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向没有直接回答韩起的问题,而是先给他讲了两个晋国历史人物的故事:一个是贫而有德的栾书,一个是富而无道的郤至。栾书曾是晋国的上卿,按规定应享受500顷田的俸禄,可实际上他连100顷田都没有,穷得竟置不起宗庙中的祭器。但他并没有为此而烦恼,反而更加注意自己的品德修养。他以德行广布全国,严格按国家法度办事,赢得了全国百姓的普遍尊敬和爱戴。郤至恰恰相反,他曾是晋国的正卿,家中的财富达到了国家财富的半数,晋国三军中的将军,郤氏家族就占了一半。但是他骄奢淫逸,贪得无厌,一天到晚只恨自己的财富还不够多,权势还不够大,依仗自己的财富地位胡作非为,鱼肉百姓。结果不但他自己最后落得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他的宗族也被满门抄斩。叔向讲完这两个故事,接着对韩起说:“现在,您像栾书那样贫穷,我想您也一定能行栾书之德,所以我恭贺您。如果您对自己的品德修养漠不关心,而总为自己的财富不多而忧虑,那么,我哭您还犹恐不及,哪还有什么心思恭贺您呀!”听了叔向的话,韩起恍然大悟,深受启发,明白了德行比财富更重要,自己不该为贫穷忧虑,而应该像栾书那样在贫穷的时候树立美好的德行,这才是长久之计,避免步入郤的后尘。他赶快给叔向跪下,叩头至地,感激地说:“我只考虑自己的财富多少,这是亡身灭族之道。您的一席话救了我,不单我自己感谢您,就是我的祖先和后代子孙也要感谢您啊!”
以德为本,其实是政略对内职能的最有效的手段。高明的政略家对此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以正治国”,“以奇用兵”。这些是千古不衰的格言。所谓“以正治国”,就是依靠正确的道德观念教育人民,规范社会,治理国家。没有正确的道德观念为主导的社会和国家必定是混乱不堪,恶善不分。以德为本作为过去社会里的治国之正道,在今天仍有其现实的意义。
“以德为本”看起来算不上商战谋略,但它却是商家立足于社会的基点,它要求商家诚实经营,尤其是要对消费者诚实,不搞坑蒙拐骗那一套把戏。
诚实经营的例子很多,赵章光就是其中一个。
赵章光是章光牌101头发再生精的发明者和生产者,产品功效甚佳,市场一度脱销,但是,他却十分诚实,他在产品广告中写道:“注一:对晚期溢脂性脱发(老年性,仅剩一圈发际,毛囊基本萎缩)效果不理想,特此说明,请君不必破费。”这样诚实经营,实在难得。
美国亨利食品加工公司总经理霍金也是一位诚实经营的人。有一天,他突然发现自己厂里的食品保鲜剂含有轻微的毒素,虽然毒性并不大,但是长期使用必然影响人的健康。
如果悄悄的从食品中减少保鲜剂,食品的新鲜度就会受到影响,如果将这一毒素公布于众,就有可能影响市场销售,还会引起同行的强烈反对。霍金此时陷入了两难境地之中。
经过强烈的反复思考之后,本着诚实经营、向消费者负责的态度,霍金决定向广大消费者公开保鲜剂有毒的实情,提醒广大顾客注意受伤害或者中毒。
结果,这一决定遭到了同行的抵制和打击,亨利食品公司几乎被他们挤到了崩溃的边沿,幸好美国政府出面调解,公司才度过了难关,从此之后,亨利食品公司诚实经营的名声传遍了全美国,生意也越做越红火了。
企业道德是指在企业这一特定的社会经济组织中,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维持的,以善恶评价为标推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和道德活动的综合。按照道德活动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企业的组织道德和员工个人的职业道德。企业道德既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道德原则在企业中的具体体现。它是人格化了的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自然求索、社会交往中,所应遵循的旨在调节企业与国家、企业与他企业、企业与他单位、企业与竞争对象、企业与服务对象以及企业内部各方面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道德”这两个字,“道”原是指人行走的道路,引申为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和人们行为必须遵循的道理、规范。“道”与“德”的意思相近,是人们实行“道”的原则,内得于已、外绝于人,便称为“道”。我们现在所用的“道德”这个概念,主要是指一定社会或阶段用以调整人和人之间、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道德规范的总和。它是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特别是通过人们的内心信念而起作用的。
企业道德是指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实践中逐渐积淀升华形成的,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维持的,以善恶评价为标推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和道德活动的综合。按照道德活动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企业的组织道德和员工个人的职业道德。
企业道德既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道德原则在企业中的具体体现。它是人格化了的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自然求索、社会交往中,所应遵循的旨在调节企业与国家、企业与他企业、企业与他单位、企业与竞争对象、企业与服务对象以及企业内部各方面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
企业道德是企业及员工对共同道德标准统一的认可,它有功利性、群体性、实践性、继承性和时代性5个方面的特征。企业道德具有功利性,是由企业作为以盈利基本为目的基本性质所决定的。在企业与市场以及社会的各方面关系中,道德因素之所以成为必要和被看重,就是因为企业道德的完善能够直接或间接的给企业带来利益和发展,企业道德不仅是企业的责任更是企业增强竞争力的武器之一。
群体性也是企业道德的一个重要特征。企业道德属于一种群体道德,群体的自我约束越健全,其道德形象就越完美。从职业道德方面来看,企业道德约束的对象是企业的全体员工,是一个群体,只有这个群体的总体道德水平提高了,我们才能说企业道德水平在改善。道德作为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本质地讲,是一种实践精神。道德的实践精神本性决定企业道德也必然具有实践性的特点。企业道德蕴藏在企业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之中,而企业的任何生产经营活动都是具体的行为,具有讲求实践的特性。此外,企业道德也不是无本之木,它是在继承历史上有关经济活动方面的道德因素的基础上产生的,当然,企业道德产生之后也不是一成不变,是要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变化的,即企业道德具有的时代性的特征。企业道德是资本主义时代的产物,在历史的发展和演变之下,当前的企业道德要求已经不完全同于最初的标准。
企业作为市场的细胞,其直接目的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作为社会的一份子,企业在追求利益的同时,又必须使自身的获利过程同时也成为有益于社会进步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即必须注重企业道德。
企业道德,有三个基本问题是必须澄清的:企业为什么要遵守道德?企业道德是否有差异?企业道德建设的路径如何?
