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北,彭雪枫游击支队于1938年11月打开豫东抗战局面后,由豫东东进,粉碎日伪2000余人的进攻,经一年多的战斗,部队发展至1.2万余人,创建了豫皖苏游击根据地。1939年底改称新四军第六支队,彭雪枫任支队司令员。1940年6月,黄克诚率八路军一部南下与第六支队会合,两支部队合编为八路军第四、第五纵队,彭雪枫任第四纵队司令员,执行向西防御任务;黄克诚任第五纵队司令员,执行东进任务。1939年5月至7月。八路军苏鲁豫支队派部队和干部进人皖东北,开辟了皖东北游击根据地。由于新四军第四支队司令员高敬亭东进不力,1939年5月5日,新四军军长**亲至庐江东汤池,建立新四军江北指挥部,加强和统一江北地区新四军部队的领导,由张云逸兼任指挥,徐海东任副指挥,赖传珠任参谋长,邓子恢任政治部主任。6月,江北指挥部整编部队,由徐海东兼任第四支队司令员;以第四支队第八团为基础成立第五支队,司令员罗炳辉,政治委员郭述申;充实加强江北游击纵队,司令员孙仲德,政治委员黄岩。部队整编后,第四、第五支队分别开赴津浦路西、路东地区开展游击战争,经过两个多月的作战,第四支队开辟了以定远东南藕塘为中心的津浦路西根据地,第五支队开辟了以来安半塔集为中心的津浦路东根据地。两个支队的兵力增至1万多人,并于12月下旬粉碎了2000余日军的"扫荡"。1940年3月,取得定远和半塔集自卫战胜利。6月至8月间,粉碎了日军的"扫荡"和国民党顽军的进攻。9月5日至17日,粉碎了日伪1万余人对津浦路东抗日根据地的大规模围攻和"扫荡",巩固了皖东抗日根据地。
1月,李先念率新四军两个游击中队和干部队,自河南确山竹沟出发挺进鄂豫抗日前线。6月,与陈少敏信阳挺进队会师,统一成立新四军豫鄂独立游击支队,李先念任司令员,陈少敏任政治委员(后由陶铸代理)。1940年1月,将鄂豫边区各地抗日武装合编为新四军鄂豫挺进纵队,李先念任司令员,朱理治任政治委员。随后,鄂豫挺进纵队向大别山进军,年底创建了鄂豫边根据地,部队发展至1.5万余人,为中原地区抗日战争打下了基础。
为开辟苏北根据地,1940年7月,陈毅、粟裕率新四军江南主力渡江北上,与江北新四军挺进纵队会师。陈毅坚决执行中共中央指示,争取了苏北地方实力派李明扬、李长江的中立,为反顽斗争创造了条件。随后,将江南指挥部改称苏北指挥部,由陈毅、粟裕任正、副指挥。7月下旬,挥戈东进,开辟了以黄桥为中心的苏中抗日根据地,歼灭顽军2000余人。10月4日至6日,进行了黄桥决战,歼江苏省主席兼鲁苏战区副司令员韩德勤所部1.1万余人。10月10日与南下的八路军第五纵队会师。至此,苏北的盐城、阜宁均被新四军控制,完成了向北发展的战略任务。11月,苏北行政委员会成立。苏北抗日根据地的创建,对坚持和发展华中敌后抗战起了重要作用。
在江南,1939年春,新四军第一支队、第二支队向扬中和长江北岸进军,开辟了扬中抗日根据地。同年夏,陈毅又派出一批干部和第四团,在宜兴和武进之间开辟了太(湖)滆(湖)游击区。1939年5月,叶飞率第一支队主力,沿江阴、无锡、常熟、太仓、苏州一线挺进上海市郊,在苏常太地区和澄(江阴)无(锡)虞(山)地区开辟了抗日根据地。6月,袭击上海虹桥机场,击毁日机4架。第一、第二支队在向敌后发展的斗争中,打击了日伪,壮大了自己。到1939年4月,部队迅速由出发时的4000余人发展到1.4万余人。在皖南,1939年,谭震林率新四军第三支队开赴铜陵、繁昌一带开展游击战争,向日军进行3200多次战斗。为统一指挥江南的新四军,1939年11月7日,新四军第一、第二支队领导机关合并,成立了新四军江南指挥部,陈毅任指挥,粟裕任副指挥,罗忠毅任参谋长,刘炎任政治部主任,钟期光任副主任。同一天,江南人民抗日义勇军主力与丹阳游击纵队合编为新四军挺进纵队,北渡长江,在长江三角洲开展游击战争。江南指挥部成立后,不断开展游击战争,1940年夏,江南新四军主力北上,创建了以茅山为中心的抗日根据地。1940年4月和10月,皖南新四军粉碎了日伪军两次大规模"扫荡",巩固了皖南抗日根据地。
11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八路军、新四军华中总指挥部,任命**、陈毅为正、副总指挥,***为政治委员,在**抵苏北前,由陈毅代理总指挥,统一指挥华中八路军、新四军。到1940年底,新四军已发展到10万人,华中解放区已扩大到大江南北的许多地区,人口达1300万。
