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新潮涌动(1910-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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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1911年(3)

月4日,谘议局联合会呈递《皇族内阁不合立宪公例请另组责任内阁呈》一折,请督察院代奏。重申"君主不担负责任,皇族不组织内阁,为君主立宪国唯一之原则,世界各国苟号称立宪,既无一不求此与原则相吻合"。立宪党奋起"倒阁",但回天乏力。7月5日,清廷发布《各省谘议局议员请另组内阁议近嚣张当遵宪法大纲不得干请谕》,呵斥立宪党:"黜陟百司,系君上大权,载在先朝《钦定宪法大纲》,并注明议员不得干预,……乃议员等一再陈请,议论渐进嚣张。若不亟宜申明,日久恐滋流弊。朝廷用人,审时度势,一秉大公,尔臣民等均当懔遵《钦定宪法大纲》,不得率行干请,以符君主立宪之本旨",至此,"倒阁"运动失败,清廷"预备立宪"的欺骗性暴露无遗。一贯思想保守的张謇也不得不承认清政府:"举措乖张,全国为之解体。"第三次请愿运动失败和"倒阁"请愿碰壁,使立宪派对清廷的幻想完全破灭了。因对清廷绝望和受革命影响,立宪党开始分化,使很大一部分立宪党人纷纷转向革命,主张用武力推翻清朝的统治。辛亥革命爆发后,清廷被迫改组内阁,授命袁世凯重组"完全内阁"。

宪友会

宪友会由国会请愿同志会及各省谘议局组合而成。1910年11月5日,国会请愿同志会开会,决定重新组织政党,会议推举孙洪伊等4人为起草员,负责拟定党纲。1911年1月1日,在北京全蜀会馆召开发起会,到会者38人,由王敬芳宣布开会,推孙洪伊为临时主席。王敬芳宣读草拟的党纲后,由与会者讨论,因与会者多有异议,旋推吴赐龄、李文熙、席授、康咏、彭占元、汪龙光、王敬芳、陈登山、雷奋、罗杰、易宗夔、齐树楷、张之霖、李素、牟琳、江辛、孙洪伊等17人为修正员,负责审议事宜,党名也一直未能确定。与会者多是资政院议员,但康、梁一派也是重要参与者之一。孙洪伊曾致电梁启超"促定党名",梁拟名为"帝国统一"。因避讳清廷之忌,孙洪伊等人未采用"帝国宪政会"之名,而改用"帝国统一党"。康有为在给梁启超的信中说:"宪广来书,言北中已改为帝国统一党,已注册民政部中。"当时流亡海外的康、梁对国内立宪派的组党活动仍有重要影响。

在帝国统一党成立前,北京已有四五个类似政党的组织存在。徐佛苏曾想联合诸党而建立一个大党。他致信梁启超说:"都中现在已有团体四五,其中主持者,均不过三五人,附从者不过数十百人,一筹未展,而攻讦之风已大著。识者深为忧虑。盖此种团体若不从速消除彼此意见,必日决裂,其流害甚于无党者远矣。然其欲消除,不能积极的锄而去之,当思所以揉而合之,且未入团体者,人才尚多,亦当冶之于一炉。故此次开联合会之时,万不能不组政党"。

月9日,14省谘议局议长、副议长到京开第二次联合会,会议推举谭延闽为主席,王震尧为副主席,汤化龙为审查长。会议议题之一是筹组政党事宜。由徐佛苏从中联络,经过商讨,决定改组"帝国统一党",联合其它团体,组建大党。会议推举黄维基、雷奋、张国溶、徐佛苏4人为起草员,负责草拟章程和政纲,通过定名为"宪友会"。5月30日,在松筠庵召开发起会,到会者53人,推谢远涵为主席,李文熙为书记。由起草员张国溶报告开会宗旨,大意谓:而今危亡之患迫而眉睫,政党之建立,当以救亡为第一要义。随后,全体公决会章,推举肖湘、袁金铠、康士铎、梁善济、陈登山、孙洪伊6人为临时干事,负责筹备成立事宜。

