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沿着树林里的小路,蹑手蹑脚地朝寡妇的花园尽头走过去。我们弯着腰走,唯恐被树枝刮破头皮。经过厨房时,我被树根绊了一跤,发出扑通一声响。我们马上蹲了下来,一动不动。沃森小姐的大个儿黑奴吉姆正端坐在厨房门口,因为他背后有灯光,所以我们看得一清二楚。他霍地站起来,伸长脖子,听了一会儿,就说:
“是谁在那儿?”
吉姆又听了一会儿,就踮起脚走过来,恰巧站在我们俩中间,我们一伸手,几乎就能碰着他。大约过了好一会儿,一点儿声响都没有,我们三个人几乎紧紧地挨在一块儿。这时候,我的脚踝上某个部位痒起来了,可我就是不敢搔痒。随后,我的耳朵又开始发痒,接下来痒的地方正好在我两肩之间的后背上。我仿佛觉得不搔一下就会痒死。从那时起,我注意到自己好几次犯这样的毛病。你要是跟贵族在一起,或者是在某家的葬礼上,或者是在毫不困倦的时候硬要入睡,不管怎么说,你只要来到不该搔痒的地方,就会觉得浑身上下成百上千个部位都痒得要死。过了半晌,吉姆又说:
“说呀,你是谁?你是干什么的?我要是没听见什么声响就见鬼了。得了,我知道该怎么办。我就一直坐在这儿,反正会再听见那声响的。”
于是,他坐在我和汤姆中间的地上。他背靠着大树,两腿向外伸出去,他的一条腿差点儿碰着我的腿。冷不防我的鼻子开始发痒,痒得我都要流眼泪了。可我还是不敢搔痒。随后,肚子里也开始痒。接下来屁股底下也痒了。我真不知道该怎样坐着才能纹丝不动。我虽然只受了六七分钟这种罪,但是自己觉得好像时间比六七分钟要长得多似的。此时此刻,我全身有十一个不同部位都在发痒。我估摸自己连一分钟也忍受不了了,可我还是咬紧牙关,准备再挺下去。正好这时候,吉姆的呼吸变得沉重起来,接着打起呼噜来了。于是,我身上一下子又觉得舒服了。
汤姆给了我一个暗号,从嘴里轻轻地嘘了一声,于是,我们开始匍匐爬行。我们才离开十英尺远,汤姆就向我低声耳语,他真想开开玩笑,把吉姆拴在树上。可是我说不行,说不定吉姆醒了,一闹腾起来,那时她们就会发现我不在屋子里。接着,汤姆说他手里的蜡烛不够用,不妨溜到厨房去再找几支来。可我就是不让他去,深恐吉姆一觉睡醒就会走过来。但是,汤姆非要冒这个风险不可。所以,我们偷偷地溜了进去,拿了三支蜡烛,汤姆还把五美分蜡烛钱留在桌子上。随后,我们走出厨房,我急得拔脚就要走,可是汤姆偏要爬回吉姆那儿去跟他逗着玩儿。我只好等着他,仿佛等了很久,因为四下里一片寂然,我感到很孤单。
汤姆一回来,我们就沿着小路赶紧离开,绕过花园的围栅,不觉来到了屋子对面很陡的小山顶上。汤姆说,吉姆头上戴的帽子已被他摘下来,挂到吉姆头顶上的一根树枝上了,当时吉姆只是稍微挪动了一下,但并没有醒过来。从此以后,吉姆常说,那时他被妖怪迷住了,先是使他昏迷过去,接着骑在他背上走遍美国,最后才把他挪到那棵大树底下,再把他的帽子挂到树枝上,让他知道这是谁开的玩笑。等到吉姆第二次说这件事的时候,他就索性说妖怪骑在他背上去新奥尔良了。以后,他每说一遍,就添枝加叶地越编越多,直到最后,他竟然说那时妖怪骑着他周游全世界,差点儿把他累死,至今他的后背上到处都长着疮。吉姆因为这件事总觉得自己很了不起,这么一来,别的黑人通通不在他眼里了。当时有许多黑人从好几英里以外赶过来听吉姆讲这件事,所以他在这个地区也就比任何一个黑人更让人钦佩。许多外乡来的黑人,常常张大嘴巴,从头到脚打量着他,简直把他看成一位奇人。通常黑人都是围着灶间的炉火,坐在暗地里谈妖魔鬼怪。