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猛的猎人,你的捕猎活动进行得还顺利吗?
“朋友,等待猎物的时刻,让人感到寒冷难耐、度日如年。”
你准备猎杀的动物现在是什么情况?
“朋友,它还在草丛里安心吃草呢。”
你那令人羡慕的巨大力量去哪儿了?
“朋友,我引以为豪的力量已经顺着我的腹部逐渐消失了。”
你慌慌张张这么匆忙要去往何方?
“朋友,我要回我的老窝去——死在那里。”
现在,我们不得不回归第一个故事。在会议岩上,莫格利和一群狼做了殊死搏斗,他拖着疲倦的身躯离开狼穴,前往山下村民的农田。当然,他也没有在农田做过多的停留,这里离森林很近,他心里清楚,在刚刚的会议上他又树立了不少凶残的敌人。他迈着稳健的步子,在道路上急速前行,顺着山谷而下,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又走了30多千米,最终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这里的山谷豁然开朗,展现在莫格利眼前的是一片广袤的平原,平原上遍地都是岩石,平原被满地的沟壑分割,一眼望去显得支离破碎的。在平原的尽头,是一个小村庄。另一边平原的尽头,则是草木青葱的森林。森林和一片牧场相连接。但是森林和牧场间的分界线特别显眼,就像有人专门用锄头画了一道。平原上,耕牛在悠闲地吃草散步。放牛的小孩们见到莫格利的时候都被吓得叫了起来,接着便一个个跑走了。还有那些黄色的野狗,他们以前经常在印度村庄附近徘徊,他们看到莫格利之后也开始狂吠。莫格利没有管他们,继续低头向前走,原因是他饿了。当他终于走到村口的时候,发现平时晚上用来挡门的荆棘丛栅栏已经堵住了去路。
莫格利在心中暗笑,他想道:“哼!这里的人们原来也害怕森林动物。”因为,他在夜间出来觅食的时候,很多次都碰到过这样的荆棘丛。莫格利在村口旁边坐下来,一个男人从远处走来,莫格利站了起来,张开大嘴,指了指自己的嘴,表示他饿了想吃东西。那个男人盯着莫格利仔细看了看,然后大叫起来,沿着唯一一条回村子的道路像风一样跑了起来,边跑边大喊要见祭司。祭司出现了,长得又高大又健壮,他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额头上有一个红色、黄色相间的记号。祭司带领着100多个人来到村口处,人们都目不转睛地盯着莫格利,大声地评论着。
“这些人怎么这么没有礼貌,”莫格利在心里嘀咕着,“只有猿才会这样盯着我指指点点。”他伸手把长发往脑后拨了拨,皱着眉头看着这些人。
“这哪有什么可怕的?”祭司大声说道,“你们看看他身上的齿痕,那些都是被狼咬伤的,他不过是个从森林里跑出来的狼孩。”
以前和小狼们一起玩儿的时候,小狼们经常无意识地用力咬莫格利,所以他身上到处都是咬痕留下的血痂。莫格利才不会把这当作咬伤,他经历过比这更真实的疼痛,那才是咬。
“哎哟!哎哟!”几个妇人同声说道,“怎么被狼咬成这样子了,好可怜的孩子啊!他真是个俊美的男孩,他的眼睛红彤彤的像火苗。梅苏亚,我发誓,他真的跟你那个被老虎叼走的儿子长得很像。”
“快让我看看,”一个手上脚上都戴着华丽铜环的妇人一边说一边往前凑,她用宽厚的手掌遮在眉眼上仔细打量莫格利,“还真是有一点儿像。这个孩子瘦了一点儿,不过他的容貌简直跟我儿子一模一样啊。”
祭司是个聪明的家伙,他当然知道梅苏亚是当地有钱人的老婆。祭司抬头看了看天空,然后十分严肃地说道:“森林从你这里掠夺走的,现在已经还给你了。你带着这个男孩回家吧,我的姐妹,也不要忘记对能看破人们命运的祭司表示敬意。”
“我以能够赎回我的公牛发誓,”莫格利自言自语道,“这些人类一言一语的样子,真像另外一个跟狼群一样的接纳审核仪式!唉,如果我是个人,那我就必须有个人的样子。”
妇人招了招手要带莫格利回家,人们也一起散了。妇人的家里有一个大红色的床架,一个陶土制作的谷箱,谷箱上刻着一些稀奇古怪的浮雕,六个铜锅,小壁龛里供奉着一尊印度神像,墙上挂着一面镜子,跟农村市集上卖的一模一样。
妇人给莫格利准备了很多牛奶还有一些面包,她把一只手轻轻放在莫格利头上,望着他的眼睛出神。也许她真的认为莫格利是她丢失的儿子,当年被老虎叼走,现在终于回来了。所以她大喊着:“纳索!哦,我亲爱的纳索!”不过,显然莫格利并不知道这个名字。“纳索!你还记得我给你穿上新鞋的那一天吗?”她说着便伸手摸摸莫格利的脚,莫格利的脚硬得犹如牛犄角。“不,”她伤心地说,“这双脚从来没有穿过一双鞋子,不过你真的很像我的儿子,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儿子啦。”
