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虽然北京出现过攻击周恩来的"首都五一六红卫兵团"的小组织,没有用多少时间,这个反动组织就被清查出来,为首的分子被公安机关逮捕,问题基本上解决。但在全国范围内清查所谓"五一六"分子,则是毫无根据的。特别是林彪、江青等人本来就是煽动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罪魁祸首,现在又摇身一变,成了批判和清查这种极左思潮的领导者。1968年中共中央成立中央清查"五一六"专案小组,陈伯达任组长,谢富治、吴法宪为领导小组成员。他们为了掩盖自己的真实面目,故意把水搅混,提出所谓凡是把矛头指向无产阶级司令部、指向人民解放军、指向革命委员会,凡是有这种"三指向"之一者即为"五一六"分子。这种任意扩大打击面,把矛头指向了广大干部和群众,是不折不扣的极左思潮。在当时两派尖锐对立的情况下,各派组织又互揪对方的"五一六"分子,抓所谓的黑手,更加深了问题的严重性。后来,清查"五一六"分子又作为"清理阶级队伍"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所谓"红色恐怖"下,有的单位1/3以上的人都被打成"五一六"分子,甚至负责清查工作的专案人员也被咬为"五一六"分子。规模越搞越大,标准越来越宽,造成人人皆危的情况,大批干部和群众在身体和精神上遭到严重摧残。
2月,毛泽东指出:"‘五一六’数量很少,很快就发现了,揭发得早,头子关起来了。不要乱挖,面不要太宽了。"年3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的通知》。这个《通知》既肯定清查"五一六"的必要,又明确提出要防止和纠正扩大化的问题。《通知》提出"要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的问题,说:"现在,清查‘五一六’的斗争已经展开,有些单位出现了扩大化的倾向。‘五一六’是一个秘密的反革命阴谋集团,目前有的单位在过去公开的群众组织中也大抓‘五一六’,有的单位七分之一以上的人都被打成‘五一六’分子。这种扩大化的情况……必须引起特别警惕和注意。"这个文件把肖华、杨成武、余立金、傅崇碧、王力、关锋、戚本禹作为"五一六"的操纵者,是毫无根据的;同时除继续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清查"五一六"外,又提出还有很多"五一六"一类的反革命阴谋组织,也是错误的。但这个文件提出要防止和纠正扩大化。这样就使得后来这场运动不了了之。
"文革"中农业学大寨运动的畸形发展
代前期,大寨大队是中国农业战线上的一个艰苦奋斗建设山区的先进典型,倡导"农业学大寨"是推动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一种方法。学大寨主要是学大寨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发展农业生产的经验。这段时间,学大寨运动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地向前发展。"文革"开始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利用大寨这面旗帜和"农业学大寨"运动这种形式,适应"文化大革命"发展各个阶段的需要,作为在农村推行左倾政策的工具。
3月5日,《人民日报》刊登了陈永贵在昔阳造反夺权的通讯,利用大寨这面旗帜为在农村夺权和制造动乱推波助澜。8月6日,《人民日报》刊登了署名陈永贵的文章《大寨是在同中国赫鲁晓夫的斗争中前进的》,不点名地批判了***。在"文革"进人"斗、批、改"的阶段后,《人民日报》1969年2月1日发表署名大寨贫下中农的文章,总结大寨进行农村"斗、批、改"的体会是:"高举一面旗(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狠抓一条纲(两个阶级、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纲)猛批一个修(批判***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狠斗一个私,大立一个公。"年1月,作为推动农村"斗、批、改"的一项重要措施,农业部在大寨召开全国学大寨劳动管理经验现场会议。除西藏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都派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形成的《纪要》提出,以"一心为公劳动、自报公议工分"为特点的大寨劳动管理经验,是毛泽东思想的产物,是管理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方向,是适合中国农村情况的好办法;大寨劳动管理经验,不是一个简单的劳动管理方法问题,而是"不让旧的剥削阶级复辟,不让新的剥削阶级产生,不让贫下中农变质,不让无产阶级江山变颜色"的问题。会议要求各地彻底批判以"工分挂帅"、"物质刺激"为核心的"修正主义"管理制度,把推行大寨劳动管理经验的群众运动引向高潮。除劳动计酬办法外,大寨实行的大队核算、取消自留地和限制社员家庭副业的作法,也受到肯定。这是第一次学大寨的全国性会议。这次会议是在夺权、大批判的政治局势下召开的,对于推动"农业学大寨"起了重要作用。会后,各地又陆续派出大批农村干部到大寨参观、学习。自此,大寨逐渐成为推行"左"倾农村政策及其农村经济模式的样板。
