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
17111500000005

第5章

大约在西埃格和纽约中间,公路和铁路突然紧挨在一起,齐头并进了四分之一英里,只是为了绕开一片荒凉的土地。这片土地是一处灰尘遍布的山谷,颇似一个奇怪的农场,在这里灰尘四处飘落,勾勒出山脊、丘陵和花园的轮廓,呈现出房屋、烟囱和炊烟的景象,而且还毫不意外地造就了一群灰头土脸的人,他们移动缓慢,若隐若现。偶尔还会有一串灰突突的火车经过这片山谷,沿着一条看不清的铁轨慢吞吞地爬行。有时突然嘎吱一声,火车就停了下来。接着,灰头土脸的人群拖着沉重的铁锹蜂拥而上,扬起一阵更加浓厚的灰尘,犹如一道屏障,让你看不清他们究竟在干什么。

在这片灰色的土地和浮动的尘埃之上,你可以看到T.J.艾克尔伯格医生的眼睛。那是一双巨大的蓝眼睛,仅瞳孔几乎就有一码高。前面是一副巨大的黄色眼镜,自然是架在一个虚幻的鼻子上,透过这副眼镜,那双蓝眼睛注视着外面的世界。显然,这位异想天开的眼科医生把这东西立在那儿,是想为自己的诊所招揽生意。后来,这位医生也许是与世长辞,或者是搬到其他地方去了,眼睛广告牌就再也无人照管。因为长久没有粉刷,再加上日晒雨淋,这双眼睛变得黯淡无光,不过它依然若有所思地注视着眼前这片灰色的土地。

这片灰土地的旁边,有一条脏兮兮的小河。每当有驳船通过,河上的吊桥就会升起,挡住火车的去路。这时候,在火车上等候通行的乘客,便不得不盯着这片荒凉的土地长达半小时之久。平日里,火车会在这里停留至少一分钟,正因为如此,我才有机会见到汤姆·布坎南的情妇。

所有认识汤姆的人都知道他有一个情妇。汤姆经常带着那个女人出入大家常去的餐馆,把她一个人扔在餐桌边,自己到处闲逛,跟熟人聊天。他们为此都很讨厌汤姆。虽然我很好奇汤姆的情妇到底是什么样子,但我却一点也没有与她见面的欲望,不过我们还是被介绍认识了。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和汤姆坐火车去纽约,当火车在灰尘山谷停车时,汤姆一跃而起,拽住我的胳膊,强行把我拉下了车。

“我们下车,”他态度很坚决,“我想让你见见我的女友。”

我觉得汤姆中午一定喝多了,他坚持让我陪他,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他霸道地认为我那天下午一定没有更重要的事情可做。

我跟着他翻过一道低矮的铁路栅栏,在艾克尔伯格医生那双眼睛的注视下,沿着公路往回走了将近一百码。我们的视野中只有一座建筑,那是一排黄砖砌成的房子,孤零零地坐落在这片荒地的边缘。旁边还有一条小小的街道,就像一条小型商业街,算是这里的“主街”,为当地居民提供必需的商品和基本的服务。这条街上有三家店铺,其中有一家正在招租;另一家是通宵营业的餐馆,门口有一条煤渣铺就的小路;还有一家是汽车修理铺,牌子上写着“乔治·B.威尔逊修车铺——兼营汽车买卖”。汤姆走进了这家修车铺,我也跟着走了进去。

修车铺生意惨淡,里面空荡荡的,只能看到一辆破旧的福特车孤零零地停在昏暗的角落里,车上落满了灰尘。我突然猜想,这个修车铺一定只是个幌子,楼上一定还藏着一间豪华浪漫的屋子。这时,修车铺的老板出现了,他站在一间办公室的门口,正在用抹布擦手。他长着一头金黄色的头发,看起来脸色苍白,无精打采,但是长得还算英俊。老板看见了我们,他浅蓝色的眼睛中突然闪现出一丝微弱的希望。

“嘿,威尔逊,我的老伙计,”汤姆拍了拍他的肩膀,愉快地说道,“近来生意怎么样?”

