形式。绘画在描绘生活、表现生活丰富多样性方面十分广阔,它不仅能再现人物的外貌,通过人的外部动作、姿态、表情揭示人物的精神世界,而且能表现人所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创造一种与客观世界相像的艺术世界。这个艺术世界不仅能描绘客观事物,而且还能表现画家自己的思想感情。绘画与各个国家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传统有密切联系,因此形成了各个民族、各个时代、各个画家鲜明的风格特征。
就世界绘画而论,可分为东方绘画和西方绘画两大体系。东方绘画以中国画为代表,西方绘画以油画为代表。我们有人称西方绘画为“西洋画”,是和中国画相对的一个笼统的概念,是我们中国人习惯的一种说法。
绘画从工具、材料和技法上来分,可分为中国画(水墨画)、油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素描等。从表现的题材内容的不同来分,可分为宗教画、历史画、风俗画、肖像画、风景画、动物画、静物画等。从作品形式的不同来分,还可以分为壁画、年画、连环画、宣传画、漫画等形式。绘画是样式和体裁十分繁多的一个美术门类,根据不同的分类角度和分类标准,可以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以上介绍的仅仅是绘画整体的分类,有些画种还可以细分,例如:中国画从表现技法上又分为工笔画、写意画、半工半写画等,从题材上又分为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等。
二、雕塑
雕塑是造型艺术中重要的一种。是雕、塑、刻三种制作方法的总称。从表现手法和形式来分,雕塑通常分为立体圆雕、半立体高浮雕以及浅浮雕,还有一种介于圆雕和浮雕之间的透雕三类。从制作工艺来看,它可以分为雕和塑两大类。雕,有石雕、木雕、玉雕等;塑,有泥塑、陶塑等。
雕塑根本不同于绘画。绘画是借助于色彩和明暗在两度空间的平面上描绘人物和人的周围环境。画家在平面材料上创造想象中的人、景、物,体现物象的物质性和三度空间,人物和自然环境都是处在幻觉而不是实际存在的空间中。雕塑家则是用石头或金属、木料等雕刻出活的人物的模仿物,并将这类艺术形象置于厅堂、广场的实际空间之中,使观众能从各个方面去观赏它。绘画就没有这种实体可感触的性质,而且也不可以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去观赏。但是,绘画具有描绘现实生活的广泛性和能力,不仅表现人,而且能描绘出人所处的自然环境,这是雕塑所达不到的。绘画可借助色彩和明暗来再现世界的丰富多彩的变化,而雕塑则是利用材料本身的色彩(色塑除外)和自然光所照射产生的明暗变化[4]。
(一)圆雕
圆雕具有物质性和形象具体性,观赏者能从各种不同的视点去欣赏它,从不同方面去感受人的丰富多样的状貌。但是圆雕在表现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方面也存在着局限性,它无法表现人物存在的特定环境,它放在哪里,哪里就是它的背景。人们通过人物形象的动作、姿态和表情,想象出它存在的环境,也就是说在观众的想象中再创造一个与人物相适应的虚幻的背景。圆雕不适合于表现大规模的群众场面和自然景色。因此,圆雕十分重视典型人物形象的创造,通过典型人物去表现典型环境。
(二)浮雕
浮雕是介于立体与平面造型之间的一种雕塑形式,形象具有半立体感,依附在一定的背景上。高浮雕中某些形象的某些部分可以雕成三度空间的主体,但必须有相当的部分黏附于背景上,像这类雕塑就是圆雕和浮雕相结合的形式;浮雕中可以表现群众场面和环境道具,一般用于建筑和纪念碑装饰。
(三)透雕
透雕则介于圆雕和浮雕之间,它是在浮雕的基础上,将其背景部分镂空制作而成,但又不脱离平面,犹如一件附在平面背景上的圆雕。
三、建筑
建筑,是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通称,是人类用物质材料修建或构筑的居住或活动的场所。建筑艺术即通过建筑的实体与空间(包括周围的自然环境)的统一组织和处理,使建筑物既具功能性,又达到人们审美要求的一种综合性艺术,使建筑形象具有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具有象征性和形式美,体现出民族性和时代感。
建筑艺术的内容包括建筑组群规划、建筑形体组合、平面布局、立面处理、结构造型、内外空间组织及装修、材料、色彩、绿化等等。它与所处的历史时代、地理气候、民族文化传统和生活习俗密切相关,同时受到材料、结构、施工技术的制约。