大寨大队经济模式的主要特点集中地表现为"一大二公"与平均主义。即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片面强调粮食生产,忽视多种经营;取消自留地,限制家庭副业;限制集市贸易。采取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否定按劳分配原则,主张吃"大锅饭"。这种大寨模式,首先在大寨所在地的昔阳县范围内推广,全县400多个生产大队于1968年全部实行以大队为核算单位。1970年以大队为核算单位的,在山西、河北、北京等11个省、市,已由1962年的5%上升到14%。一些地区刮起了以生产队为基础合并为大队所有制的"穷过渡"风。1970年国务院召开北方地区农业会议,这实际是"文革"以来第一次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了实现《农业发展纲要》措施和农村政策问题,对于纠正"文革"前期肆意破坏农村政策的无政府主义混乱状态,起了重要作用。会议提出,农村人民公社"六十条"的基本政策仍然适用,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和自留地的制度,一般不要变动;允许社员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反对平均主义;允许生产队因地制宜种植等。当时在极左路线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会议推广农业学大寨经验时又强调:抓住阶级斗争这个纲,开展路线斗争,首先解决社队领导班子问题。会议指出,学不学大寨,这是农业战线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大问题。要把大寨经验推广开,必须狠抓阶级斗争这个纲,首先解决社队领导权,解决领导班子特别是县委班子革命化问题。会议认为学大寨的阻力主要来自于领导班子中的"五种人",即坏人、蜕化变质的人、热衷于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人、"老好人"和思想还停留在民主革命阶段的人。会议要求各地组织工作队,深入到"斗、批、改"还没有搞好的公社和大队,一个支部一个支部地进行整顿,解决社队领导班子的领导权问题。这次会议之后的"农业学大寨"运动,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或特点。
与整党、"一打三反"、"路线教育"相结合,整顿基层领导班子。学大寨运动违背农民的利益,受到农民群众和农村基层领导干部不同程度的抵制。要推动运动的开展,只能依靠某种强制性的手段。此时国内政治局势趋于相对稳定,大斗争、大夺权形成的政治压力相对减缓,不断地整顿基层领导班子,就成为强行推动学大寨的重要手段和"农业学大寨"运动的重要内容。吉林省依通县在学大寨运动中,从1971—1974年,共举办了12期基层干部学习班,对全县22个公社和228个大队领导班子分期进行整顿,解决领导权问题。农村基层干部对此不满,他们抱怨说:"年年有个冬,过冬就整风,不剥一层皮,也要吃一惊。"在整顿领导班子的过程中受到打击、批判的所谓"五种人",除极少数是贪污、腐化分子外,多数是对"左"倾政策执行不力或学大寨不积极的干部。"农业学大寨"运动成为新形势下在农村中不停顿地开展"阶级斗争"与整干部的主要形式。
继续大批"资本主义"、大批"修正主义"。70年代初期,农村经济政策一度都得到调整,提出过在农村经济工作中要划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界限。但是,作为全国学习的典范的大寨大队和全国第一个大寨县——昔阳县,仍然把自留地与家庭副业等作为"资本主义尾巴"来批判,混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界限。实际上,不是堵了资本主义的路,而是堵死了农村商品经济和农民致富的道路,是以"大批判"的形式强制推行大寨经验,抵制正确的农村经济政策。
片面强调粮食生产与建设"大寨田"。在"是真学大寨还是假学大寨"就是"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压力下,在"农业学大寨"陷入形式主义浪潮中,许多地区照搬大寨发展生产的具体途径和措施。一些地区为了片面追求粮食每亩产量超过《纲要》,放弃经济作物,砍掉多种经营,改变耕作制度。在非传统农作物区,大搞围湖造田、毁林开荒,滥垦草原,追求粮食自给。在农田水利建设方面,一味追求大规模、大会战,忽视工程的科学论证和经济效益,甚至为了增加产出,不计成本,盲目增加投入。不注意正确处理农田基本建设与当年生产的关系、受益和非受益单位的关系。有的简单地照搬大寨的做法,在陡坡上开荒,劈山运土,建造水平梯田。为应付参观检查,整路边地,修路边渠。这种违背自然规律与经济规律、危害农民利益的蛮干行为,是依靠行政命令的强制手段实现的。