但赶上有哪一位对这类事大谈特谈、仿佛无所不知的时候,吉姆就会顺便插上一句,说:“嘿,妖怪的事你知道什么?”那个黑人的嘴巴一下子就被他堵住了,不得不退坐到后面去。吉姆始终把那个用绳子拴起来的五美分硬币挂在脖子上,说那是妖怪亲手给他的一个护身符,那个妖怪还亲口关照过他,说这个护身符可以用来给人治病,而且不管在什么地方,他只要对它念上几句咒语,就能把妖怪差遣来。至于他念的咒语是什么,他从来都是守口如瓶。许许多多黑人从四面八方赶来,仅仅是为了看一眼那个价值五美分的饰物。可是他们谁都不敢触摸它,因为那个玩意儿是魔鬼用手摸过的。这么一来,吉姆可真倒霉,哪儿还像个用人呢,因为他跟魔鬼见过面,还驮着妖怪走天下,怪不得他会那么趾高气扬。
话说回来,我和汤姆来到了山顶上,俯瞰下面那个村子[9],见到有三四处灯光忽明忽暗,说不定那里有人得了病。我们抬头一看,满天星光灿烂,煞是好看。村边那条大河,足足有一英里宽,出奇的静谧,有气势。随后,我们下了山,看见乔·哈珀和本·罗杰斯[10],还有另外两三个孩子,全都藏在老制革厂里。我们解开一艘尖头平底小艇的缆绳,坐着小艇顺流而下,走了两英里半,到达山坡上一大块岩石边时才上了岸。
我们径直来到一片灌木丛里,汤姆先让大家起誓保守秘密,随后把那个恰好位于长得最密的丛林深处的山洞指给大家看。接下来我们点亮蜡烛,匍匐爬行,钻了进去。我们爬行了约莫两百码,这个山洞就豁然开朗了。汤姆正在一条条通道之间摸索着,忽然朝着一面石壁弯下身去,你要是不注意,很难发现那里有一个洞口。于是,我们从这个很窄的洞口钻了进去,来到一处类似房间的地方,周围都湿漉漉、冷飕飕的。那时,我们就地停住了。汤姆说:
“咱们这个强盗团伙,定名为汤姆·索亚帮,现在就算成立了。哪一位想要加入,就必须当众宣誓,此外还得用血签上自己的名字。”
他们每个人都很乐意。于是,汤姆掏出一张纸,他已在纸上拟好了誓词,这时就照念了一遍。誓词上说,汤姆帮的每个成员要效忠本帮,永不泄密。如果有人伤害了本帮成员,那么,被指派去杀掉那个人和他的家属的人就得照办不误,而且在杀掉仇人,在他们的胸前画上本帮“十”字标记之前,不得吃饭,也不得睡觉。凡是不属于本帮的人,都不准使用本帮标记,如果冒用,必定受到控告;如果再冒用,就得被处死。本帮成员如果泄密,就得被割断喉管、焚尸扬灰,并用鲜血把他的名字从名单上除掉,本帮再也不提它,还要诅咒它,而且永远忘掉它。
大家都说这篇誓词真漂亮,就问汤姆是不是他自己动脑子想出来的。他说里面有一部分是,其他的是他从写海盗和强盗的书里[11]抄来的。他说,每一个高调的团伙都有这样的誓词。
有人认为,最好把那个泄密的成员全家人都杀掉。汤姆说,这个点子倒是很好,就用铅笔把它写上去。不料本·罗杰斯说:
“哈克·费恩[12]没有家,那你该怎么处置他呢?”
“嘿,他不是有个老爸吗?”汤姆·索亚说。
“不错,他倒是有个老爸,可是眼下你怎么都找不到他。过去他常喝得烂醉,在制革厂里跟猪睡在一块儿,不过这里已有一年多没见过他的影子了。”
他们商量了一会儿,想要把我排除在外,因为他们说,每一个成员都得有家人,以便犯错后格杀勿论,要不然对别的成员来说就不公平了。是啊,当时谁也想不出好点子来,大家都怔住了,哑口无言。我差点儿要哭了,可是我忽然生出一计,就把沃森小姐提出来,他们可以杀她呀。于是,大家都说:
“哦,有了她就行,有了她就行。没关系。哈克可以入伙。”
他们都用针刺破手指,用冒出的鲜血签名,我就在那纸上签字画押了。
“那么,”本·罗杰斯说,“咱们这个帮打算干什么呀?”