“还行吧,”威尔逊说道,不过他的回答显得很没底气,“你什么时候把那辆车卖给我?”

“下周吧,我已经让人去修理它了。”

“活儿干得很慢,是吗?”

“没有,不慢,”汤姆冷冷地说道,“你要是嫌活儿干得慢,那我把它卖给别人好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威尔逊马上解释说,“我只是想……”威尔逊欲言又止,汤姆不耐烦地向四下里张望。这时,我听见楼梯上传来了脚步声。不一会儿,一个女人出现在办公室门口,肥胖的身躯把门口的光线挡得严严实实。她大约三十五六岁,有点胖,不过有些女人因为胖而性感,她就属于那一类。她穿着一条深蓝色的双绉连衣裙,裙子上沾了些油渍,她的脸蛋儿并不漂亮,但却洋溢着无限的活力,仿佛就要从身体里奔涌而出。她不紧不慢地微微一笑,旁若无人地走了过来,似乎只当一旁的丈夫是一张照片。然而,这个女人在和汤姆握手时,眼睛里却闪烁着激动的光芒。她润了润嘴唇,头也不回地对她丈夫粗声粗气地说道:“去拿两把椅子来,怎么能让人家站着呢?”

“哦,对,对。”威尔逊连忙答应。他径直走向那间小办公室,很快消失在水泥墙后。就在此时,威尔逊太太靠近了汤姆。

“我要跟你好好见一面,”汤姆热切地说道,“坐下一趟火车吧。”

“好啊。”

“我在那边的报亭旁等你。”

她点了点头,从汤姆身边走开了。这时,威尔逊刚好拿着两把椅子走出来。

我和汤姆来到路边一处没人注意的地方,站在那里等待威尔逊太太。再过几天就是七月四号[1]了。就在等待的间隙,我们看见一个灰不溜秋、骨瘦如柴的意大利小孩儿,他正把一串名为“鱼雷”的鞭炮摆放在铁轨上燃放。

“这地方真是要命,你说是吧?”汤姆皱着眉头说道。

“确实不怎么样。”

“离开这儿对她有好处。”

“她丈夫不反对吗?”

“你说威尔逊吗?他以为自己老婆要去纽约看望妹妹,他简直就是一个十足的蠢货。”

就这样,我和汤姆,还有他的情妇威尔逊太太,搭上了开往纽约的同一班火车。不过我们没有待在一起,威尔逊太太很谨慎地坐在另一节车厢里。汤姆还是有些顾忌,他怕火车上还有从东埃格来的人,那样会暴露他们的私情。

威尔逊太太这天穿了一条棕色的花布连衣裙。到达纽约后,汤姆扶她下车时,她那条连衣裙紧紧地箍在了她的肥臀上。威尔逊太太在报亭买了一份《城市闲话报》和一本电影杂志,然后又在车站杂货店买了一瓶面霜和一小瓶香水。我们上了车站二楼,站在一条车道旁边候车,车站里不断传来汽车的噪声。威尔逊太太连续放过了四辆出租车,才拦下一辆外观是淡紫色、里面有灰色坐垫的新车。这辆车载着我们逃离车站的纷乱,驶入灿烂的阳光。还没走多远,威尔逊太太突然从车窗探出头来,探身去敲打前车窗的玻璃。

“我想要一只那样的狗。”她急切地说道,“我想在公寓里养一只,那样多好。”

于是,我们又开回到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旁边,他和约翰·D.洛克菲勒[2]长得非常像。老人的脖子上挂着一个篮子,里面蜷缩着十几只刚刚出生的小狗,看不出是些什么品种。

“这些都是什么狗?”老人刚来到车窗前,威尔逊太太就迫不及待地问道。

“什么品种都有。太太,您想要哪种?”

“我想要一只警犬,你好像没有吧?”

