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语用学概述
一、语用学的涵义
语言学、哲学和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研究脉络如何影响人运用和理解语言。语用学分析研究影响语言行为(如招呼、回答、应酬、劝说)的标准和支配轮流发言的规则。语用学还研究语言用于成事的方式。
[pragmatics]符号学的一个分支,研究符号或语言词句与其使用之间的关系。
语用学是语言学各分支中一个以语言意义为研究对象的新兴学科领域,是专门研究语言的理解和使用的学问,它研究在特定情景中的特定话语,研究如何通过语境来理解和使用语言。语用学因其本身的目的性和价值性而不同于语法研究,它是关于人类语言本身的研究。在语言的使用中,说话人往往并不是单纯地要表达语言成分和符号单位的静态意义,听话人通常要通过一系列心理推断,去理解说话人的实际意图。要做到真正理解和恰当使用一门语言,仅仅懂得构成这门语言的发音、词汇和语法是远远不够的。
语用学的另一核心概念就是意义。何兆熊先生(1987)在他的语用学概要一书中指出:“在众多的语用学定义中,有两个概念是十分基本的,一个是意义,另一个是语境。”从发展的观点看,语用学的崛起是语义研究的发展和延伸的结果,因此可以说语用学是一种对意义的研究。但语用学所研究的意义不同于形式语义学所研究的意义,它所研究的是语言在一定的语境中使用时体现出来的具体意义。由此可知,语境对意义的作用在语用学研究中十分重要。
研究在一定的上下文里语言的使用,包括所产生的字面意义和蕴涵意义,以及可能产生的效果的学科。语用学的概念首先是美国哲学家C.W.莫里斯(1901-1979)和R.卡纳普(1891-1970)在20世纪30年代前后提出的。20世纪60年代,英国哲学家J.L.奥斯汀(1912-1960)和J.塞尔勒(1932—)先后发表了“语言行为”的理论;美国语用学家P.格赖斯提出了“会话中合作原则”的理论。以上三个学者的贡献使语用学从概念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越来越多的教师已认识到语言与语用学的密切关系,教学如果只停留在语音、词汇、语法等语言知识层面上,学生即使掌握了标准的语言、丰富的词汇、正确的语法,也不能很好地理解语言,更不能进行成功而有效的交际。因此,为了准确地理解和使用语言,学习者应在交际中运用语用策略消除歧义,提高跨文化交际的能力。
虽然迄今为止,语言学界对语用学的定义和范畴尚没有统一的见解,但却有一种共识,即“语境是语用学的核心概念之一”。是一门专门研究语境在交际过程中的作用的新学科。人们的正常语言交流总离不开特定的语境,“这里的语境包括交际的场合(时间、地点等),交际的性质(话题),交际的参与者(相互间的关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信念、过去的经验、当时的情绪等)以及上下文。语境直接影响着人们对话语的理解和使用”(金定元,1992:171)。换而言之,要判断某些具体的言语行为是否得体须依据其使用的语境,离开了语境就使判断本身失真或失去意义。
二、语用学的形成与发展
语用学源于哲学家对语言的探索。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语用学便得到学者的关注。“语用学”由美国哲学家莫里斯于1938年提出,他粗略地指出语用学的研究对象——研究符号和使用者的关系。他在《符号理论基础》(1938)一书中提出符号学分为三个部分:(1)研究符号与符号之间关系的句法学;(2)研究符号与所指事物之间关系的语义学;(3)研究符号与使用者之间关系的语用学。此后,语用学研究受到逻辑学和哲学的影响,主要是在逻辑学和哲学的范围内进行。
进入20世纪七八十年代,语言学家开始针对语言运用方面的研究,语用学的飞速发展使人震惊语用学进入成熟阶段。1977年《语用学杂志》在荷兰阿姆斯特丹正式出版;1983年由列文森所编著的第一部语用学教科书《语用学》问世;1986年,国际语用学学会成立,并决定把《语用学杂志》和《语用学和其他学科》作为学会的学术刊物,从此,语用学作为语言学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分支学科得到了国际学界的认可。此外,直到20世纪90年代。语用学研究仍在不断发展。1993年梅的《语用学概论》;1995年托马斯的《言语交际中的意义:语用学概论》和1996年余尔《语用学》等书都是对语用学研究的最新发展的导论性著作。
三、语用学在日本
在日本,关于西方语用学理论的译介工作开展得比较早。1978年坂本百大将奥斯汀(Austin)关于言语行为理论的名篇“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译成日语出版。1980年出版的毛利可信《英语的语用论》一书堪称日本最早的、以平实的语言阐述介绍言语行为的开山之作。1986年出版的坂本百大、土屋俊二人合译的自剑桥大学出版社1969年出版的塞尔(Searle)的Speech Acts:An Essay in the Philosophy ofLanguage。同年,山梨正明的作品出版发行。1987年池上嘉彦、河上誓作二人合作将利奇(Leech)的Principles of Pragmatics翻译出版。
1990年出版的小泉保的作品是真正将语用学理论运用于日语研究的著作。据作者讲,他写这本书深受列文森的著作《语用学》的影响。而同年列文森的《语用学》一书也被译成日语出版发行。译者是安井稔、奥田夏子。
进入21世纪之后,颇受瞩目的两部有关日语语用学的著作是2003年相继出版的加藤重和西山佑司的作品。前者荣获第22届新村出奖,该书对包括形容动词、零助词、数量词等在内的广义修饰结构进行了语用研究,是一部论述严谨、翔实并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日语语用研究论著。
1998年,日本语用学会(The Pragmatics Society of Japan)成立,小泉保出任会长。该学会每年定期出版学术刊物《语用论研究》(Studies in Pragmatics),并于每年12月第一周的周六定期举办日本语用学大会。
四、语用学研究的内容与方法
(一)语用学研究的内容
1.指示
指示词语,这一术语来源于希腊语,原意为“指点”或“标示”。指示词语的存在充分说明了语言和语境的密切关系。因此指示词语意义的确定依赖语境,如果离开语境,他们的意义就无法确定了。在交际过程中,如果脱离了语境,指示词语的意义得不到确定,那么句子也就没有传递正确的信息。