莫格利感到不安,他从没在房间里待过,他很不自在地动来动去。他一眼望到外面茅草屋的房顶,他深知,如果他要逃走,随时都可能把房顶掀翻,而且窗户也没有锁。“如果我连人说的话都听不懂,那我当人有什么意思?”最后他自言自语道,“现在我就像一个傻瓜,还是一个哑巴,就像人类到森林和我们一起生活很困难一样,我必须要学会说他们的语言。”
莫格利在狼群生活的时候,就经常模仿森林里小鹿和小野猪的声音,那可不是开玩笑的。所以,每当梅苏亚说出一个字的时候,莫格利有能力跟着她说出来。天黑前,他就已经学会了屋子里大部分物品的名字。
睡觉的时候,新的麻烦又出现了,莫格利不愿意睡在床上,也不愿意待在那个像捕猎陷阱一样的房间。于是一等梅苏亚关上房间的门,他就“噌”地一下从窗户跳出去逃走了。梅苏亚的老公安慰她:“就让他去吧,你可别忘了,他可从来没有在床上睡过觉呢。如果说他真的是上天赐给我们的儿子,那他就不会离开的。”
莫格利在农田边上找到了一块整洁干净的草地,他在草地上伸了个懒腰,刚准备闭上眼睛美美睡上一觉,就感觉一个毛茸茸的鼻子在不断戳他的下巴。
“啊!”灰兄弟(狼妈妈的孩子中最年长的)说道,“我可是跟了你30多千米啊,没想到就落了个这样的回报。你看看你,满身都是木头柴火还有牛群的味道,你已经像个人的样子了。快醒醒,伙计,我给你带来了你肯定想听的消息。”
“大家在森林里过得还好吗?”莫格利激动地抱起灰兄弟说道。
“大家都挺好的,不过那些被红花烧伤的狼就不好过了。你听我说,希克翰被红花烧得特别严重,他现在已经去了很遥远的地方捕猎,他想等到自己的毛完全长出来的时候再回来。他还发毒誓说,等他回来了一定要杀死你,把你扔在维岗加河里。”
“哈哈,那可不一定哟,我今天也发了一个誓。有消息就挺好的了!可惜今天我实在是太累了,我学习了很多新知识。灰兄弟,你有时间一定要帮我传递消息过来啊。”
“你不会已经忘了自己是一只狼了吧?你身边的这些人会不会让你忘了自己是一只狼啊?”灰兄弟着急地问道。
“别犯傻了,我绝对不会忘记自己是一只狼。当然,我也会永远记着我一直爱你,还有我们狼穴里的家人们,但是,我被驱逐出狼群这件事我会记一辈子。”
“伙计,我不得不告诉你,你也许会被驱逐出另一个群体,人类的圈子。狼是狼,人是人,你听他们说话的声音,多奇怪,就像一群青蛙在池塘里乱叫。等我下次下山的时候,我会在牧场和森林交会处等你。”
自从那天之后,莫格利有三个月的时间都没有走出村子的大门,他一直忙碌地跟着人们学习如何做一个正常人,他模仿着人类的生活习惯。
首先,他要先在身上围一块布,这让他感到十分不自在。其次,他必须学着用钱交换物品,他对这事完全没有概念,之前从来没有接触过。除此之外,他还要学着种地,但是他压根不懂得人们为什么要种地。村里的其他孩子经常来招惹他,不过还好他之前看的《丛林法则》告诉他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脾气。因为如果想在丛林里生存下去就一定要保持沉稳冷静。但是村里的孩子总是得寸进尺,他们嘲笑莫格利不会做游戏,不会放风筝,尤其是嘲笑他发音不准。这时候莫格利虽然很生气,想把他们都抓起来撕成碎片,但是道德意识告诉他,如果就这样杀死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子那也太不光彩了。
莫格利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力气到底有多大。在森林里的时候,他知道自己比其他动物弱很多,但是到了这里,村民都说他力大如牛。
莫格利才不懂得害怕是什么感觉。一次村里的祭司告诉他,如果他吃掉了祭祀用的芒果,那么神庙里的神会发脾气。可谁知道,莫格利竟然把庙宇里的神像光明正大地拿到了祭司家里,请求祭司让神发怒,他很开心能跟神进行搏杀。祭司没有把这件事对外声张,这对祭司来说很可耻。为此,梅苏亚的丈夫不得不支付一大笔钱来平息神的怒火。
