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2年,杰弗里·阿默斯特将军(他用自己的名字为北马萨诸塞的一个村庄和一所著名的学校命了名)命令他的一名下属处置一些已经承认英王陛下为其君主的土著部落。
英王陛下曾经传达旨意给他:“把那些天花患者使用过的毛毯送给印第安人使用,让他们染上疾病。还要动用一切可以消灭这一可恶种族的手段。如果你计划用狼犬追杀他们的计划能够获得成功,那么我会非常高兴的。”
如果18世纪上半叶(这时的人们已经开始关注那些文明程度不高的种族的福祉了)的一位杰出的、友好的英国将军可以干出这样的事情来,那么早在三百年前那些被西班牙天主教控制的国王陛下的士兵和传教士控制的可怜的野蛮人,又会是怎么样的呢?还是不要说了。
西班牙人从小就憎恨和蔑视那些皮肤微黑的摩尔人(他们统治西班牙长达5个世纪)。因此,他们认为新领地上的那些古铜色皮肤的居民其实只是一种动物,和人并不属于一个族类。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对于印第安人倒是非常有利的。他们因此就可以摆脱宗教裁判法规的约束,因为宗教裁判法规是专门针对“人”的。因此,无论是在墨西哥城还是在库斯科,当那些贸然闯入的英国异教徒和犹太教徒脚步沉重地走向火刑柴堆时,那些土著人就可以兴致勃勃地前往火刑场观看盛典,而不会因为他们自己的邪教主张受到凌辱。然而除此之外,印第安人的境遇并不好,他们并不感到开心。他们坚信:他们才是美洲这块土地上真正的、合法的主人;那些外来的入侵者让他们成为奴隶;这些入侵者之所以能够幸存下来,就是因为他们拥有大量的枪、炮。这样的想法使他们更加难受。
印第安人的来历问题一直都没有确切的答案。他们难道是跨过冰封的白令海峡或者是通过已经消失的陵桥来到美洲大陆的亚洲人?还是经过冰岛和格陵兰岛从欧洲漫游到拉布拉多半岛的原始人的后代?至今都没有人能够根据现有的资料得出结论。然而有两点是可以肯定的:人类在亚洲、非洲和欧洲出现之后的数千年时间里,美洲大陆还没有人类活动;印第安人的祖先到达美洲大陆之后就和世界其他地区割断了联系,经过了大约1.5万或2万年的时间。但从智力来说,美洲的土著人并不比世界其他地区的人差。只是由于他们长期处于完全独自生存、发展的环境,以致在很多方面都比使用枪、炮袭击他们的欧洲人落后数千年。
印第安人之所以轻而易举地就被外来人征服,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的人数太少了。整个大陆(包括南美洲、北美洲和人口稠密的中美洲)的人口可能也不超过一千万,和现在的纽约或芝加哥差不多。人数这么少,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于游猎,同时还因为他们大多不知道农业。
当然,我所说的这些只是一个概论,而概论是不确切的。印第安人有很多种:有高度文明的玛雅人和秘鲁人,也有吃人肉的巴塔哥尼亚南部地区的部落。但是他们都不是那些组织严密、武器精良的欧洲入侵者的对手,他们的领土被侵略了,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被占领了。
对于他们来说,非常不利的是哥伦布的发现新大陆的时候,即西班牙人刚刚经过大约6个世纪未间断的战争,把最后一个穆斯林哈里发赶出了他们的国土。西班牙仍然充满着圣战的精神,并且时刻准备着,以至高无上的宗教的名义来从事见不得人的勾当。科尔特斯和皮萨罗这些人和一群训练有素的恶棍摧毁了有法国、西班牙和英国加起来的面积那么大的印第安帝国。如果他们不是把自己当成首领熙德的直系子孙和上帝挑选的使徒的话,是绝对做不出这种事情的。