2.会话含义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有时不能直截了当地说出自己想要说的话而常常含蓄地表达,使话中有话,话语中带有弦外之音,即话语的真正用意。格莱斯提出的会话含义理论研究的就是在特定语境下话语的实际意义。在理解过程中,需要进行一系列推理,基于谈话双方共有的背景知识。可见,会话含义理论是以合作为一条首要原则的。
3.言语行为
言语行为理论是由奥斯汀开创,塞尔补正、完善,从行为角度阐释人类言语交际的一种重要理论。该理论认为有些句子没有真假可言,但却有意义。奥斯汀提出了言语的行为三分说的新言语行为理论,即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其中,言外行为是语用学关注的中心问题。因为它关联了说话人的意图,而意图更与话语意义直接相关。
4.预设
预设起源于逻辑语义学,由德国哲学家、逻辑学家弗雷格首先提出。预设指在语句中预先设定的信息,与蕴含不同,是说话人在说话前做出的相关假设,而蕴含是根据句子内容进行的逻辑推理。把预设按照性质分类,可以分为语义预设和语用预设。语义预设被看作是句子和命题之间的关系,而语用预设依赖语境,是说话人对言语语境的设想。
5.话语分析
话语分析就是联系上下文的语境,它是语用学的重要研究领域,在言语交际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离开语境的语用学研究就失去了意义。语境的研究对语用学的建立和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二)语用学研究的方法
对任何一门学科的研究都不会只用一种方法,语用学的研究也是如此。研究方法对任何一门学科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Wolfson(1986)认为研究方法是任何一门关于人类交往研究最基本的问题。语用学研究方法也因此成为语用学家近年来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
语用学研究涉及的范围很广,其研究的对象和目的也不尽相同,我们应当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来选择适当的研究方法,有时也可能同时运用两种方法。根据不同的研究目的和研究对象,我们可以把语用学的研究大致分为两类:理论阐述和实证研究。理论阐述主要是指语用学家对某种语用现象作出假设和阐述。比如,Grice(1975,1978)针对言语交际的双方都有相互合作、求得交际成功的愿望这一现象,提出了人们在日常言讲交际时,一般都会遵守合作原则以及有关数量、质量、关联和方式等准则。Leech(1983)针对人们日常交际中经常故意违反合作原则这一现象,提出了礼貌原则,解释了人们日常会话中为什么有时会出现故意违背合作原则等现象,如说话吞吞吐吐、声东击西,不愿意坦率或直截了当地表达自己的意思等。以上所提到的逻辑方法是人们在理论阐述中经常采用的方法。
实证研究指的是通过语料的收集和分析,对人们或自己提出的理论、假设进行验证。在实证研究中人们通常采用的方法是观察方法和实验方法。观察方法又可以分为两种,即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定量研究与实验方法一样,都是从某一假设或问题出发来进行研究的,但定量研究是对自然语境下的语言现象进行客观的描述,不带任何主观成分,对自然语境中的各种变量不加以控制。定量研究既可以是探索性的,又可以是演绎性的。比如研究人员既可以从某一现象的一般问题出发,了解更多的有关这一现象的信息,也可用于对先前的假设进行验证。而定性研究则是基于人类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之上的,其目的是研究特定环境下人类的言语行为。定性研究基于描述分析,它主要是描写自然情景下人们可以观察到的行为和活动,而不是选其中一部分来描写。定性研究是探索性的,而不是演绎性的,这是因为定性研究在研究前不提出具体要研究的问题或假设,不是一开始就验证假设,而是观察什么与研究的焦点有关。定性研究是一个归纳过程,即从特定的情景中归纳出一般性的结论。其特点是比定量研究更具有灵活性,其设计模式或程序也不一定固定。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确定要描写的现象;使用定性方法收集语料;从语料中寻找形式;回到数据中去或收集更多的数据以支持起初的结论及过程和数据的循环往复等。
第二节 指示与会话含义
一、指示
(一)指示的定义
指示(deixis)源于希腊语,意思是pointing或indicating,表示人称代词、指示代词、指示副词等成分的一种功能。具有指示功能的成分其指称对象随说话人、说话时间、说话地点等语境要素而变化,是一种依赖语境的指称,也称相对指称。
较早使用“指示”这一术语的是德国心理学家比勒(Buhler),其含义就是用某一词语直接指称某一事物。直接讨论指示问题的是巴尔?希勒尔。他认为语言表达式的指称对语境的依赖程度是不一样的,从而区分了直指表达式和直指句。
(二)指示成分
指示是相应成分的功能表现,具有指示功能的成分称为指示成分。指示成分主要可以分为时间指示成分、空间指示成分、人称指示成分、语篇指示成分和事物指示成分。
1.人称指示
人称指示成分是指在人际交往中,那些传递人称指示信息、具有相对指称功能的语言成分。人称指示成分主要由表示单数和复数意义的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的人称代词构成,也可以由部分指示代词充当。
人称指示成分可以从人称指称的角度进行分类,分为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指示成分。第一人称指示成分是用于指称说话人自身的人称指示形式,在表示对象的数量上可以有单数和复数。第二人称指示成分是用于指称听话人的人称指示形式,在表示对象的数量上,可以有单数和复数之分。第三人称指示成分是用于指称说话人和听话人以外的人的语言形式,在表示的对象数量上可以有单数和复数之分。指示代词及其构成的指量词组在特定语言环境中也可以充当人称指示成分。
人称指示成分在使用中,实际上会发生指称数量意义、指称范围、指称性质变化。指称数量意义和指称范围的变化往往是一起发生的。例如表示单数意义的可以用于指称复数意义。与此同时,指称的范围也发生变化。
2.时间指示
