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曙光初现(1940-1949)
1978600000049

第49章 1947年(1)

1947年是国民党全面进攻和重点进攻失败的一年,也是其政治上、经济上全面危机的一年。

国民党军队发动的全面进攻,经过人民解放军近一年的奋战,很快就被粉碎。于是国民党军队在1947年对解放区由全面进攻改为重点进攻,企图从山东、陕北两翼将人民解放军扼制到华北而消灭之。但是,人民解放军陕北三战三捷、山东盂良崮大捷,粉碎了国民党军队的企图。紧接着,人民解放军三路大军渡过黄河,发起战略反攻,将战争引到国统区,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

国民党的失败并不仅限于军事,在国统区也出现了一系列的危机:台湾"二二八"起义有力打击了国民党在台湾的统治;物价飞涨,加速了国统区经济的崩溃;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运动的高涨,形成了第二条反蒋战线。国民党为了挽救其即将崩溃的统治,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在政治上改组国民政府,延揽青年党、民社党参加,打扮成"多党"政府:加紧对民主运动的迫害,下令解散民盟;成立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会,研究如何解决危机,等等。与此同时,国民党政府也做了一些有益的事,如调查全国人口,命名南海群岛各岛屿等等。

国民政府公审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

12月13日,日军华中方面军总司令松井石根指挥日军第十一、第十三、第十六、第一一四、第六、第十八等师团三路合围攻占南京。随即,这些灭绝人性的兽军进行了烧杀淫掠的"大竞赛"。见到中国男子便杀;见到中国女子就强奸,奸后再杀;大肆焚烧房屋,抢掠财物。在持续6个星期的杀戮中,中国人民被杀害者达35万之多;在1个月内,南京市内发生的强奸事件,有2万多起。在这群兽军中,纵兵杀人放火、奸淫抢掠最甚的,就是日军第六师团长谷寿夫。这个师团是最早从中华门攻陷南京的日本部队,直到1937年12月21日开拔去攻占芜湖为止,一直驻扎在包括雨花台在内的中华门一带。从12月13日至21日,是日军暴行的最高峰,而中华门一带又是日军奸淫烧杀最严重的地方。因此,谷寿夫对南京大屠杀负有严重责任。

罪犯终将受到正义的审判。1946年夏,国民政府将谷寿夫从日本引渡回中国受审。1947年2月6日,国民政府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举行公审大会,正式审判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

下午2时,公审大会在南京励志社大礼堂举行。审判长石美瑜,检察官陈光虞,陪审官葛召棠、宋书同、李元庆、叶在增,旁听者千余人。检察官陈光虞提出起诉书:

谷寿夫,男,66岁,日本东京都中野区富士见町人,曾先后在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及陆军大学毕业,一生充任军职。1928年任日军第三师团参谋长,调至中国山东,阻碍国民政府统一。1937年8月任师团长,率部来华,在华北作战,任意抢劫,并强迫中国妇女作肉体之慰安。12月13日,攻陷南京中华门,分驻中华门外一带。该犯于17、18两日参加入城式及慰灵祭,以宣扬其威武,并为摧残中国抵抗精神与民族意识起见,同中岛、牛岛、末松等师团发动举世震骇、旷古惨劫之南京大屠杀,被害总数达30万人之众。

起诉书列举了谷寿夫的罪行共四项,即:(1)破坏平民财产,放火焚烧民宅;(2)随时随地,纵使官兵洗劫民产;(3)强奸中国妇女,不服或抗拒者,则遭屠杀,甚至有被轮奸者达30余次之多;(4)屠杀中国民众,纵使官兵举行杀戮竞赛。

检察官宣读完起诉书后,审判长石美瑜起立讲道:检察官是以战争罪、违反和平罪及违反人道罪起诉被告,证人2000余人,证件954件。审判长先讯问了谷寿夫的出身及担任何职后,问道:被告身为高级军官,担任军事教育要职,对于侵略战争,依被告所知,应由何人负责谷寿夫诡辨:说起侵略运动,与我全没关系,对于国策及侵略计划,完全不曾参加。

审判长问:进攻南京时,进攻中华门是否为第六师团部队,曾遭遇中国军队强烈抵抗否谷寿夫答称:进攻中华门时,曾遭遇激烈抵抗,尤以雨花台之战为烈,前后共4天,方抵达城中。

审判长问:据调查,被告部队首先进城,中岛部队于12月14日进城,而大屠杀于12日和13日即已开始,此责任应由谁负谷寿夫诡称:大屠杀之事,我于战事结束后阅读报章方才晓得,余驻南京1周,即奉调至他处,在最先两日中,没有屠杀这回事。