老人迟疑了一下,反复打量着篮子里的狗,然后伸手抓住一只小狗的后脖子,把它拎了起来,那只小狗在空中不停地扭来扭去。

“这不是警犬。”汤姆说道。

“对,严格来说这不是一只警犬,它更像一只硬毛猎狗。”老人用手抚摸着小狗背上棕色的皮毛,有些无奈地说道,“你看这狗的皮毛多好,它从不感冒,你根本不用担心。”

“它挺可爱的,”威尔逊太太兴奋地说道,“多少钱?”

“这只吗?”老人用欣赏的眼神看着它说道,“你给十美元吧。”

这条狗肯定有硬毛猎狗的基因,但并不纯正,否则它的四只爪子不应该这样白。这条狗就这样换了主人,舒舒服服地窝在新主人的怀中。威尔逊太太高兴地搂着小狗,轻轻地抚摸着那身油亮的皮毛。

“它是公狗还是母狗?”她轻声地问道。

“公的。”老人答道。

“那是母狗,”汤姆非常肯定地对老人说道,“给你钱,够你再买十只了。”

我们开车继续前行,来到了第五大道[3],在这个夏日的星期天下午,这里的空气温暖而和煦,颇有些乡下的味道。即使看到一大群绵羊从街角出现,我也丝毫不会感到惊讶。

“停车吧,”我说道,“我得走了。”

“不行,你不能走。”汤姆马上阻止了我,“如果你不和我们一起去公寓,梅特尔[4]该伤心了,是不是,梅特尔?”

“来吧,”威尔逊太太极力邀请道,“我给我妹妹凯瑟琳打个电话,让她过来陪你。很多人都夸她漂亮呢!”

“唉,我也想去,但是……”

我们继续前进,掉头穿过中央公园,开向西城的街区。车行至第一百五十八号街时,路边出现了许多白色公寓楼,就像一排排白色大蛋糕。我们的车停在其中一栋楼下,威尔逊太太的架势就像女王回宫,她扫视了一下四周的街道,抱起她的狗和其他东西,神气十足地走了进去。

“我要把麦基夫妇叫来,”我们坐电梯的时候,威尔逊太太郑重其事地说道,“我还要给我妹妹打个电话。”

威尔逊太太的公寓在顶层,有一间小卧室,一个小客厅,一个小餐厅,还有一间浴室。客厅里摆放着一整套织锦布装饰的家具,满满当当地塞到了门口。这套家具对于这个客厅来说显然太大了,人在屋子里走动时,总会撞到饰有凡尔赛宫[5]贵妇秋千图的织锦沙发座椅上。墙上唯一的装饰是一张放得过大的照片,那照片乍一看像是一只母鸡趴在一块模糊不清的石头上。然而从远处看,“母鸡”原来是一顶帽子,正戴在一个胖胖的老太太的脑袋上,老太太正满面笑容地看着整间屋子。桌上堆着几份旧的《城市闲话报》,一本名为《彼得·西蒙》的传记,以及几本报道百老汇绯闻的八卦杂志。威尔逊太太最关心的还是她的小狗,她好说歹说才说动负责开电梯的工人,给她找来一个铺满稻草的纸箱和一碟牛奶。那个工人又拿来一罐又大又硬的狗食饼干。这些饼干实在太硬了,丢在牛奶碟子里的那块,泡了一下午竟都没变软。这时候,汤姆打开一个上了锁的柜子,从里面取出一瓶威士忌。

从记事起到现在,我只喝醉过两回,第二回就是那天下午。当时的记忆就像是蒙上了一层薄雾,模模糊糊的。我只依稀记得,尽管已经到了晚上八点,公寓里仍然有夕阳的余晖射进来。威尔逊太太坐在汤姆腿上给人打电话。后来,我发现香烟没了,便到街角的杂货店去买烟。回来之后,我发现他们两个都不见了,于是只得坐在客厅里,无聊地翻看《彼得·西蒙》。不知是因为作者写得太糟糕,还是威士忌酒起了作用,总之我一点都没看懂。