时间指示成分是指在一定语言环境中,交际主体用以传递时间、指示信息,具有相对指称功能的语言成分。时间指示成分可以由时间名词、方位名词、时间副词、时间词组、指示代词和时间词的组合充当。
时间指示成分从以说话者的编码时间(CT)为参照点,以其所指时间的明确程度为标准分类,分为确指、次确指和模糊指。确指的时间指示成分是指相对于说话人的编码时间来说,可以较为明确地标示时间界限的语言成分。次确指的时间指示成分是指在与说话人编码时间相对比时,时间界限不太明确,但可大致体现交际中所指时间范围的时间指示成分。模糊指的时间指示成分是指相对于说话人的编码时间而言,指示成分不能确定明确的时间界限,只能大致说明与参照点相比模糊的时间范围或时间点。一般地说,它既可以指向CT之前的某个时间点或时间段,也可以指向CT之后的时间点或时间段。
3.空间指示
空间指示成分也称方位/地点指示成分,是指在具体的交际活动中,说话人用以传递空间指称信息,具有相对指称功能的语言形式。空间指示成分主要由代词、副词、方位名词、含有移动义的动词、介词词组等充当。
空间指示成分根据指称情况可以分为动态的空间指示成分和静态的空间指示成分。动态的空间指示成分是指由一定的动作行为动词加上趋向动词构成的形式,趋向成分表示相对于指示中心而言的它前面的动词所表示的动作或行为的方向,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这个方向对于说话人和听话人都是明确的。它的一般构成形式是:动作行为动词+趋向动词成分。它们的共同特点就是附加的趋向成分表示核心动词在空间上有从一个点到另外一个点的位移,呈现动态性。静态的空间指示成分是指由体词性成分加上方位名词等成分构成的形式,表示在交际环境中,说话人和听话人都能够明确的具体的静态的方位。它的一般构成形式是“体词性成分十方位名词”,指出一个静态的方位。
空间指示成分主要有手势用法、象征用法和前照应用法,对其理解也应从这三种用法着手。手势用法是在说话人和听话人都在场的情况下,说话人以其说话时所在位置为参照点,通过手势给听话人指示的方位。象征用法是说话人在说话时刻指示的一个听话人也在场的笼统方位,这个位置一般是说话人和听话人的共知信息。
4.语篇指示
语篇指示成分也称话语指示成分,是指在行文或说话的过程中,用以标示上下文或前言后语之间的位置、逻辑等各种关系,具有相对指称功能的语言形式。
语篇指示成分可以从多角度分类。首先根据其内部构成情况可以分成连词充当的指示成分,例如句间表示一定位置或逻辑关系的连词;方位名词或由方位名词构成的一些复杂成分充当的指示成分。其次从语篇指示成分在话语或语篇中所起到的作用可以分成表示逻辑关系的指示成分、表示位置关系的指示成分和表示功能关系的指示成分。
体现逻辑关系的语篇指示成分是指在文本或语流中标示人们的认知方向、表现逻辑关系的成分,多是由结构语言学中称为连词的语言成分充当,在结构语言学中标示的是一种逻辑语义关系,形式逻辑中称之为联接词。
体现位置关系的语篇指示成分是指在文本或语流中标示一定位置关系的指示成分,多由出现在句群、句段中表示连接、过渡关系的语言成分充当,体现指前或指后的功能,在文本、语流中起到提示读者或听者位置转换的作用。在语言交际中,预示交际主体将对某一话题或是所谈论的主题进行总结,或将要进行话题、主题的转换,进入下一个话题、主题。
5.事物指示
事物指示成分是指在一定语言文化背景下,在具体的语言交际环境中,传递所指事物信息,具有相对指示功能的语言形式。主要由代词“它”“这”“那”“这个”“那个”“这些”“那些”“这些个”“那些个”等构成。
事物指示成分从其所指事物与指示中心距离的角度分为近指、远指和中性等几个类别。近指事物指示成分是指所指事物与指示中心的时间距离比较短,空间距离比较近,情感距离比较小的指称形式,主要有“这”“这个”“这些”“这些个”等;远指事物指示成分是指所指事物与指示中心的时间距离比较长,空间距离比较远,情感距离比较大的那部分指示形式,主要有“那”“那个”“那些”“那些个”等;中性事物指示成分即不指远近的事物指示成分,是指所指事物与指示中心不区分远近,一般地说,它们不表示一定的距离感,我们把这样的事物指示成分叫作中性事物指示成分,主要包括“它”“它们”等。
二、会话含义
会话含义理论是由牛津哲学家格赖斯提出的,是语用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会话含义理论主要包括会话含义、合作原则、礼貌原则等方面的内容。
(一)会话含义的定义
人类在交际中通常使用两种意义,一种是明说的意义,是和词或句子的常规意义很接近的意义。还有一种不是由词语的常规意义决定的,而是由会话的一般特征、一般规律决定的意义,这种意义就是会话含义,也成为非常规含义。
(二)会话含义的特征
1.撤销性
会话含义是在一定语言环境下,透过字面意义表达出来的隐含意义。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话语原来所具有的会话含义可以消失。
2.不可分离性
会话含义以一句话的整体语义内容为基础,改变话语中的某个词语或话语形式,都不会改变话语的会话含义。
3.不确定性
会话含义的不确定性是指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相同的话语形式可以产生不同的语用含义。
4.可推导性
可推导性就是说会话含义需要通过语用推理得出。语用推理的基本过程一般由以下几个步骤构成:
(1)说话人说了某些话;
(2)说话人在说这些话时是遵守语用原则的;
(3)说话人既然说了某些话Q,并且遵守语用原则,那么他想表达的意义就应该是Q;
(4)听话人认定任何交际者都知道这样的道理:如果认定说话人愿意遵守语用原则,那么就必须假设他表达的是含义Q;
(5)说话人和语言环境并不阻止听话人理解Q;
(6)说话人和语言环境都让听话人做这样的理解,即说话人想表达的是Q。
5.非规约性
在语义中,有一种是规约意义。规约意义是词汇意义或字面意义中隐含的,经过约定俗成构成的交际者的共知背景信息,不依语境的变化而转移。汉语中不带姓名只称职衔的称呼语,就规约地表达了被称者的地位高于称呼者。会话含义与规约意义不同。会话含义与字面意义没有固定联系,它必须由推导而获得,具有很强的语境依赖性,语境变化,会话含义可以消失或变化。
(三)会话原则
1.合作原则
合作原则是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莱斯首先提出的。该原则是指导语言交际的重要原则。格莱斯指出:要想言语交际成功进行,参与交际的人必须有一个共同的目标或方向。这目标有时是互明的。如一次会议的主题。有时这目标是在交谈的过程中逐步明确的。比如人们日常的对话,人们在对话的进行中逐渐显示明确的意图。交际首先有共同的目标,会话的参与者就会自然形成一种默契,遵守某个原则。这个交际参与者共同遵守的原则就是格莱斯的合作原则[42]。