建筑艺术不但要具有实用性,同时也应具有审美性或艺术性;既满足人的物质需要和使用需要,又满足人的精神需要和审美需要。建筑艺术是一种主体作品,属于空间造型艺术。建筑的审美特点主要表现为它的造型美,人们在观赏任何一座建筑物时,首先感受到的是它的外观造型。建筑的艺术语言和表现手段非常丰富,包括空间、形体、比例、均衡、节奏、色彩、装饰等多种因素,它们的综合构成了建筑艺术的造型美。
四、工艺美术
工艺美术又称实用美术,是运用各种物质材料以不同美术工艺技巧制成的各种与实用相结合,并有欣赏价值的工艺品,是美化生活和生活环境的美术。
工艺美术的范围,以工艺材料的不同来划分,有陶瓷、金工、染织、漆器、珐琅器、木器、塑料、化学纤维等种类。以功能目的划分,工艺美术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日用工艺,主要以实用为目的、经过审美加工的实际生活用品,如服饰、器皿、纺织、家具工艺等;另一类是陈设工艺,是指专供欣赏的陈设品,如牙雕刻、玉雕刻、装饰绘画等。
工艺美术的本质特性,是它具有物质的和精神的双重属性,决定了它的创作原则既要实用、经济,又要美观大方。
工艺美术的审美因素主要在于其形体结构所表现出的造型美,色彩当然也是工艺形象的重要因素。工艺美术的美,从工艺形象来说,有造型美、色彩美、装饰美;从生产制作来说,则有材质美和技术美。
五、书法
书法,是我国传统造型艺术之一。它主要是通过汉字的用笔用墨、点画结构、行次章法造型美,来表现人的气质、品格、情操,从而达到美学的境界。
中国的书法,有三千多年历史。商周的金文已富有艺术性;秦篆、汉隶、魏碑、唐楷、宋行、明人小楷等,更是丰富多彩。中国书法主要可以分为五种书体:篆书、隶书、楷书、行书和草书。篆书又有大篆和小篆的区分。广义的大篆指甲骨文、金文、籀文。小篆又称秦篆。小篆字形整齐,转角处多呈弧形。隶书,由篆书简化演变而成,隶书横笔首尾方中带圆,转角处多呈方折。楷书也叫正楷或正书,特点是字形方正、笔画平直、风格古雅、整齐端庄。行书,字形流畅飞扬,刚柔相济,有很强的表现力。其中,侧重于楷书的行书叫“行楷”,侧重于草书的行书叫“行草”。草书,始于汉代,最早是由隶书演变而成的“章草”,后来又发展成为一般所指的草书,即“今草”。唐代张旭、怀素创造了独具风格的“狂草”。
书法艺术在基本技法上讲究执笔、用笔、用墨、点画、结构、章法、韵律、风格等。尤其讲究笔法、笔势、笔意,才能达到尽美。
第四节 美术作品的构成
一、美术构成的基本要素
(一)点
由一张白纸,经过人的手与大脑的配合变成一幅美丽的画面,最早、最原始的起步处是“点”。点,可以说是人们视觉看到的最小颗粒。没有点,就没有线、面、形、体,就不会有画面和美术作品。
(二)线
画面的点是很小的,独立的点在画面中很少见,最多见的是线,即常说的线条。线是由无数个点在人手的快速挥动下构成的。人的肉眼难于看到组成线的点,而只能直接看到线,以及由线构成的面、形、体。
(三)面
正如画面中很少见点,而多见线一样,生活中很少见独立存在的线,更多看到的是面,比如大地的平面、楼房的立面、山峦的各类斜面。而画面中的“面”又是由无数线条排列交织而成的。中国传统绘画只讲二维空间,只用线画形;西方人的绘画由于追求三维空间,所以不仅用线,还把线交织成面,用不同的面组成立体感的形。
(四)形
世界万物都是有形状的,美术家的任务就是把人们视觉之内的客观世界之万物形状转移到画面中来,在画面中出现万物的各式形状。这形就是用不同线条与深浅、大小不等的块面综合而成的,这样的形才带有真实的立体感。
(五)体
实质上生活的任何物质都是有重量的,也即都是由不同面组成的体积。画家不能孤立地看线、面、形,而是用它们表现出这种体积,使平平的白纸上经过手的创造而产生三维空间的立体感觉,似乎在画中再现了生活的真实。
二、美术构成的技法要素
(一)造型
美术既然又称造型艺术,就必须是由人运用工具描绘或塑造出各种类型的人、景、物来,这就需要技巧方法——技法。美术作品的好坏、水平的高低,除了思想修养、生活积累、观念意识等间接因素外,最直接的因素是由造型能力的高低决定的。形抓准了,画像了,塑造生动了,就会对人产生多方面的艺术感染力,否则就缺乏艺术性。这就是为什么要办美术教育、培养美术人才的原因。
美术上的造型技法又分为基础技法与专业技法两类。基础技法是从事任何类型美术都必须学习和掌握的,比如素描,就是培养造型能力的基本方法,属于一切类型专业美术院校的技法基础课程。专业技法是在掌握了一定基础造型之后,进一步学习和掌握的,如画国画,就要学习笔墨与线条,熟悉文房四宝的性能;画油画,就要了解油画颜料的性质及绘画过程。
(二)色调