过了一会儿,汤姆和梅特尔(喝完第一杯酒之后,我和威尔逊太太就开始直呼对方姓名了)又回来了,客人们也陆续敲响了公寓的房门。

第一个到的是梅特尔的妹妹凯瑟琳,三十岁左右,一个苗条而俗气的女人。她留有一头又硬又密的红色短发,脸抹得像牛奶一样白,眉毛是拔光后画上去的。可是,眉毛总归还会再长出来,这使她的脸反而有些眉目不清了。只要一走动,她胳膊上数不清的陶瓷手镯就会上下碰撞,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凯瑟琳进来时动作麻利,轻车熟路,她逐一打量着四周的家具,就好像在巡视她自己的地盘,我禁不住问她是不是住在这里,她听了之后肆无忌惮地大笑起来,大声重复着我的问题,然后告诉我,她其实和一个女孩住在旅馆里。

没过多久,麦基先生也到了。他就住在威尔逊太太的楼下,是一个面色白净,有些娘娘腔的男人。他刚刮完胡子,颧骨上还残留着一点白色的泡沫。他很绅士地和屋子里的每个人打招呼,并告诉我他是搞艺术的,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一位摄影师。他给威尔逊太太的母亲放大过一张相片,就是挂在客厅墙上的那一张,模糊得就像一个飘动的幽灵。一同赶来的麦基太太确实有几分姿色,但是声音又尖又细,样子有些无精打采,不怎么招人喜欢。她得意地告诉我,从结婚到现在,麦基先生已经给她拍过一百二十七张照片了。

威尔逊太太不知什么时候又换了一套衣服,她现在穿着一件做工精细的奶油色雪纺绸连衣裙。只要她轻轻走动,就会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这条裙子使威尔逊太太的气质有了一些改变,让人觉得她现在傲慢无礼、目空一切。她的言谈举止在不断变化,越来越矫揉造作,越来越自我陶醉,周围的一切在她眼中变得越来越渺小。到了最后,她是那样得意,竟在香烟弥漫的空气中手舞足蹈起来。

“我的好妹妹,”她扭捏作态地对凯瑟琳大声说道,“现在的人会想方设法地骗你,他们脑子里就只有一个字‘钱’!上个星期我请一个女人给我看脚,你如果看到她给我列出的账单,一定会以为我做了个阑尾手术呢!”

“那女的叫什么名字?”麦基太太问道。

“人们叫她埃伯哈特太太。她每天走街串巷,专门给人家看脚。”

“我喜欢你的裙子,”麦基太太说道,“很漂亮。”

对于麦基太太的赞美,威尔逊太太不屑地说道:“这不过是一件旧行头,偶尔我懒得顾及形象了,就会把它穿上。”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我是说这件衣服穿在你身上很好看,”麦基太太继续说道,“要是让切斯特[6]把你现在这个姿势拍下来,那一定是一幅杰作。”

我们都静静地看着威尔逊太太,她撩开眼前的一缕头发,冲我们粲然一笑。麦基先生歪着脑袋,专注地打量着威尔逊太太,接着他伸出一只手,在眼前缓慢地来回移动。

“我得变换一下光线,”过了一会儿,麦基先生说道,“我想体现出她五官的立体感,还想把她后面的头发都拍进来。”

“根本没必要调整光线,”麦基太太尖声嚷道,“我觉得……”

麦基先生“嘘”了一声,于是我们的目光再次转向了这位摄影师。这时候,汤姆大声打了个哈欠,站起身来。

“你们俩喝点东西吧。”汤姆对麦基夫妇说道,“梅特尔,再去拿些冰块和矿泉水,不然大家都要睡着了。”

“我早就和那个小伙子说了,让他拿些冰块来。”梅特尔皱了皱眉,对仆人的偷懒行为感到很失望,“这些人啊!你必须时时刻刻盯着他们才行。”

