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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坐剑杀人

舞姬又换了一拨,太傅家存的娇魅舞姬看起来还真不少,不禁让人有点怀疑太傅是否真的那么好养生了。先前的舞姬没退场,都杂坐在客人中侍酒,身上的轻纱被扯得零零落落,酒后的浪语不时传来。

几个家主喝得太多,搂着舞姬倒在毯子上,家奴一见状,立马走了进来,把舞姬和家主一起送进后堂歇息,至于是不是歇息大家心里都跟个明镜一样。

嬴真明白了其中的意思,看来谢太傅是要给客人们一个放浪形骸的机会。他心里如同有个猴子在抓,一下两下三下,不由自主地又走到叶雍容身边偷看。叶雍容仍旧坐得笔直,可冰封的脸上已经解冻,乳白的肌肤下泛着红晕,越发的诱人。

“这药当真有用?”赢真凑到泯的身边,压低声音问息泯。

“东陆第一的‘苍蝇腿’。”息泯也低着声音。

“这名字怎么起的……这么难听。”

“苍蝇腿苍蝇腿,挠在心里……痒啊。”息泯猥琐的笑了起来。

敬酒时息泯的眼神,意思是在叶雍容的酒里下了药。

息泯在这群贵公子中吃得开,是因为他总能弄到这种无色无味的春药,偷偷下在仕女的酒里,借机寻欢。他的药药效就像是醉酒,所以事后往往都被认为是酒后乱性,仕女们也不好声张。

旁边一个家主酒性大发,在舞姬雪嫩的脖子上咬了一口,舞姬扑倒,露出一截雪玉般的大腿,舞姬一声娇吟,叫得让人骨头都软了。

叶雍容忽然有些吃力似的,用手撑住桌案,鬓边露出一些细汗。

“叶将军!”嬴真大喜,几步跳过去搂住了叶雍容的腰,“叶将军醉了,快来人,我送叶将军回后堂歇息。”赢真使劲蹭着叶雍容的身子,闻着叶雍容身上的味道。心里真像息泯说的,几百几千条苍蝇腿在挠。

“放肆!”叶雍容忽地怒吼,她一把把嬴真推了出去,而后猛地抓起他的衣领,狠狠地把他“磕”在地毯上。

嬴真作为霸王赢无翳的儿子,也很有些刀术和马术的底子,不过从来都是他抱着仕女按在地下,从没有被仕女抓起来按在地下的经历。赢真一时间傻了,双膝不由得一软,跪在叶雍容面前。

息泯心都快从嗓子眼儿里跳出来,“我早说带刺的花儿不能碰,这下子可完了!”

这还没有完,叶雍容冷着脸,手中切肉的银刀一转,反手握着,往地下狠狠地一插!满堂惊呼,不过这一刀并没有扎在嬴真身上,而是把他的衣角死死地钉在地上。叶雍容转身从旁边桌上一捞,满手的肉叉、银刀。

嬴真只看着那一袭红衣围着自己闪动,等到他回神过来的时候,一圈切肉的刀具把他那件华贵的长袍的每个角都钉在了地上。

此刻他想要站起身来闪避一下都不能了。

叶雍容站在他面前,冷冷地一掌挥下,结结实实煽在他面颊上,赢真有些熏黑的脸,很快就浮出了红印。

满堂骚动,舞姬和客人们搂在一处哆哆嗦嗦,大家是来庆贺太傅寿诞兼着寻欢作乐的,却没料到这么一个红衣的杀神半道里跳出来,手中还提着一把冷光刺眼的银刀。

叶雍容回眸一顾,明艳中一股杀气逼人,原本有些骚动的人群,一下子就安静了起来。

搂着舞姬的宾客愣神的看着远处的红衣身影。

“真是……好酒。”叶雍容觉得心里一阵舒畅。

她居然掩着口,露出了一丝笑意。叶雍容不是真的想笑,而是正好一个酒嗝顶上来。这个嗝儿是叶雍容一生中打得最满意的,一股酒气喷出,四肢百骸都轻松无比。她的脸色酡红,她的目光软媚,她的身姿挺拔,她低着头用手捂着嘴,颊边两个梨涡,这树海棠花在瞬间盛开到了极致,羞得压弯了树枝。

息泯的药大概是不错的,但是这药用错了人,用在了一个酒力过人的叶雍容身上,在云中城,谁都知道叶家小姐喝多了是个什么德性。

客人们的心理在这个瞬间都崩溃了,鬼知道这个杀气逼人的红衣女孩在这个要命的瞬间娇羞个什么。

嬴真却看得骨头都要酥掉了,不由得也痴痴地一笑。

“你也敢笑?”叶雍容居高临下,银刀一闪,直指嬴真的鼻子。

“叶将军息怒,叶将军息怒!嬴公子他……他只是倾慕将军的美貌而已……不是故意动手动脚。”息泯扑上来抱住叶雍容的腿,使劲摇晃,急得眼泪都出来。他以为叶雍容盛怒之下真的动了杀心。