世间万物不仅有形,还有色,绝对无色的物质是极少的。即使玻璃与水晶,在一定的光线之下也呈现出一定的色调。可以说任何东西都是形与色的综合体。美术家在“造”形的同时,也必须“造”色,即画出客观人、景、物的原本色调或你认为最美的色调。若画素描,就要把不同色彩转化成黑、白、灰不同深浅的调子;若画彩画,就可追求不同冷暖的色彩。总之,任何美术作品都离不开色调,都是由不同光影伴随着不同色调,呈现出不同的形状,构成不同的美感画面。
三、美术构成的创作要素
(一)内容
美术作品是人类生活在美术家头脑中反映的产物。构成美术作品的基本内容,一是客观社会生活,二是美术家的主观思想感情。任何一件杰出的美术作品都包含这两方面的内容。美术作品本身不仅仅是客观存在的反映,而且渗透着艺术家对现实的认识、理解和评价。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画坛巨人达·芬奇的《蒙娜丽莎》肖像画之所以感人,就是因为这幅肖像画中既有时代的精神,又有达·芬奇的真挚感情。美术作品既来源于生活,又包含美术家的思想感情。在不同画家笔下,必然出现不同的美术作品,这是单纯的模仿所达不到的。正如列夫·托尔斯泰所说:“在自己心里唤起曾经一度体验过的感情,并且在唤起这种感情之后,用动作、线条、色彩,以及言词所表达的形象来传达出这种感情,使别人也能体验到这同样的感情……这就是艺术活动。”由此可见,美术家们总是按照自己对现实的思想感情来创造美术作品。
有情则有意,古有“作画必先立意”之说。任何一个画家、艺术家创作一幅作品,必有他的意图和想法,这种意图,有的是明确的,有的是含蓄的,有的是寓意的,它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典型性、提示性,借具体的形象展示更多的意蕴,即所谓意在象外,才能给观赏者以联想的余地。这就是美术作品中的“意”。
美术家总是按照自己对现实的理性认识和评价,结合长期对生活的体验和理解来反映生活,在美术作品中,体现出他们对于客观事物规律性的认识和把握。美术的主要对象是人,以及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和自然。因此,美术家首先要研究人,研究不同阶层的各种人,研究多种类型的人的各种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诸如人的外貌特征和性格特征,以及这些特征所显示出的外部各种表情、姿态、动作、人体解剖结构特点、组织运动规律等。还要研究自然本身,包括它的外貌和内在结构规律,如山石树木的结构、生长的规律、云雾的变幻、水的流泻、宇宙时空运动等。因此,美术作品不仅含情、寓意,而且讲理,它们运用造型美的诸法则,如形、色、线、结构、运动感等规律,创造出具体可视的艺术形象。
(二)形式
美术是运用造型的手段,创造可视的艺术形象。所以,美术又称为造型艺术。例如:绘画通过平面上描画彩绘的手段,工艺美术通过镂、蚀、切、削的手段等。造型的含义很广,有立体造型、平面造型,有色彩造型、黑白造型。在现代观念中,既有具象形式的造型美,也有抽象形式的造型美。大体上,西方的美术以形体块面的造型为主,线的运用是附属于形体块面的。而中国的美术,线描造型却占有重要的地位,形体是通过线描来体现的。
美术形象的特征,易为所有人接受,而不受时代、民族、国家和语言的限制。运用有形的物质材料在立体或平面的空间内塑造具体可视的艺术形象,是美术的基本特征。
美术又称空间艺术。西方的美术传统,基本上按物理学的观念,把长度、高度和深度称作“三维空间”,存在于现实空间的有纵深的三维美,特别是雕塑和建筑之类。在平面上表现三维美,是再现性具象绘画的真实感所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之一。空间艺术,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把不可能或不长于表现时间性,凭借视觉来创作和感受的艺术,它的特点是长于具体描绘,塑造和刻画生活中或想象中的事物或情景,有明显的再现性和描摹性,它不随时光流逝而消失。
美术作品所塑造的艺术形象具有可视性,又称为视觉艺术。造型艺术被人们感知的时候,一般是通过视觉渠道来欣赏的。
由于美术的形象是静止的,在形象的容量中无法表现事物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延续运动,只能选择生活情境中的一瞬间加以表现,这是美术的局限性。艺术中的局限性被艺术家充分利用和发挥以后,往往能转化为自身的长处。就以美术中静止的瞬间形象而论,在这一特定的瞬间场面里,美术家所塑造的可视形象比实际形象更高、更集中、更概括、更典型。因此,从生活中选取的、经过美术家加工创造的这一静止的瞬间形象,能够唤起观赏者的联想和想象,从而理解画面上所反映的事物变化和发展的全过程,以及美术家通过艺术形象所要表现的生活本质。