莫格利一点儿也不在乎人和人之间的阶级差别。有一天,陶器工人家的驴子掉进了土坑里。莫格利一把抓住驴子的尾巴把他拉了上来,还顺便帮助陶器工人把驴车上的陶器一个个码好,好让他们早早赶去坎西瓦拉市集卖个好价钱。这件小事几乎震惊了整个村庄。在当地,陶器工人是最底层的劳动人民,更别提陶器工人的驴子了。为此,祭司严肃地训斥了莫格利,没想到莫格利竟然威胁祭司说,要把祭司放到驴背上。祭司怒气冲天,找到了梅苏亚的丈夫,要求他们夫妇赶紧让莫格利去做农活。于是,村长给莫格利布置了任务——放牛。第二天一大早,莫格利就赶着水牛开开心心地去村外面放牧了。莫格利还被要求做村里的雇工,每天晚上按时前往村民们聚会的地方——一棵大无花果树下的石头上。这块大石头是村民们的娱乐聚集地。拥有一支猎枪的老猎人布尔迪欧、发号施令的老村长、夜里巡夜的人员还有肚子里一堆流言蜚语的剃头师傅,他们都在这里聚会,抽着烟闲聊。一群长尾猴也在树杈上热闹地讨论着什么,大石头下面有一个洞口,眼镜蛇在这里居住。人们还会为眼镜蛇准备一碗牛奶,因为他是这里的蛇圣。一群人都围坐在这里聊天,抽着烟,一直到后半夜。他们有说不完的故事,不管是神话还是鬼怪总是那么精彩,特别是布尔迪欧讲的森林动物故事,一起听故事的小孩们听得目瞪口呆,眼睛都快掉到地上。大家讲的故事大部分都跟动物有关系,这里的人们也算是在森林附近居住。梅花鹿和野猪时不时地就来破坏地里的庄稼。有的时候,傍晚太阳刚下山,还有老虎出现在村子附近,把人叼走。
对于他们谈论的东西,莫格利当然也或多或少知道一些。所以他低头努力地把脸隐藏在阴影里,不让大家看到他在偷摸笑。莫格利的肩膀断断续续地抖动起来。当讲述一个个精彩故事的时候,布尔迪欧把毛瑟枪随意地横放在膝盖上。
布尔迪欧说道,是一只鬼老虎抢走了梅苏亚的儿子。为什么是鬼老虎?几年前有一个凶狠的放高利贷的老头去世了,可是他的鬼魂却附在了一只老虎身上,久久不肯散去。“你们可不要怀疑我说的话,这个老头叫普伦达斯,他曾经在一次暴乱中为了抢救被烧的账本而导致一只脚瘸了,走路总是一瘸一拐的。我说的鬼老虎也是个瘸子,我观察过他的脚印,也是一深一浅的。”布尔迪欧继续说道。
“嗯,这肯定是真实的。”几个白胡子的老头也跟着随声附和,并点点头。
这时候莫格利发话了:“你讲的故事肯定都是瞎编的。你说的那只老虎才不是什么鬼老虎,他一生下来就是跛脚。这个大家都知道啊。你非要说是放高利贷的老头的灵魂附在老虎身上,哈哈,真是笑话。”
布尔迪欧目瞪口呆,一下子竟然说不出话来。其他村民也睁大眼睛盯着莫格利。
“哈哈!你不就是那个从森林里跑出来的狼孩吗?”布尔迪欧说,“既然你那么聪明,你怎么不把他的皮剥下来送到坎西瓦拉市集卖个大价钱,政府现在正悬赏100卢比要老虎的命呢。呵呵,要不你就别出声,大人说话小孩不要随便插话。”
莫格利正打算起身离开。“我可是躺在这里听了一晚上了”,他回头大声说道,“布尔迪欧说的那个森林就在他家门口,但是除了几句话是真的以外,没什么是真的了。那我又怎么能相信他说的话呢?特别是什么鬼啊神啊的故事!”
“我看那孩子该去放牛了。”村长自言自语道。布尔迪欧被莫格利的话激得怒气冲冲,鼻子里都在冒气。
大多数的印度村子都有这样的习惯,在早晨的时候村里的男孩子们赶着牛群去外面放牛,夜幕降临的时候再赶牛群回村。那些牛也是奇怪,平时可以把一个白人顶翻踩死,却总是被这些还不如它们高的小孩治得服服帖帖,任由孩子们欺负。男孩子们在村外放牛的时候只要跟牛群待在一起就很安全,因为没有任何动物敢贸然袭击一群牛。但是也不能避免,一些贪玩的孩子时而掉队跑去采路边的野花,又或者抓路过的蜥蜴,这样子就很可能被野兽叼走。清晨,太阳刚刚露出眉目,莫格利就已经骑在领队公牛拉玛的背上雄赳赳气昂昂地向村外进发了。他们身后跟着一头头长着硕大牛角、眼神犀利的蓝色水牛。莫格利早已向一起放牧的孩子表明身份,自己是放牛头领。他一边用一根光滑的竹条鞭打水牛催其快走,一边大声告诉一个叫卡米亚的男孩,要求他们继续带牛去吃草,并叮嘱他们聚在一起注意安全,不许离开牛群。莫格利一个人骑着水牛向前进发。
印度的放牧地总是有很多的石头、灌木丛以及沟壑。这导致牛群经常走散。所以水牛们一般喜欢在水池或者沼泽地里打滚,让太阳照得他们的身体暖洋洋的。在烂泥里,牛群经常一待就是一天的时间。莫格利骑着水牛来到了田园边缘,这里是维岗加河的源头,连接着森林。莫格利从牛背上敏捷地跳下来,跑进森林里找到灰兄弟。“啊哈!”灰兄弟说,“我都在这里等你很久了。你怎么当放牛童了?”
“这是任务,”莫格利低声说,“我这段时间负责放牛,你那里有没有希克翰的消息?”