说完,她看了看我,莫名其妙地笑了。随后,她突然冲到她的小狗面前,一把抱起,激动地亲吻了好一会儿,然后大模大样地走进厨房,就像那里有十几个大厨在等候她吩咐似的。

“我在长岛拍过一些不错的照片。”麦基先生信心满满地说道。

汤姆面无表情地看了麦基先生一眼。

“我们已经把其中的两幅装好了镜框,在楼下挂出来了。”

“两幅什么?”汤姆追问道。

“两幅专题作品。我给它们分别起名为《蒙托克角——海鸥》和《蒙托克角——大海》。”此时,凯瑟琳紧挨着我坐在沙发上。

“你也住在长岛吗?”凯瑟琳问我。

“是的,我住在西埃格。”

“真的吗?大约一个月前,我去那里参加了一个聚会,在一个叫盖茨比的人家里。你认识他吗?”

“我就住在他隔壁。”

“哦,他们说他是德皇威廉的侄子,或是表弟什么的。他的钱都是从德皇那儿得来的。”

“真的吗?”我问道。

她点了点头,然后说道:“我有点害怕他,不想和他有什么牵扯。”

我正兴致盎然地等着听盖茨比的奇闻轶事,不料却被麦基太太打断了。她突然指着凯瑟琳说道:“切斯特,你也给她拍几张照片吧。”她提高了嗓门,然而麦基先生只是不耐烦地点了点头,接着就把注意力转向了汤姆。

“如果有机会,我想在长岛开展一些业务。我也不敢奢求什么,只希望有人能在开始的时候帮我一把。”

“你问梅特尔吧。”汤姆说道,这时威尔逊太太拿着一个托盘走了进来,汤姆突然大笑起来,“你会给他写封推荐信,是吧,梅特尔?”

“什么推荐信?”威尔逊太太一脸诧异。

“你为麦基先生写封推荐信,把他介绍给你丈夫,他可以给你丈夫拍一些专题作品。”汤姆构思着作品的名字,他的嘴唇轻轻地动了两下,然后说出声来,“就叫《乔治·威尔逊在加油站》,或者类似的什么。”

凯瑟琳凑到我耳边,小声说道:“他们俩都受不了自己家里那口子。”

“真的吗?”

“真的。”凯瑟琳看了看梅特尔,又看了看汤姆,然后接着说道,“要我说,既然受不了,何必还要生活在一起呢?如果我是他们,就马上离婚,然后再婚。”

“你姐姐不喜欢威尔逊先生吗?”

“谁会喜欢他?”一个出乎意料的回答在我耳边响起,这答复来自威尔逊太太,她无意间听到了我们的对话,显得既激动又气愤。

“你看到了吧,”凯瑟琳十分得意,然后压低声音说道,“我姐姐和汤姆不能在一起都是因为汤姆的老婆,她信奉天主教,天主教徒不能随便离婚。”

黛西根本不是天主教徒,听到这个蓄意编造的谎言,我感到有些震惊。

“等到汤姆真和我姐姐结婚了,”凯瑟琳继续说道,“他们俩就会搬到西部住上一段时间,一直住到这件事风平浪静为止。”

“去欧洲会更保险些。”

“哦,你喜欢欧洲?”凯瑟琳显得非常惊讶,“我刚从蒙特卡洛[7]回来。”

“真的吗?”

“就是去年,我和另一个女孩去的。”

“你们待了多久?”

“没多久,我们就去了蒙特卡洛,然后就回来了。我们是从马赛[8]到那里的,出发时带了一千二百多美元,可是不到两天时间,就在一家小赌场被人骗光了。我和你说,我们回来的时候狼狈极了。上帝啊,我恨死那个地方了!”