征服者当然都是一些非常特殊的人物。他们英勇悲壮的故事被描述得有声有色。他们越过高山,穿过沼泽,具有高尚而又邪恶的献身精神,这就是他们的事迹。但是我们往往会忽略这样一个问题:这种虔诚是和对黄金的极度贪婪交织在一起的。为上帝效劳和为异教徒做些事情的意愿,的确促使一些纯朴的传教士不畏艰险,漂洋过海。但是绝大多数的人想的只是发财致富,并且是要迅速地发财致富。他们打家劫舍,毁坏农民的灌溉水渠,霸占良家的女孩。而那些国内的人们同样是贪得无厌、冷漠无情的。只要“运银船”每年运送大量的黄金、白银,供相继登上国王宝座的匪利佩们、卡洛斯们和阿尔丰索们进行无休止的征战,就没有任何问题。
这种状况对西班牙人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第一批美洲的岛屿被发现还不到20年的时间,墨西哥的土著就已经大批死亡了,最后还不得不从其他地方引进劳力。最开始的时候,这些劳力是印第安人,来自佛罗里达和委内瑞拉。但是那些美洲的印第安人并不是好的奴隶,一旦他们被抓住,就会陆续死亡。因此,一个叫巴托洛梅·德·拉斯卡萨斯的人(一个和哥伦布一起航行的人的儿子)建议不要再强迫美洲的土著到矿山和种植园工作,而是使用能够吃苦耐劳的非洲黑人代替他们。他的这一建议的确是非常令人反感的。
拉斯卡萨斯提出的这个建议是出于善意的,但是他的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却与他的初衷相违背。不久,那些基督教国家的恶棍无赖(当时为数不少,后来也很多)就纷纷出动,沿着塞内加尔河和刚果河猎取奴隶。而这种令人愤慨的贸易一旦开了头,就一发不可收拾,并且一直延续了几个世纪之久。
新大陆的殖民地体制是注定要消亡的。一个非常突出的原因就是:西班牙国王天生就爱集权。在那个不幸的国度里,一切都要听从马德里的命令。任何殖民地都不可能享有丝毫的自治权。所有的官吏都来自宗主国;没有一个在海外出生的人能够得到一个高的职位或者是负有责任的职位。
在这种情况下,殖民者们只能耸耸肩说:“这有什么用?”(或者类似的话。)他们避开政府的所有机构,不择手段,发财致富,他们要么就是剥削他们的白人邻居,要么就是奴役他们的奴隶。还有一些人加入了教会,充分利用他们在社会上的这种优势地位,很快就能够使当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不动产落入教士和他们随从的手中。
但是垄断统治却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西班牙将这种制度作为整个殖民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引进到了新大陆。私人企业被无情地排除在外。个人经商者一旦被发现,立即就会被送上绞刑架;从布宜诺斯艾利斯和哈瓦那运出的每一盎司黄金和每一磅肉桂,都要在加的斯登记造册。那里有一群死板的书记员和官僚政客,所以独立的商人阶层根本就不可能存在,也没有发展的余地。一些犹太人(就在哥伦布从帕洛斯启航的那天被西班牙驱逐出境,这完全是一个偶然的巧合)在墨西哥、秘鲁和委内瑞拉落脚生根。他们凭借自己的勤劳和俭朴积累了一些财富。但是只要他们有了一点儿钱,宗教裁判所就会指责他们离经叛道,并对他们施以火刑,还会没收他们的财产。于是其他一些人就移居到了伦敦和阿姆斯特丹,用他们的智慧和金钱为西班牙的劲敌服务,用这种迂回的方式来摧毁那个曾经使用残酷的手段处置他们祖先的国家。
其实还有许多令人不满和应该受到非难的事例可以列举出来。但是这些事实已经足以说明:为什么现在“美国的历史”已经不再是那些讲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而不讲英语的历史故事。
不错,是西班牙发现并征服了新大陆,但是当发现和征服的过程一完成,它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它想把新大陆变成一个旧大陆的复制品。这个严重的错误使它日后的所有努力都注定要失败。
决定人们命运的诸神是非常宽容的。
但是在事实上,它们又不准人们随便跨越越雷池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