“他曾经回来过,还等了你一段时间。不过现在他又离开了,这里没有什么猎物,总在这里待着要饿死的。他还扬言说要杀死你。”
“呵呵,好样的!”莫格利说,“现在听我的计划,只要他没有回来,你或者四兄弟中的一个就坐在那块石头上,等我一出村就能够看见你们。如果他回来了,你们就到平原中间那棵大树旁边的溪谷地等着我。我们才不会自取灭亡呢。”
随后莫格利找了大树下的一块阴凉躺着午睡,水牛在周围晃悠着吃草。全世界最轻松愉快的事情大概就是在印度草原放牛了。水牛四处走动着,发出嘎吱嘎吱的咀嚼声,吃一会儿便卧倒休息,过一会儿又站起来四处走动。他们也不会发出哞哞的烦人叫声,只是呼呼气,便一脑袋扎进池塘里快活地玩水去了。他们让整个身子沉浸在水里,只露出鼻子和一双双圆鼓鼓的眼睛,一声不响地卧在水里。炎炎烈日照得石头发烫,好像要蹦起来跳舞一般。放牛娃们远远地听到一只老鹰在天空中看不到的地方鸣叫。然而他们都知道,如果有一头牛死了,那么那只鸣叫的老鹰就会迅速俯冲至此,其他老鹰看到同伴往下冲也会迅速跟过来,一只一只,在牛断气之前能有20多只饥饿难耐的老鹰赶来争夺食物。
放牛娃们睡一会儿,醒一会儿,醒来的时候拿草叶子编织成小笼子,把逮到的蚂蚱放进去;又或者抓两只螳螂,让他们决斗;有时候去森林里采撷红色、黑色的坚果穿成一串串项链;还有的时候呆呆地望着蜥蜴在岩石上晒太阳,蟒蛇在池塘边捕食青蛙。他们时而唱一些冗长的歌谣,歌谣的结尾还带着奇妙的颤音。放牛娃的一天看起来比很多人的一生都要漫长。等到夜幕降临的时候,放牛娃们大声叫着水牛,水牛便一只只从池塘里爬出来,鼻子发出一阵阵呼哧呼哧的声响,乖乖地排成一纵队,慢悠悠地沿着田园走,一直到灯火通明的村子。
莫格利这些天都赶着水牛去池塘,每天都看到平原外约定好的岩石上有灰兄弟的背影,于是他知道希克翰还没回来呢。他便每日躺在大地上认真听着四周的声响,回忆起从前在森林的快乐生活。以前那些悠长寂静的早晨总是那么让人怀念,当然,倘若希克翰在维岗加河边的草地上迈错瘸腿,莫格利自然可以清晰分辨。
等待许久的时刻终于来临了,莫格利远远地望着那块岩石,灰兄弟没有出现在事先约好的地方。莫格利赶着牛群来到平原中间那棵大树旁边的溪谷地,灰兄弟果然待在一棵满是金红色花朵的树底下。
灰兄弟身上的毛都挓挲起来了,急匆匆地说道:“你终于来了,希克翰躲起来一个月,就是为了让你放松警惕。昨天晚上,他和塔巴库伊翻山越岭,一直在寻找你的踪迹。”
莫格利皱了皱眉,不紧不慢地说:“我才不害怕希克翰,不过,塔巴库伊倒是老奸巨猾。”
“别担心,”灰兄弟舔着嘴说道,“我已经帮你收拾了塔巴库伊,清晨的时候我遇到他了。他那会儿正在跟老鹰炫耀自己的精明呢。我揍了他一顿,打断了他的脊梁骨,他已经告诉我一切了。希克翰今晚就在村口等着你,此刻估计他正在维岗加河那干枯的河床里。”
“他今天吃东西了吗?还是饿着肚子捕食?”莫格利着急地问道,这可是个生死攸关的问题。
“吃过了,清晨的时候他捕食了一头猪,饮了很多水。你可别忘了,希克翰可是不会忘记吃饭的,就算报仇的时候也一样。”
“哼!这个蠢货!没有脑子的家伙!他在那里又吃又喝的,难道以为我会等着他吃饱喝足睡醒吗?现在他在哪呢?我只要带十头水牛,就可以趁他睡觉消灭他。可是这些水牛必须要嗅到他的气味才能冲上去,但是我又不会说水牛语言。我们是不是可以绕到他的后面?这样可以让水牛闻到他的味道。”
“他在维岗加河游了很久了,才不会让自己留下蛛丝马迹。”灰兄弟答道。
“呵呵,肯定是塔巴库伊教他的,他那笨脑子绝对想不出这个法子。”莫格利站起来,手指摸着嘴唇,思考着,“维岗加河谷地距离这里不到1000米的地方有个平原,我准备带领牛群从森林外面绕过去到达谷地上面,然后冲下来——但是万一他从谷地下面溜走可怎么办?我还要想办法堵住他的退路。灰兄弟,你能帮我把这些水牛分成两个小队吗?”