从窗户向外望去,傍晚的天空蓝得发亮,就像地中海蔚蓝的海水一般。可是,麦基太太尖锐的嗓音又把我的思绪从外面的世界拉了回来。

“我曾经也差点铸成大错,”麦基太太大声说道,“险些嫁给一个追求我多年的犹太小子。他配不上我,这我知道。每个人都对我说:‘露西尔[9]那个男人无论如何都配不上你!’但是如果我没有遇上切斯特,那个犹太小子肯定就娶到我了。”

“没错,”威尔逊太太在一旁不断地点头附和,然后插了一句,“还好你没有嫁给他。”

“是啊,我没有。”

“唉,可是我却嫁了,”威尔逊太太说道,“这就是你我的不同。”

“梅特尔,你为什么要嫁给他?”凯瑟琳插了一句,“没有人强迫你啊。”

威尔逊太太思索了一会儿,然后说道:“我当时还以为他是个绅士,觉得他挺有教养的,可后来发现,他连舔我的鞋都不配。”

“有一段时间你喜欢得都要发疯了。”凯瑟琳说道。

“喜欢得都要发疯了?谁说的?”威尔逊太太极力辩解,“我就算喜欢这个人,也不会喜欢他!”

威尔逊太太突然指了我一下,随即每个人都转向我,目光中充满了谴责,于是我只好竭力表现出跟这件事毫无关系的样子。

“我这辈子只干了一件疯狂的事,那就是嫁给了他。我很快就意识到我错了。他跟我结婚时穿的那套最好的西装竟然是借的,这事竟一直瞒着我。后来,有一天他不在家,有人来要衣服,‘哦?这是你的西装?’我惊诧极了,‘我竟然一直都不知道。’我把衣服还给了那个人,然后一头栽倒在床上,痛哭了一下午。”

“我姐姐真应该离开威尔逊,”凯瑟琳对我说道,“虽然他们已经在那个修车铺住了十一年,可汤姆才是姐姐的偶像情人。”

这已经是第二瓶威士忌酒了,在座的人还在不断地要求倒酒。虽然凯瑟琳一口都没喝,但也已沉浸在这氛围当中了。汤姆按铃叫来看门人,让他去买一种很出名的三明治来给大家当晚餐。我好几次想离开这里,想借着柔和的暮色,往公园方向走走。但是每次我刚刚要走,就总会有一场激烈的争论把我吸引过去,仿佛有一根绳子牵着我,把我又拽回到椅子上。暮色如此迷茫,我们这几扇雄踞高处的窗户透出金色的灯光,俯视着这个城市,那些在街上偶然驻足观看的人们,一定会肆意揣测房间中奢华的景象。我曾经也是这样一个窥探者,抬头观望,想象着灯光后的“秘密”,如今当我真的触及这样的生活,却感觉自己虽身在其中,也同时置身事外。对于人生的变幻莫测,我既心驰神往,又深恶痛绝。

威尔逊太太把椅子拉到我旁边,开始向我讲述她和汤姆初次相遇的经历。

“我们初次相遇是在火车上。当时,我们坐在两张面对面的座位上,这种座位通常没什么人坐。那天,我打算来纽约看我妹妹,并准备在她那儿住一晚上。汤姆当时穿着一套礼服和一双亮漆皮鞋,这样一身打扮让我忍不住一直看他。但是每次他一瞅我,我就赶紧假装是在看他头顶上方的广告。火车进站时,他紧挨我站着,胸口靠着我的胳膊,我对他说我要报警了,但却被他看穿了心思。我就这样神魂颠倒地跟他上了一辆出租车,还自以为坐的是地铁呢。当时,我脑袋里一遍又一遍地回响着一句话:‘人生苦短,及时行乐。’”

也许是因为听到了这个故事,麦基太太发出了一阵笑声,听起来很不自然,威尔逊太太转过头去看了她一眼。

“亲爱的,”威尔逊太太对麦基太太说道,“过一会儿我就把裙子换下来送给你,明天我会去再买一条。我得把我要做的事情列个单子,我要做按摩、烫头发、买条狗链,再买一个小巧精致的烟灰缸,一按弹簧就能掐灭烟头的那种,我还要买一个花圈放在妈妈的墓地上,不要用真花扎的,而要用黑丝带做的那种,放一个夏天都不会枯萎。我得写下来,免得到时忘了什么。”