格莱斯认为,在常规情况下,人们的交际不会由一串不连贯,无条理的话语组成,人们交谈时或多或少都会为合作付出一定的努力。因为交谈的参与者在一定程度上都存在一个或一组共同的目的,或在一个彼此都接受的谈话方向上进行。即要求人们在交际时为谈话的目的或方向的转变而提供适切的话语。这便是合作原则[43]。
成功的交际要真诚的传达和理解,这就是遵守质准则成功的交际要尽量替对方着想,积极主动地帮助对方,选择合适的表达方式,这是方式准则。成功的交际要传达适量的信息,这就是要受到量的制约。成功的交际还要求就事论事,反对东拉西扯,这就应遵守相关准则。合作原则的四项是:数量准则、质量准则、方式准则、关联准则。
(1)数量原则
数量准则针对交谈中话语内容的详尽程度。即话语中所包含的信息量。要求说话人说适当的话,不能多也不能少。有两项要求:
①已所说的话达到所要求的详尽程度;
②所说的话比所要求的更详尽[44]。
(2)质量准则
①不要说自己认为是不真实的话;
②要说自己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质准则和方式准则主要关注交际者的情况,而量准则却将焦点转到话语本身。量准则要求话语必须承载不多不少,恰到好处的信息量。一般情况讲,回答的人要根据问话的人问题传达适当的量的信息。
合作时,话语参与者应意识到交流的目的或意图,这样才会使会话向着彼此可以接受的方向发展。这些意图或方向在交流之初就存在的,并可能随着交流过程的行进而改变[45]。
(3)方式准则
①避免晦涩的词语;
②避免歧义;
③说话要简单;
④说话要有条理。
方式准则要求话语要农达得明确简洁,有条有理。态度准则要求话语表达得礼貌。幽默或委婉。方式准则应努力使所说的话友好,善意,有艺术性。在交际中,话语参与者要尽量尊重他人和要有自我尊重的现代意识,为交际首造融合的气氛。
(4)关联准则
理解话语的意义还需要注意场景。场景就像一幅幅图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观点来描述。谈话的意义部分是字面意义,部分通过句法和语律来体现。读者收到的信息足以推断理解语信需要的知识框架,他们便会根据自己的已有的补充话语字面外的信息。要应用理解策略。理解策略在整个交际过程中不断地被协商,修正,最终达到语言参与者的互明。
话语的参与者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积极的努力,这增强了合作原则在现时交际中的解释力。现实生活中话语的交际是丰富多彩的,由于主客观原因有时会产生不遵守一个目的或方向的复杂情况。但只要人们都积极的努力总是相互合作,都怀着一个共同的愿望,就会互相理解达到良好的结果。
2.礼貌原则
人们在语言交际方面有众多的策略手段。其中一个主要的是礼貌原则。Leech在1983年提出的礼貌原则具有重要的贡献。Leech的合作原则对解释话语字面的意义和语用含义是有作用的。但没有说明它本身为何是必要的,为何发话人要违背诸多原则条例来进行交际。所以合作原则需要补充。Leech的礼貌原则是对合作原则的补充。发话人违反合作原则,把话语间接地表达出来,是出于礼貌的需要。
交际中要根据语境来选择礼貌手段,确定礼貌级别。这其实是说礼貌原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语言变化而变化的。Leech总结了制约人的言语交际的六条礼貌准则。得体准则(maxim of tact、慷慨准则(maxim of generosity)、赞誉准则(maxim of approbation)、谦逊准则(maxim of modesty)、一致准则(maxim of agreement)和同情准则(maxim of sympathy)[46]。
礼貌在交际中被定义为关注他人面子问题所采取的策略[47]。我们在交谈中要最大量的减少别人面子的损伤,最大量的增强别人的面子。正面面子是我们希望别人接受并喜欢我们个人的自我形象。正面礼貌策略是为维护正面面子使用的策略。我们向听话人表明自己的名字,身份,自我形象等[48]。
话语的实际意思是需要推理的。所以会话推理是谈话的一种重要行为。人们在交谈中场通过言语或非言语反应间接地含蓄地提示对方应给如何理解自己所说的话,同时还要向对方表明自己是如何理解他的。对会话的意图作出评价时,应该根据这些言语或非言语的提示,而不能只依据字面的意义。
构成礼貌的重要因素是命题所指向的行动内容给交际人带来的利损情况和话语留给受话人的自主选择程度。其中,发话人的命题内容越有利于受话者,话语就越礼貌。以上话语从上到下的间接程度递增,受话人的自由选择程度就越大。礼貌程度就越大。对受话人的面子保留的越好。这些句子也应用了少损人利己准则。
3.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的关系
礼貌原则和合作原则是互相补益的关系。
首先,礼貌原则是对合作原则的补充。合作原则在语言交际中起到调节说话内容的作用,使交际双方在合作的基础上进行交际。礼貌原则具有更高一层的调节作用,它维护了交际双方的平等的地位和交际者之间友善的关系,使交际得以顺利进行,同时也保证了交际效果的最大化。在实际的交际中,为了维护礼貌原则可以违反合作原则。
其次,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合作原则可以表现得比礼貌原则更加突出。合作原则的突出源于信息突出的需要。在有些交际环境下,受特定交际目的制约,交际参与者把信息的传递看作高于一切的需求时,就会最大限度地遵守合作原则,而把对礼貌的考虑放在次要的地位。亲密朋友之间逆耳的忠言,情急之下的直言都是这样的表现。
(四)会话语言及结构特征
会话分析学派采用以经验为基础的归纳方法研究日常会话,根据尽可能多的日常会话录音材料,归纳反复出现的会话模式。他们不是采用句法的规则来描写对不同语句的选择,而是把这种选择看作相互作用的结果。他们尽可能地不依赖直觉判断,强调的是实际的日常交际过程。他们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果,并受到广泛的推崇(Levinson,1983)。谈到如何进行会话分析,范迪克(Van Dijk,1985)曾就会话分析的方法提出了5点建议:
(1)要选择一段系列对话。当看(或听)录像带(或录音带)时,应选择一段有兴趣的会话作为关注的起点,从此段会话中找出同一主题的开头与结束,并且应包含各种可被探究的不同现象。
(2)要描述所选择的系列对话中互动行为的特征,即确定参与者在这期间做了什么?所指称的行为是什么?