月4日,在北京湖广会馆召开"宪友会"成立大会,参加会议者有百余人。推举谢远涵为临时主席,黄维基、李文熙为临时书记。第一项投票选举雷奋、徐佛苏、孙洪伊3人为常务干事。籍忠寅、李文熙、谢远涵3人为候补常务干事,并有干事若干人。第二项,由常务干事推定各科职员,计庶务员文耀;文书员李文熙、吴赐龄;会计员李素;交际员欧阳弁元、陈登山;调查员康士铎,何宗翰;编辑员王葆心、余绍宗。第三项,决定设总部于北京,各省设支部。各省支部发起人由各会员当场推定。于是,推定甘德蕃(广西)、汤化龙(湖北)、梁善济(山西)、袁金铠(奉天)、周树标(山东)、谢远涵(江西)、高登鲤(福建)、方贞(河南)、李良材(陕西)、蒲殿俊(四川)、汤尔和(浙江)、谭延闯(湖南)、何印川(吉林)、窦以钰(安徽)、籍忠寅(直隶)、杨寿篯(贵州)、伦明(广东)、马良(江苏)等57人,为各省支部发起人。

本部的组织初定以后,各省支部也相继建立。主要有湖南、山西、直隶、福建、贵州等省。

宪友会章程共25条,规定以发展民权完成宪政为目的。具体政纲6项:(1)尊重君主立宪政体;(2)督促联责内阁;(3)整厘行省政务;(4)提倡尚武教育;(5)讲求国民外交;(6)开发社会经济。

宪友会搜罗了大部分立宪派知名人士,是宪政党最大的一个。徐佛苏给梁启超的信里不无自得地说:"现在此会已成立矣。其总揽者,系三头政治,弟与雷继兴、孙伯兰当选。此会声势极隆,三数月之内,各省必皆有分会成立,且必有七八省全盛之势,在宣统五年之国会,必占大多数议席。若中央总部能主持得法,各省又不分裂,则真泱泱大党之风也。弟对于国事,原始终认为万无可救,然除却救亡之外,亦不可无事以送生涯,故此会弟亦愿视为一生之大举也。"立宪派对未来政党政治沾沾自喜、踌躇满志的意态,已经溢于言表。当时上海的《时报》评论说:"反复推寻,然后知该党所发表之政纲,不过表面上之揭橥,至其中之所难言者,则留待明眼人善为体会之而已"。隐约的透露出立宪派努力确立其独立政治地位的企图,并在未来政坛上大显神通的架势。辛亥革命后,宪友会分化为共和统一党和建设讨论会。

中国同盟会中部总会成立

中国同盟会中部总会,简称中部同盟会,是1911年长江中下游地区同盟会成员为推动长江流域的民主革命运动而建立的革命组织。1907年以后,孙中山、黄兴集中全力在华南地区组织武装起义,东京同盟会总部日趋涣散,内部分歧未能得到及时正确处理,以至造成分裂,部分会员另组共进会及光复会总会。其时,长江中下游各省革命形势却日臻成熟,部分会员感到应加强长江中下游地区革命的组织领导。

年春,广州新军起义失败后不久,宋教仁、居正和谭人凤等于日本聚会探讨革命前途,宋教仁提出要成立一个专主长江流域的革命机关,谭人凤等赞同。6月,谭人凤召集在日本的中国11省区的同盟会分会长会议,讨论建立组织问题。会上,宋教仁提出革命进行方略有上、中、下三策:在边地进行为下策,在长江流域进行为中策,在首都和北方进行为上策。认为革命地点宜居中,不宜偏僻;革命时期应缩短,不可延长;战争地域应狭小,不可扩大。与会者对三策作了仔细的利弊权衡后得出结论:"上策运动稍难,下策已行之而败(指华南边境地区起义相继失败),且足引起干涉酿分裂之祸,故决采用中策。"于是决议组织中部同盟会作为策动机关。至此,组织同盟会中部总会基本确定下来,因经费无着,暂告搁浅。

