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大宋王朝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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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大宋的礼仪与习俗(3)

这样,问题又紧随其后来了,到底是哪一种瓷器为正统的哥窑作品?对于龙泉的黑胎青瓷,目前有两种看法:一种意见认为黑胎青瓷就是古代文献中所说的正统的哥窑产品,它与文献记载的特点相吻合,科研工作者在化验了诸种瓷器的标本后,结论是:“龙泉黑胎青瓷可能就是正统的哥窑这种说法是有相当根据的”;另一种意见则认为龙泉的黑胎青瓷不是正统哥窑,而是仿官窑的作品,由于哥窑、弟窑故事本身值得怀疑,所以其文献材料也是不可靠的。《格古要论》在谈官窑时提到:“有黑土者谓之乌泥窑,伪者皆龙泉所烧者,无纹路。”另外,其器物造型与杭州官窑有不少共有的式样,所以,龙泉的黑胎青瓷是仿官窑的作品。部分科研工作者在化验了黑胎青瓷标本后,也同意其仿官窑的说法。这样,有关文献记载的“哥窑”其实不是真正的哥窑,而只是龙泉窑。

科研工作者在化验了诸种瓷器的标本后认为,“传世宋哥窑不在龙泉烧造之说是可以接受的”。那么这些传世哥窑瓷器的产地在哪里呢?许多人认为它在江西,有人指出传世宋哥窑在好多方面和景德镇的同类作品比较接近,所以很可能是宋以后景德镇所烧制的。有人指出景德镇明代仿官、仿哥成风,这类仿制品流传下来的很多,且许多都仿制得相当成功,可以假乱真,所以传世哥窑作品很可能是景德镇仿烧的伪品。也有人以为,景德镇能够仿制哥窑,说明哥窑不在景德镇。还有人认为在江西的吉安永和窑,也就是宋代的吉州窑,《格古要论》中提到,此地还有一个碎器窑。两窑明代都仿烧过哥窑,也仿制的相当逼真,而碎器窑的可能性更大。

此外,明代高濂的《遵生八笺》,成书于万历十九年(1591),在谈到“官窑”时说:“官窑品格,大率与哥窑相同……窑在凤凰山下……哥窑烧于私家,取土俱在此地。”从后两句分析,似乎哥窑的烧制地点在杭州。高濂此说不知何本?

也有学者指出,这数十件传世哥窑作品,有各式瓶、炉、洗、盘、罐等,论胎有薄厚,胎色也不一,胎质又有瓷胎和砂胎之分。釉色也有粉青、月白、油灰、青黄等。从时间上讲,也应有出产早晚之别,如上述所谓旧哥窑、新哥窑。那么其产地也恐并非只有一个地方的瓷窑。总之,情况是相当复杂的,人们的各种猜测也只能是猜测而已。

宋代“不举子”风俗

“不举子”即生子不育现象,古代社会一般发生在极少数极端贫困的家庭之中,或发生在自然灾害和战争动乱的民不聊生时期。而宋代却演变成一种社会风俗,并盛行于社会秩序相对安定、经济比较发达的东南地区。它与中国历来多子多福的思想文化传统完全相悖,那么宋代东南地区出现这一风俗的原因何在呢?

苏轼在《与朱鄂州书一首》中说:荆湖北路(今湖北一带),“岳、鄂间田野小人,例只养二男一女,过此辄杀之。”东坡被贬黄州(今湖北黄冈县),见“黄州小民,贫者生子多不举,初生便于水盆中浸杀之”(《东坡志林》)。朱熹父亲朱松《韦斋集·戒杀子文》说,在江西婺源,民“多止育两子,过是不问男女,生辄投水盆中杀之。”福建一带杀溺幼婴的风俗最盛,朱松在福建为官,“闻闽人不喜多子。以杀为常……虽有法而不能胜。”陈渊《默堂先生文集·策问》也说:“不举子之习,惟闽中为甚。”王得臣《麈史·风俗》谓,在一般情况下,“闽人生子多者,至第四子则率皆不举”,“若女则不待三,往往临蓐,以器贮水,才产即溺之,谓之洗儿。”据《道山清话》载,宋神宗、哲宗时的宰执大臣章惇,家在建州浦城(今属福建),“初生时,父母欲不举,已纳水盆中,为人救止。”《宋会要辑稿·刑法二》载,江南东路(今江苏、安徽、江西一带),“东南数州之地……男多则杀其男,女多则杀其女,习俗相传,谓之薅子,即其土风。宣、歙(今安徽)为基,江宁(今南京)次之,饶、信(今江西)又次之。”而两浙路(今上海浙江一带)是宋代社会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其一些地方杀婴弃婴之风也很严重,“衢、严(今浙江建德)之间,田野之民,每忧口众为累,及生其子,率多不举。”