只不过这句话说得满场贵族恨不得掩面,堂堂息氏和嬴氏的公子,对一个小小的参谋将军不能得手,已经丢脸丢到家了,居然还说出这种话来。

如果嬴无翳在场,只怕肺也气炸了,气的不是赢真的丢脸,而是赢真的软弱。

“你倒有是很有义气啊?”叶雍容怒气更盛。

她懒得管嬴真和息泯这对风月场上的好兄弟有没有义气,但是这个面色粉嫩的小男人居然抱着她的腿摇晃。她平生最恨男人接触她身体。

她正要推开息泯,身体忽然一震

那是一股战栗,仿佛被雷霆击中心脏。她感觉到就在背后,一股凛凛然的杀气,仿佛实质一般在燥热的空气中飘动。

她的心神完全被那股子杀气吸引了,按在息泯额头上用力把他推开。

而后盈盈跪坐于嬴真面前,身体前倾,低着头,侧身手一探,按住了腰间剑柄。

嬴真不懂怎么忽然间叶雍容像是变了个人,这个姿势倒像是对他行礼。

叶雍容的背后,宾客们中,一张陌生的面孔暴露出来,那是一个上唇长着一抹小胡子的年轻男人,手把着一盏烛台,正看着烛火。

“云中叶氏,坐剑杀人,”小胡子男人点头,“好。”

满座皆惊。

“坐剑杀人”是一个剑术的起手式,这个起手式有典故。

风炎皇帝麾下名将叶正勋以武术闻名。他在稷宫学习的时候,黑街上的刀术好手杜笙五次三番地挑战他,但是都告失败。叶正勋欣赏杜笙的刀术,每次都点到为止,杜笙受的只是皮外伤,所以总能卷土重来。

叶正勋是个几乎没有破绽的人,无论杜笙是在他吃饭、睡觉甚至沐浴的时候偷袭,都没能占到任何便宜。

杜笙不忿,冥思苦想,钻研出纵劈的一刀,这一刀把全部力量都集中在自上而下的一记纵劈中,以气势威吓敌人,如果敌人横刀阻拦,就劈断敌人的刀,如果敌人挥刀砍杀,就和敌人对刀就算胳膊被砍下来,也要同归于尽。

这一刀几乎有了北陆蛮族“大辟之刀”的强横,但是杜笙仍然没有绝对的把握,因为叶正勋拔剑极快。

杜笙不再偷袭,决心面对面地决战一次,前提是他站着,叶正勋坐着。任何研习刀术剑术的人都清楚,坐着只能运动上半身,而站着可以蓄积全身之力,所以坐姿出手几乎完全没有胜算。相反对于杜笙而言,他面对叶正勋,叶正勋的任何动作都在他视线中。

杜笙闯入叶正勋和朋友饮酒的酒肆,那天和叶正勋一起饮酒的是微服的风炎皇帝。

杜笙举刀过顶,长啸着扑过去,以敌我共亡之心力斩而下!

但是他也无意于杀死叶正勋,他佩服这个男人,只想和他比较刀术上的高下,临行前把佩刀换成了木刀。

叶正勋只来得及按剑跪坐而起。没有人能够看清两个人交错的瞬间,一切静止下来的时候,杜笙提刀站在叶正勋背后,叶正勋仍旧按剑跪坐。

叶正勋的肩甲裂开,杜笙的胸口裂开,叶正勋的剑还在剑鞘里,鲜血从鞘里流出。

云中叶氏,坐剑杀人。

叶正勋看了杜笙的木刀,不由得长叹。因为皇帝在座,他不得不确保安全。只能一击必杀。

从此世人才知道,云中叶氏最快的剑,不是站着拔出来的。“坐剑杀人,没有留手的余地。”叶正勋对垂死的杜笙说。

“看见这一剑,也不算亏了。”杜笙的遗言就是如此,说完就失去了气息。

后来叶正勋把杜笙的纵劈一刀改良为“斩钢刀”,在军中传授,是他属下“狼牙七纵”最强的战场刀术之一。在北陆草原上无数次把蛮族人奔驰的烈马当胸斩倒。但是人人都知道这样勇绝的一刀,仍旧无法匹敌云中叶氏的“坐剑杀人”。但是叶正勋没有教授过“坐剑杀人”,因为这是一是刀发出就只能杀人的刀,凶戾得连叶正勋也不愿意使用。

“这种剑术太危险,你真的能控制得住?”小胡子男人看也不看叶雍容,手里用一张棉纸把一小堆菸丝卷成一根纸烟。一般人都是把菸丝塞进烟杆里抽,只有晋北种菸的农民才会卷纸烟品尝菸丝。小胡子男人就着烛火点燃纸烟,深深地吸了一口。

他慢悠悠地抽烟,安静得像是……一只豹子。

“不可!”嬴真急忙说。他知道那个男人,那是父亲嬴无翳指派给他的贴身保镖,谁也不知嬴无翳从什么地方找来的这个人,嬴真只觉得这个人永远像个影子贴在他左右,平时却又没法轻易找到他,在他遇到危险时又会及时的出现。

“我倒是没事,只怕已经惊动了公子的侍卫们啊。”小胡子男人叹了口气。

铁靴的声音打破了暖阁中的寂静,一群披着红色皮甲的南蛮武士大踏步地冲了进来,为首的百夫长一看叶雍容的姿势和被钉死在地下的嬴真,低吼一声拔出腰间的方口佩刀,刀身上雕刻着嗜血的野兽图腾,一层洗不掉的暗红色。这是柄杀过不知多少人的刀,离国“赤旅”的军刀。

其他武士也纷纷拔刀,散开成一圈围住了叶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