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帆离开南京去上海,参加"左联"和上海文化界救国会工作,并加入了共产党。他在记者身份的掩护下,一方面为中共在上海郊区建立抗日游击队作出了贡献;另一方面还进行了调查日伪情况等重要秘密工作,由于出色的工作成绩,受到党组织的多次表扬。1939年,杨帆参加新四军,并任新四军军部秘书。1940年,杨帆任新四军军部军法处科长。1941年1月的"皖南事变"中,杨帆和胡立教一起突围,历尽艰辛到达苏北盐城刚建立不久的新四军总部,写出了"皖南事变"情况,拟成电报稿向中央汇报,成为突围干部向党中央反映"皖南事变"的第一份报告。此后,杨帆被任命为军法处副处长并兼任盐阜区行政公署的保卫处长。在复杂、尖锐的斗争中,杨帆英勇机智,积极工作,在肃清反革命、保卫根据地等方面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受到了***和陈毅的表扬。上海解放后,先后任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在上海刚解放的头几年中,为肃清国民党潜伏特务,及上海市的整个治安保卫工作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在揭露高、饶反党罪行时,因饶漱石的错误中有在镇反方面存在片面强调宽大,片面强调依靠公安机关的搜捕和"以特反特"的右倾错误,作为公安局长的杨帆也受到牵连,1954年12月底,被扣押受审。又因上海"二六"轰炸案,本系国民党特务提供轰炸目标,却错认为是潘汉年、杨帆所为,因此与潘汉年同于1955年4月12日,被正式逮捕。1965年8月以"内奸,反革命"罪,判刑16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杨帆的冤案得以逐渐平反。1980年4月,初步平反,1983年8月彻底平反。结论是:"杨帆同志长期从事革命保卫工作,对党是忠诚的,对革命事业卓有贡献;解放后,在上海市公安局任职期间,出色地完成了党赋予的各项保卫任务,在打击敌人和保卫人民方面作出了显著的成绩。过去认定杨帆同志是内奸、反革命分子问题,均不是事实,应予否定。1955年后对杨帆同志的隔离、逮捕、判决都是错误的。杨帆蒙冤20多年应予平反,恢复名誉和消除影响。"
从批判胡风思想到肃清"胡风反革命集团"
胡风,原名张光人,湖北省蕲春县人,1902年生。20年代初即接触新文化运动,1923年冬加入共青团,1929年在日本留学期间加入日本反战同盟并加入日本共产党。1933年回国后参加左翼作家联盟,曾任宣传部长、书记等职。抗日战争时期,他先后创办和主编《海燕》、《七月》、《希望》等文艺刊物,发表许多进步作家的作品,在当时大后方进步青年中有很大影响。他的主要成就是文艺理论批评,先后出版了《剑·文艺·人民》、《论民族形式问题》、《在混乱里面》、《逆流的日子》、《为了明天》、《论现实主义的路》等8本文艺理论书籍,形成了自己的文学流派及创作理论。其代表性观点:"到处有生活"、"写真实"和"主观战斗精神"。胡风的文艺思想有一些观点是正确的,强调尊重文学艺术自身的特点,尊重创作的主体性,对当时文艺创作中的概念化、题材决定论等进行了有力的批评。胡风的文艺理论是属于革命现实主义流派中强调主观体验的一个分支。由于他的文艺思想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又强调作家的主观能动作用,也难免有偏激和片面之处。因而在解放前和建国后文艺界曾多次对胡风的文艺观点进行过耐心的帮助和善意的批评,胡风只是部分的接受了意见,但对大多数的问题持保留态度。
在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10周年时,写过《论主观》的舒芜写了题为《从头学习(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文章,检讨了自己过去在思想上和理论上的错误,不久《人民日报》予以转载,并加了编者按语,肯定了舒芜的检讨,批评胡风"在文艺创作上,片面地夸大主观战斗精神的作用,追求所谓生命力的扩张,而实际上否认了革命实践和思想改造的意义。这是一种实际上属于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文艺思想"。这一年中,文艺界举行多次座谈会,讨论和批判胡风的文艺思想。胡风在个别问题上作了一些检讨,但不承认在根本问题上有错误。于是,在1953年1、2月,《文艺报》陆续发表了由林默涵、何其芳执笔的两篇批评文章,认为胡风的文艺思想,"是一种实质上属于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文艺思想,它和马克思主义的文艺思想、毛泽东同志的文艺方针没有任何的相同点;相反地,是反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人民日报》和一些省、市报纸转载了林、何文章,引起了文艺界和社会的震动。