“净干抢劫、杀人的事呗。”汤姆说。
“可是,咱们去抢劫谁呢?是打家劫舍呢,还是偷牲口去,还是——”
“胡扯!偷牲口那等事,算不上抢劫,那是窃贼。”汤姆·索亚说,“咱们不做窃贼。做窃贼不过瘾,咱们是拦路强盗。咱们要戴上假面具,拦住大路上的驿车、马车,先把人通通杀了,再把他们的钱财全都拿来。”
“难道咱们非得动不动就杀人吗?”
“哦,当然。那是上策。尽管有些行家另有看法,但大多数人认为最好把人干脆杀掉,除非你把几个人关押在这个洞里,一直等到有人来交赎金将他们赎回去。”
“赎回去?什么叫赎回去?”
“我也不知道。不过别人都是那么干的。我在书里就见到过,所以,我们当然也得那么干。”
“不过,咱们既然不知道那是怎么回事,又哪儿能干得了?”
“得了,见他的鬼去吧,反正咱们就得这么干。我不是跟你说过,书里都是那么写的吗?难道说你不打算照书里头写的那样做吗?”
“嘿!汤姆·索亚,说起来倒是挺好听,可是,既然对那些人怎么个赎法我们都不懂得,那又怎么让他们都被赎回去呢?这个问题我倒想弄明白。你想一想那是什么意思?”
“哦,我可不知道。不过,也许是要把他们关押起来直到他们被赎回去,也就是说,要把他们关押到他们死了为止。”
“哎哟,这么说还差不多。这个问题就算解决了。你干吗不早说呢?我们关押他们,等人来赎他们,一直到他们死了为止,他们总是把东西吃得精光,还动不动就想逃跑,说实话,也真够讨厌的。”
“你怎么能那样说呢,本·罗杰斯?有看守盯着他们,只要他们动一下,就用枪将他们扫倒在地,他们还跑得了吗?”
“还有看守!哦,那敢情好呀。所以,还得有人整夜值班,不准打盹儿,这样看守才能盯住他们。我想那么做太蠢了。为什么他们一到这儿,就不先让他们挨一顿棍打,然后勒索赎金呢?”
“因为书里不是这样写的,原因就在这里。喂,本·罗杰斯,你想不想照常规办事呀?这就是好点子。难道你觉得写书的人不知道怎么做才合适吗?难道你觉得你自己就能点拨他们吗?还差一大截!不,伙计,我们只能照常规让他们被赎回去。”
“好吧。我可不介意,不过,反正我觉得那是个笨办法。喂,我们对女人也照杀不误吗?”
“得了,本·罗杰斯,我要是像你那样不懂事,怎么也不会不懂装懂。要杀女人?不,那种事谁都没在书里见到过。你把她们请进洞里,对她们总是客气极了,没多久她们就爱上了你,再也不想回家了。”
“哦,要是真的那样,我倒是很赞成,不过我不相信这个。洞里很快就会被那些女人和等着被赎回去的男人挤得满满的,这么一来,我们当强盗的连个立足之地都没有啦。不过,你尽管往下说吧,反正我已经没得可说了。”
这时候,小汤米·巴恩斯已经睡着了。大家一叫醒他,他就害怕了,哭着说要回家找妈妈,再也不当强盗了。
于是,大家都拿他开玩笑,管他叫做哭鼻子宝宝,这么一来,他可气坏了。他说,他马上就把我们的全部秘密都说出去。但是,汤姆给了他五美分,叫他安静下来,并说大家都回家去,下个星期再碰头,一块儿去抢东西、杀几个人。
本·罗杰斯说,除了星期日,平常不能外出,所以他想不妨从下个星期日开始。不料所有的成员都说,星期日干这种事实在缺德透顶,当即给否了。他们都赞成尽量早点儿碰头,好择定日期。随后,我们选了汤姆·索亚当队长,乔·哈珀当队副,接着就动身回家了。
我攀上矮棚屋,从窗子里爬进去,这时天边刚刚透亮。我的新衣服上沾满油垢和泥巴,我已经累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