年黄花岗起义失败再次证明不能仅局限在南方地区发动起义,原酝酿在中部发动起义的同盟会员"益坚信长江革命之重要",遂决定加紧建立组织的准备。7月31日,同盟会中部总会在上海四川路湖北小学召开正式成立大会。会议通过了章程和宣言,选出谭人凤、宋教仁、陈其美、潘祖彝、杨谱笙5人为总务会干事,分掌党务、文事、庶务、财务、会计各部事务。8月2日,总务会干事又公推谭人凤为总务会议长。其《章程》表现出对同盟会的改组倾向,称"本会由中国同盟会会员之表同意者组织而成","凡中国同盟会会员依本法律人会者,皆为本会会员"。以"推覆清政府,建设民主的立宪政体为主义"。《宣言》宣布同盟会中部总会"奉东京本会为主体,认南部分会为友邦",但在名义上又自冠"总会",宣称总理一职暂不设立,虚位以待贤豪。《章程》规定总机关设于上海,各省设分部,并制定有《分会章程》,对各分会机构的组织、经济开支与本部的关系等,都作了规定。对机关内部的组织原则规定实行"合议"制,防止专制;加强团结,破除"省界";"培元气,养实力","不轻易发难"等。会员共40余人(一说20余人)。

中部总会成立后,主要做了两项工作:(1)其成员分别回本省发动革命,在江苏、安徽、湖北、湖南、四川、陕西设立分会,推动各地区革命形势的发展。(2)加强了与武汉地区革命力量的联络与指导,促成了武汉革命势力的联合,从而保证了武昌起义的胜利。武昌起义后,中部总会又为光复上海、浙江、南京等地做出了积极贡献。上海光复后,同盟会本部自东京迁来上海,该会遂告结束。同盟会中部总会的成立,组织上具有从同盟会分裂出来独树一帜的趋向,但它适应了革命形势的要求,将革命的重心转移到长江流域一带,实际上担负起指导长江中下游革命斗争的重任,对辛亥革命的胜利做出了重大贡献。

林冠慈、陈敬岳再炸李准

黄花岗起义失败后,黄兴非常愤怒,欲亲自暗杀一两位清朝重臣,以为死难战友报仇。经孙中山、冯自由等自美洲致电劝阻,黄兴才同意不亲自人内地,而派人在广州组织暗杀团。1909年冬,刘思复自香山狱中获释,来到香港。次年汪精卫、黄树中谋刺载沣被捕,刘思复很气愤,与朱述堂、谢英伯、高剑父等组织支那暗杀团。该团初次宣誓时,厅堂四周围以黑布,中间放蜡烛,在烛影摇红中,众人独对骷髅3分钟,由主盟者宣读暗杀团宗旨和方略。团员分执行员和辅助员,入团者须经一个月以上的考察。陈炯明、李熙斌、李应生、徐宗汉、林冠慈等陆续加入暗杀团。林冠慈,原名冠戎,广东归善人。农民出身。性情纯厚诚挚,少年时目睹催租官吏欺压乡民,非常气愤,便买了一把快刀,准备杀赃官污吏。后听说俄国虚无党人用炸弹暗杀官僚贵族,非常羡慕。欲购手枪,因无钱未能如愿。他从西方传教士那里学到一点化学知识,知道了炸药的制法,但技术不精,没有收获。后又听说孙中山创立了革命党,便只身走香港,多方寻访,加入支那暗杀团。团里规定新进团员不能参与秘密之事,林冠慈初入团为候补,他几次请求执行任务,渐获其他团员的信任。

黄花岗起义失败,暗杀团决定谋刺广东水师提督李准,限期执行。林冠慈、陈敬岳、赵灼文、潘赋西、刘敬源5人同得以选为执行员。临行前,林冠慈慷慨陈词说:"我以身许国,早视死如归。此行无所系念,老母在家,不及一面为憾尔!"1911年7月末,抵达广州,为纪念母亲,将冠戎易名冠慈。