“我估计不行,但是别担心,我带来个好帮手。”灰兄弟走到一个洞口跳了进去。然后洞口冒出另一个灰色的大脑袋,森林里响起来阵阵哀嚎,那是狼群正在趁着中午时分捕捉猎物的声音。
“哈哈!阿克拉!怎么是你!”莫格利高兴得拍手叫好,“我就知道你会来帮我的。我现在准备杀死希克翰,我需要你的帮助。你能帮我把水牛分成两队吗?一队是母牛和小牛,另一队是公牛和耕地的牛。”
只见灰兄弟和阿克拉在牛群里上蹿下跳,不一会儿,牛群就被分成了两队。母牛们围成了一个圈子,把小牛保护在里面,她们瞪着大眼睛,随时准备战斗,只要有哪只狼想袭击,她们就会立即冲上去把敌人踩扁。公牛和耕地牛大多是年轻的水牛,他们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蹄子在泥土上来回摩擦,气势汹汹,但是攻击性弱了一点儿,因为他们这队没有需要保护的小牛。就算是六个大男人恐怕也无法把牛群分得这么迅速。
“然后我们需要做什么?”阿克拉呼着气问道。
莫格利麻利地骑到拉玛的背上,说道:“阿克拉,你把公牛那一队赶到左边。灰兄弟,等我们走远了,你把母牛那一队赶到谷地去。”
“大概赶到多远的地方?”灰兄弟喘着粗气问道。
“一直到河岸最高的地方,确保希克翰无法跳上去,”莫格利答道,“你带领母牛队驻守在那里,一直等到我们回来。”只听阿克拉一声叫唤,公牛队飞奔而起。等了一会儿,灰兄弟带着母牛队向河谷地冲去。此时阿克拉已经将公牛带到了左边。
“干得漂亮!再来一次,他们就能开始战斗了。不过,小心点儿伙计!现在只要再喊一声,公牛就会扑到你身上的。哈哈!这是不是比赶黑雄鹿更刺激?你肯定想不到这些水牛能跑这么快吧?”莫格利冲着阿克拉大喊道。
“别小看我!我以前可是捕过牛的!”阿克拉气喘吁吁的声音从飞扬的尘土中传来,“现在就让他们进森林吗?”
“必须的!赶紧让他们转进森林吧!拉玛已经快疯了。唉,如果我能跟他沟通多好,真想让他知道我今天十分需要他的帮助。”
这会儿公牛又被赶往右边,冲进灌木丛的时候,被不远处其他放牧的孩子看到了,他们吓得跑回村里向大人汇报,说水牛发疯逃跑了。
其实莫格利的计划挺简单的,他就是想在山上绕一圈,到达谷地的出口,带领公牛冲下去,这样希克翰将被两面夹击,进退维谷。吃饱喝足的希克翰此时是无法战斗的,连爬上河堤两岸都很困难。莫格利安抚着牛群,阿克拉跟在牛群最后,偶尔叫两声,提醒掉队的公牛跟上队伍。他们选择了一条比较远的道路,因为莫格利不想离谷地太近,怕惊动了希克翰让他逃走。最终,莫格利把牛群安置在河谷出口的一块草坪上,草坪往下继续延伸就是谷地。站在这里,莫格利可以俯瞰下面宽广的平原,不过莫格利牢牢地盯着谷地两岸。两岸几乎是垂直的,特别陡,长了一些藤蔓植物,一只老虎想从这里逃出去恐怕是不可行的。他看后特别中意。
“阿克拉!让牛群休息下!”莫格利对阿克拉喊道,“他们还没有嗅到希克翰的味道,让他们暂时休息,我要告诉希克翰我来了。哈哈!他已经陷入我的包围了!”
莫格利把双手放在嘴边形成一个喇叭的样子,对着河谷大喊,回声在整个河谷里回荡。
过了一段时间,希克翰才从睡梦中惊醒,发出低沉的吼声。
“谁在那里叫唤呢?”希克翰低声吼道。河谷里一只受到惊吓的孔雀振翅飞起,翅膀在太阳光的照射下更显夺目。
“是我!莫格利!偷牛的家伙,现在你该到会议岩下面去了!阿克拉,快把他们都赶下去!还有拉玛,快,快下去!”
水牛们跑到陡坡边时稍作停留,阿克拉这时扯开嗓子吼出狩猎时的嚎叫声。牛群受到挑衅,一股脑儿地冲下去,就像轮船在河中乘风破浪,谷地的沙子和石子顿时被溅得四处飞扬。水牛已经进入战斗状态无法自拔,他们还没有到达谷地的时候,拉玛就率先闻到了希克翰身上的气味,并且开始吼叫发出预警。
“哈哈!太棒了!”莫格利在拉玛背上开心地说道,“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带你们过来了吧!”拉玛瞪着圆鼓鼓的大眼睛,顶着黑色的牛角,鼻子中时不时喷出白色的沫子,努力向谷地冲去,就像被洪水冲下的石头一样。有些羸弱的水牛已经被挤到了谷地的两岸,中间都是年轻强壮的水牛,大家都在努力向前冲。他们知道当前的任务是什么,攻击一只老虎,保护自己的群体。希克翰早已经听到了震耳欲聋的牛啼声,站起身,拖着沉重的步伐往谷地下游逃去,他一边观察周围的地势一边寻找逃生的捷径。可是河谷两边的山崖过于陡峭,他爬不上去,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希克翰刚刚吃饱喝足,这个时候最不希望搏斗,只要不搏斗让他做什么他都乐意。牛群马上追赶上了希克翰,踩着他刚刚踩过的小水坑。牛群的低吼声在整个河谷回荡。莫格利远远地听到河谷底部传来母牛们的回应声。希克翰也听到了,迫不得已的希克翰只好转过身来面对公牛。他清楚地知道面对一群保护小牛的母牛比面对一群公牛更加可怕。拉玛不知被何物绊了一跤,踉踉跄跄地踩着软绵绵的东西接着向前冲。跟在拉玛后面的公牛快速地冲进了另一队牛群中,一些羸弱的水牛被撞翻。两群水牛都进入了平原,过于拥挤,他们的牛角抵在一起,牛蹄也时而互相踩踏,鼻子里喷着白沫。莫格利找准时机,从拉玛背上一跃而下,拿着赶牛的鞭子左右挥动。
“加把劲伙计!阿克拉!快让他们分开!把他们两队分开,不然一会儿他们要自己打起来了。快把他们赶到一边去,阿克拉!噢,拉玛!哈哈,水牛们,不要激动,现在可以放轻松了,警报解除了,已经相安无事了!”