这个时候是九点钟,又过一会儿我再看表时,发现已经到十点了。麦基先生在椅子上睡着了,他双拳紧握,放在大腿上,看起来像一个实干家。我拿出手帕,替他擦掉脸颊上那块已经干了的肥皂沫,那东西让我难受了整整一个下午。

威尔逊太太的那只小狗坐在桌子上,面对屋内浑浊的烟雾,它不住地向四处张望,偶尔还会小声地哼哼几声。屋里的人们一会儿出来,一会儿进去,计划着要去某个地方,却突然发现自己的同伴不见了,四处寻找后,结果发现同伴就在身边。快到午夜的时候,汤姆·布坎南和威尔逊太太面对面站着,激烈地争吵着威尔逊太太是否有权力叫黛西的名字。

“黛西!黛西!黛西!”威尔逊太太大声嚷着,“我想什么时候说就什么时候说!黛西!黛……”

汤姆抡起胳膊,一巴掌打破了她的鼻子。

于是,浴室地板上沾满血迹的毛巾扔得到处都是,屋子里回荡着女人的责骂声,混乱之中还能听到有人断断续续的哀号。麦基先生迷迷糊糊地从睡梦中醒来,神情恍惚地向门口走去,走到一半,他看到了眼前的情景,禁不住大为震惊。麦基太太和凯瑟琳一边安慰威尔逊太太,一边责骂汤姆,同时在拥挤的家具之间跌跌撞撞地跑来跑去,传递急救用品。威尔逊太太躺在沙发上,血流不止,看上去十分绝望。不过,她在躺下之前,还不忘挣扎着要把一份《城市闲话报》盖在沙发上,铺在印有凡尔赛宫图案的织锦座椅上。片刻之后,麦基先生转过身来,继续向门外走去。我从枝形灯架上取下帽子,跟着他走了出去。

“改天一起吃午饭吧。”我们坐电梯下楼时,他对我发出了邀请。

“去哪儿?”

“哪儿都行。”

“不要碰电梯开关!”开电梯的人厉声呵斥。

“抱歉,”麦基先生满不在乎地说道,“我不知道碰到它了。”

“好的,”我表示赞同,“我一定奉陪。”

……我站在麦基先生的床边,而他裹着两层床单坐着,穿着内衣内裤,抱着一大本照片作品集。

“《美女与野兽》……《孤独》……《杂货铺的老马》……《布鲁克林大桥》……”

后来,我来到宾夕法尼亚车站阴冷的地下候车室,半倚着身子待在那里,翻看着新鲜出炉的《论坛报》,直到困意慢慢袭来,我就这样等待着凌晨四点钟火车的到来。

注释

[1]七月四号(the Fourth of July):美国独立纪念日,美国的主要法定节日之一,日期为每年7月4日,以纪念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在费城正式通过《独立宣言》。

[2]约翰·D.洛克菲勒(John D.Rockefeller,1839—1937):美国慈善家、资本家,1870年创立标准石油,20世纪全球首个亿万富翁。

[3]第五大道(Fifth Avenue):第五大道是纽约曼哈顿区的中央大街,道路两旁是玻璃幕墙闪闪发亮的高楼大厦。西装革履的男士和身穿时装的女士,拿着公文包,进出高楼大厦,呈现出一幅高雅、时尚的美国现代生活图景。它是“最高品质与品位”的代名词,如今已是纽约的商业中心、居住中心、文化中心、购物中心和旅游中心。

[4]梅特尔(Myrtle):威尔逊太太的名字。

[5]凡尔赛宫(Versailles):位于法国巴黎西南郊外伊夫林省省会凡尔赛镇,作为法兰西宫廷长达107年(1682—1789)。

[6]切斯特(Chester):麦基先生的名字。

[7]蒙特卡洛(Monte Carlo):位于欧洲地中海之滨,法国的东南方,摩纳哥公国的一个城镇,著名的赌城。

[8]马赛(Marseilles):法国的第二大城市和最大海港,景色秀丽,气候宜人。

[9]露西尔(Lucille):麦基太太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