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先说说我们到达凶案现场前发生的事情,这些事我们是后来才知晓的,那些无关紧要的人我暂且放在一边。通过这样的方式,我想读者们才能了解跟案件有关的人和决定他们命运的特殊背景。
伯尔斯通位于苏塞克斯郡北部的边缘地区,是一个古老的、拥有半砖半木房屋的小村子。几百年来,这个村子一成不变,但是,近几年许多富翁被它优美的自然风光和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所吸引,移居到此。富人们的豪宅集中在维尔德大森林的边缘,这片森林一直延伸到北部白垩丘陵地才变得有些稀疏。鉴于外来人口的迁入,这个小村庄的人口不断增长,陆陆续续出现了一些小商店。由此可见,用不了多长时间,这里就会摆脱它原本的古老面貌,摇身一变成为现代化的小城镇。伯尔斯通位于整片农村地区的中心,向东延伸10英里或者12英里就是肯特郡的边区,那儿有一个这片区域较为重要的城镇滕布里奇韦尔斯市。
在距离伯尔斯通半英里的地方,就是伯尔斯通庄园,它是一座古老的园林,因出产高大的山毛榉树而远近驰名。这座庄园的建筑物历史悠久,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时期,英王室将这座庄园赐给休戈·戴·坎普司,他在庄园的中心建立了一座小型的城堡,1534年,城堡不幸被火灾摧毁。直到詹姆斯一世时期,有人利用那些城堡四角被熏黑的基石,在城堡的原址上盖起了一栋砖瓦房。
这座庄园复原了它17世纪初被原建造者所遗留下来的风格,建有许多山墙及菱形的小格子玻璃窗。庄园的先辈们崇尚武士精神,修了两道护城河用来守卫庄园,不过现在外河因干涸被辟作菜园,内河还在,它环绕着整座庄园,虽然只有几英尺深,但宽度仍然有40英尺。加上有一条蜿蜒的小河流经此处,所以内河的水虽然看上去混浊,但比起壕沟的死水还是干净很多。庄园大楼的底层,窗户和水面之间的距离不足1英尺。
要进入庄园,必须通过一座吊桥。吊桥的铁链和绞盘已经锈迹斑斑,有些部分已经毁坏。然而,庄园的新主人道格拉斯想法独特,竟然修护了吊桥,让它每天早上放下去,晚上又吊起来,完全恢复了以前封建时代的习俗。因此,到了晚上,这座庄园就成了一座孤岛,而将庄园隔离成孤岛的吊桥则跟这件会给英国社会带来巨大轰动的凶杀案有着直接关系。
由于长年无人居住,这座庄园已经荒废,道格拉斯买下它的时候,房子都快坍塌成废墟了。约翰·道格拉斯和他的夫人一起住在这座庄园里。无论是从人品还是性格上来看,道格拉斯都算得上一个非同一般的人。他大约有50岁,下巴比较大,面相看上去很粗犷,小胡子有些灰白,一双眼睛格外敏锐,体形虽然瘦但很结实,其健壮灵敏完全不输给年轻时期。道格拉斯看上去和蔼可亲,总是一副喜气洋洋的样子,不过他的行为举止有些超脱礼仪的约束,让人觉得他早些年的生活水准远远达不到苏塞克斯郡社会阶层的标准。
不过,道格拉斯不在意那些看似有教养的邻居们向他投来的好奇又谨慎的眼光,他致力于当地的一切福利事业,慷慨解囊,经常参加当地的焰火音乐会及其他盛大集会,还应邀演唱优美的歌曲来向人们展示他那迷人的男高音,因此,道格拉斯大受当地村民的喜爱。他看上去很有钱,人们传言他是靠加利福尼亚州的金矿发家的。因为大家从他和他夫人的交谈中得知,他有过一段在美国生活的经历。
道格拉斯出手大方,对人也很平和,给人们留下了很好的印象,打猎时那种不怕危险和困难的精神,更是大大提高了他的声望。虽然道格拉斯算不上一个高明的枪手,但每次狩猎集会他都报名参加,凭借坚毅的决心,他跟人较量比赛,不但能坚持下来,还不输给对方,真是令人吃惊。有一次,教区牧师的住宅起火,就连当地的消防队都没办法扑救,道格拉斯却毫不畏惧地冲进大火里抢救财物,此举令他声名鹊起。从那以后,到伯尔斯通还没5年的道格拉斯就成了这个地区家喻户晓的名人。
就连道格拉斯的夫人也受到人们的爱戴和欢迎。英国人有个习惯,如果迁来的异乡人没人介绍,本地人不太会登门拜访。道格拉斯夫人原本生性孤僻,加上又专心于照顾丈夫,打理家务,因此这个习惯对她倒没造成什么影响。据说,她是个英国人,道格拉斯在伦敦鳏居时,二人相识。她长得很漂亮,身材修长,肤色偏深,体形窈窕,尽管道格拉斯大她20岁,但他们的家庭生活依然美满幸福,丝毫不受年龄差距的影响。
