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中午,按照福尔摩斯的安排,我们见了面,然后去贝克街221号看房子。房子共有两间舒适的卧室,一间宽敞通透的客厅,两扇明亮的大窗,还有一室令人赏心悦目的陈设——无一不令人满意。加上我们是两人合租,租金也合适,于是,我们当场决定将房子租了下来。当晚,我就收拾好东西搬了进去;第二天一早,福尔摩斯也拎了几个箱子和皮包搬了进来。接下来的一两天,我们都忙着整理房间,待一切妥当,我们也慢慢地适应了这个新环境。
我发现福尔摩斯其实并不难相处。他生活规律,为人沉静,每天晚上十点以前就上床休息,早晨又早早起床,总是在我起床之前就已经吃完早餐出门了。有时,他一整天都待在实验室或解剖室里;有时又会步行很远,似乎是去伦敦的贫民窟一带。他旺盛的工作精力几乎无人能望其项背,可是这勤奋的动力一旦消失,他就常常两眼迷茫地躺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言不发,一整天都一动不动。若不是他平日里生活严谨,我真要怀疑他是个瘾君子了。
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对他的好奇心与日俱增。首先他的外表就非常引人注目,他身高六英尺[3]以上,却异常瘦削,所以身材显得格外修长;他眼神犀利,当然,迷茫的时候除外;他细长的鹰钩鼻更显他的机警和果断;他的下巴方正而突出,令人一见便知他是个意志坚定的人;他被化学药品侵蚀的双手虽然早已布满斑点,但在摆弄那些化验仪器时又是那么灵巧、娴熟。在他摆弄那些精致易碎的化学仪器时,我经常在一旁默默地观察他。
请不要以为我是个无可救药的好事者。我承认,我的确对福尔摩斯有着强烈的好奇心,总想攻破他滴水不漏的防御壁垒——他从不谈论自己。但是,我的生活实在太单调、太无聊了:我的身体状况不允许我外出活动,除非天气特别晴朗;在伦敦,我又没什么朋友来访。唯一能吸引我注意力的,就只有福尔摩斯和他身上的秘密了。于是,我把绝大多数时间都花在揭穿这个秘密上。
他研究的的确不是医学,斯坦福的这个说法在福尔摩斯某次回答我的问题时得到了印证。在我看来,他搞研究既不像是为了获得学位,也不像是为了进入学术界,但他的工作热情高得惊人。他的知识库稀奇古怪,却十分广博,因此常常语出惊人。毫无疑问,一个人如果不是为了某种明确的目的,绝不会如此细致、辛勤地工作,不会在各种细枝末节上花费精力,以获得如此准确、精湛的知识。
不过,他知识贫乏的一面与他知识丰富的一面同样惊人。关于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他几乎一无所知。有一次,我引用了托马斯·卡莱尔[4]的文章,他竟然一脸迷茫地问我卡莱尔是谁,做过什么事情。最离谱的是,他竟然对哥白尼和太阳系学说一无所知。一个19世纪的知识分子居然不知道地球是围绕太阳运行的,着实怪异至极。
“你似乎非常吃惊。”见我神情异样,他微笑着说,“这很奇怪吗?就算我知道这些知识,我也会尽力忘掉的。”
“忘掉?”
“你要知道,”他开始解释,“我认为人脑就像一间空屋,我们必须有选择性地把东西往里放,不能一股脑儿全塞进去。不然,那些有用的就可能被挤出去,或者和一些没用的混在一起,等到想要拿来用时就困难了。所以,一个会学习、会工作的人,在往自己脑子里装知识的时候,总是只把有用的非常小心、有条理地装进去。如果你认为人脑这间屋子的墙壁有弹性,可以任意伸缩、扩充容量,那你就错了。相信我,总有一天,当你学习新知识的时候,就会把旧知识给忘了。所以,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让有用的知识被无用的知识挤出去。”
我赶忙辩解道:“可这是太阳系的问题啊。”
他不耐烦了,说道:“这和我有什么关系?你说我们绕着太阳转,但就算是绕着月亮转,又与我或者我的工作有什么相干?”