审判长于是责问道:本庭于中华门一带开调查庭时,检举日军暴行者600多人,皆为12日和13日大屠杀受害人亲属,那么这些受害者究为何人所杀谷寿夫狡辨:12日、13日,战事激烈进行,平民遇害,亦属难免。2月7日,军事法庭继续公审谷寿夫。谷寿夫继续狡辨声称"12、13两日,中华门已成无人之境,不可能有暴行,即有,也是其他部队所为,非本人部队"。于是法庭提出确实人证之案件共2784件,分为:枪杀1159件,用刺刀刺死667件,集体屠杀315件,烧杀136件,打死69件,先刑后杀33件,先奸后杀20件,炸死19件,水淹11件,其他355件。每~案件被害人数不等,多的达几万人,并非一案一人。在这2784案件中,发生于中华门内外一带的有887件,占了1/3。因此,被告谷寿夫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月8日,审判继续举行。谷寿夫仍然狡称12、13两日不可能有屠杀行为;即有,亦当系中岛部队所为。庭长于是又提出集体屠杀案3件:(1)1937年12月12日日军进城时,将被俘中国军队5.7万余人于17日在草鞋峡用机枪扫射后,将尸体投江;(2)15日屠杀军民9000余人,幸免者9人,当时逃出的殷有余可作证;(3)16日晚将5000余人驱至下关江边,以机枪扫射,有投江逃生的梁清芳、白震宇两人可作证。

月10日,军事法庭在宣判书上列举了确切证据后宣判:谷寿夫在作战期间共同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等等,罪恶累累,证据确凿,无可掩饰,判处死刑。

国民政府参谋总长陈诚,将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关于日军战犯谷寿夫纵兵屠杀案,呈报蒋介石批准。报告称:"查被告谷寿夫,系日军傈悍善战之将领,在二十六年(1937年)12月会攻南京一役,率领第六师团任前锋,因遭我军坚强抵抗,血战四昼夜,始于同月12日傍晚攻陷中华门,忿恨之余,乃于人城后,与会攻将领巾岛、牛岛、末松等,共同纵兵,分头屠杀,并奸掠焚烧,以示报复……是被告系与各会攻将领作有计划之大规模屠杀,及焚烧奸掠,至为明显。且以剖腹、枭首、轮奸、活焚之残酷行为,加诸徒手民众,与夫无辜妇孺,穷凶极恶,无与伦比,不仅为人类文明之重大污点,即揆其心术之险恶,手段之毒辣,贻害之惨烈,亦属无可矜全,原判拟处死刑,似无不合,拟予照准,当否?请核示。"蒋介石批示:"如拟。"

4月26日,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在南京雨花台刑场被处决。

国民党统治区物价飞涨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在美国支持下,悍然撕毁停战协议和政治协商会议决议,挑起全面内战;同时也由于国民政府官僚资本的空前膨胀,致使财政开支激增,造成空前的通货膨胀和物价飞涨。

关于国民党政府的军费开支,1946年有人就指出:1个师每个月的开支是12亿元,200个师每月便是2400亿元,一年便是28800亿元。实际上,1946年国民党军队全年军费支出约为6万亿元,相当于当年原定预算支出总额2.5万亿元的2.4倍,占该年实际支出总额7万亿元的86%。这样,国民党政府在抗战以后所接收的大量日伪敌产、国民党中央银行所掌握的大约9亿美元的外汇和600万两黄金及美援共计23亿美元,很快就在反共反人民的内战中消耗殆尽。

与此同时,国民党政府官僚资本的空前膨胀,也大大增加了国民党政府的财政投资和银行放款。如资源委员会1947年的预算即为11000余亿元,占该年财政总预算的2.6%;中国纺织建设公司刚成立时,就同中央银行订立了200亿元的透支合约;中国蚕丝公司一次也拨付了5亿元的资本。其他官僚资本各类企业,其中包括以"民营"名义开办的官僚资本企业,其所需要的大量流动资金也主要依靠国民党政府的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

上述两方面大大加重了国民党政府的财政负担,人不敷出造成巨额赤字。1946年,国民党政府全年财政总收人为法币19791亿元,据国民党政府大大缩小的支出数字55672亿元,赤字仍有43000余亿元,超过支出总额的78%。1947年财政总收入为13万亿元,总支出为40万亿元,赤字27万亿元,占支出总额的67.5%。到1948年上半年,国民党政府财政实际支出为400余亿元,而收入只有50余亿元,差额达到350亿元。可谓无财政可言了。

面对如此庞大的财政赤字,仅仅加重苛捐杂税和发行公债已无济于事,便大量发行法币,其发行量呈惊人的天文数字增长。从1946年6月国民党政府发动全面内战,到1948年8月19日法币破产、金圆券发行时止,法币发行的累积数额如下:

这样,1948年8月19日的法币发行量比上年底增加17.2倍,相当于1945年8月抗战胜利时的1085倍和1937年6月抗战爆发前的428824倍。法币发行简直是一泻千里,连印钞机都赶不上印刷。

恶性通货膨一张与恶性的物价上涨互为因果,形成了几何级数的上升。以重庆、上海两地趸售物价为例,1946年12月与收兑伪币结束时的同年5月相比,分别上涨了43%和50%;1947年12月比上年同期分别上涨13.9倍和13.7倍;1948年8月19日又比上年底分别上涨34.9倍和55.3倍。若以1948年8月19日的趸售物价同抗战胜利初的1945年9月相比,则重庆上涨了1177倍,上海上涨了13884倍。国民党政府全国经济委员会承认,1947年全国物价即经历了4次上涨风:第1次为年初至2月底,物价总指数上升68%;第2次为4月下旬至7月中旬,上升100%;第3次为9月中旬至10月下旬,上升74%;第4次为11月巾旬至年底,上升30%。1947年底,南京趸售国货的价格,较1937年上涨了104004倍,其中金属类上涨最剧,为178377倍;零售国货上涨了100505万倍,其中以燃料为最,达到159245倍。

如果要形象地描述国统区的物价上涨情况,可从如下1937年到1947年100元法币购买力的时人有关形象比喻中看出:

年可买大牛2头,1938年可买大牛1头和小牛1头,1939年可买大牛1头,1940年可买小牛1头,1941年可买猪I头,1942年可买火腿1只,1943年可买鸡1只,1944年可买小鸭1只,1945年可买鱼1条,1946年可买鸡蛋1个,1947年可买1/5根油条。

到了1949年5月21日,买1粒米,就得用金圆券130多元,所以当时有所谓"粒米一百元,寸土十五万"的说法,可见物价飞涨达到了什么程度。

国统区的通货膨胀、物价飞涨,使得国统区人民生活在死亡线上。比如天津启新洋灰公司工人的实际工资,如以1936年7月到1937年6月为100计,到1946年4月已降为26.47,1947年4月又降为20.34,1948年4月降为17.14,同年9月更降为14.77。再如,1946年11月小学教师工资每月只有1万多元,初中教师每月3万元,高中教师每月3.5万元,而当时的米价,11月11日是2.1万元1担,11月12日是2.8万元1担,11月16日是3万元1担。1947年成都的国民小学教师,平均每小时授课费4000元,而当时1碗茶水就要8000元。

农村经济受到的打击更为严重,农村经济濒于破产。国民党政府实行征实、征购、征借"三征"政策,迫使农民收受一天天在贬值的法币,却不许农民用法币来缴税,缴税必须交纳实物,使农民遭受更惨重的压榨,生活更加悲惨。1946年各地饿死的人数即达1千万人。1947年,各地饥民达1亿人以上,占国统区总人口的1/3。

国统区恶性通货膨胀和物价飞涨,标志着国民党政府统治在经济上即将全面崩溃。国统区广大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掀起了反饥饿反迫害反内战运动,形成了反蒋第二条战线。这加速了国民党政府政治上统治崩溃。

国民党"官倒"猖獗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的各级官员,尤其是掌握着党、政、财、经各项大权的权贵以及他们把持的所谓国营机构,利用自己手中的特权,在金融和物资方面,进行大规模的投机倒把,从中渔利,从而使"官倒"盛行,严重危害了国民党政府的统治基础。

.国民党"官倒"的猖獗,首先表现在权贵们利用手中的政治特权和对金融行业的控制,大肆进行金融投机。抗战胜利时,国民政府规定法币对美元的汇率仍然维持抗战期间的20:1。1946年2月下旬,国民党双系头子陈立夫以中国农村电影教育公司董事长的名义,按此汇率20:1预购外汇119万美元。刚一预购,国民政府就宣布正式开放外汇市场,将法币对美元的汇率改为2020:1;到8月中旬又调改为3350:1。这样在6个月期间,陈立夫的这笔款项,就翻了167.5倍。

国民政府黄金政策的变化,也为"官倒"创造了条件。抗战胜利后一段时期,金价较为稳定,但这一稳定很快就消失。国民政府规定自1946年3月起黄金可以自由买卖,中央银行抛售库存黄金。于是金价由1946年2月的每两售141万元,到12月上升到每两售316万元,上升了150%。在这过程中,国民党权贵抓住时机,通过各种渠道大量购进黄金。青海军阀马步芳设在上海的一个商业机构湟中公司,将青海省政府从财政部领到的所谓改善甘青、青藏公路工程费10亿元,通过丰余金号明目张胆地用公款买卖黄金,牟取暴利。像这种"官倒",终于导致了1947年2月黄金风潮的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