深感政治压力加大,而又拒不承认自己文艺思想存在问题的胡风,于1954年3、4月间,写出了《关于几个理论性问题的说明材料》,又于6月写出《作为参考的建议》。两部分材料结合起来,形成了一份30万言的意见书,以《关于几年来文艺实践情况的报告》,于同年7月上报中共中央。
胡风在"三十万言书"中一方面对批评意见进行了辩论和反批评,强调"主观战斗精神"、"生活题材"等问题;另一方面,他认为几年来文艺界的根本问题是宗派主义,一些人歪曲了毛泽东关于思想改造的方针,是他们用错误的方法代替了毛泽东的英明决策。因此,他认为要复兴文艺,就必须清除周扬等宗派主义的影响。
当时中宣部认为,胡风的意见,牵扯到文艺理论和创作实践的许多原则问题,牵扯到党的领导和党的文艺路线,以及整个文艺的方向问题,因此,给中共中央写了关于批判胡风思想的报告。中共中央于1955年1月批准了这个报告。随后作协主席团决定对胡风的文艺理论展开批判。接着,《人民日报》、《文艺报》以及其他报纸刊物都发表大批文章,对胡风文艺思想展开批判。
虽然批判的文章铺天盖地而来,批判的调子越来越高,对胡风所造成的政治压力也越来越大,但毕竟还是局限于思想理论范围,还是以理论武器对理论对象的批判;而且一些负责同志的文章对胡风政治上的表现是肯定的,胡风等人也有在大会上发表意见的自由。但是胡风问题很快发生了性质的变化,4月间,舒芜为了证明胡风当年是肯定他的《论主观》一文的观点的,乃将胡风40年代写给他的信拿出来作证。5月9日,周扬把舒芜提供的材料送毛泽东审阅。毛泽东看到材料后,断定胡风等人是一个"反党集团",并确定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公安部共同组成胡风问题专案组,开始在全国范围调查胡风等人历史情况,收集材料。5月11日,毛泽东将重新写的编者按语交周扬,并指示在《人民日报》刊登,然后《文艺报》转载。5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关于胡风反党集团的材料》,将胡风小集团定性为"反党反人民的文艺集团",一个本来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的文艺思想上的分歧和小集团问题,就上升为敌我性质的政治斗争了。5月16日,公安部拘捕了胡风。5月24日,《人民日报》公布了《关于胡风反党集团的第二批材料》。6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第三批材料》和社论《必须从胡风事件吸取教训》,"胡风集团"就成为"胡风反革命集团"。中共中央还将关于胡风的材料印成小册子在全国发行,毛泽东为此书写了序言,断言胡风等人是"一个暗藏在革命阵营的反革命派别,一个地下的独立王国",他们"是以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恢复帝国主义国民党的统治为任务的",这样胡风问题的性质起了根本的变化,从对胡风文艺思想的批判演变为政治上、组织上的"肃清胡风反革命集团"的运动,从而铸成了重大历史错案。
在全国清查"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中,到1956年底正式定为"胡风反革命集团"分子的有78人,其中划为骨干分子的23人。全国共有2100多人受牵连,其中逮捕了92人,隔离62人,停职反省的73人。胡风、阿垅、贾植芳等3人被判刑。1965年,经中央批准,判处胡风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6年。"文化大革命"中1969年加判胡风无期徒刑,收监关押。粉碎"四人帮"后,1978年底撤销胡风无期徒刑的判决,宣布释放。1980年9月29日,中共中央批转了有关这一案件的审查报告,指出这一案件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将有错误言论、宗派活动的一些同志,定为反革命分子是不恰当的。这纯属于一件错案,决定予以平反。
6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经过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同意的《关于为胡风同志进一步平反的补充通知》。《通知》指出:"在我国革命文学阵营的发展历史上,的确存在过宗派的问题,因而妨碍了革命文艺界的团结。形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复杂,时间长,涉及的人员也较多,不同历史阶段的矛盾还有不同的状态和变化,从胡风同志参加革命文艺活动以后的全部历史看,总的说来,他在政治上是拥护党中央的。"《通知》还指出:"对于胡风同志的文艺思想和主张,应按照宪法关于学术自由、批评自由的规定和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由文艺界和广大读者通过科学的正常的文艺批评和讨论,求得正确解决,不必在中央文件中作出决断。"至此,胡风的政治名誉被全面彻底的恢复了。平反后,胡风任四川省政协委员、第六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文联委员、中国作协顾问、中国艺术研究院顾问。