我原本想趁机问他的工作是什么,但见他此种态度,害怕惹他不高兴,就作罢了。
我又回想了一下我们的对话,想从中找出一些可用的线索。既然他说,他不愿学习对他无用的知识,那么他所拥有的一切知识自然都是对他的研究有用的。于是我默默列举了一下他精通的学科,然后用铅笔写了出来。写完一看,我不禁笑了。原来是这样:
夏洛克·福尔摩斯的知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略懂。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非常了解莨菪制剂和鸦片,一般了解其他毒剂,全然不知实用园艺学。
6.地质学知识:偏实用,但很有限。能一眼分辨不同的土质。他曾在散步回来后,指着裤腿上的泥点,根据其颜色和坚硬程度告诉我,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的。
7.化学知识:精通。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并不系统。
9.惊险文学:非常广博,深知近一个世纪以来的所有恐怖事件的底细。
10.小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刀剑棍棒,也精于拳术。
12.关于英国法律,他的知识广博且实用。
写了这么多,但我非常失望,于是一把将纸条扔进火里,自言自语道:“如果我根据这些信息找出一个需要所有这些本领的职业来,最后还是不能确定那家伙究竟在研究些什么的话,那我还真不如立刻打消这个念头。”
福尔摩斯说过他会拉小提琴。确实,他的小提琴拉得非常好,但也像他的其他本领那样有古怪之处。我知道他能拉一些曲子,而且是很难的曲子,他曾在我的请求下,拉过门德尔松的短歌和几首他喜欢的曲子。可一个人的时候,他却拉不出什么像样的曲子来。黄昏时分,他闭着眼靠在扶手椅上,信手拨弄着平放在腿上的小提琴。琴声时而高亢悲怆,时而神秘欢快,这显然反映了当时支配着他的某种情绪。但这琴声是否加深了他的这种情绪,或者只是一时兴起,我却不得而知。那些独奏十分刺耳,让我很不耐烦,若不是他常常在后面补上几首我喜欢的曲子,我早就暴跳如雷了。
在一开始的两个星期,没人来拜访福尔摩斯,我就以为福尔摩斯跟我一样,也没什么朋友。但不久我就发现,他认识很多人,而且是三教九流各色人等,一应俱全。有一个面黄如土、眼睛又小又黑的人,福尔摩斯说他叫雷斯瑞德,每个星期都要来这儿三四趟。有天早晨,来了一个时尚的年轻姑娘,在这儿坐了半个多小时才走。当天下午,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头儿来访,他头发灰白,神情紧张,看起来像个犹太商贩,身后还跟着一个邋遢的老妇人。还有一次,来了一个白发绅士。后来又有一次,来了一个穿棉衣的火车上的茶房。
福尔摩斯每次都会请访客们到客厅商谈,而我只好到我的卧室回避。他常常因此向我道歉,说:“我只能在客厅办公,他们都是我的顾客。”
我知道,这又是一次向他提问的好机会,但我还是认为,他不提自己的职业一定有某种原因,所以,我又没能开口。不曾想,不久之后他竟主动谈及此事。
那是3月4日,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我不知为何起得比平时早,起来时发现福尔摩斯还没吃完早餐。由于我平时总是晚起,而房东太太知道这一点,所以没有准备我的早餐。我莫名地感到恼火,立刻按铃,告诉她我已经起床,让她马上准备早餐。我从桌上拿起一本杂志胡乱翻阅着打发时间,福尔摩斯则不声不响地啃着面包。我发现杂志上有篇文章做了记号,于是读了起来。
文章标题叫《生活宝典》,看上去有些浮夸。文章意在说明:一个人如果善于对所接触的事物都进行精确、系统的观察,那么他一定收获颇丰。我觉得,这篇文章虽然不失有独到之处,但也难免荒唐;虽然论证过程严密紧凑,但得出的结论有些显得牵强、夸张。作者表示,他能从一个人瞬间的细微表情、肌肉牵动和眼球的转动来推测此人内心正在想什么。他还说,要想“欺骗”一个在观察和分析上训练有素的人是不可能的。他得出的结论简直和欧几里得定理一样准确,而对于那些门外汉来说,这些结论无疑是始料未及的,在他们弄清楚整个论证过程之前,也许真会觉得作者是个无所不知的神仙。
文章这样写道:“一个逻辑学家,即便没有见过或听过大西洋和尼加拉瀑布,也可以由一滴水推测出它们的存在。总之,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环环相扣,只要知其一环便可知其全部。推理和分析也是一门科学,需要持之以恒地潜心钻研才能掌握;而且,有些人就算倾尽毕生心血,也未必能够臻至完美。初学者可以先从简单的问题入手,然后再去研究更困难、更复杂的。比如,当你碰到一个人,要一眼看出他的来历和职业。这种训练虽然看似无聊,但能培养你的观察力,教你如何观察,观察什么。一个人的指甲、衣领、靴子、裤子的膝盖部分、食指和拇指间的茧子、表情、衬衣袖口等,都在清楚地表明他的职业。很难想象,一个查案的人,如果综合所有这些信息都不能推断出结论会是什么样子。”
读到这里,我把杂志往桌上一扔,大声说:“简直一派胡言!我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无聊的文章。”
“哪一篇?”福尔摩斯问。
“喏,就是这篇。”我坐下来吃早餐,并拿起一把小汤匙,指着那篇文章说,“我想你已经看过了,标题下面还用铅笔画了线。我承认这篇文章写得很不错,但看了之后就是让人生气。也不知是哪个吃饱了没事干的懒人,足不出户,还在家自己胡编乱造出这样一套煞有介事的理论,一点都不符合实际。我敢跟他打赌,试试把他丢进地铁的三等车厢里,我就不信他能把所有人的职业都说出来。”
“那你输定了,”福尔摩斯平静地说,“这篇文章是我写的。”
“你?”