陈敬岳,广东嘉应州人。1903年冬,南游马来半岛,黄花岗起义失败消息传到南洋,数日寝食不安,随后尽典衣物,决计回广东实行暗杀。至香港后,准备参与暗杀李准。当时督练公所参议吴锡永在黄花岗起义中被炸弹炸伤足部,留在韬美医院治疗,李准常去探视。陈敬岳装病住院,相机刺李。吴伤渐愈,李准不再来医院探视,陈敬岳便决计在路上刺杀李准。他听说李准准备去顺德,便乔装成乞丐尾随之,追踪数日,因李准防范森严,无机会下手。8月13日,林、陈、潘3人侦悉李准由城外水师公所入城。午后,3人便分头出发。林冠慈将炸弹藏在茶箩里,在双门底一摊旁假装购物,当李准乘轿经过时,林投掷两弹,李准被炸倒,折断两根肋骨,手也受伤,未死。不幸,林冠慈本人却为卫兵乱枪刺杀。

在李准由公所入城时,陈敬岳自天字码头尾随至大南门。林冠慈掷出炸弹后,陈乘人群纷乱之际行至育贤坊,岗警见他西装剪发,手持沉重的吕宁烟箱,发生怀疑,上前盘问。陈正拟抛掷炸弹,巡警纷纷赶到,陈被捕。潘赋西把炸弹藏在摄影镜箱内,未及投掷。这次李准受伤严重,由西医诊治数月得愈。陈敬岳被捕后,清吏审讯多次,他都神色自若,侃侃而谈,说一击不中,愧对温生才。11月7日,陈敬岳被杀害。

四川保路运动

是1911年湖南、湖北、广东、四川人民反对清政府向帝国主义出卖路权的爱国运动。在收回利权运动中,粤汉、川汉铁路已收回商办,铁路所经省份绅商以至人民群众已经筹集相当数量的股金,有的路段且正在修筑。但帝国主义不甘心失去对中国铁路的控制权,千方百计要夺回已归商办的铁路,其主要方式就是迫使清政府借债筑路。而清王朝为解决严重的财政危机,也只有以路作抵举借外债。1908年,英、德分别要挟张之洞签订粤汉、川汉铁路的借款合同。次年,英国汇丰银行、德国德华银行、法国东方汇理银行组成三国银行团,与张之洞签订湖广铁路借款草合同。美国不甘落后,一方面与英、德交涉,一方面对清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参与借款;英、德在相互对抗中,都想争取美国的支持,于是经过多次谈判,三国银行团变成四国银行团,并于1910年5月23日与清政府订立协定,规定清政府向四国银行团借款600万英镑,修筑粤汉、川汉铁路。1911年4月,清邮传部尚书盛宣怀与四国公使议定了借款合同细节,俟各该国政府批准后正式签字。但要批准这个出卖路权的合同,清廷必先将商办铁路收归官办。于是清政府在5月9日即皇族内阁成立次日,正式下达铁道干路国有的"上谕",规定"干路均归国有,定为政策",所有1911年以前各省分设公司集股商办之干路,延误已久,应即由国家收回,赶紧兴筑。12日,盛宣怀与四国银行团正式签订《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粤汉铁路、湖北省境内川汉铁路借款合同》,首先劫夺了粤汉、川汉两大干线。清政府所谓"官办",即是官卖,"国有"实为帝国主义所有的真面目暴露无遗。首先起来反抗的是湖南人民。"铁路国有"的消息传到长沙,湖南商办铁路公司即致电军机处、外务部、度支部、邮传部,表示湘路"力能完全自办,毋庸另借外债"。长沙各界连日集会,一致反对"铁路国有"政策,要求湘抚杨文鼎代奏,望清政府收回成命,否则将"全力抵抗"。湖北谘议局紧接湖南之后,召开了有数千人参加的大会,与会者纷纷演说路权丢失之利害关系,"大呼救国"。革命党人詹大悲主编的《大江报》发表以《大乱者,救中国之妙药也》为题的"时评",揭露清政府的卖国罪行,鼓吹革命。湖北境内数万名川汉铁路工人也群起响应。在广东,粤汉铁路公司于6月6日召开有千余人参加的股东大会,议决"万众一心力争商办",在公司内设立争路机关部,致电邮传部要求"撤销国有令,以昭大信"。市民们拒用官发纸币,挤兑现银,以此抗议广东地方当局的阻挠破坏。海外华商会馆致函粤路公司,声明"粤路国有,誓死不从","政府虽欲卖国,我粤人断不能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