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王子先跑到窗边四处张望了一阵,接着用爪子抓门,一连串的举动没让它如愿地出去,只好折回我脚边,舔舔我的裤子,又用小脑袋顶我的脚,把平时向我撒娇时惯用的招数都搬出来演示了一番。
我又好气又好笑,平时这家伙可拽得厉害,只有认为对自己有利的时候才愿意受我控制,不然就摆出一副不理不睬的晚娘面孔。
“走开!”我不买它的帐。
王子定定地看了我几秒钟,接着继续在我脚边转悠,感觉到所做的一切都不能让我改变心意后,缓缓往阳台的那扇门走去,接着发出“喵喵”的叫唤声。
想用解决大便的借口来骗我开门?没门!
我心里嘀咕着,继续看书、听音乐,就等着王子低头。
王子蹲在门边,见我没有像往常一样过来开门,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走回自己的小窝。我蹑手蹑脚地走到房门边一看,脸色顿时一绿,它在那儿大便了!
我连忙大步走到床前蹲身把王子的床拉出来,王子像没事似的照样蜷缩在床铺里,只是那双亮晶晶的眼睛泄露了它恶作剧般的得意。
“为什么在家里大便?你闻闻,房间里都是臭气,我今晚怎么睡觉?”我严厉地指责王子不文明的行为,可那个始作俑者对此却无动于衷,干脆闭眼假寐。
我为之气结,再看看门边的猫粪,想像着如果再过一段时间,那堆黑黄色的软东西就会干固,更加难以收拾。
“算你狠!”
我一跺脚,满腹悲愤地找来工具把脏物清理掉,特意反复拖了五次地板,再洒些空气清新剂。等我把粪便扔进垃圾堆回来时,一开门就看到王子趴在沙发上,伸展四肢、不断挥动着爪子,完全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让我看得心火骤起,关上门就冲到沙发前打算把它赶下来。
“喵——”
王子发出低沉、温柔的叫声,算是向我打招呼;接着跳下沙发,绕着我的脚边转悠,不停用头磨蹭我的裤脚,表明它真的饿了。
“现在想吃东西了?”我忍俊不禁,想起它刚来那会儿的倔强和骄傲,再看看它现在撒娇的模样,一时间所有的不满都化成了浓浓的怜爱。
我弯身抱起王子,边抚摸它的被毛边柔声道:“我知道你吃不惯熟食,可是生冷的东西对你身体不好,吃了会肚子痛,我舍不得让你生病,知道吗?”
“喵——”王子的小脑袋搭在我的肩膀上,胡须摩擦着我敏感的脖子,逗得我又是展颜一笑,“坏家伙!你是个坏家伙!”
抱着王子走进厨房,我精心又为它做了一顿色香味俱佳的晚餐。
“王子,来,吃饭了。”我把碗放道墙边,微笑着招呼王子进食。
王子走过来又是低头闻了一会儿,再看看我热切的眼神,终于开始小口地吃起来,或许是吃出了味道,越吃速度越快,最后,几乎整个脑袋都埋进了碗里。
看着这一幕,我心里乐开了花,没想到这一轮的“人猫之战”居然会在王子的主导下这样结束了,想起我之前做的那些努力,费了那么大的精力,还被王子给戏弄了,现在看来似乎都在耍大刀啊!
我叹口气,笑着轻抚王子毛茸茸的头顶。原来,改变也并非如我想象的那么困难,一个偶然,甚至一个小举动就可以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关键是,我们是否能够了解到改变的益处和必需。
“喵——”
王子的头顶着我的手心,轻柔地扭动着脖子,温暖的体温徐徐传递到我的掌心,我的手臂,我的心脏,我的四肢……
五
整个冬天就在王子的陪伴下度过了。寒冷的夜晚,王子总会蜷缩在我的膝盖上,捂暖我的双手;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我就会和王子在阳台上晒太阳,享受那份随性的惬意。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之间培养起了一份深厚的感情,仅仅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就能读懂对方的心灵。
春天来临的时候,王子时常会站在窗台眺望外面的世界,嘴里发出咋舌声。每次看到它的双眼因为看到外界的事物而变得炯炯有神时,我就会萌发满足它的想法。终于有一天,我第一次抱着王子在小区宽敞的林道上散步,和它一起共同享受晚饭后的闲暇时光。
自从搬来这个小区居住,虽然我住一楼,却极少在小区里走动,就连对门的邻居也只有见面点头之谊。
“出来散步?”正和别人聊天的邻居看到我,展露了善意的笑容和友好的问候。
“是的。”我回应了她同样善意的微笑。
“这是你养的宠物?好可爱啊!叫什么名字?”