(3)考虑发话者如何选择表达方式,了解其行为及谈论的事情,同时也考虑互动中接受者的选择。这当中包括他们选择的词语和选择的参照物,以及对行为表现或谈话主题的特定理解。
(4)考虑了解某一行为或某一谈论的事情所需的时间及回应方式。
(5)考虑发话者的行为方式,包括认同、角色和互动者之间的关系,从对话中了解彼此的权利、责任和期望。
会话分析学派认为会话具有很强的结构规律,因此他们提出了一整套相应的概念工具来分析会话的结构方式,这些概念工具为社会语言学和话语分析等学科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分析框架。为了研究会话的规律,下面我们将对会话语言及结构特征进行探究。
1.话题
在人类的一切活动中,只有会话最易于增进友谊,而且是人类特有的一种活动。动物之间的信息交流,无论其方式多么复杂,也称不上是会话。会话的妙处就在于它没有一个事先设定好的话题。它时而迁回流淌,时而火花四射,时而热情洋溢,而话题最终会落到何处也令人难以把握。这说明会话中的话题不是事先给定的,而是在交谈过程中协商的结果,这是许多会话的特征之一。由此可见,由于会话的话题通常难以事先约定,或者定义不明确、界限不清楚,因此在会话过程中就很容易发生话题的转移。
2.会话的语言特征
会话中的语言可以是事先计划好的,亦可是无计划的。所谓的计划性言语指的是在日常交流中,许多言语中含有不少计划性成分,虽然并非通篇都是事先经过设计的甚至是经过预先演练的语言,但是在许多情况下,例如大会发言、学术报告、接待来宾时所致的欢迎辞中的言辞或多或少都可能是事先拟定好的,这就构成了语言的计划性。
然而,会话中大量的语言或言语通常是未经计划的即兴言语。这里指的是会话者在发话之前并未经过仔细考虑,例如座谈讨论、日常会话、电话交谈等,这些交流的形式都可列为即兴言语。即兴言语有如下特点:言语的重复性,语句简单,发话人与听话人共同构建话语命题,句法不规范等,这类言语由不完整的且部分重叠的话语片断组成。然而,未经计划的即兴言语并不是没有条理的杂乱言语,它是一种未经修饰的自然语言,有着原始、自然的特征(Ochs,1979;Wardhaugh,2000:293)。
3.会话的结构特征
会话是话语的一种基本形式,它是一种对话性质的话语,因此会话分析可被看成是话语分析的一个亚领域(subeld)(Schiffrin,1988:253)就会话的结构特征而言,其分析研究的重要内核是探讨人们在日常会话中的话轮构成以及如何进行话轮转换。此外,毗邻应对(adjacency pair)和插入序列(insertion sequence)也都是会话结构的重要特征,下面将对此逐项进行讨论。
(五)话轮转换的形式
1.话轮的构成
要探讨话轮转换的技巧,我们有必要了解什么是话轮(turn)以及其构成的特点和规律。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通常很容易、也会很熟练地参与到与人们的会话中。然而,会话中的话轮要比看上去复杂得多,通常交谈者的话语相互不相交错,而且话语与话语之间的间隔有时是可以以“秒或微秒”来计算。话轮发生于各种情景的对话中,例如可发生于少则两人,多则达十几人以上的会话中。在电话交谈以及面对面的互动中,或者在忽略了具体的话语长度或不计有多少人想要轮流发言的时候,都会发生话轮的转换。此外,在大多数会话中,每一次只能有一人发言,发言人被看作是该轮到发话的那个人。
在会话过程中的话轮转换通常指的是发话人的变更(speaker change),或者指当前发话人结束发话并由受话人开始发话。换而言之,就是指是在会话过程中的双方、或多方参与者的发言交替。在正常的情况下,人们通常遵循着一人一次、一问一答等形式来开展会话。用会话分析学派的术语来说,在会话中一个谈话人从开始到结束就构成一个话轮(Turn)。
2.话轮的转换
Fasold(2000:66)提出“话轮转换是话语分析中的核心问题(Central issue),并受到语言学界的广泛关注。”就话轮转换的研究而言,在这方面开拓了话轮转换研究先河的当属Sacks,Schegloff和Jefferson。他们从社会语言学的观点出发利用民俗方法论的研究方法提出了话轮分配理论,即“Conversational turn-allocation proceeds in an orderly manner.”这一理论强调的是在会话交际中,“某一参与者不可能无休止地占据发话者的地位,而是由会话参与者们交替发话”(Sacks et al,1974:700)。然而,会话是一种随意的语言交际活动,那么在这种随意的交际活动中,话轮是如何转换的:转换的形式会呈现出什么方式:其转换的规则是什么?这些都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我们认为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我们从理论上对话轮转换的规律有新的认识,而且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这是因为话轮转换的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会话的走向和句式。同时,了解会话中话轮转换的特点和技巧有助于参与交际的各方在交际过程中选择适当的方式参与交际,从而使其交际恰当、得体、顺利,并达到预期的交际目的。
话轮的转换是指从一个话轮结束到另一个话轮开始,这种循环规律就构成了所谓的话轮转换。在话轮转换的形式上,在多数情况下话轮转换一方面呈直线型进行;另一方面由于会话言语行为的复杂性,其话轮转换的模式并非一成不变。通常情况下,从一个话轮结束到另一个话轮开始的话轮转换只涉及话轮转换的一种基本形式,这种形式通常被称为发话人的完全转移:“full transfer of speaker”。此外,在会话中还存在着其他两种常见的话轮转换形式,即“毗邻应对”和“插入序列”。这两种转换形式与前一种共同构成了会话结构的基本框架,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探讨。
在话轮转换的规则上,Fasold(2000:67)提出在描写话轮转换的规则方面,Sacks,Schegloff和Jefferson曾提出了两条规则:话轮构成规则(the rule of turnconstruction)和话轮分配规则(the rule of allocation)。从构成规则看,话轮可由上述任一单位成分(units)构成,而话轮的分配规则却是二者中最具意义的。
3.毗邻应对
萨克斯认为一次会话至少包括双方一轮发话。会话结构中最典型的单位是毗邻应对(adjacency Pair),如会话的一方进行警告,问候,道歉,邀请,提问等。另一方则根据情况作出相应的反应。毗邻应对有如此特征:一个应对只是一前一后的一轮发话。我们称之为始发话和应答话。这一前一后的话段是邻接的,紧密联系的,由会话的双方分别说出。始发话和应答话在次序上是不能随意排列的。在有毗邻的应对中,某些发话语只能有一个适合的应答语。如提问——回答,问候——问候,道歉——原谅,提供——接受等。而另一些发话:可以有多个应答语。如一句问候语它的应答语应是问候语。而一个提意,它的应答语可以有两个,至少可以是肯定或者是否定。如果发话语是抱怨,回答应语可以是解释,道歉,批评,反感,争吵等。毗邻结构是会话的基本单位,通常适用会话的开头与结尾[49]。