第五节 美术创作的价值及规律
一、美术创作的价值
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之后,人们更加注重于精神生活质量的改善,这恰好给美术创作者提供了更多的素材。当前,许多著名的美术创作大师,其作品开始融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艺术价值的本质是指一件艺术品所代表的作者的艺术个性、风格。所反映的民族性和地域性,个性越典型,其艺术价值也就高。现代美术创作的艺术价值,主要包括:历史价值、发展价值、教育价值、经济价值等,并且它们之间都相对具有独立性[5]。
(一)历史价值
我国是具有几千年传统文化的历史古国,美术创作能够显现出特有的历史属性。通常美术创作的历史价值体现于其文物价值,重点表现于美术艺术品在历史上的地位和在今天的作用。美术创作的历史价值往往由时代特征和留存到现今的数量来决定,例如青铜器反映了中国的商周文化;青瓷反映了宋代的艺术和工艺,且流传到现在毁坏较多,所以比较贵重。
(二)发展价值
文化事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内容,搞好文艺创作对推动文化事业发展的意义深厚。美术创作从不同的意境角度,让创作者自由发挥出想象空间,从而实现了文化事业的改革进步。如:单纯美术作品中融合当代个人思想,将社会发展潮流与美术作品相结合,间接性地促进了美术作品的变革发展;实用美术作品与艺术应用相结合,体现了艺术创作的应用价值。
(三)教育价值
培养美术人才是保持创作活动持续进行的基础,积极参与美术创作则也有一定的反作用,两者之间是相互关联着的。美术创作具有明显的教育价值,为广大美术创作爱好者提供了更多学习交流的平台。如:高校艺术教育课程改革阶段,注重美术创作的开放性,专业生接触不同的美术创作素材,全面激发其参与创作的激情,未来美术创作也将带动着艺术教育的变革发展。
(四)经济价值
美术作品不仅具有其内在的文艺价值,达到一定时间的沉淀之后,美术作品潜在的经济价值也将全面发挥处理。美术创作的经济价值主要是指市场价值,它以价格来表示,由艺术市场的供求关系来决定。每年都会有不同规模的艺术品拍卖会,美术创作者的作品将逐一展示出来,部分作品也会以不同的价格拍卖出去,这便是美术创作价值的充分体现,呈现出其市场的价值高低。
二、美术创作的艺术规律
(一)美术创作的艺术规律范畴
艺术规律作为艺术表现的主要构成要素,其对于艺术的实践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例如美术作品中的线条、色彩、明暗以及空间等要素都是构成艺术造型的主要要素,属于艺术规律范畴,其对于美术作品的好坏具有重要的影响力。通过在美术创作中对这些要素进行灵活的运用,例如艺术的构思、画面构图、图画用色以及塑造美术形象等,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美术创作的艺术规律。与此同时,在绘画艺术的创作过程中,创作者把自身的情感以及他们对于现实生活的印象进行艺术创造和艺术加工,从而把思想凝结为具体的艺术形象,以不同的情感经历和不同的情绪状态调和成不同的艺术作品,这一过程也深刻体现了美术创作的艺术规律。
(二)美术创作中的艺术规律的来源
一般情况下,美术创作的艺术规律是在人类进行艺术实践的过程中一点一点发现以及总结出来的,人类只有进行不断实践、练习、观察以及体验,才能够在复杂的艺术理念中发现我们生活的本质,从而将其与艺术的本质进行结合[6]。与此同时,我们还需要善于从别人优秀的美术作品中挖掘特色、学习经验,从古往今来所有优秀的艺术作品中寻找适合我们自己的创作规律,培养属于我们自己的艺术特色。
注释
[1]赵一丹:《美术概论》,黄河出版社,2008:24。
[2]《罗丹艺术论》,人民美术出版社,1978:51。
[3]王彦发:《美术鉴赏》,郑州大学出版社,2009:10~11。
[4]赵一丹:《美术概论》,黄河出版社,2008:13。
[5]高晓燕:《美术创作的艺术价值及应用分析》,载《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8):49。
[6]姬敏康:《如何认识美术创作的艺术规律之我见》,载《艺术视窗》,2013(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