“是啊。我在观察和推理两方面的才能都非常突出。我在文章里提到的那些理论或许看起来很荒谬,却非常符合实际,实际到帮我挣来了我面前这份干酪和面包。”
“你怎样靠它生活?”我不禁问道。
“哦,我有职业的,不过恐怕全世界干我这行的只有我一个人。我是个咨询侦探,我想你应该明白这是一份什么工作。在伦敦这个城市有很多侦探,官方的,私人的,他们一遇到问题就来问我,我则依据他们提供的所有证据和我对犯罪史的了解,想办法引导他们步入正轨。很多犯罪行为其实都有相似之处,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了如指掌,却解不开第一千零一个案子,那才是怪事一桩。雷斯瑞德是个有名的侦探,但是最近他被一桩伪造案整得焦头烂额,所以才来找我。”
“那另外那些人呢?”
“他们大多是私人侦探介绍过来的,遇到困难了,需要指点。他们叙述事情原委,我给出意见,然后收取应得的费用。”
“你的意思是,别人亲历亲见都解决不了,而你足不出户却能答疑解惑,是吗?”
“对。因为我有一种凭直觉分析事物的能力。不过,偶尔我也会碰上比较复杂的案件,那时就需要我亲自出门调查一下了。我只要把自己所拥有的那些特殊的知识应用到案件中去,难题往往就能迎刃而解。其实,刚才那篇文章里提到的几点推理法在我的实际工作中是非常有用的——虽然被你嘲笑了一番。观察是我的第二天性,和你初次见面时,我就说过你是从阿富汗回来的,记得当时你还很惊讶。”
“一定有人告诉过你。”
“不,没有。当时我一看就知道了。出于习惯,一系列的信息飞快地闪过我的脑海,我立刻得出了结论。但是,这中间是有一定步骤的。关于你是从阿富汗回来的这件事,我的推理过程是这样的:‘这位先生既有医务工作者的风范,又显出一副军人的气概,显然,他是一位军医;他脸色黝黑,手腕部分却黑白分明,说明他刚从热带回来;他神色憔悴,面容消瘦,看来是久病初愈,又奔波劳累多时;他的左臂显然负过伤,现在活动起来还有些僵硬。那么,一位这样的英国军医,还能去过哪里?自然只有阿富汗了。’这一连串的思考只用了不到一秒钟,所以当时我能立刻说出你是从阿富汗回来的。”
“你这样一说,这件事还真是简单得很哪!”我微笑着说,“没想到世界上还真有爱伦·坡[5]小说的主人公杜宾那样的人存在。”
福尔摩斯听后站了起来,点燃烟斗说:“你是不是以为把我和杜宾相提并论就是在赞美我?但实际上,我认为杜宾真的不算什么。他得先思考一刻钟才能说出他朋友的心事,这样的伎俩实在太过刻意、太过浅薄。他的确有点分析才能,但肯定不是爱伦·坡想象中的天才。”
“那你读过加伯黎奥的作品吗?你觉得勒寇克这个人怎么样?他可算一个合格的侦探?”
福尔摩斯语带轻蔑,轻哼一声说道:“除了精力过人这一点以外,勒寇克几乎一无是处。那本书不过是在讲述如何辨识不知名的罪犯,简直无聊透顶。我在24小时之内就能解决的问题,勒寇克却要花上半年的时间,有这工夫还不如去写本教科书,教教侦探们应该避免些什么。”
听他这样贬低我所钦佩的两个人我非常愤怒,我站起来走到窗边,望着窗外繁华的街道,自言自语道:“他也许聪明绝顶,但太过骄傲自大了。”
“这几天都没什么案子,我都要失业了,有脑子也没处使。”福尔摩斯抱怨说,“我非常清楚,在侦查犯罪上,我既天赋异禀又对其研究甚深,这足以让我成名,结果却没有案子可以给我查。剩下的那些幼稚简单的案子,作案动机显而易见,连苏格兰场[6]的人都能轻易解决。”
他还在大言不惭,这让我的怒气有增无减,我决定换个话题,于是指着一个身材魁梧、衣着朴素的人说:“这个人在找什么?”那个人正在街道对面走着,步履缓慢,神情焦急地寻找门牌号。他手里拿着一个大大的蓝色信封,显然是个送信人。
“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中士?”福尔摩斯说。
“又在吹牛。”我心中暗忖,“明知道我无法证实他的猜测。”
还未想完,却见那人看到我们的门牌号后飞快地从街道对面跑了过来,接着我们就听到楼下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然后是低沉的说话声,楼梯上沉重的脚步声。
“这是给福尔摩斯先生的信。”那人一进屋就把蓝色信封交给了福尔摩斯。
好机会,我可以趁机挫挫福尔摩斯的锐气。他刚才信口开河,一定没想到事情会到现在这一步。我用尽可能温和的语气向送信人问道:“小伙子,不知你的职业是?”
“我是信差,先生。”送信人粗声答道,“我的制服拿去补了。”
“那过去呢,过去你是做什么的?”我一边问,一边不怀好意地瞥了一眼福尔摩斯。
“我在皇家海军陆战队轻步兵团当过中士,先生。这位先生,没有回信是吗?好的,先生。”
送信人碰了一下后脚跟,立正敬礼,随后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