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强调的是,不是出现了一种意见就标志着舆论就形成了,舆论的形成是以一定量度为标志的,即舆论的形成应以量化来确定。后来的《舆论原理》提到了这个问题,即舆论形成的标志与量化。我认为,在一定范围内有25%的人支持一种意见才是舆论,少于25%就构不成舆论。我有三条根据:第一,我研究了大量的民意测验案例,发现凡是赞成率在25%以上的意见,都会发展壮大;反之,意见则会慢慢萎缩。这说明,一定范围的25%的人数的意见有显著的强度,是舆论形成的临界点。四分之一(即一定范围的25%的人数)的人数是意见显度的底线。第二,一个事物具有显赫力的比重大都在四分之一以上,这是为大家所公认的。第三,我自己搞了一些调查,证实了我的这个结论。
如果社会上一种意见的赞成率是30%—60%,则称之为众意或者叫做公众意见。在区县以上社会范围赞成率在60%以上的意见,可称之为民意,特别是70%以上的意见,是民意量级的标准人数。人们所说的舆论,有时和民意并不是一码事,它们之间有量化的区别。西方很多舆论学著作对舆论没有进行量化区分,只是在民意测验中才说明这种区别。这种划分的意义,就在于给民意测验提供理论根据和理论分析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