然而,有些知情人说,道格拉斯夫妇之间的信任也有裂痕,因为道格拉斯夫人对她丈夫过去的生活与其说不愿多谈,还不如说是不完全了解。个别观察敏锐的人还留意和议论过这些事情,说道格拉斯夫人有时候神经紧张,每当道格拉斯回家太迟她就会非常不安。在平静的乡村里,流言蜚语传播得总是很快,道格拉斯夫人的状态也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尤其在这起凶杀案发生后,这件事在当地人的记忆中就会变得更加重要,因此也就具有特殊的意义。
还有一个人,他不在伯尔斯通长住,但凶杀案发生时恰好他也在现场,因此人们感觉很奇怪,不断提及这个人的名字。他叫塞西尔·詹姆斯·巴克,住在伦敦汉普斯特德街区黑尔斯公寓。
巴克由于经常在庄园进进出出,是一位在庄园颇受欢迎的客人,村里的人大多都认识他。当地人都不太了解道格拉斯过往的经历,但他对道格拉斯的往事了如指掌。毫无疑问,巴克是个英国人,但他说自己跟道格拉斯相识在美洲,并在那里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巴克看上去也是一个腰缠万贯的人,大家都知道他还单身。
巴克比道格拉斯年轻,还不到45岁,身材高大笔直,非常强壮,脸上没有胡渣,十分干净,脸型看上去像个职业拳击手,眉毛浓黑,眼睛炯炯有神,好像无须双手就能从敌人的阵地里找出一条路来。巴克不喜欢骑马狩猎,只爱抽烟,他要么独自在村子里转悠,要么就跟道格拉斯一起散步,道格拉斯不在家时,他就跟道格拉斯夫人驾车出去游玩,借以打发时间。
“他是个绅士,性情随和,出手大方,”管家艾姆斯说,“但是,我没胆量跟他顶嘴!”巴克跟道格拉斯关系非常亲密,跟道格拉斯夫人也同样是亲密的朋友,不过道格拉斯常常恼怒两人之间的友谊,甚至连仆人们都觉得道格拉斯有些苦恼。凶杀案发生时,巴克是第三个在场的人物。
这座庄园里还有一些人,不过只有管家艾姆斯和艾伦太太跟案情有点关系。艾姆斯拘谨古板却优雅能干,是这儿的大管家;艾伦太太负责做一些道格拉斯夫人分派的家务管理工作,是个健美、快乐的人。此外,宅子里的其他6个仆人跟1月6日晚上发生的凶杀案没有任何关系。
当天夜里11点45分,当地的警察所收到了第一次报警。警察所的主管是苏塞克斯保安队的威尔逊警官。当时,塞西尔·詹姆斯·巴克神情激动地冲过警察所的大门,拼命地敲警钟。他气喘吁吁地向警官报案,说庄园里出了杀人案,约翰·道格拉斯遇害了。之后,巴克匆忙赶回庄园,警官向郡当局发完紧急报告后,在夜里12点多一点的时候赶到了案发现场。
警官到达庄园时,原本吊起的吊桥已经放下来了,房子里灯火通明,大家都惊慌失措。仆人们一个挨一个地站在大厅里,管家艾姆斯站在门口搓着手,巴克还算镇静,他打开最近的门,请警官进去。此时,村子里的伍德医生也到了现场。他们三个一起走进凶杀案现场,被吓破胆的管家也跟在他们身后走了进去,并随手关上了门,防止女仆们看到这可怕的场景。
死者道格拉斯面朝天躺在屋子中间,手脚摊开,身上只穿了一件桃红色的晨衣,里面穿着内衣,光脚穿着毡拖鞋。伍德医生跪在死者身边,拿着桌上的油灯看了一眼,发现已经没有救活的可能了。死者受过严重的枪伤,他的胸前还横放着一把稀奇古怪的火枪,在扳机往前1英尺的地方,枪管被锯断了。为了同时发射构成更大的杀伤力,两个扳机被铁丝绑在一起。显然,射击的距离比较近,火药都射到了死者脸上,死者的头几乎被炸得粉碎。
乡村警官没有勇气承担起这样大的案件赋予的责任,他困惑不安地低声说道:“在长官到来之前,我们最好不要动任何东西。”
“目前为止,什么都没动过。我保证,你们看到的现场的样子,跟我发现时是一样的。”巴克说道。
“案发时间是什么时候?”警官掏出笔记本问。
“刚好11点半。我那时还没脱衣服,正在房间里的壁炉边取暖。不过,我听到的枪声像被什么东西刻意捂住了,因为不是很响。我跑下楼,来到案发的房间,只用了半分钟左右。”
“你到的时候,门是开着的吗?”