从上述史料归纳,宋代东南地区,主要包括今天的湖北、江西、安徽、浙江、福建等地,溺杀婴儿的现象与风俗已相当普遍。“不举子”之风严重败坏了社会的伦理道德,当时一些士大夫曾加以严厉斥责,“东南不举子之俗,伤绝人理”(《宋史·范如圭传》),要求政府严刑禁止。官府确也采取多种措施,企图加以制止,如从刑法上严杀婴之禁,甚至对地方官吏也予一定处分;颁布胎养法,在徭役诸方面予孕妇之家以宽免;设立举子仓和置举子田,以资助贫困之家养子;立养子法,准许民户领养被遗弃的幼儿等。尽管政府做了很大努力,申严劝诱,纤悉备至,但不举子风俗并不见好转,禁而不止,甚至一些地方还愈演愈烈,它与中国千余年来多子多福的文化传统完全相悖,其原因何在呢?

学者陈广胜撰文进行了一系列分析,指出首先是人多地少的生产关系矛盾在起主导作用。在我国人口发展史上,宋代首先突破一亿大关。比汉唐人口最高额几乎增加了一倍多。人口增加最快的东南地区,其耕地开垦得也最彻底,以至于很少再有荒地旷土,尤其是福建路,“土地迫狭,生籍繁多,虽硗确之地,耕耨殆尽,亩直寝贵”(《宋史·地理志》)。随之而来的是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尖锐,所以《宋史·食货志》分析说:“福建地狭人稠,无以赡养,生子多不举。”范致明《岳阳风土记》也说,荆湖北路“鄂州之民生子,计产授口,有余则杀之,大抵类闽俗”。说明人多地少,不能维持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供给,是宋代不举子风俗盛行的重要原因。

其次是沉重的人头税。宋代官府不但承继了以往各朝的苛捐杂税,而且还增加了许多敛民新法,其中丁赋(人头税)成为广大民众的沉重负担。其丁赋承继五代,以东南地区最重。蔡襄《端明集》卷二六谈到,福建“泉州、漳州、兴化军,人户每年输纳身丁米七斗五升”。《淳熙三山志》卷十载,三山地区(今福州)“咸平初,夏税及身丁钱总二万九千七百有余,大中祥符四年,诏放身丁钱,独夏税七千六十九贯有奇”。身丁钱高达夏税的三倍之多。《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四说,南宋初期,荆湖南路(今湖南一带)“道州丁米,一丁有出四斗者”。朱熹《朱子语类》中也说到,两浙地区“丁钱至有三千五百者”。可见宋代的各色人头税花样百出,沉重不堪。蔡襄接着说:“南方地狭人贫,终年佣作,仅能了得身丁,其间不能输纳者,父子流移,逃避他所,又有甚者,往往生子不举。”范成大也说:“处州(今浙江丽水)丁钱太重,遂有不举子之风。”《宋会要辑稿·食货》也载:“湖州丁绢最重,至生子不举。”赵善臻《自警篇·济人》云:“浙民岁输身丁钱绢纳,民生子即弃之,稍长即杀之。”江南东路的太平州(今安徽当涂),“民生子必纳添丁钱,岁额百万,民贫无以输官,故生子皆溺死”(《生生四谛》)。可以说统治者残酷的人头税压榨,是民众生子不育的重要原因。统治者一方面立法想制止这一风俗,一方面又以超强剥削法推动这一风俗。连皇帝都承认,“民为身丁钱,至生子不举”(《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二),但统治者根本不会有改变这一赋税结构,来“救救孩子”的念头。

还有诸子均分的财产继承问题。不举子之风不只盛行于贫困之家,而且也蔓延到衣冠富户和士大夫之家。杨时《龟山集》卷三谈到,福建的建州、剑州、汀州和邵武诸地,民众多计划生育,习以成风。虽士人间亦如此。富民之家,不过二男一女;中下之家,大率一男而已。所以许多地区,衣冠之家,往往唯有一独子继嗣。造成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父兄惧怕继生子弟分割家产,常常溺杀婴儿。如《宋会要辑稿·刑法二》在述及福建民风时称,衣冠之家,家产一旦分割之后,继生嗣续,不及襁褓,一切杀溺。主要是担心其更分家产,建州一带此风尤甚。宋代财产私有制得到进一步发展,土地兼并激烈,衣冠之家如果不加限制地生儿育女,家产被分割过散,不但不能维持其原有的社会地位,而且很可能被人兼并而沦为贫民,为避免家道中衰,只有出此下策。朱松《韦斋集》就谈到,即使“父母容有不忍者,兄弟惧其分己赀,辄从旁取杀之”。这似乎是衣冠之家防止自己的社会地位遽然下降的一种手段,令人不寒而栗。