“它叫王子。”我摸摸王子柔软的被毛,“捉老鼠可在行了。”
“难怪我们这栋楼里很少见到老鼠,原来是王子的功劳啊!”邻居看着我怀里的王子,翘起大拇指。
我高兴地握着王子的右前爪朝邻居摇了摇,表示感谢。这时,站在邻居身边的几个人七嘴八舌的议论开了。
“有了猫,以后我们这里的老鼠就会越来越少了。”
“我还是头一次看到像王子这么乖的猫。”
“你们看,王子的眼睛真有神,难怪抓老鼠这么在行。”
……
随着交谈的继续,我向大家讲述了一些王子的趣事,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有人甚至动起了养猫的心思,说以后要向我请教养猫的经验和心得。那一刻,王子是我心里最大的骄傲,更成了我和新朋友们沟通的桥梁。
时间在愉快的交谈中不知不觉地流逝,友谊也在我们之间滋生,有关王子的话题让我变得口若悬河,我兴奋地发现自己是如此渴望与人交流。长久以来近乎半隐居式的生活,就这样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被打破了。
自那之后,我经常会带着王子在小区的林道上散步,和邻居们愉快地交谈。逐渐的,王子和大家熟识了。每当看到我和别人交谈,它就会在我们脚下悠闲地走动,不时趴在地上伸展四肢,同时挥动着爪子。看到它这个动作,我就会蹲身轻轻地挠挠它,王子立刻四脚朝天躺在地上,希望我继续挠它,这有意思的一幕总会引来大家欢乐的笑声。
六
这年的一个周末,寒流来袭,我像往常一样窝在家里看电视,感到双手冰冷,想找王子来取暖,于是起身把王子从它的床上抱起来。
“喵——”王子的叫声比平常大了些,想来是对我打扰它美梦表示不满。
我对它的抗议不予理会,毕竟我是主人,供它生活的一切所需,现在让它来给我取暖并不过分。
抱着王子回到客厅,我坐在沙发上继续看电视。没想到一个不留神,王子一下就从我怀里跳下地,离我远远地站着。
“过来。”我瞪着它。
“喵——”王子没有依言走过来。
“王子。”我用眼神警告它不要继续挑战我的耐心,这下王子终于有了反应,却是转身从窗户跳出去。
我先是一愣,继而一气,接着开门追出去,打算把那个无视主人命令的家伙逮回来,最主要的是外面挺冷的,冻坏了它我可舍不得。
“王子,你站住!”
看到王子敏捷地拐向左边那栋楼,我连忙跑过去。这时拐角处恰好走出来一个男人,我控制不住往前冲的惯性,整个身体重重的撞到了对方。
“哎哟。”身材娇小的我当场摔倒在地,还扭伤了脚踝,一时间尴尬万分。
“小姐,你没事吧?”
一个好听的声音从我头顶传来,抬头一看,这才瞧清楚了男人的模样:瓜子脸型,棱角分明的五官;尤其是那双黝黑的眼睛,仿佛一池深泉,我被吸引住了。
“小姐,看来你是扭伤了脚,不如我送你去小区卫生室怎么样?”男人很热心地提议道。
“谢谢。”
我的脸有些发烫,这是我第一次像傻瓜似的盯着一个男人看,而且还是在这么狼狈的情况下。
男人扶着我来到卫生室。医生给我处理了脚踝的扭伤,又嘱咐我这几天尽量少走动,我听得连连点头。
“你的男朋友很细心啊。”医生微笑地看着我们。
“他……不是……”我低声道,脸上越发感到滚烫难耐。男人却表现得很大方,礼貌地替我向医生道谢后又把我送回了家。开门一看,王子正在沙发上打盹。
“王子,你……”
“它就是王子?”男人笑了,“我早就听姨妈说起小区里有只叫王子的猫儿,还有很多关于它的趣事,今天总算亲眼目睹了。我也很喜欢猫,以后可以来看它吗?”