“对,是开着的。就如你现在看到的样子,道格拉斯倒在地上,房间里的蜡烛还没有灭。过了好几分钟,我才把灯点上。”
“你看到了什么人吗?”
“没有。随后我听见道格拉斯太太下楼了,就跑过去拦住她,不想让她看到这可怕的场景。接着,女管家艾伦太太过来扶着道格拉斯太太走开了,然后艾姆斯也来了,他和我一起又回到了案发的房间。”
“我听说庄园的吊桥一整夜都是吊起来的。”
“是的,吊桥是吊起来的,我去报案时把它放了下来。”
“那凶手不可能逃走!道格拉斯先生肯定是死于自杀!”
“我们开始也是这样想的,但是你看,”巴克拉开窗帘,把已经完全打开的玻璃窗指给警官看,“你看看这里!有人在逃出去之前站在这里!”巴克把灯拿低了一些,照着木窗台上那个如一只长筒靴靴底的血印。
“你认为凶手是蹚过护城河逃走的?”
“正是!”
“这样的话,你在案发后不足半分钟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当时凶犯应该还在蹚水。”
“我确信。当时我应该到窗户前看看的,但是就像你刚才看到的,窗户被窗帘遮住了,所以我没想到这件事。接着我就听到了道格拉斯太太下楼的声音,于是就赶去阻止她走进来看到这可怕的情形。”
伍德医生看着死者炸开的头和地上的血迹,说道:“真是太可怕了!自伯尔斯通的火车撞车事件发生至今,我还没见过这么恐怖的重伤呢!”
警官有限的常识仅限于乡村,他还在思考那扇打开的窗户,他说:“我觉得你说凶犯蹚水逃跑是完全正确的,可是我问你,晚上吊桥是吊起来的,凶犯是怎么进屋来的呢?”
“啊!这就是问题所在。”巴克回答道。
“吊桥什么时候才吊起来的?”
“傍晚接近6点钟的时候。”管家艾姆斯说道。
“我听说,”警官说道,“一般情况下,太阳西下时吊桥就会被吊起来。而现在这个季节,日落时间大概在4点半,不是6点钟。”
“道格拉斯太太请客人用茶点,”艾姆斯回答道,“客人们还没散席回家,我不能把吊桥吊起来,等客人们走了之后我才亲手将吊桥吊起来。”
“按照你这么说,”警官说道,“假设,我只是假设,有人进到房间里,那他必须在6点以前走过吊桥藏在庄园里,直到11点后才溜进道格拉斯先生的屋子里。”
“的确!每天晚上,道格拉斯先生都是巡视庄园后才睡觉的。他习惯在睡觉前看看烛火有无异常,因此就到了这间屋子,恰好凶手正埋伏在这里,向他开枪后就丢下枪逃走了。逃跑时,他跳过了窗子。我觉得就是这样的。除此以外,我想不到其他的解释来说明现场的情况。”
死者身边有一张卡片,警官捡起来看,上面的字迹潦草,是用钢笔写的,内容是两个大写字母V.V.和数字341。
警官举起卡片问:“这是什么东西?”