阿克拉和灰兄弟还在牛群里上蹿下跳,他们指挥着水牛分队。一些水牛还想向河谷冲过去,但是莫格利已经带着拉玛掉头了,他们也就跟着拉玛向池塘走去。
莫格利已经不需要再向希克翰挑战了。他已经死了,盘旋在高空的老鹰早已认准目标,冲向希克翰的尸体。
“伙计们,他像一条狗一样,死了。”莫格利一边说着话一边拿出随身携带的刀。自从他和人类住在一起之后,这把刀就一直背在身上,没有拿下来。“他都没有来得及抵抗,我觉得把他的皮剥下来放在会议岩上一定很好看。咱们快点儿动手吧。”
一个正常长大的孩子,估计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有能力把一只大老虎的皮剥下来。但是莫格利比任何人都了解动物皮革的特点,他更加清楚地知道如何把它们剥下来。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莫格利一边发着牢骚一边割老虎皮。他已经忙活了一小时了,灰兄弟和阿克拉在旁边休息,等莫格利需要帮助的时候他们才上前。这时,莫格利感到有一只手按住了他的肩膀。是布尔迪欧,带着他的毛瑟枪。放牛娃们逃回村子把水牛逃跑的事告诉大人之后,布尔迪欧就怒气冲冲地跑出来了,他要教训莫格利为什么没有好好照看牛群。两只狼看到有人来了,一下子躲到附近的丛林里去了。
“你在玩什么鬼花样?”布尔迪欧怒斥道,“你以为就凭你那点能耐就能剥下老虎皮了?这只老虎是在哪被牛群踩死的?哟!还是那只瘸腿虎,值100卢比呢!好了,牛群逃跑的事我就不跟你算账了,等我拿虎皮到坎西瓦拉换完赏金之后没准会赏你一个卢比。”说着,他从兜里拿出打火器,准备烧掉希克翰的胡须。当地的猎人一般都会烧掉老虎的胡须,防止老虎阴魂不散。
“哼!”莫格利一边不屑地呼出一口气,一边继续剥另一只前爪,“你还想拿虎皮去坎西瓦拉领赏金,还分我一个卢比?做梦吧,我要把虎皮留下来自己用。喂,老头子,闪开,把你的火拿开。”
“你就是这么跟我说话的吗?注意你的态度!我可是村里的头号猎人!你能杀死这只瘸腿老虎,都是因为你运气好,还有这群傻水牛。这只老虎刚吃饱,要不然早逃走了。你这个笨蛋,你连怎么剥虎皮都不会,还敢阻止我烧胡须?莫格利!我一个卢比都不会给你了!我要揍你一顿!快闪开!远离老虎的尸体!”
“天哪,”莫格利正准备剥下老虎肩膀的皮,“剥虎皮就够麻烦的了,难道我还要跟这个烦人的猿猴唠叨个没完没了吗?阿克拉,你在哪?这个人太烦人了!”
布尔迪欧本来正对着老虎的头,突然一下子被扑倒在地,一只灰狼踩在他的前胸上。莫格利旁若无人地继续剥皮,好像整个印度草原只有他一个人。
“是的,”莫格利咬牙切齿地说,“布尔迪欧,这次被你说中了,你一个卢比也不用给我,我和这只老虎在很久之前就开战了,不过,现在我赢了。”
倘若布尔迪欧再年轻个十来岁,他在森林里遇到灰狼阿克拉的时候,一定会和他搏斗的。不过显然,这只灰狼只听从莫格利的命令,而且莫格利竟然还跟一只吃人的老虎有私人恩怨。那么,这只灰狼也不是好惹的。布尔迪欧坚信莫格利一定会什么巫术,或者厉害的黑魔法。他现在只能祈求身上的护身符能救他的命。他躺在地上一动不敢动,等着莫格利施下一个魔法。
“国王!亲爱的国王!”布尔迪欧哑着嗓子说道。
“嗯。”莫格利回应道,依旧没有抬头,暗自偷笑。
“我只是个糟老头子。我以为你是个放牛娃,这是我的过错。我现在能不能起身离开这里?我怕你的仆人会撕碎我。”
“离开吧,祝你平安。不过下次记住了,不要插手我的猎物。让他走,阿克拉。”
布尔迪欧失魂落魄地往村子的方向跑,一边跑一边回头看看莫格利是不是要变身成恐怖的怪物。等他一跑到村子,他就告诉全村人莫格利有黑魔法的奇怪故事。听到消息,祭司的脸黑了起来。
毫不知情的莫格利继续剥皮,等到太阳下山的时候,他才把虎皮华丽地剥完。
“终于大功告成了,现在我要找个地方把虎皮藏起来,然后就可以赶着牛群回家了。阿克拉,来帮帮我,我需要把牛群聚集到一起。”
水牛们踏着暮色返回村子。快要接近村子的时候,莫格利看到村子附近灯火通明,还远远地传来敲打海螺的声音,以及神庙的钟声。大概有一半的村民都在门口等待他。“一定是因为我杀死了希克翰,大家在这里欢迎我回去呢。”莫格利自言自语道。他还没想完,就看到石头像大雨一样倾盆而下,远处的村民还对他大喊大叫:“妖怪!狼孩!森林魔鬼!离开我们的村子!滚开!小心我们尊敬的祭司把你变回一只狼。布尔迪欧你还在等什么,快开枪!开枪!”