诺门坎事件
军在张鼓峰事件受挫后,一直不放松对苏联的试探性进攻,结果演成了苏蒙军与日"满"军冲突的诺门坎事件。
诺门坎在中国内蒙古呼伦贝尔盟新巴尔虎左旗西部和蒙古人民共和国交界国境线附近,东北离海拉尔180公里,东南距阿尔山250公里,是海拉尔河支流胡拉斯台河夹岸的一片高地,与蒙古人民共和国塔姆察格布拉克地区毗邻。伪满洲国成立后,"满"蒙双方就诺门坎地区边境线的划分存在着纠纷。1939年4月,日本关东军制定《满苏边境纠纷处理纲要》,主张用武力解决纠纷,规定:如果要突袭并歼灭越境苏蒙军,则可以暂时进人苏联境内;在边境线不明确的地区,各地防卫司令官可以按自己判断划定边境线;一旦发生纠纷,要求前线部队断然采取坚决果敢的行动。《满苏边境纠纷处理纲要》的制定及其施行,为边境地区武装冲突埋下了巨大的隐患,也使日"满"军可以肆无忌惮地进攻苏蒙军。
从1939年4月下旬开始,伪满洲国军队与蒙古军在诺门坎地区发生过几次零星的军事冲突。5月11日,日军和伪满洲国军队出动大批飞机、大炮、坦克,向苏联和蒙古军队发起进攻,战线长达五六十公里,并在中国东北地区集结关东军主力,准备在得手后闪击苏联的海参崴、伯力、乌苏里斯克等地。外国舆论分析,日本进攻诺门坎的目的在于:使英法看出苏蒙边境战争不断,以破坏苏法英反侵略阵线;极右派军人通过此举企图早日加入德意同盟。战事发生后,日关东军第二十三师团于5月15日将蒙军打回哈拉哈河西岸。5月17日,蒙军再次进入海拉尔河东岸。5月28日,日军2000余人在海拉尔河东岸发起进攻,被苏蒙军击退。次日,苏蒙军转而反击,双方形成对峙。
此后,交战双方均集结重兵。至六月末止,集结在塔木察格布拉克附近的苏军部队有第十一坦克旅,第七、第八、第九装甲旅,步兵第三十六师大部,一个重炮营,战斗机100架以上,蒙军有第八骑兵师。苏蒙军还加强了在海拉尔河两岸的部署,装备了20门大炮、30辆坦克和装甲车及500多辆载重汽车。与此同时,日军也加强了空中打击力量和地面坦克部队,关东军司令官植田谦吉也亲自参加指挥作战。
27日,日军出动飞机119架突然袭击塔木察格布拉克地区机场群。7月2日夜,日军第二十三师团主力渡过海拉尔河,侵人海拉尔河西岸地区,遭到苏蒙军的猛烈反击,被迫于7月3日撤回海拉尔河东岸。与此同时,日军另一部在坦克、装甲车掩护下,向苏军正面战场发动猛烈进攻,遭到苏蒙军的猛烈反击,损失惨重。从7月初至8月中旬,冲突双方进行猛烈的炮战和阵地拉锯战,并调集兵力,准备发动新一轮攻势。
20日上午,苏蒙军以35个步兵营、216门野炮、498辆坦克、346辆装甲车、150架轰炸机和100架战斗机,分南、中、北三路全线对日"满"军发动围攻。中路部队对正面日军第二十三师团阵地施加压力,南路和北路则迂回其侧翼。当天,三路部队即完成战略展开。8月24日,日军为免遭被包围,曾对南路苏军发动反攻,但未能达到预定目的。8月26日傍晚,苏蒙军完全包围了日军第二十三师团。8月27日,苏蒙军进一步缩小包围圈。8月29日凌晨,日军被迫撤退。8月31日日军2000余人突围出包围圈,苏军停止进攻。
苏蒙军这次反攻作战,共歼日"满"军1.2万余人,击毁日机600余架。日军遭到毁灭性打击后,被迫寻求通过外交途径收拾残局。9月3日,日军被迫停止原定发动攻势的计划。9月16日,日驻苏大使东乡茂德和苏联外交人民委员莫洛托夫分别代表日"满"和苏蒙,在莫斯科签订诺门坎停战协定,规定双方于莫斯科时问9月16日上午2时停止一切军事行动,各派代表2人组织委员会,勘定"满"蒙发生冲突地带的界线。日军在诺门坎的惨败,使日军不敢轻易北犯,苏日之间在中国东北地区此后没有较大的军事冲突。
苏联对华巨额借款
抗日战争爆发后,苏联不仅在道义上支持中国抗战,谴责日本侵略,而且在军事上和经济上给予中国以巨大的援助,支持中国的抗战。
