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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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作者序

我当时在新加坡,准备出发去婆罗洲[1]、印度支那和暹罗[2]旅行,想找一个什么活儿都会干的用人。我向朋友们打听是否认识哪位正在寻找工作的中国人。他们都清楚哪种人合乎我的要求,可惜这样的人不是刚找到了工作,就是回广州度假了。后来有人给了我一个佣工介绍所的地址,我动身前去,费了点劲儿才找到那个地方。那是一所干净整洁的小平房,周围有一片小花园,不知出于什么原因,那所房子给我一种不祥的印象。接待我的是一个欧亚混血儿,他长着两只亮闪闪的眼睛,一张皮色灰暗的扁脸,一口白晃晃的牙齿。他露出巴结讨好的样子,老是面带笑容,几乎在我开口之前就已经知道我需要什么,准确得让我失去了自我阐述的机会。他对我说,他轻而易举地就能找到我想要的人儿,接着神气十足地打开一本巨大的名册,上面记载着他手中的佣工的姓名。当他发现每个合适的人不是刚找到了工作,就是前去广州度假的时候,他感到十分气恼。最后他双眼含泪地恳求我,三四天后,一个星期以后,或许一个月后,再过来,那时他一定可以向我提供理想的人选。我解释说我次日就要离开新加坡,并且必须带上一个男用人同行。他发誓说那不可能做到,他苦恼地绞扭着双手,然后对我说,如果我愿意等上半个小时,他可以去试试看能否找到什么人。我点起一支烟来,打算等待。他就离开了。

一个小时以后,他回来了,带着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有着光滑的黄色脸庞,黑色的眼睛里露出羞涩的神情,个子不高,但穿着白色的衣服,看上去很干净,也很镇定。他名叫阿金,准备跟我前去旅行。他会讲英语,给我看他那些写在邋遢的半张纸上的介绍信,推荐人都对他十分满意,说他为人正派,做事主动,手脚勤快,对工作十分在行。我喜爱他的模样,立刻雇用了他。

第二天我们就动身出发了。我很快发现,虽然他英语说得还算可以,但却听不大懂,因此我们的谈话变成了一方的自言自语。他跟我一起待了六个月。他是一个理想的用人,他会烧饭做菜,懂得贴身服侍,也会整理行装,又会端饭上菜。他动作敏捷,做事干净利落,不爱多嘴说话。他总是泰然自若。什么情况都不会叫他震惊,什么灾祸都不会叫他慌乱,什么困苦都不会叫他烦心,什么新鲜玩意儿都不会叫他感到意外。他永远不知疲倦,整天都面带笑容。我从来没有见到哪个人像他这样心情愉快。他有自己独特的癖好。他非常爱好洗澡,一开始,我发现他在我转身处理别的事务时,到我的浴室里,用我的肥皂洗澡,又用我的毛巾擦干身体,心里感到有点儿不快,但我叮嘱自己不要过于挑剔。他唯一的缺点,就是在我准备赶火车或上轮船的时候,总是怎么也找不到他。我派人去四处找他,却哪儿都不见他的踪影。谁都不知道他在哪儿。最后我只好独自动身,但每一次,就在火车冒着蒸汽准备出发,或者最后一条运送客人的小船快要离开码头的时候,他总缓缓走来,不慌不忙,面带微笑。当我怒气冲天地问他这样跑开到底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他脸上仍然充满笑意。

“我没错过火车,”他说。“时间充足。火车总会等着。”

我问他究竟到哪儿去了,他神色平静、无忧无虑地望着我,回答说:

“哪儿都没去。我散步去了。”

旅行结束后,我回到新加坡,打算从那儿坐船前往欧洲。我告诉阿金我不再需要他了。他要我给他写一封推荐信。我把信和报酬都给了他,另外还送了他一份礼物。

“再见,阿金,”我说,“希望你早日找到新的工作。”