巴克看着卡片,脸上露出好奇的神色,说道:“我先前没发现有这个东西,这张卡片肯定是凶手留下的。”
“我不明白,V.V.——341指的是什么。”威尔逊警官翻来覆去地看着卡片,说道,“V.V.有可能是一个人名字开头的大写字母。伍德医生,你发现什么了吗?”
地毯上放着一把坚固、精致的大号铁锤,就在壁炉旁边。
巴克指着放在壁炉台子上的铜头钉盒子,说道:“昨天道格拉斯先生用这把铁锤换油画,我看见他站在椅子上把这幅画挂在了墙上。”
警官神情茫然,挠挠头说道:“最好还是将铁锤放在案发时摆放的位置。算了,只有聪明绝顶的警探才能侦破这起案子,干脆请一位伦敦的警探来查探案情真相吧。”说着他拿起灯,开始绕着屋子慢慢地走。
“对了,窗帘是什么时候拉上的?”突然,警官兴奋地将窗帘拉到一边,大声地问。
管家艾姆斯回答道:“4点刚过没一会儿,点起灯的时候吧。”
“我现在完全可以肯定,凶犯就藏在这里,”警官把灯拿低,在灯光下,墙角处长筒靴子留下的污泥痕迹特别明显,“巴克先生,我敢说,这些印记证明你的推断完全正确。显然,4点钟之后屋子的窗帘被拉上了,吊桥还没吊起来,凶手就是趁这段时间溜进屋子里藏到了窗帘后面。现在答案已经很明显了,凶手打算盗窃财物,刚好碰到了道格拉斯先生,他先将道格拉斯先生杀害,然后就逃跑了。”
“我也这样想过,”巴克说,“但是,我们应该趁着凶手还没逃远赶紧在村子里展开搜查,而不是在这儿浪费时间,对吗?”
警官想了想说:“凶手目前没机会逃走,这里6点钟之前没有火车,他不可能坐火车逃跑,而他裤腿湿漉漉地走在路上会引起人们的怀疑。只有我的同事来换班我才能离开这儿,我认为在事情查清楚之前,你们最好哪儿也别去。”
伍德医生举着灯认真检查死者的尸体,他问道:“看,这个记号跟案子有关系吗?它是什么记号呢?”
果然,在死者裸露的右臂的前臂中间位置,有一个很奇怪的褐色标记:它是一个圆圈,圆圈里画着一个三角形。标记的每一条痕迹都是凸起的,跟灰白的皮肤比起来显得特别醒目。
“这不是用针刺上去的,”戴着眼镜的伍德医生紧紧地盯着这个标记说,“这种标记我从没见过。死者以前烙过烙印,这种烙印跟牲口身上的那种烙印一样,这是什么情况啊?”
“我也不知道这个标记指的是什么,不过这十年来我多次见过他手臂上的这个标记。”巴克说。
管家艾姆斯说道:“我也看到过,每次主人挽起衣袖,我就能看到这个标记。不过,我也不明白这究竟有什么含义。”
“这样的话,这标记跟案情就没有什么关系。”警官说道,“但是,这个标记看上去很怪,跟这案子有牵连的每件事都让人感到奇怪,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时,管家艾姆斯指着死者伸出来的手,惊讶地大叫起来:“凶手拿走了他的结婚戒指!”
“什么?”
“真的!道格拉斯先生的左手小指上戴着的是纯金婚戒,婚戒上边还戴着天然块金的戒指,中指上戴着盘蛇形戒指。现在,除了婚戒,其余2枚戒指都还在他手上!”
“他说得很对。”巴克说道。
“你是说结婚戒指在金戒指的下面戴着?”警官问。
“一直都是这样的!”
“那不管这凶手是谁,他都要先取下金戒指再取下婚戒,然后再将金戒指戴回去。”
“是的。”
这位在当地受人尊敬的警官无奈地摇摇头,说道:“依我看,我们最好尽快将这起案子交给伦敦查办。怀特·梅森是个什么案子都能破解的精明人,我想不用多久他就会被派来帮助我们查案的。而且我们只能指望伦敦方面将这案子彻底查办。我不怕你们笑话,像我这样的人,根本没有能力查办这起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