第一,从制度经济学的观点看,企业是一种包含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契约关系和协作组织,它存在的原始目的是获取一种比个体劳动更大更稳定的收益。要达到此目的,企业必须借助资金、土地、厂房、设备、社会制度、环境等客体性资源和劳动力、管理、市场需求等主体性资源。这意味着企业必然享有来自系列资源供应者即利益相关者(股东、员工、客户、债权人、供应商、政府、社区、环境等)的权利。按照“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的判断公理,企业天生就是具有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统一体。出于“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企业以遵循一定的行为规范来实现对系列利益相关者的义务成为企业道德的一般由来。比如,企业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员工的报酬、生产销售安全可靠的产品等行为就是天经地义的选择。进一步可以判断,不同规模和性质的企业都应有各自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只是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各自道德行为的质和量有所不同。比如:一家造纸企业就应该比一家咨询策划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有更多的作为;大企业比小企业通常应有更全面、更规范的道德约束。
第二,关于企业道德的差异性问题或层次性问题,笔者认为可区分为两大形态。前文所言,基于“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企业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可划为第一形态的企业道德。对于这一形态的企业道德,企业必须遵守,不可逃避。“作为”,是企业的“题中应有之义”;“不为”,是企业的“缺德”,应予以惩治。此外,社会上也存有超越“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因企业(企业决策者)的良知和自我觉悟而认同并遵循的行为规范,我们称第二形态的企业道德。
比如,2006年6月,世界第二富豪沃伦·巴菲特将个人财产的85%约370亿美元捐赠给了盖茨基金会,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一笔慈善捐款。显然,如果认为巴菲特这样做是为其所掌控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捕获民心和树立品牌,恐怕很难让人认同,因为巴菲特及其公司在社会中早已声名显赫,不必要用如此之大的投入来实施市场推广;而从企业决策者——巴菲特先生不图回报的利他精神境界的角度去解读,可能更准确可信。这两种形态的企业道德的根本区别是前者以对利润的追逐为前提,后者以利他的精神追求为前提。在现实中,二者常常是交织在一起的,不容易、也不必要分辨。比如,一般企业向希望工程捐款,就很难区分哪些钱是属于遵守第一形态企业道德(对企业所享有的美誉度、知名度等权利的回报),哪些钱是属于遵守第二形态企业道德。但在理论上做这样的形态划分,能有利于在现阶段准确、有效地推进企业道德建设。
第三,关于企业道德建设问题,首先应该把持历史的与进化的观点。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我们正处于物的稀缺性依然存在的商品经济社会,人们普遍的理性选择会追求物质利益最大化,而利他的精神追求一般意味着物质利益的损失,因而决定了多数企业决策者会以企业道德中的第一形态为选择取向,这是现阶段的历史局限性所决定的。当然,并不排除少数有利他的精神追求的企业决策者和一般企业决策者身上偶尔闪烁的“利他”火花,但这不是现阶段主流。
从进化的观点看,正如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在《制度经济学与人类进化》一文中所阐述的:这个社会合约的建立,必定是许多代人,反反复复博弈的结果。若是把企业对第一形态企业道德的遵守看成是一种社会合约的形成,其必然也是企业与一系列利益相关者长期博弈的结果。
综上可知,现阶段企业道德建设应该以第一形态为重点,而要使这样的行为规范内化为企业的自觉行动,必须使企业与利益相关者充分博弈。目前国内存在一些企业道德缺失的事例,正是因为利益相关者中最重要的一方——行政管理职能不到位,影响了博弈中的力量构成,以至于博弈不充分。所以,完善来自利益相关者的制度与非制度约束力体系是现阶段企业道德建设的基本路径所在。
至于第二形态的企业道德,其遵守的动力来自人类潜在的“利他基因”和精神觉悟,我们应该倡导、颂扬这种高尚的利他精神追求,但在现有的社会发展阶段,不可能成为企业道德建设的主体,更不能凭借强制力来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