非结构特征指的是话语内部的上下衔接。所谓衔接就是语篇内部两个不受句法结构制约的成分在意义上相互关联,用韩礼德和哈桑的话来说,就是“一个成分的解释取决于另一个成分的解释”。一排结构特征研究句间不同成分之间的语义联系[50]。
4.插入序列
在某些会话中,一对应对话段中会出现嵌入的话段。这种嵌入的结构称为插入序列。话语意义的分析基本上包含两方面,一方面是通过日常话语语料分析揭示超句话语和社会交际结构;另一方面,话语分析要揭示谈话多方在语境中理解意义的过程。前者是静态是话语成品,诣在阐述话语结构规则,后者是一个动态的话语过程,在于揭示谈话者在语境等多因素作用下理解话语含义的交际过程[51]。以上的语篇中有一个插入的成分,有助于语篇意义的理解,形成动态过程。
言语交际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参与者要有意识地根据共有知识来构造有利于实现交际目的的统一体。话语能够刺激参与者头脑中存储的共有世界的知识的相关因素,并加入到新的随时出现的信息,且通过言语行为组织一个有利于实现交际目的的空间框架和社会框架,达到交际的理想状态。
第三节 预设与言语行为
一、预设
(一)预设的定义
预设又称为“前提”“先设”,是推导会话含义必有的一种已知信息。预设问题是一百多年前由德国哲学家弗雷格首先提出来的。
预设问题首先是在哲学和逻辑学领域得到研究的。语言学尤其是语用学中的预设概念和哲学、逻辑学中的预设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远古哲学探讨世界本源问题,已经包含着预设。例如“万物的本原是什么?”预设“万物是有一个本原的”。在逻辑史上,有关预设的思想可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指出具有相同素材的命题之间有着真假制约关系,即全称命题能推出相应的特称命题,两者具有差等关系;全称肯定命题与全称否定命题之间也具有能相互推出的上反对关系。其中就包含了预设思想。
(二)预设的特点
1.可撤销性
对预设的传统研究认为,预设的特点之一就是其可撤销性。这种可撤销性是语用推理的共同特点。预设的撤销有两个途径:一是上下文的制约。如果把原话置于原来的上下文中,原来的预设就可能消失。二是否定共知。当共同认知的真实性被否定时,预设也就消失了。
2.语境依赖性
预设是一种依赖语境的意义,要与语境紧密结合。语用预设就是施行某个言语行为应该满足的合适条件。这些条件可以是说话人和听话人的共知背景信息,也可以是说话人对言语环境所做的设想,但不论是哪一种,都只有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才能显现出来或存在。言语行为的成功完成,必须具备他人认可的条件。有些语句无法从语义的真实条件来判断其真假,但却可以根据特定的语境判断它们的合适与否。这就说明,预设必须有语境的存在,离开语境,语用预设便不存在。
(三)预设的分类
预设研究主要分为语义预设和语用预设。
1.语义预设
语义预设是从语句的意义或者命题的真假来考察或定义预设。语义预设以言语片断自身作为一个判断,从这一判断中逻辑地推出另一个判断并使这种判断之间符合一定的条件。这时,后一个判断就被认为是前一个判断的预设。
早期从语义角度研究预设的主要有乔姆斯基、菲尔默(Fillmore)、吉帕斯基夫妇。乔姆斯基把预设作为“焦点”(focus)的对立面,菲尔默把预设作为语义信息;吉帕斯基夫妇研究叙实谓词(factive predicate)。乔姆斯基认为,预设信息来自表层结构和焦点对立。
语义预设与句子本身有着密切的关系。句子的语义预设有这样的特点:否定了句子本身,句子的预设保持不变。也就是说,如果AB两句具有预设关系,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如果A真实,B也真实,
(2)如果A不真实,B仍然真实。
2.语用预设
随着语言研究的深入,“预设”概念逐渐成为语用学研究的重要论题之一。从人的具体言语活动中,从人对语句或命题的使用中研究预设,这就构成了关于预设的语用研究,形成了语用预设。语用预设是关于言语活动或命题态度的预设。一般表述为:存在话语S和S',只有当命题S'为交际双方共知时才是恰当的,则S在语用上预设S'。
首先提出语用预设的是逻辑学家丛南(Edward Keenan)。他认为除了上而提到的预设(他称为逻辑预设)外,预设也可以看作话语和其使用的语境之间的关系。即语用预设为“说出一句话就语用预设其语境是合适的”。菲尔默认为,语用预设是通过一句话来有效地实施某一个行事行为所必须满足的条件。这可以称为“条件说”。
虽然对于语用预设的说法不尽一致,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语用预设是和人及语境相关的,也就是在这一点上,把语用预设和语义预设区分开来。
二、言语行为
(一)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是第一个完整的重要语用学理论。其创始人是奥斯汀,后继者塞尔。1969年,塞尔出版了《言语行为—一篇语言哲学论文》一书,“言语行为理论”成了该理论的正式名称。言语行为理论讨论的是言与行、说话与做事的关系。
1.施为句
20世纪30年代末期,奥斯汀讨论了“许诺”问题。他认为,当一个人说了“I promise”,他实际上就完成了“许诺”这样一种行为。后来,奥斯汀把“I promise”这样的词语叫做“程式用语”。他认为,在合适的条件下,说出这些程式用语,就是实施某种行为。在1955年的演讲《怎样用词做事》中,把“程式用语”改称为“施为句”。施为句具有如下特征:
(1)它们不“描述”或“报道”或断言任何东西,不存在“真假”;
(2)说出这样的一句话,就是实施一种行为,或实施一种行为的一部分。这种行为一般也不会被描述成说话,或“只是”说话。
2.行事行为理论
1955年前后,奥斯汀在施为句基础上提出了新的适用面更广的“行事行为理论”。奥斯汀认为,在某种意义上,每个句子都可以用来实施行为,不是只有施为句才有这种功能。因为当一个人说话时,他实际上同时完成了三种行为:
(1)说话行为
说话行为是通常意义上的移动发音器官,发出语音,并按规则将它们排列成合格的词、句子的行为。奥斯汀强调,实施一个说话行为,同时也在实施下列行为,例如提出或回答一个问题,提供一种信息、保证或警告,宣告一个裁定或意图,公布一个判决或任命。
(2)行事语力
行事语力是第二种行为,表明说话人意图的行为,表明说话人为什么要这么说。奥斯汀把这种意义叫做“行事语力”。当说话人实际使用词和句子的时候,他会对语言单位的涵义和指称作一些调整,以适应自己的需要,从而表达自己的说话意义。
(3)取效行为
“取效行为”涉及一句话的事后效应。假设警察A对警察B说“拷上他”,A的说话行为是A说了一句话,意欲通过该句,向B发出指令,这是行事行为。如果B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抓捕并给其戴上手铐,就是实现了取效行为。
3.行事行为分类
在说话行为、行事行为、取效行为三者中,奥斯汀的研究重心是行事行为。奥斯汀认为行事行为有以下五种类型:
(1)裁决型