毛瑟枪发出“砰”的一声,一头小水牛不幸中弹,痛苦地哀嚎起来。
“他肯定又施了黑魔法,”一个村民尖叫道,“他肯定有让子弹转弯的能力。布尔迪欧,那可是你们家的水牛啊!”
“怎么会这样子?”莫格利疑惑地看着眼前的情景,越来越多的石头向他砸来。
“依我看来,你的那些人类朋友跟狼没什么区别。”阿克拉看着这场面冷静地说,“子弹还能有什么别的意思吗?他们想让你离开这里。”
“狼孩!狼人!滚出去!”祭司大声叫喊着,手中挥舞着一根圣罗勒的枝条。
“他们又让我滚开了。上一次因为我是一个人,这一次因为我是一只狼。呵呵,走吧,阿克拉,我们回森林去。”
梅苏亚不顾石头,向牛群的方向跑去,一边跑一边叫喊着:“啊!我的儿子!猎人说你是魔鬼,可以变成各种野兽。可是我不相信!你快走吧!否则这群人会杀死你的!我相信你是个好孩子!而且我知道你已经帮我死去的儿子纳索报仇雪恨了。”
“快回来,梅苏亚!不然,我们也往你身上扔石头!”村民冲着梅苏亚大叫。
一粒石头碰到莫格利的嘴唇,他冷笑道:“快回去吧,梅苏亚。我已经看透了这群人。他们只会编一些荒唐的故事,就像在大树下讲的那些故事一样。不过,现在我也算是替你的儿子报仇了。再见了。把牛群赶回去我就要离开了。水牛的速度可是要比石头快呢,还有,我不是魔鬼,永别了,梅苏亚!”
“来,来,阿克拉,我们再来一次,”莫格利叫着阿克拉,“赶紧把水牛赶回村里。”
牛群在村口徘徊半天,早就等着回村了,阿克拉还没开始吼叫,水牛就像脱缰的野马一般冲进村中,围在村口的村民被牛群冲散了。
“你们最好数清楚!”莫格利蔑视着村民,说,“好好数一数吧,别以为我会偷你们的水牛,我再也不会帮你们放牛了。再见了!愚昧的人类!你们就好好感激梅苏亚吧!要不是因为她,我早带着我的狼群杀入村子里了。”
莫格利转身和阿克拉离开了,他抬头望着天上的星星,突然感觉如释重负。“阿克拉,这样很好,我再也不用睡在陷阱里了。我去拿希克翰的皮,我们一起离开这个鬼地方。你们也不要伤害村民,梅苏亚曾经对我十分好。”
月上柳梢头,平原在月光的笼罩下一片朦胧。村民们远远地看着莫格利头顶着一包东西,身后跟着两只狼,消失在平原的尽头。村子里神庙的钟声更加沉重,村民吹海螺的声音也越来越大。只有梅苏亚在伤心地哭泣。布尔迪欧在向人们津津有味地讲述丛林里发生的场景,当然,都是他添油加醋之后的成果,他竟然还说,最后那只灰狼站了起来跟人一样说话。
莫格利和灰兄弟与阿克拉来到会议岩上,月亮已经慢慢沉下来了。他们走到狼妈妈的洞口前停住脚步。
“人类把我赶出来了,妈妈。”莫格利说道,“但是我实现了我的誓言,我带回了希克翰的皮。”狼妈妈慢腾腾地从洞里爬出来,小狼崽们跟在她身后。狼妈妈一眼看到希克翰的皮,双眼顿时发出了闪耀的光芒。
“还记得那天他把脑袋和肩膀一起塞进这个洞口,打算要你小命的时候,我就警告过他,捕猎的家伙总有一天会被捕猎的。你干得漂亮!”