随着批林批孔运动的开展,"农业学大寨"又被纳入所谓"反复辟"、"反右倾回潮"的轨道,大寨经验中的"左"的一套做法更加发展,并在全国农村强行推行。1975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第一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会议提出了加快农业发展,在1980年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的任务;认为要完成上述任务,必须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大寨根本经验上。为此,会议向全党提出了普及大寨县的任务,强调"建成大寨县,县委是关键"。要求全党普遍整风,必要的地方还要进行组织整顿,在一年内把县委领导班子整顿好。重申要解决基层领导班子中的"五种人"问题,省、地、县要派大批干部深入基层,对那些问题严重的社队,要发动群众,揭开阶级斗争的盖子,解决领导权问题。这次会议不久,全国掀起了"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浪潮。"农业学大寨"运动与"反击右倾翻案风"相互推动,又造成农村的巨大动荡。此后,全国范围的农业学大寨运动,随着改革开放浪潮的蓬勃兴起,渐渐销声匿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要求纠正党的农业政策中的"左"的错误,但直到1980年11月中共中央批转《山西省关于农业学大寨运动中经验教训的检查报告》,刮遍全国的大寨旋风才被最终刹住。
大寨作为农业战线上的典型,其艰苦奋斗的精神值得提倡,但由于片面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后来又加上了"左"的成份,学大寨运动和大寨旗帜变成了林彪、江青集团推行极左路线的工具。因此,长达十几年的全国性的学大寨运动,并没有改变我国广大农村贫困落后的面貌,反而使农村生产力遭到了巨大的破坏。
中央各部直属企业下放地方管理
中央各部直属企业下放地方管理,是指发生在1970年3月至9月的一场以中央向地方下放企业和下放权力为中心内容的经济体制大调整、大变动。这次经济体制调整包含了解决权力高度集中及向地方下放权力等方面的内容。
为适应国民经济调整任务的需要,在经济体制上强化了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在当时也是必要的。但到了调整后期,过于集中统一的经济管理体制,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正常发展的需要,变革已势在必行。可是,对于如何调整,当时的认识还仅仅局限于中央与地方对管理企业权力的分配上,是谁更多一些,还未触动体制中所存在的弊端的实质。1964年后;在一些方面中央已经开始向地方下放权力。1966年3月,毛泽东提出,中央还是虚君共和好。中央只管虚,只管方针政策,不管实,或少管点实。中央部门收上来的厂收多了,凡是收的都叫他们出中央,到地方上去,连人带马都去。根据毛泽东这一指示精神,中央当时已经开始酝酿并决心进行一场以下放企业和下放权力为中心的经济体制大变动。但随后不久所爆发的"文化大革命"使这一计划搁浅。1969年,全国进入"斗批改"阶段,在"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的口号下,经济体制大变动被推上了前台。
在1969年2月召开的全国计划座谈会上,讨论了《中央各部关于企业管理体制下放的初步设想》,在条块关系上,倾向于"以块块为主",企业以地方管理为主,中央直属企业可以分地方、中央和双重管理三种形式。并拟定了分批下放的企业名单。1970年2月召开的全国计划会议上,在批判所谓"条条专政"的情况下,提出了经济管理体制调整的原则方案。1970年3月5日,国务院拟定《关于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直属企业下放地方管理的通知(草案)》。1970年6月,中共中央指示:在落实国家计划的工作中,国务院各部、委要正确处理中央各部门和地方的关系;确定各部、委所属企业、事业单位,除极少数一时不宜下放的外,一般都应下放;大多数完全下放给地方,少数实行双重领导,其中多数以地方为主,少数以中央为主,下放工作在1970年内,应逐步地、分期分批地进行完毕。
据1970年9月25日国家计委生产组《工作情况汇报》介绍,截至9月,工交部门直属的3082个企事业单位,已下放2237个,占总数的73%。其中完全下放地方的1412个,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814个,双重领导、以中央为主的11个;尚待下放的469个,需要研究的239个,暂不下放的33个,撤销的104个。下放的企业包括鞍钢、大庆油田、长春汽车制造厂、开滦煤矿、吉林化学工业公司等大型企业。有些企业先下放到省、市、自治区,后又进一步下放到市、县。中央各部属的民用企业只留下700个左右,其中铁道部340多个,水电部190多个。其他部门所留企业甚少,一机部连一个直属企业也没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