裁决是指由陪审团、仲裁人、裁判等根据证据或推理对某些事件的性质做出裁决、判定、估量。
(2)行使职权型
行使职权型涉及权力的使用。
(3)承诺型
承诺型的要点是使说话人承诺某种行为。当一个人许诺时,他就承担了实施所许诺行为的义务。
(4)表态行为型
表态行为型跟社会行为有关,例如对别人的行为、时运作出反应等。
(5)阐述型
阐述型行为包括说明观点、展开论证、澄清用法和指称。
奥斯汀的分类,不是针对言语行为,而是针对施为动词的分类,归根结底有将动词与言语行为范畴相对应之嫌。另外,没有明确的分类标准也是它的一大弱点。
(二)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
20世纪70年代,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对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做出进一步的修改和补充,使之臻于完善。他根据言语行为的目的、命题内容和世界的适切方向[52]或曰词语与世界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他相关条件,对言语行为加以进一步分类。与奥斯汀同样,塞尔也是五大分类,但是塞尔的分类有明确的标准,一般认为比奥斯汀的分类严谨。塞尔的分类如下:
1.断言类
这一类的行事要点是说话人担保某事是这样的,所说的命题是真的。从词语到世界,即先有事实,再用词语去描述它。
2.指令类
指令类的行事要点是要听话人做某事,命题内容是听话人将做某事。塞尔把提问也归人这一类,因为它要求听话人回答问题。
3.承诺类
这一类的行事要点是说话人承诺他将做某事。命题内容是说话人将做某事。
4.表达类
这一类的行事要点是表达真诚条件所标明的说话人对命题内容涉及的事态所抱的态度,也就是说话人的心理状态。
5.宣告类
宣告类的行事要点是要改变所提到的实体的现状。
塞尔注意到有些宣告行为跟断言行为是重合的。例如当法官宣告某人有罪时,他不仅改变了这个人的身份,而且断言这个人真的有罪。他把这一类称为“断言宣告类”,算做“宣告类”的一个小类。
此外,塞尔在言语行为理论方面做出的最重要贡献是他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该理论根据句子的基本结构,探讨结构形式与交际功能之间的关系。如果结构与功能之间是一种直接对应关系,即为“直接言语行为(direct speech acts)”:如果不是直接的对应关系,即为“间接言语行为”。
(三)间接言语行为
日语是间接言语行为比较发达的语言。2003年11月5日,日本认知语言学会会长池上嘉彦先生在北京大学做演讲,其中提到日本广告用语和美国广告用语的区别。美国式的广告特点是“telling you the facts”,比较直白;而日本式的广告特点是“putting you in the mood”,比较含蓄。并列举了许多有关日本的广告实例。从言语行为的角度来看,日本的广告用语多属于间接言语行为类型,而美国的广告用语则多属于直接言语行为类型。
日常生活中间接言语行为的实例随处可见,颇有研究的价值和必要性。
关于间接言语行为,塞尔又进一步将其分为两类: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与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字面意义和言外语力的相互联系上。一般说来,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的字面意义和言外语力之间具有约定俗成性、习惯性和程式化的特点;而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的字面意义和言外语力之间具有非约定俗成性、非习惯性和非程式化的特点。
日语中的一部分句式在一般情况下,其言外之意是约定俗成的,可以将它们看作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
日语中的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情况相对复杂。因为它们在语句结构上无规律可循,没有约定俗成性。其言外语力的推导依赖于言语行为实施者相互间的关系、双方共知的信息及其所处的语境等。
间接言语行为是语用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而日语又是间接言语行为非常发达的语言,具有极其重要的研究价值。
第四节 话语分析
一、话语分析的定义
话语分析(Discourse Analysis)亦可称为话语语言学。话语分析是在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它主要研究在实际语言运用中具有一定交际目的的口头和书面语交际单位的结构特点,如话语的结构模式和构成规则、话语类型和话语的语体变异、话语交际中的语义特点、话语生成和接收过程中表现出的语用特点等等。
话语分析亦称为语篇分析(text analysis),对这个领域的研究就是语篇语言学(text linguistics)。一般来说,“话语”偏重于指口头语言,而“语篇”则主要指书面语言,但是我们在这里把“话语”和“语篇”都用来指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而不再细分,因为讨论的着重点是它们的研究方法。另外,英语的utterance和discourse有时在汉语里都叫做“话语”,其实utterance是discourse中的更小的单位,即语句。但是“语句”有时又容易和“句子”(sentence)混淆。所以我们把utterance和discourse都叫“话语”,如果需要区分时,我们才把前者叫做“语句”,把后者叫做“语段”(黄国文,2006)。
二、话语分析的基本方法
(一)话语分析的定量研究
桂诗春(2002:133)认为,在某个意义上说,话语的描写和分析所牵涉的语言特征都有一个量的关系。假定说,我们在的被动语态和主动语态之间作出选择,这并不存在什么语体(风格)的问题,但是如果在一段语篇里,被动语态反复出现,或者说被动语态的频率大大高于主动语态的频率,我们就有理由说这段语篇具有倾向于使用被动语态的特征,所以Leech & Short(1981)说,“看来,文体学家成了统计学家。Enkvist et al(1978)认为,语篇语言学和文体学在广义上所覆盖的范围差不多,但从狭义上看,语篇语言学是研究句子相互关系的文体标记(style markers)。
文体标记指的是“任何语言特征”,它在语篇内的密度显著地不同于它在语境相关的常模里的密度。所以,如果某一特征只出现在某一语篇里,而不见于常模里,它就是一个文体标记;如果某一特征出现在常模里,而不见于在某一语篇里,它也是一个文体标记;如果某一特征既出现在某一语篇里,又出现在常模里,只要它在语篇内的密度和常模里的密度显著地不同,它也是一个文体标记。这就是为什么语言文体学经常变为一门定量科学的原因。
(二)话语分析的定性研究