随后我发现他正在哭泣。我惊讶地注视着他。他是一个出色的用人,六个月里,他的照料满足了我所有的需求,但是我觉得,他似乎总保持着一种异常超然的神态。他对我的赞赏无动于衷,对我的责备也毫不在意。我一刻也没有想到,他除了把我看成一个给他报酬、供他食宿的既古怪又愚蠢的雇主外,还会有什么其他想法。我头脑中从未想到他心中对我会有什么感情。我相当困窘,感到有点不大自在。我知道我经常对他很不耐烦,显得讨厌而苛刻。我从来没有把他当作一个人来看待。他却因为要离开我而落泪。正是由于这些泪水,我现在以他的名字来命名这本与他一起旅行时所创作的短篇小说集。

我深信,这是我创作的最后一些严格地说可以称作异国情调的故事,尽管我觉得这种说法并不完全准确。给故事设定一个外国背景,仅仅因为那个地方风景如画,那是站不住脚的。如果你叙述的事件同样可能发生在英格兰,而你又是一个英国作家,却把那些事件安排在别的地方,不免显得矫揉造作。如果你要跨出国门,那你的故事必须无法脱离异域的场景。当然,我并不是说,这本书里的故事只能发生在我所描绘的世界的那个地区。我觉得它们也可能发生在印度或者大英帝国的其他殖民地。但毫无疑问,它们不可能发生在英格兰,因为它们都无法脱离当地的环境和生活方式的影响。作者选择的人物发现自己身处那种环境之中,受到一种他们觉得并不自然的生活方式的影响。在我的这类故事里,我从来没有试图去谈论生活在当地的居民,只有当他们对生活在他们当中的白种人产生影响时,才把他们形诸笔墨。对一个英国作家来说,要了解他的同胞的情况,是相当困难的,尽管他不仅可以通过观察,而且也可以通过自己的感觉、习惯和知识来了解他们。要以同样熟悉的程度去了解一个美国人、一个法国人或者一个德国人,那是不可能的。他可以猜测到不少情况,因为他们跟他属于同一人种,但仍然有许多地方,也许是更为本质的方面,他无法跟他们交流沟通。因为他们玩的游戏与自己玩的不同,读的书也与自己读的不同,又以不同的方式接受教育,根据不同的传统,由各自的母亲哺育成长。在许多细小的方面,他们对他来说都是陌生的。要是说到别的人种,我不相信他对他们会有多少了解。棕种人和黄种人的行动目的是用白种人无法破解的密码写成的。他甚至拿不准他们一个极其简单的动作的真实含义。有些作家已经描绘了印度人和中国人相当逼真的形象。我不禁暗自寻思,这些人物看上去如此活生生的,是否出于他们合乎传统以外的任何原因。

在这些故事中,我只描写若干白种人在荒僻偏远的地方的生活方式对他们所产生的影响。可是主题有限。那些地方的生活相当奇特,但很简单。那就像是用调色板上有限的颜色绘成的画作。作家在探讨那些要求异域背景的主题时,最终发现那些主题已经给用完了。他要处理的人物往往都有些不同寻常,因为在那样的环境中,人们经常有机会把自身独特的习性充分发展,在另一种环境中,要达到这种程度是根本不可能的,但他们多少都缺乏变化。他们往往属于易于识别的类型。即便他们行为古怪的时候,他们的古怪表现也有一定的模式。当然实际上他们都是平凡的人,相同的原因在他们身上获得相同的结果。在他们身上,通常无法发现那种处于品味高雅的文化生活环境中的人所具有的复杂性,而正是这种复杂性使得那些人成为永无穷尽的研究主题。一旦作家写的是异国环境中所特有的人物和事件,那么他就能驾驭所有的故事。因为作家头脑中构思的故事,都只是在其个人气质的促使下凭借眼前的材料所形成的故事,他只能发现与他自己有某种情感共鸣的人物。丰富的矿藏让他开采一空,却似乎仍然跟以往一样富足。尽管我用过了这些材料,但其他作家仍然会在其中找到发挥他们想象的大量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