3月2日,国民政府与苏联政府在莫斯科签订《关于使用五千万美元贷款的协定》,这是抗战初期中苏首次签订的易货借款合同。合同共11条,规定:苏联给予中国5000万美元的贷款,供中国政府向苏联购买苏联生产的工业品及设备;年息3厘;从1938年10月31日至1943年10月31日的5年期问,中方每年以同等数目即1000万美元偿还苏方,一并交付已使用贷款的利息;双方任命特派人员根据该协定的一般规定,就该项贷款的账目,签订不同种类工业品及设备供应的特别合同;中方以苏联所需要的商品及原料按年偿还贷款及其利息;中方为偿还贷款所交付的商品名称及数量在每一偿还年度初,根据苏联对外贸易人民委员会按该协定附件所指示的货单来规定;中方偿付的商品及各种原料最初应在10月31日前供应完毕;苏方交付的工业品及设备按每批商品及设备供应当日市价的美元来计算;中方偿还的商品及原料按每批到达苏联国境当日市价的美元来计算;由双方政府的特派人员组成调解委员会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争执;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该合同还附有商品货单,规定中国政府以茶叶、皮革、兽毛、锑、锡、锌、镍、钨、丝绸、棉花、桐油、药材等商品作价偿还。
7月1日,中国政府与苏联政府在莫斯科再次签订《关于使用五千万美元贷款的协定》。该协定共11条,规定:苏联向中国贷款5000万美元,供国民政府向苏联购买苏联生产的工业品及设备;年息3厘;从1940年7月1日起,中方每年偿还1000万美元,偿还时一并交付利息;双方政府任命特派人员根据协定的规定,就贷款的账目签订不同种类的工业品及设备供应的特别合同;中方以苏联所需要的商品和原料按年偿还贷款及利息;中方为偿还贷款所交付的商品名称及数量在每一偿还年度初,根据苏联对外贸易人民委员会按该协定附件所指示的货单来规定;中方偿付的商品及各种原料最迟应在10月31日前供应完毕;苏联交付的工业品及设备按每批商品及设备供应当日市价的美元来计算;由中国国民政府或由其专设的全权机构接收按离岸价格由黑海港岸或其他相应边境站交付的苏联工业品及设备;中方承担工业品及设备从苏联边境站运至中国境内的一切运输费用,苏联则将工业品及设备运至中国国境;中方负责将所提供的商品及原料运至苏联;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在完全偿清债务及利息及履行与此相关的一切义务前,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合同还附有商品货单,规定中国以茶叶、皮革、兽毛、锑、锡、锌、镍、钨、丝绸、棉花、桐油、药材等商品偿付苏联贷款。
中苏两次贷款达成后,中国继续寻求苏联对华易货贷款。1939年4月,中国政府代表到达苏联莫斯科,接洽贷款事宜。孙科介绍了中国抗日战争的情况和财政经济的情况,请求苏联政府更为广泛和有效地帮助中国所进行的抗日战争。孙科与斯大林进行了会谈,斯大林在了解中国的实际情形后,决定加大对中国的贷款力度。1939年6月13日,孙科与苏联对外贸易委员米高扬在莫斯科签订《关于使用一亿五千万美元贷款之条约》。
该条约共11条,规定:苏联给予中国贷款1.5亿美元,供给中国向苏联购买苏联生产的工业品及设备;年息3厘;从1939年7月1日至1949年7月1日的10年期间,每年以同等数目即1500万美元偿还,从1939年开始每年按实际使用的贷款数进行;中国国民政府任命孙科、苏联政府任命米高扬为全权代表;苏联工业品及设备的价格以及货物运至苏联边境的有关开支的偿付,由双方协议规定;中方以苏联所需要的商品及原料按期偿还苏联的贷款,并在每一偿还年度初,根据苏联对外贸易委员会所指示的货单来规定;中国提供的商品及原料至迟应于10月31日前供应完毕;苏联供给中国的工业品及设备按当日市价的美元计算,中国提供的商品及原料也按当日市价的美元来计算;双方政府代表组成调解委员会,调解可能发生的争执;合同在签字后生效。合同附有商品单,规定中国以茶叶、皮革、兽毛、锑、锡、镍、锌、钨、丝绸、棉花、树脂、药材、毛皮等来偿还贷款。
苏联三次对华易货贷款,总计共2.5亿美元,稳定了中国经济,支持了抗战事业。
远东慕尼黑阴谋
本诱降汪精卫集团以后,一直未放松对重庆国民政府的诱降。日本帝国主义利用英国无力顾及远东利益,希望以妥协方法保护其在远东的利益;美国不愿卷入对日战争的态势,对英、美施加压力,企图让英、美两国在中国制造另一个慕尼黑协定。在这种背景下,1939年初,英、美通过报纸大量散布关于召开太平洋国际会议以解决中日冲突的消息。4月,英国驻华大使卡尔到重庆进行活动,劝说国民政府对日妥协。蒋介石表示希望英、美从中斡旋,国民党报刊也公开宣传拥护召开太平洋国际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