“伙计,做得好!”灌木丛里传出另一个沉稳的声音,“丛林还真不能少了你,我们在这里太寂寞了。”话刚说完,贝格西拉就蹿到了莫格利跟前,望着他光溜溜的脚丫子。大家爬上会议岩,莫格利拿出虎皮,铺到平坦的岩石上,用四根钉子把虎皮固定住。阿克拉欢快地在虎皮上卧倒,用曾经召开狼群大会的声音说道:“伙计们!认真看看!”那感觉就像莫格利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感觉一样。
阿克拉被赶下台之后,狼群便无首领,他们随意地捕猎,争夺食物,互相斗殴。然而条件反射地,他们还是回应了那个声音。一些狼掉入猎人的陷阱成了残疾;一些狼被猎人的枪打伤,走路一瘸一拐的;还有的狼吃了不干净的食物得了疟疾;更多的狼无缘无故地消失了。这个晚上,活着的狼都循着狼嚎声来到了会议岩下面。狼群看到希克翰的皮高高地铺在岩石上面,希克翰的爪子和空心的虎腿耷拉在空中。莫格利即兴编了一首曲子唱了出来,他大声地唱着,在虎皮上肆意地舞蹈,用脚后跟给自己打拍子,直到累得喘不上气来为止。灰兄弟还有阿克拉低声叫着为他伴奏。
“大家认真看看!怎么样?我完成我的誓言了吧!”莫格利开心地说。狼群答道:“是的,你做到了!”突然一只皮毛有些溃烂的狼叫道:“请继续做我们的首领吧!阿克拉!再次带领我们前进吧!人类!我们已经烦透了现在这种无组织无纪律的生活了!我们需要成为自由的狼群。”
“不行,”贝格西拉说,“绝对不行,等你们这些家伙吃饱了喝足了,便又要发疯。你们被称为自由的狼群可是证据确凿的。你们喜欢为了自由而战,现在你们已经得到了!好好享受美好生活吧。狼群!”
莫格利低声道:“人类和狼群都把我驱逐出了他们各自的种族,现在我得独自去森林里捕猎了。”
“我们要跟你在一起。”四只小狼看着莫格利说道。
莫格利转身离开了,从那天开始,他就和四只小狼一起在森林里生活。他并没有因此孤独地度过一生,后来他也长大,结婚了,有了孩子。
不过,那就是大人们的事儿了。
莫格利之歌
这是他曾经在会议岩上踩着老虎皮跳舞时唱的歌谣。
莫格利之歌——呦呵!莫格利来歌唱!让大森林都听到我的故事。
希克翰扬言说要杀掉我——杀掉我!黄昏的时刻他躲在村子口想要杀死莫格利!
他吃饱了喝足了。痛快地吃肉吧,希克翰,你再也没有机会吃肉了!睡觉吧,做梦的时候去杀我吧。
我独自一人在草原上游荡。快来啊!灰兄弟!快来啊!阿克拉!我们的猎物就在前方!让我们带着深蓝色皮肤、凶神恶煞般的水牛向前进,向前进!听我的命令,奔跑奔跑!你还在睡觉吗?希克翰!快醒来吧!我带着牛群来了!
拉玛,水牛的头领,踏着沉重的脚步。维岗加河,你看到希克翰去往何方了吗?
他既不会挖洞,也不会飞,更不会像蝙蝠一样把自己挂在树梢上。被风吹得沙沙作响的竹叶啊!你快告诉我,他逃到哪里去了?
啊!我看到他了!他在那里!他已经被拉玛踩在脚下了!起来啊,希克翰!站起来啊!这么多水牛,咬断他们的脖子你就可以饱餐了!
小声点儿!希克翰还在睡觉呢!不要打扰他啊!他可是力大无穷的百兽之王!老鹰从高空飞下来了!黑蚂蚁也爬过来了!这里将要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了!
可惜啊!我没有好看的衣服可以穿!老鹰会看到我赤裸的身体。我羞愧得不愿见任何人。
把你的皮借给我怎么样,希克翰?把你那件美丽的虎皮条纹外套借给我如何?我好打扮得美美的前往会议岩。
我曾经许下诺言,一个微小的诺言。我要你的虎皮,来完成我的诺言。
我拿着人类用的猎刀,我剖开你的肚皮。
维岗加河啊,希克翰是多么爱我!把他的皮衣借给了我!用你们锋利的牙撕扯啊!灰兄弟和阿克拉!希克翰的皮真是又沉又难割。
人类生气了,他们丢着石头,嘴上说着稚嫩的话语。我的嘴唇被石头擦伤了,我要离开这里了。
我的好兄弟们啊,快跟着我一起离开这从不见黎明的黑夜吧,离开村子的火烛,向月光皎洁的地方前进。
维岗加河啊,你看,人类驱赶我。我并没有做伤害他们的事情,他们却惧怕我,这是为什么?
狼群啊,你们也驱赶我。森林和村庄都禁止我进入,为什么?
我在森林和村庄间徘徊游荡,就像蝙蝠在野兽和鸟类间徘徊一模一样。为什么?
现在我虽然在希克翰的虎皮上舞蹈,可是我心情沉重。我的嘴唇被村民丢的石头擦伤了,可是我的心情变愉快了!我回到了森林!为什么?
这些事情在我的心里翻江倒海,就像狼群在争夺地盘。
眼睛不自觉地流出泪水,可是我却开心地笑了。为什么?
我十分矛盾,可是希克翰的虎皮却被我踩在脚下。
现在整个森林都知道我杀死了希克翰。看吧!认真地看吧!狼群!
越长大,不明白的事情就越多,我的内心十分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