“你……它……”我一时间无语。
果然,自那天后,那个男人成了我家的常客。只是他观察王子的时间,远远不如和我交谈的时间多。彼此的了解在一天天加深,情感也在一天天增浓,直到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我才最终接受了他的感情。
那天下班回家,我像往常一样做晚饭,吃完之后给王子准备好吃的,可左等右等都不见它回来。当时我只感到奇怪,后来因为疲倦,就早早上床睡觉了,心想等王子逛够了自然会回家。可第二天早上还是没见到王子的影子,我怀着隐隐的不安上班去了,下午回家时半路遇到了那个男人。
“发生了什么事?”他关切地问我,我立刻把王子一夜未归的事说了出来。
“猫和狗不一样,身上还带有一些野性,等它玩累了就会回来的。”他安慰道。
说话间我打开自己的房门,依旧没见到王子的影子。
男人见我心烦意乱,立刻动手去厨房煮吃的,还不断宽我的心。但我实在没胃口,最后干脆推碗站起来,在客厅里来回踱步,嘴里还念念有词:“它会不会遇到危险?会不会被车子撞了?会不会被人捉住杀掉了?会不会掉进没有盖好盖子的下水道?会不会……”
“别再胡思乱想了。这样,我们一起出去找找,总比你在家里坐立不安的强。”男人把外套递给我,“穿上,外面风大。”
我们一出门就先把小区找了一遍,接着范围扩大到附近的两个小区,结果一无所获,我的眉头越来越紧了。
“别往坏处想,王子的生存能力很强。”男人说着把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身上。今晚的风很大,寒意很浓。
“王子从没有晚上不回家,我总觉得很不安,如果它……”说到这儿,我的鼻子泛起一阵微酸。
“好了,什么都别想,我们再找找。”男人陪我找了三个小时,最后两人空手而归,空荡荡的屋子少了王子,似乎变得不完整了。
“好好休息,我保证你明天就可以见到活蹦乱跳的王子。”男人给我冲了一杯牛奶,再安慰我几句才离开。那晚我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天蒙蒙亮才勉强睡下,很快又被恶梦惊醒,急忙下床一看,哪里有王子的影子?
这下我彻底慌了手脚,穿好衣服就要出门继续找王子。刚打开门,就看到男人提着豆浆、油条和小笼包站在门外。他的脸色不太好,还有黑眼圈。在他风衣的口袋里,露出了一小截手电筒。
“这么早?你昨晚没睡?”我把他让进来,猜出了一些端倪,昨晚他极有可能去找王子了。
男人点点头,“先吃点早餐,等会儿我再陪你找找。”
我点点头,把早餐拿到厨房用碗盛好,再回到客厅时,男人已经靠在沙发的扶手睡着了。我忙给他盖上被子。
看着他疲惫的脸,我心头一暖:对猫儿尚且如此有爱心的人,人品自然是好的。我何其有幸,能与他相知!
想到这儿,我的手不受控制地抚向他的脸,这才感觉他的脸很烫,找来体温计给他测体温,果然发烧了!
就在这时,窗外传来熟悉的叫声:“喵喵。”
我先是一愣,继而一喜,冲到窗边一看,果然是王子,在它身后还跟着另一只猫。
我打开窗户,王子一跃就跳到窗台上,接着跳进房间回到它的床铺睡下,而外面那只猫走了几圈后就迅速离开了。
后来我才知道,王子到了发情期,那次“失踪”想必是外出寻找伴侣去了。这场虚惊的受害者就是病倒的男人。为了找王子,他居然拿着手电筒找了大半夜,吹了那么久的冷风,不发烧才怪!幸亏他体质好,加上我的细心照顾,他的很快就恢复了健康。
五天后,男人兴冲冲地向我提出一个建议:“我外婆家也养了一只猫,是母的,不如让王子和它配种怎么样?”
