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造物者创造了平等的个人,并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美国《独立宣言》
不同的人对“古典”一词有不同的理解。对许多人而言,“古典”指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其中的人、观念和成就都被染上同一种“古典”色彩。
我对“古典”的用法与此不同。虽然古典经济思想发源于两个多世纪以前,其中的许多观念和含义在那以后已经有所发展和修正。是这些观念的本质,而非它们诞生的时代,使它们成为“古典的”——这些观念如此基本,如此重要,已经超越了时间。
自主与自由是古典原则的基石
古典思想源自对人类自由和自主之权的信念。17世纪的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将这些权利的根源追溯至犹太教—基督教传统中。他认为,上帝赐予每个男人和女人以平等的自由及自主权利。[1]既然这些权利乃上帝赋予,任何个人和政府便不可剥夺。
纵观历史,财富和权力的掌握者总是试图决定别人应当怎样生活,而洛克的观点恰与历史潮流相悖。美国的建国者们同样拒绝了传统观念。他们研究了洛克的论证,认同每个人都享有上帝赐予的自由自主之权。
首先的,也是最重要的,自主意味着免于强制的自由。然而真正的自由不止于此。真正的自由意味着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个人可以自由地追求自身利益。美国的建国者们接受了这样的自主和自由的理念,并将之作为世界上最富强的国家——美利坚合众国——的建国基石。
早期古典经济学家和他们的后继者引入了一个前提:自主和自由是每个人的固有权利。他们研究历史,尝试理解人们如何对特定的环境作出反应。他们还观察人性和人们的行为模式。
人性和天赋的自由自主权利一起构成了古典经济学原则的基础。既然这两块基石不会随时间改变,建基于其上的理念也就是普适的,适用于所有时代的所有人类。
首要目标在于提高生活水平
早期古典经济学家的首要目标在于提高最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身为古典经济学家最杰出的代表,亚当·斯密就对劳工和穷人的福利尤为关注。
斯密提出的理论和解决方案均与经济增长有关。他认识到,要提高生活水平,必须找到最能促进和维持经济增长的政策,并推行之。
和其他古典经济学家一样,斯密对浪费和效率低下极为反感。这是因为他认为浪费与效率低下会损害劳工阶层和穷人的生活水平。
古典思想的早期拥护者们视自由市场为个人自由的延伸。他们并未假定市场绝对自由,也不认为它有绝对自由的可能性。确切地说,他们的结论是,人们拥有越多自由来回应市场的需求,经济就越倾向于更有效率。而一个经济体效率越高,身在其中的劳工和穷人就越可能从中分得一杯羹。
政府对于任何文明社会都是必需的,这是早期古典经济学家们的共识到。然而,他们倾向于既不信任政府,也不信任强大的个人和其它既得利益集团。
对既得利益集团的不信任源于古典观念对人性的认识。古典经济学家们相信,获取更多的自身利益是人们的一种本能行为倾向。虽然个体对自身利益的自由追求会增进共同的利益,例外仍然是存在的。既得利益集团就很可能将其财富和影响力作为手段,以他人利益为代价来增进自身利益。
只要政府的权力和影响力被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其政策就较不易受到既得利益集团的影响。然而,随着政府权力的增大,这些集团就更可能将它们的时间、能量和资源用于推行对它们有利的政策。此种政策偏向可能会损及中产阶级和贫困底层等政治影响力较小群体的利益。
尽管基于自身利益组织起来的社会有提高民众生活水平的能力,它仍被许多人视为被自私行为驱动。这些人假定追求自身利益的个人对他人缺乏关怀和同情,从而使匮乏者陷入苦难。早期古典经济学家的观点与此恰恰相反——个体创造的财富越多,就会有越多的资源被用于扶危济困。
自身及家人的需求应该优先得到满足,这是个人固有的欲望使然,不可能改变。然而,这些需求得到满足之后,个人还有帮助困苦不幸者的道德责任。在自由社会中,这种道德责任发乎个人内心,而非来自于威权的驱使。
早期古典经济学家关于道德责任问题作出了回应。他们往往根据原则采取立场,其中许多人为他们认为有益于社会的政策辩护,即使这些政策与他们自身的经济利益发生冲突。他们也为朋友和匮乏者慷慨解囊,并且不求名声。[2]
所有人,不论男女,皆享有上帝赐予的自由自主之权利,这一信念意义重大。许多原则和政策正与它的意义相关。源于天赋之权的原则和政策必然也是能让最大多数人获得最大程度物质利益的原则和政策,因为上帝不会有任何其它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