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纠正公司政企不分的问题,取消公司的政府行政职能。除国务院直接授权极少数公司承担某些行政管NT“作外,其他所有的公司都不得兼有政府的物资和投资分配、基本建没和技术改造立项审批、进出口商品和外汇计划审批、行业管理以及其他行政管理职能。
各级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下同),均不得用行政费、事业费、专项拨款、预算外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开办公司。已经开办的公司,必须限期在财务和物资上与机关彻底脱钩。已向公司投入的资金,一律作为国有资产,由各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各级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公司收取资金和实物,用于本机关的财务开支和职工福利、奖励、补贴等开支。
严格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干部不得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党和国家机关的在职人员不得到公司(企业)兼职(含名誉职务,下同),已经兼职的,应限期辞去公司(企业)职务,或者辞去所任的党和国家机关职务。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办公司和在公司任职问题,按中央有关规定执行。无论是在职干部还是退(离)休干部,均不得利用权力和关系进行商业经营、金融等活动,从中牟利。凡违反者,由主管机关没收其不正当收入,并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各类公司必须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依法经营,严禁转手倒卖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赚取非法利润。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的供应业务,应由国营商业、物资供销部门、供销合作社和生产这类商品的企业依法经营。对违反者,按《投机倒把处罚暂行条例》处理。
所有公司都必须依法纳税。一律取消对公司特批的减免税优惠待遇和银行贷款优惠利率。
严格公司审批手续。除外商投资企业按有关法律执行外,成立新的公司,必须由各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按业务性质分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并办理登记注册。大型综合性公司,须报国务院批准。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与实有资金相符,经营范围要从严核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凭借权力和关系,通过批条子、说情甚至行贿等手段干扰审批工作,对违反者要严肃处理。
本决定同时适用于工会、妇联、共青团、文联和各种协会、学会、基金会等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人员。
公司的清理整顿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中央各部门分别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确定一位负责人领导清理整顿公司的工作,并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各地区、各部门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提出所属公司撤销、合并和保留的具体方案。凡不具备条件和没有存在必要的公司,要坚决撤并,其财产不得转移,资金不得抽走。同时要边整顿,边建设,明确各类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范围,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人事、工资、奖金、福利和经营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要采用一般清理和重点整顿相结合的方法,突破重点,推动全局。对问题比较严重的公司,要列出清单,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整顿。整顿后,认为有必要予以保留的,要重新登记注册。全国清理整顿公司的工作限于1988年底前基本结束。
《决定》下发后,各地区、各部门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对清理整顿公司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措施不够明确有力,一些地方和部门犹豫观望,行动迟缓,再加上动乱和反革命暴乱的干扰,清理整顿工作远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为了进一步把清理整顿公司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到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又于1989年8月17日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决定》要求:(1)通过清理整顿,坚决撤并一批不符合社会需要、重复设置、不具备开办条件、严重违法乱纪的公司,以及长期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已经资不抵债的公司,重点是砍掉各级党政机关开办的公司、流通领域中过多、过滥的从事商业批发、对外贸易、物资供应的公司和金融性公司。(2)通过清理整顿,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查处社会影响大的有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与的大案要案。(3)通过清理整顿,逐步建立健全公司的各项管理法规和制度,特别是财会、税收和审计制度,以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决定》强调要坚决排除一切干扰和阻力,决不能搞形式主义,不能走过场。中共中央、国务院还决定成立以田纪云为组长的全国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
《决定》下发后,各地区、部门迅速采取行动,清理、整顿了不符合《决定》规定的公司,查处了一批违法乱纪的公司和人员,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制度,这些对于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环境的改善、经济秩序的稳定、反腐倡廉都起了很大的作用。
邓小平谈建立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
10月5日,邓小平在会见肯尼亚总统莫伊时说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符合各国利益。
邓小平指出,多年来,第三世界提出要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这个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要求,不仅是发展中国家的要求,也应该是发达国家的需要。发达国家应把解决南北问题放在自己的日程上。因为发达国家也需要发展。从长远讲,发达国家的发展不能建立在发展中国家继续落后的基础上。如果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越来越大,发达国家就不可能获得市场。
邓小平还强调指出,当前世界上存在着两个根本问题:一个是东西问题,~个是南北问题。东西问题是和平问题,南北问题是发展问题。现在国际形势趋向缓和,这是总的趋势。我们可以判断和平可以赢得,战争可以避免。邓小平说,我在这里讲战争是指世界战争。和平是可以看得见的,我们是可以争取到一个较长时间的和平的。和平环境的赢得是全人类,特别是第三世界共同努力斗争的结果,它并不是超级大国发善心的结果。
12月2日,邓小平在会见以樱内义雄为团长的1988年度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访华团时倡议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希望新秩序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
邓小平指出:中苏两国没有理由不改善关系。中苏关系的改善不会妨碍中国同其他国家友好关系的继续发展。中苏之间像50年代那种”同志式“、”同盟式“的关系已经过时了,现在需要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来确定新的中苏关系。目前,是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的时期。国际政治领域由对抗转为对话,由紧张转向缓和,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因此应该提出一个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的理论。在新的国际形势下,超级大国的霸权主义和地区性霸权主义应该停止了,它们应该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来代替霸权政治。不管是国与国也好,还是这一部分与另一部分也好,都应该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来处理国际事务。
12月21日,邓小平在会见印度总理拉吉尔·甘地时又指出,当前世界上主要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和平问题,一个是发展问题。和平是有希望的,发展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人们都在讲南北问题很突出,我看这个问题就是发展问题。我们应当把发展问题提到全人类的高度来认识,要从这个高度去观察问题和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会明了发展问题既是发展中国家自己的责任,也是发达国家的责任。历史证明,越是富裕的国家越不慷慨。归根到底,我们要靠自己来摆脱贫困,靠自己发展起来。主要靠自己,同时不要闭关自守,可以多方面找朋友。我们欢迎发达国家同我们合作,也欢迎发展中国家相互之间的合作,这后一种合作是非常重要的。
世界总的局势在变,各国都在考虑相应的新政策,建立新的国际秩序。霸权主义、集团政治或条约组织是行不通了。经得起考验、能够维持和平的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五项原则能为不同制度的国家服务、能够为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服务、能够为左邻右舍服务。所以,我们应当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国际关系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