我一听,刚喝进口中的花茶“噗——”地一下喷了出来,呛得连眼泪水都流了出来。
王子被我的剧烈咳嗽声惊醒,忙跑到我脚边,抬头看着我们。
“你怎么了?我的提议真有这么吓人吗?”男人轻拍我的背,不解地问。
“王子,王子它……是母猫!”我边咳边指着脚边的王子笑道。
“啊?”男人这下彻底傻了眼。
“它是什么意思?”男人看着我,眉头皱得更紧了。
我缓缓止住笑容,不由自主地靠进他温暖的怀里,柔声道:“王子在告诉我,你已经是它认可的家庭成员了。”
“真的吗?”男人的声音立刻提高八度,双手激动地紧紧拥着我。
透过他坚实的肩膀,我深情地看着王子,用嘴型对着它说了两个字:谢谢!
忠勇“巴图鲁”—— 奔奔外传
李家平
波尔感到行动别扭,回头就咬奔奔,吓得奔奔闭上眼睛蜷缩起来,两只耳朵也迅速耷拉了。然而,朋友被人欺负,奔奔不能容忍,待波尔去咬宝宝,奔奔又勇敢地冲上去抱住波尔。如此场面,反复再三,波尔最终感到非常无趣,既然不能尽兴,干脆跳出圈外,头也不回地颠儿颠儿跑走。
一
和妻谈朋友的时候,她常闪亮着眼睛听我说话,目光中带有欣赏和赞许,深以为然的样子。结婚数年后,妻的目光逐渐变化。有一次她终于说:过去觉得你是我的依靠,肩膀强壮;可现在看起来,你也有很多弱点和不足呀,好多事儿我都不想和你说了。顿时,我自惭形秽,委顿得好像个头儿都矮了许多。恍然间发现自己原来特别的无能,真真惭愧。
儿子幼时,拿我当百科全书,只要是不懂的都来问我。遇到答不上来的问题,我就坦言:这个爸爸也不懂啊!他抬起头来认真地说:你是科学家,怎么会不懂?我连忙解释:爸爸可不是科学家,粗通文字而已,哪会什么都知道呢?儿子很固执,坚定地说:不!你是科学家!待到他上了学知识稍长,对我的教诲就不那么耐心听取。怎么?你不认为爸爸说的对吗?我不是科学家吗?儿子笑得腰都弯了:你?你是科学家?哈哈哈。我无言以对。
奔奔被抱来的时候,幼小孱弱,浑身无力,揽在怀中,软绵绵的身子似流质,直要顺着指缝往下淌的样儿。它看我时,目光疑惑,若即若离,有心躲开我,但又不知当何去何从,可怜见的小东西。没多久,我们混熟了,由于我带它最多,奔奔已经不能离开我身边半步,老膏药一样黏定我。转眼数载,如今奔奔5岁有半,按人的年龄换算,奔奔当是三十多了。别看它三十大几啦,在京巴犬里又算是猛男一名,肥头大耳,四肢粗壮,走在路上虎步龙行,可它依然是一块老膏药,黏性丝毫不减。我知道,在它心目中,我永远是棵大树。
虽然很黏乎,但奔奔有分寸,每天我上班出门,它不黏,一双充满抑郁的大眼睛,眨巴眨巴地看着我收拾皮包,换鞋戴帽。大门一锁,它就转身跑到窗台上去,隔着玻璃目送。到我该回来的钟点儿,它保准又上了窗台,等我出现。我进了家门,奔奔狂喜,欢蹦着让我抱让我亲,然后挣扎着下地,叼起件早就不想玩的玩具大玩特玩,以示庆贺。看它那高兴劲,我觉得我不是上了一天的班,而是外出打工一年后回来过春节的。奔奔的情感太强烈。
和人一样,奔奔也是个集多种品性、德行于一身的复合体。它不光黏乎乎,还很聪明。例如,它要找人给它挠痒痒,总不空着手来,嘴里叼个小玩具,这便是它收买、取悦人心的“礼品”。当官不打送礼的,这点奔奔是谙熟于心的。每当看到这情形,我也不好驳人家面子,哎,不就是抓几下痒痒嘛,你还带什么东西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