当然,宋代生子不育,尤其以溺杀女婴为严重。其中除中国文化的重男轻女思想传统之外,还有厚嫁之风普遍的原因。当时无论地主还是一般平民,嫁女之费,常常多于娶妇之用。如《宋史·礼志》载。皇家宗室的公主下嫁,朝廷赐给驸马的嫁娶费用“倍于亲王聘礼”。吕祖谦所订《宗法条目》规定,嫁女费用一百贯,娶妇五十贯。嫁资倍于娶费,使富裕之家不愿分赀,而贫困之家又力所不及,故进一步加剧了溺杀女婴的风俗。

有学者以为上述诸条都非根本方面的原因,其终极根源乃在于生产力的不充分发达。指出宋代社会生产力比前代无疑是有很大提高。但人口也比前代倍增,由于封建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消极制约,其生产力不可能得到长足的充分发展。我们以为,单靠生产力的发展,其实也并不见得能解决问题。它需要整个民族文化素质的提高,尤其是对“人”的认识的提高。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大的缺陷,恐怕就是不重视“人”,不懂得“人”到底是什么,而主要围绕着“皇帝”生活,依靠“皇帝”生存,在这种文化背景下,生产力再发展,也不能摆脱不把人当“人”的悲剧的重演,近现代的中国史其实一直在重复着类似的悲剧。当然,其中还有许多深层次的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整个民族去认真思索。

北宋宫廷女子马球队

打马球在我国古代体育运动中占有重要地位,而北宋的宫廷女子马球队之风采就更是令人赞叹。下面有关记载,读者可细细品味。但遗憾的是,女子马球运动的游戏规则是怎样的?女子马球队为什么在南宋时突然消失了?这些问题恐怕人们已经很难找到相关的答案了。

中国古代就有踢球的游戏,最初为军中练武之用。而唐代从西藏方面又传进来骑马击球的马球运动,使得人们的体能得到更强劲的锻炼,在帝王中也时有出色的马球手。据说唐玄宗年轻时就球艺不凡,《封氏闻见录》说他在球场中“东西驰突,风回电激,所向无前”。后来女子球队也开始出现,《旧唐书》载,剑南节度使曾“聚女骑驴击球”,这是女子驴球队。五代后蜀花蕊夫人费氏,有一首专门歌咏蜀国王宫中女子马球队的《宫词》:

自教宫娥学打球,玉鞍初跨柳腰柔。

上棚知是官家认,遍遍长赢第一筹。

北宋宫廷中也有一支女子马球队,技艺超群。王珪的《华阳集》卷六中有几首《宫词》,就是描绘宋仁宗时期,一年一度的春季金明池百戏汇演的热闹场面,其中有这支宫廷女子马球队的精彩表演:

内苑宫人学打球,青丝飞控紫花骝。

朝朝结束防宣唤,一样真珠络控头。

银盆著水洒球场,马嚼衔声立两行。

齐上玉鞍随仗列,粟金腰带小牌方。

到宋徽宗时期,在这位风流皇帝的倡导下,宫廷中各项文化艺术活动都得到了惊人的发展,不但书法绘画、苑林建筑,而且踢球、百戏之类,这位“浪子陛下”都为其中“圣手”。当然女子马球队也是重要项目,甚至连女子击剑手都出现了,让人讶异不浅。我们来欣赏徽宗有关的几首《宫词》:

宫人击剑斗乘骑,宝带幞头烂锦衣。

凤尾杖交团月令,龙门球过一星飞。

金鞍宝辔簇骅骝,乐奏相从共击球。

花帽两边成锦阵,谢恩长喜上头筹。

控马攀鞍事打球,花袍束带竞风流。

盈盈巧学男儿拜,惟喜先赢第一筹。

可以看到这支宫廷女子马球队豪华的服饰“花袍束带竞风流”,和出色的技艺“龙门球过一星飞”。而女子击剑手居然也是在坐骑上争奇斗艳,其场景真让人大开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