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乡村漫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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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夕阳西下

高原落日时分的景色真美,万事万物在这个时刻总以动人心弦的的姿态呈现在人的眼里。夕阳像一只朵灿烂的向日葵,挂在彤红色天空的西边,站在村头向西边天空望去,觉得要是站在那一座山上,一定伸手就可以摘到落日。于是在这种想法的怂恿下,穿过茂密的草丛,爬上弯弯的的山路去,抵达高高的山顶,想摘下那朵金黄的向日葵来,珍藏在家中,该是一件多么令人愉快的事情。让灵魂也饱餐一顿阳光纯洁的慰藉。至少也看到高山落日的壮丽。从古诗词里读到,能够从这种壮丽的景象里悟出一种境界的人是有境界的人。

爬上山顶去观望落日,落日远去更远的地方,如果爬上另外一座山,是不是就能够触摸到太阳。百无聊赖时我也这样想。落日洒下一片片耀眼的光芒照耀群山,给即将面临黑夜的山川,坝子,田野,罩上一层层淡淡的悲伤,野鸟也被感染得低声哀鸣,声音传播去很远很远的地方。那很远很远的地方也许就是天之涯,地之边缘,有时想,那渺远的地方就是人生的边缘,繁华梦境的镜头,因此不能一一去涉足。

在这座很高很高的山上,安静地坐下来,想想人生那些花开花落的过往,以及这个世道人心的演变。千年之前在这里展开过的故事,千年之后是不是又要再次上演。谁曾经站在落絮之下饱含深情的念着一首桃花诗,酒醉还来花下眠……。谁就看懂了那个年代的隐私。爱恨穿过千年的时空,一直落向今天,砸伤了我的心灵。现在,那一首诗桃花诗就是我的座右铭,每向田野里举起,发出号召,我都怀揣着一份零落成泥碾作尘的心思,表示敬畏。

太阳五颜六色的余晖渐渐落下去了,天边漂浮着一层淡淡的绯红,这个时候天底下都是一片绯红,年轻人的脸颊上是一片绯红,天真活泼的儿童脸上是一片绯红,古老的井水里是一片绯红,一望无边的山野是一片绯红,这令人神往的绯红像一道道神秘的哲学命题,让人思考和热爱。

晚风吹皱了粼粼的云朵,云朵不是水,却比水绚丽多姿,还光芒四射,云朵一群一群地飘向天边去,像傍晚挪向远方的羊群,后面那个撵羊群的老牧人,也许就是诗人的化身。

河水里也被感染了,变得波光粼粼,晶莹剔透。宛如一面不规则的镜子,倒影着连绵起伏的山峰,以及天边黑红相间的云朵,让人感到一种对自然界的神往之情。流水在上,为我作证,我要去远方追寻理想啊,到达理想的岸边。

远方的远方,是一层层叠起来的旱地,像楼梯一样。农夫在上面春种秋收粮食,流尽汗水,受尽苦累,不断地增加土地的高度。冷冷的秋风吹卷着残留的玉米秸秆,呼呼的喧响像是一首首土地与自然界合奏的抒情音乐,悠美,动人心弦。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真想学得秋风那百回千转的声音质地,然后去做个歌手,扬名立万。

天空太遥远,不能扶抟而上九千丈,做那只神鸟,与云朵一起远去徜徉天涯海角,寻找家园。就做那个土地上的耕耘者,与庄稼和大山走在一起,相依为命。红霞太近,伸手就可以触及,却不能采摘,为什么。群山之上,迎风独立,有点像占山为王,割地为疆,激发了我意气风发的理想。如果愿意,做个土里土气的农夫,在大山里过一辈子,春种秋收,养马喂马,放羊打秋。峰峦起伏的山峰无止境,伸向天边,山的那边还是山,神话里夸父,想追赶上落日,却被活活累死在半路上,看来这落日也是没有尽头的。

随着一阵阵晚风吹过去,远处开始升起一片片雾气,这种雾气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夕岚。岚气冷冷的,逼过脸庞,不禁哆嗦了下子。天边,残留的霞光渐渐缩小,一层层的朦胧下去,最后剩下一轮没有光环的太阳,死气沉沉的太阳,好像伸手去触摸,采摘,也不会被烫着。远远地向太阳注目,也不会有耀眼的感觉,想怎么看就怎么看。于是这个时候,就可以把太阳看得更清楚,甚至还可以向太阳发出讯问,怎么没有光芒了,是不是死掉了。有时候我觉得要是在这个时候把太阳摘回家去,一定不会像掐灭燃着的烟头一样烫伤手指。

当夕阳完全西下,雾气趁机霸占群山,野鸟开始用低沉沉的声音唱着归家的歌曲,最好听的是那些夜莺,还有归鸟。带着那份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心情,我缓缓走下了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