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如果把这种极端的自我屈服当真就接受为自己的,那么她就是一个女性偶像崇拜者,为男人提供只属于上帝的东西。一个男人,仅仅作为一个人,如果他攫取了性爱赋予他的某种暂时的统治权,却自鸣得意,那么他就必将成为花花公子中的花花公子,一个彻头彻尾的亵渎者。但是不能合法地放弃或索取的东西,却可以合法化。在这种仪式或戏剧之外,他和她是两个不朽的灵魂,两个生而自由的成人,两个公民。在那些男性在性行为中的统治地位被极大地渲染和承认的婚姻中,假如我们认为丈夫更有可能成为整个婚姻生活的主宰,那么我们就大错特错了;相反的情况也许更有可能发生。但是在性爱的仪式或者戏剧中,他们变成了男神和女神,他们之间没有平等——他们的关系是不对称的。
一些人会觉得奇诡,我竟然会在我们曾经做过的,常常被认为是最真实、最不伪装、绝对真诚的性行为中发现礼仪或者化装舞会的成分。难道我们不是赤身裸体时才是真实的自我吗?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是。裸体这个词原本是一个过去分词;裸体的人是经历了赤裸裸这一过程的人,即脱掉衣服或者剥皮的过程(你使用了用于坚果和水果的动词)。自古以来,对我们的祖先来说,裸体之人不是自然人,而是非正常之人;不是无须穿着衣服之人,而是由于某些原因脱掉衣服之人。还有一个简单的事实—— 一个任何人都能够在男浴室中观察到的事实——裸体凸显了共同的人性而削弱了个体的人性。
在那种方式下,当我们穿着衣服时,我们“更是我们自己”。凭借裸体,爱人们不再仅仅是约翰和玛丽,这里强调的是普遍的他和她。你几乎可以说,他们穿上了裸体作为一种礼袍——或者作为一种看手势猜字游戏的服装。因为我们必须还要当心错误的严重性——尤其是在爱的旅途中,我们因此要参加异教徒的圣礼之时。天父本身只不过是异教徒想象中远比宙斯更伟大、比男人更阳刚之人。一个凡夫俗子,甚至不是天父,不可能真正戴上他的王冠,只不过是一顶金箔纸制成的仿制品罢了。我这样称它,并非出于蔑视。我喜欢仪式,喜欢私下的戏剧表演,甚至喜欢猜字游戏。纸制王冠有其合法的而且(在适当的背景下)尤有其严肃的用途(“如果想象力改善了他们”)。
最终,他们不会比一切世俗的桂冠更加轻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