6月8日,胡风病逝。1986年1月15日举行追悼会。文化部部长朱穆之在悼词中说,胡风是"我国现代革命文艺战士、著名文艺理论家、诗人、翻译家","胡风同志的一生是追求光明、要求进步的一生,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并努力为文艺事业做出贡献的一生。在受错误处理期间,他对党抱着坚定的信念,写下了大量诗文。平反后,他更加焕发革命青春,对未来充满信心,继续坚持写作,赞颂党在新时期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并回忆和记录了许多重要文艺史实。……无论如何,胡风同志对于发展我国革命文艺事业的功绩,应当给以肯定;胡风同志在任何条件下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值得我们学习"。
关于农业合作化发展速度的争论
夏季,关于农村合作化速度问题在中国共产党内部发生了一场争论。在农村建立合作社的过程中,一直存在着速度问题,有时发展得快了些,领导和管理跟不上,脱离了当时农村实际,一旦发现了问题就进行整顿,加以纠正。1954年,由于大张旗鼓地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和大力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农业合作化运动在全国发展很快,这年参加互助合作组织的农户,由1953年39.5%上升到60.3%。合作社由1953年1.4万个发展到10万个,增加7倍多。1954年10月,中央决定,1955年合作社由10万个增加到60万个。然而,这一数字在1955年3、4月份就被突破了。如此迅速的发展有些地方并非农民的自愿,加上1954年秋冬国家多征购了70亿斤粮食。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出现了党和农民关系紧张的局面。有的省几十万头牲畜被宰杀,大片林木被砍伐,生产遭到破坏。面对这种情况,1955年1月4日,邓子恢向中共中央报告了农村合作化运动的情况并提出了两项建议。其主要内容为:第一,需要制定一个全国性的章程,明确合作社的半社会主义的性质,使干部不致乱立法,群众不致乱猜疑;第二,整个运动须转向控制发展,着重做巩固工作阶段。总的精神是完成60万个好,完成50万不出废品也应承认是最大胜利。中共中央接受了邓子恢的建议,结合全面情况在1月10日发出了《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通知要求:当前的合作化运动,基本上转入控制发展,着重巩固阶段。按不同地区,分别执行以下方针:停止发展,全力巩固;适当收缩;在巩固中发展。通知还强调,在巩固合作社的工作中,要着重宣传自愿原则,针对暴露出的思想进行教育工作。对那些有名无实的挂名合作社,经过帮助如不能继续办下去,应该允许他们改为互助组,将来再转为合作社。3月上旬,毛泽东找中央农村工作部负责人邓子恢、陈伯达、廖鲁言、杜润生汇报工作。毛泽东肯定了这一时期农村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并予以总结,他说:"方针是三字经,叫一日停、二日缩、三日发。"当场议定,浙江、河北两省收缩一些;东北、华北一般要停止发展;其他地区(主要是指新区)再适当发展一些。毛泽东概括的停、缩、发三字方针表明:1955年初春在整顿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根本方针上,中共中央、中央农村工作部同毛泽东个人的意见是一致的。
根据中央一致的意见,中央农村工作部坚决贯彻"停、缩、发"的方针,在原有67万个合作社中巩固下来的有65万个。各省有增有减,全国合作社数量减少了2万余个。
4月下旬到5月初,中央农村工作部受中共中央委托,召开了全国第三次农村工作会议,着重研究了农业生产合作社整顿与巩固的问题。会议实事求是地提出1956年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规划,由现有65万个发展到100万个。6月,中央批准了这个规划。但是,很快党内对合作社发展速度问题发生了争论。邓子恢坚持经政治局批准的中央农村工作部提出的翻半番的主张,而毛泽东认为这个发展数字"少"了。主张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一倍,即翻一番。表面上看这是对发展速度的争论,实际上争论涉及对合作化运动的形势、步骤、方法的认识上的分歧。毛泽东据此得出结论:邓子恢和中央农村工作部的思想右了,对合作化不积极。因此,合作化运动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是纠"左",而是反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