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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斯 ·梅特林克在其优秀著作《谦卑者的财富》中,将我们的舞台戏剧同一种品味过时的绘画相比较,将他所希望的舞台戏剧同品味不会过时的绘画相比较。他说:“真正的艺术家不再选择战胜了辛布里人的马里斯,或者选择暗杀吉斯公爵,作为他艺术的恰当主题。这是因为他清楚知道,胜利或谋杀心理学是尚未完善的、特殊的;人类和事物的庄严声音,即胆怯而犹豫发出的声音,在暴力行为的无意义喧嚣中是不会被人们听见的。因此,他会在他的画布上画上消失在一国中心的房子,走廊一端的门开着,安歇中的一张脸或是手。 ”我不明白他是否在指我们的戏剧不应该出现胜利或者谋杀,因为他在引用既有胜利又有谋杀的戏剧作为例子,只是他们的胜利和谋杀不会刺激我们的神经,而会阐明一种智慧的幻想,这如同安歇中的脸或手一样,成为贤哲日常生活的重要部分。当然,过去的伟大戏剧就是按照这种风尚来创造的。如果这种风尚将成为我们时代的风尚,如果还存在一些标志,那么诸如罗伯特 ·布里奇斯先生的戏剧就会走出晦涩。除了抒情诗,所有诗歌都会陷入那种晦涩。那么,甚至大众批评也会开始了解关于他们的事情。某天,我们中的少数几个人,他们关心诗歌而不是暂时之事,他们相信我们独自在我们的房间读诗,渴望有人分享诗歌的快乐的时候,诗歌的快乐不是完美的快乐;但是,这种快乐在剧院有可能达到完美,我们在剧院可以同朋友分享快乐,同爱人分享快乐,说服几个理想主义者寻求说话这种消失的艺术,寻求我们自己消失的艺术。那或许就是最接近永恒的艺术——微妙的倾听艺术。当那天到来之时,我们就会大谈特谈布里奇斯先生。难道他没有创作既能被歌唱又能被朗诵的严谨而富有激情的诗歌——当时还鲜有诗歌能歌唱的,更没有能够朗诵的诗歌?尤其是戏剧《尤利西斯的回归》,这部戏剧因为其完美而大受赞美,我们智慧的新戏剧这个种类,因为它塑造成戏剧形式,尽可能进行直译,那些快要收尾的关于奥德赛的书籍,或许是这个世界最完美的诗歌。它迫使那伟大的歌之潮流流过精妙的戏剧诗,几乎没有对自己的跳跃和欢呼减速。我在阅读的时候,不断累积的激情征服了我,正如荷马他自己就是歌手之时,他所做的一样。当我最终读到那些诗句之时,女仆在这些诗句中向珀涅罗珀讲述和求婚者的战斗,她通过开着的门看到了那战斗,我为此激动不已。
珀涅罗珀:天啦!什么在大喊!快说,是不是王子有危险?
女仆:他把自己保护得很好,进行了有利的还击;他的敌人倒在他面前。啊!现在我能看见什么?谁来了?快看!耀眼的舵,矛用银还是合金造的;锋利而快速穿透。他们是如何倒下的!哈!举起盾牌无济于事。我看不见了,或者那个家伙力量大增。他在变化,他很年轻。天啦,太奇怪了!他穿着黄金盔甲。这些都是神将求婚者杀死。(跑向珀涅罗珀)天啦,小姐,请原谅我。是阿瑞斯自己。我看见他卷曲的胡须;我看见他舵下的锁。
雅典娜握着“银或合金”打造的舵出现以及她作为尤利西斯的化身,并不是激动人心的高潮时刻,只是神秘激动的高潮,就好像大众批评把现代剧视作戏剧的方式那样。那种神秘激动对胜利果实有深刻的认识,就像巫师的狂喜,圣坛之火,即使在世俗的风中,也能永不熄灭,时刻燃烧出更白、更纯的光。
布里奇斯先生就是用实际上经典的方式创作了它,就像他在《斯基罗斯的阿基里斯》中所采用的方式一样——为许多温和而迷人的抒情诗设定温和而迷人的背景——
我们捍卫快乐的盛宴
心心相印,心灵融合,
创造快乐的后代,这个珍宝
不为坏人所知,对他们而言
神设定了他们的命运
快乐的闪光
黑暗的坟墓。
以莎士比亚风格来创作,其中最优秀的诗人就是有着偶然且本能心灵的诗人。他喜欢用奇怪的声音讲话,喜欢看大自然这面镜子中照出的自己的心灵。而布里奇斯先生,同我们当今时代大多数人一样,有着感情丰富且爱思考的心灵,他喜欢用他自己的声音讲话,喜欢看他自己心灵这面镜子中照出的大自然。阅读他以莎士比亚风格创作的戏剧,我发现他不断地以这种方式来编织他的故事。他创作中的人物做了这样的事,不是因为他的灵魂进入了他们世界的灵魂,明白了其不可改变的命运。他创作的《尤利西斯的回归》非常完美,令人钦佩。因为其话语的经典严肃性,同莎士比亚的诗歌一样,并不渴望普通生活的快乐。这种话语的经典严肃性净化并将所有激情融入感情丰富且爱思考的狂喜中。在最后的章节中,时间和地点的统一推动着事件逻辑的进程而不是本能的进程。如果莎士比亚式的《尼禄:第二部分》按照美和戏剧力量来处理,这是因为它周旋于尼禄和赛内卡之间。在很大程度上,他们都拥有感情丰富且爱思考的心灵。要是布里奇斯先生就是真正的莎士比亚研究学者,那么这个世界的壮丽和荣耀就可以湮没那种微妙的声音,那种微妙的声音在我们多种多样的生活中说话。这种人生在服从孤独而崇高的理想中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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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诗人将其诗歌中的多元知识以及不相关的分析清除得越多,用精致艺术将心灵净化得越纯洁,那他诗歌中的小仪式就会越像大自然的伟大仪式,就会变得愈加神秘和晦涩。正如所有伟大的神秘主义者所相信的那样,他成了上帝创造力的一部分。无论他是伟大的诗人还是名不见经传的诗人,我们都会赞美他的诗歌,有了我们给予这种伟大仪式的极致赞美,这些诗歌看起来就是他的杰作。这种伟大的仪式就是对同一种永恒模式的复制。有些诗歌就像正午之光,有些诗歌拥有森林的厚重感,有些诗歌有着黄昏时的金色之光。在布里奇斯的诗歌中,在戏剧作品中,更多的是在抒情诗中,我发现了苍白的色调,微妙的沉默,阴云密布的乡村时光的低声诉说,那时犁放在地里,奔向落日的乌云。如果我有赞美他人的伟大天赋,我就会像赞美这些事物一样赞美它。
1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