社会语言学传承了语言学话语分析的一些基本方法,即定性与定量分析的方法。早期的话语研究从Bloomeld和Harris开始,强调的是话语结构的分布。随后在Chomsky的转换生成语法影响下,又有人把生成语法的范围延伸到句子以上的语篇结构的研究,例如使用“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这类的概念去分析话语。但是有些语言事实是显而易见的,如代词的意义只能通过语篇的一些句子“成分”的关系才能理解,因此Chomsky的以句子为中心的看法便受到质疑(Rieser,1978)。从话语分析的角度来看,语言运用的说法也不见得很妥当。Widdowson(1979)指出,“语言运用实际上是一个把语言能力都不能解释的所有的东西堆放在一起的残余范畴,这意味着这些东西都是不完整的、不规则的;而语言能力所能解释的、系统的特征则另外放在一个可以称之为说话人语言知识的仓库里”(桂诗春,2002:126)。
话语分析的定性研究习惯于采取综合方法,而且常从对社会语言现象的观察中获取研究的语料。在研究的早期,观察者可以不带任何框框,全面地接触现象,对它们采取开放性的态度,但是到了后期,就必须缩小观察的范围。各种行为都是有层次的,大单位套小单位,因此观察者第一步是定义所要描写的现象,也就是说必须决定在哪一个层面上进行观察。例如在描写一种语言时,语音、形态、词、词组、短语、句子、段落、篇章都是可以描述的层面,但是层次越高,分析就越困难,因为层次高的单位包括很多子单位,子单位本身又包括很多子单位,而且越高的单位和使用的环境关系越密切。
三、衔接与连贯
(一)衔接与连贯的对应关系
从意义的角度讲,语篇连贯表示概念意义和人际意义都形成了一个统一的整体,并且在语境中行使交际功能。而这种整体效应是由谋篇意义来组织的,而在语篇层面上就是由衔接来组织的,从形式上讲,是由衔接机制来体现的。从这个角度讲,衔接和连贯是对应的。研究衔接是为了发现组成连贯的机制是什么,在什么语境中,如何组织意义,以什么形式体现才能组成连贯的语篇。
如果衔接与连贯不是完全对应的,那么所留下的空缺必须由其他的机制来填充。例如,如果仅把语篇内部的语义关系作为衔接,那么表示语篇与语境的关系的机制就被排除在外,所以应该以一个独立类别的组篇机制确立其地位,如可称为“外部组篇机制”(external texture)。这样,衔接加外部组篇机制组成与连贯相对应的机制。在形式上,衔接体现为语篇内句子之间有联系的形式项目,而外部组篇机制体现为具有外指功能的项目和由省略留下来的空缺。
反过来讲,如果我们讲了许多有关语篇连贯的特征,但这些特征在语言形式上没有确定的体现特征,就会使我们的研究超出语言学研究的范围,成为一套空洞的评论和论述。
但是,从衔接的角度研究语篇连贯的重点与以前的研究有一定差别:我们不能只注重研究在语篇的什么部位出现了衔接机制,而是注意研究所出现的衔接机制的选择是否得当,也就是说,是否对语篇连贯起到其应该起的作用。这样,衔接研究不仅要研究衔接机制出现与否,还要研究某个衔接纽带是否应该出现,出现的顺序是否是最恰当的,所采用的方式是否是合适的等。
(二)语篇内部的衔接原则
语篇的基本单位是小句或者说是句子。小句的生成和生成方式都是由语法系统来完成的,所以只要了解了某个语言的语法系统就可以生成和分析小句或句子。但语篇是个语义单位,没有形式上的“约束”机制,这样,语篇的衔接机制就难以由形式规则来描述。这样,衔接机制就成为语篇生成的主要标记。
衔接机制产生的动因是什么呢?似乎很少有人继续Halliday &Hasan的研究,但这个问题的解决是解释许多语言现象的基础。
1.指代与词汇衔接
从指代的角度讲,我们要用代词,而不用原来的名词来指代一个重新出现的项目。而在衔接链(cohesive chains)的中间,还会出现用名词指示的现象。这是为什么?这个问题既涉及指代衔接机制产生的动因,也决定其表现形式。我们可以通过语篇内部指代机制的比较来探讨这个问题。
指代的主要作用是建立意义联系。当一个项目再次出现时,我们不用原来的名词,而用相应的代词来指代它。所以,代词的意义是:“我所指的对象与前面的名词指的对象是同一个事物”。
2.替代与省略
省略和替代似乎遵循与指代相同的原则,只是有两点是不同的:衔接项目的关系由同指关系变成同类关系;有些衔接项目由一个词汇项目变成一个结构项。
省略和替代似乎相似,两者都是在前面出现的项目或结构重现时,而被替代或省略。从意义的角度讲,省略总是有一个预设,表示这个项目或结构项是前面已经出现过的,在此处的出现是一种重复出现。从结构形式的角度讲,它总是留下一个空位,由听话者来填补。省略与替代从这个角度讲是相同的。所以,省略也称为“零替代”(zero substitution)(Halliday&Hasan,1976)。这就是说,在某些情况下,讲话者运用替代还是省略并没有绝对的规则限制,是可选择的。我们需要研究的是是否在某些语境中,只能用替代,不能用省略,而在另一些语境中,则只能用省略而不能用替代。我们可以用“交替测试法”来检测。
3.连接
在一个句子之内,在小句之间,通常要有连接成分来把他们联系起来,表示小句之间的逻辑一语义(logico-semantic)关系和相互依赖(interdependency)关系(Halliday,1985/96)。如果没有连词,则也必须有标点符号来表示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单位,与其他相同地位的单位具有一定意义连接关系。有这种用途的标点符号通常为:冒号(:)表示进一步说明和提供更详细的内容,分号(;)表示并列关系和逗号(,),表示比较紧凑的排比和并列关系。
但在句子之间,如果这些句子是组成一个语篇的话,必然存在意义联系,Halliday&Hasan(1985:96)把这些关系总结为两大类:相互依赖关系和逻辑语义关系。相互依赖关系包括并列关系和从属关系两类。逻辑语义关系则包括扩展和投射两类。语篇中句子之间的这些关系有时是由连词来表示,有时则没有任何形式特征表示。
在存在逻辑语义关系而又没有明确的形式特征,即连接成分表示时,讲话者一般认为听话者可以自然而然地补充上这些空缺,不必要由明确的形式特征来表示。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听话者才可以很自然地把省略掉的连接成分补充上呢?从大量实例来看,只要讲话是按照某种顺序,而不打乱这种顺序时就可以不明确由连接成分来表达。这些顺序在语篇内表现为语篇信息流动的方向是直线向前,还是发生变化。在语篇外,它表现为客观世界中事物发展的顺序,或心理过程顺序。van Dijk(1977)曾经把这些顺序归纳为九类,但这些类别可以归纳以下五类:时间顺序、大小顺序、一般特殊顺序、因果顺序、所有者被所有者顺序。我们可以把这些顺序称为“自然顺序”。
自然顺序原则表示,只要语篇中的句子是按自然顺序排列的,就不必要使用连接成分来表示衔接关系。但是,还有两种情况需要作进一步研究:一是在可选择的情况下,使用和不使用连词是否有什么不同;二是在信息分布出现不平衡时,句子的顺序和连接成分出现与否有什么关系。
由此可见,在可选择的语境中运用和不运用连接成分也具有其相应的功能,但它们只起强化或优化的作用,不起改变类别的作用。
在事物列举中,虽然列举过程也是按事物的出现或存在的顺序进行的,但由于需要区分哪个句子或几个句子是其中一个成员,哪个或几个句子只是成员的一部分,所以也需要以基数词或序数词的形式来表示连接。这也是意义“可区分原则”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