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言穿越之我非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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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那晚我没有进入你,只是贪恋的品尝了你的全身,你的味道好美,足以让我回味一生!

我知道你不希望看到我跟他兵戎相见,好,我答应你,只要赤术不主动出兵,我就绝不挑起战争。你的那个他,我也会尽量避免正面冲突。他是给你后半生幸福的男人,放心,我不会伤害他!

我走了,你珍重!希望我们再相见时不要如同陌路,哪怕轻轻唤我一声天翔,也足矣……

喉咙有点涩,看完这封信,我思潮如海翻腾汹涌不止。天翔,他真的好可怜!我没想到他竟然爱得这样隐忍这样痛苦。为了不伤害我,他都准备压抑下男人的本能跟我做一辈子的对面夫妻,可是,我注定无法回应他的这份深情厚爱!

我轻轻折起那张花笺,对旁边的中山狼说:“你的火折子呢?拿来我用一下!”

他满脸狐疑的走过来,捏着火折子的大手却迟迟不肯送出,“他在信里说什么?我可不可以看一眼?”

“不可以!”我微微笑着但却很坚决的拒绝。

他很不高兴,却又不敢硬抢,半天才不情不愿的递过火折子。

“嚓!”打着火折子,火苗很快侵吞掉那张薄薄的信纸,我轻轻松开手,那片黑色的灰烬如蝴蝶般随风飘远,带着一个无人知晓的秘密飞远再飞远……

天翔,你的秘密和这封信的内容我会永远珍藏在心里,绝不会让第二个人知道,哪怕是我的丈夫或儿子!

手里的这只风干的沙漠玫瑰真的好美,你是用什么法子制成的?鲜花虽美却易凋零,你的这只是不是可以美到永恒?突然发现系在花枝上的绸带上似乎也写着小字,忙解了下来,凝神细瞧,见是一句词: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

——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简单的句子表达了他心底多少未完的话。天翔,我注定不会是那个跟你一同赏花的人,明年月圆花好时,希望你能找到那个跟你一起赏花的人!

“把花扔了!”中山狼阴沉的嗓音拉回了我感伤的思绪。

“什么?”

“我说把花扔了!信里是什么内容我不知道,但这枝花是他送给你的总不假吧!你要敢再在我面前对着这只花发春,我就敢把它撕了扔进臭水沟!”他很卑鄙的威胁着,愤怒的脸上明显得写着两个大字“嫉妒”!

唉!天翔,对不起啦!你知道我家那口子爱吃醋的,所以,你的礼物,我欣赏过后只能忍痛处理掉!不过你的心意我已明了,谢谢你肯这样用心的爱我!

将那根丝带重新系回到花枝上,我找处干净的沙堆将它轻轻掩埋,连同那曾经的甜美和悸动一起埋掉。

起身时老孙早等得不耐烦,望着那陇沙堆,他有明显冲过去踩两脚的冲动,不过看了看我的脸色终归还是没敢乱来。

太阳转眼已升得老高,我将风衣收起,中山狼牵来了马,我们一起骑上马背,背对着朝阳,向着大漠的城门奔去。

“以后不许再想他!”

“我没想他!”

“哼,口是心非!这小子鬼点子就是多,又写信又送花,看你那没出息的样就知道中他的毒不浅!”

“嘻嘻,吃醋了!”

“你再敢跟他纠缠不清,我就不止吃醋了……”

“那你还准备吃什么?”

“吃你!”

新的人生开始了,仰望着碧空白云,发现生命是这样的美好。当人生遭遇挫折时,只要不放弃心中的追求,在感觉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再坚持一下,总会看到柳暗花明,最终找到自己想要的!

幸福就是永不放弃!

五年后,又是初夏季节。

这天,我起了个大早。吩咐下人打扫庭院收拾卫生,因为今天是个很重要的日子。

已经接到绣桔的来信,她说,这两天应该就到了。

跟绣桔分别六年多,她跟李诚早已经成亲,还生了一对可爱的龙凤胎。现在他们决定来大漠王朝,一则是分别这么多年,非常想念我所以想来看看我;二则,在凤凰王朝的生意越来越难做,有点待不下去,因此这次来大漠是准备投奔我的,打算在这里安家不再回凤凰王朝了。

对于他们的到来我是非常兴奋外加非常期待,要知道绣桔可以算是我最亲的娘家人,虽然还有薛宝钗,但对她一向没什么特殊感情,远远不如跟绣桔的感情深厚。

对了,在信的末尾,绣桔还提到,这次跟他们搭伴同行的还有凤天弦夫妇,好像他们也准备一同来大漠。

自打五年前那一幕闹剧收场以后,凤天翔恪守诺言,真的做到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当然这仅仅指的是大漠王国,他的领土却一直向东南方向不断扩张着。而赤术在我的强力要求之下再加上感念凤天翔解了中山狼的蛇毒,所以也没有再主动向凤凰王朝挑衅过。他的领土则一直向西北方向扩张。

这两人都是天生的野心家外加好战分子,对于扩张权利和领土天生有着分外执着的狂热。他们的人生价值和乐趣仿佛就体现在不停的侵略和征服,经过五年的努力,他们同时成为傲视天下的霸主。

而这原本应该誓不两立的两个人,这些年却再也没有动过一次干弋。他们很默契互不相扰,让对方都可以放下心专神向着互不妨碍的方向扩张疆土。

这两年,两国已经开始互通贸易,边界居民也可以自由进出两国的边境。两国守城的官兵对于普通的百姓和做生意的商人或者押运过境的镖车等等都是放行的,只要不是大规模的军队,全部都可以自由进出两国。

我原本打算去凤凰王朝看望绣桔的,但因又添了个小宝贝所以有点脱不开身。我的第二个小宝贝都三岁了,也是个男孩,叫浩宇,生得虎头虎脑聪明又可爱,只是精灵古怪,有时顽劣起来简直让人头疼。

绣桔的双胞胎四岁了,跟我的两个孩子差不多大,小家伙们凑在一起可就有的热闹。

看看时钟已是辰时三刻,也就是早晨的八点四十五分。本来预算昨天下午他们就能到达的,结果推迟了半日,最晚今天上午应该能到吧。

派到城门处接应的三辆马车早就出发了,现在也没见动静,真急死人!

正在频频翘首以待的时候,奶妈抱着哭闹不休的小浩宇,在两个丫环的簇拥下走过来。

我忙伸手接过浩宇,用绢帕在他的小脸蛋上擦了擦涕泪,柔声哄道:“浩宇乖乖,男子汉不哭的哦!”

“呜呜,浩宇想哥哥,为什么哥哥还不回家!浩宇也要去皇宫里找哥哥!”

“你哥哥每隔一个月都要去皇宫里住的,跟你的赤术皇叔叔住在一起,学习将来怎么当一位好皇帝!所以浩宇要乖乖的,在家里等哥哥回来。如果哥哥知道浩宇哭鼻子,他回家后再也不理你了也不跟你玩了!”我捏着孩子的小鼻子,逗他笑。说实话,对小格这么小就要到皇宫里接受那么严格的储君教育,我是颇有微词的。但中山狼很赞同,他鼓吹什么天才自幼养成计划,说小格从小就接受最好的文武全科教育,再有他跟赤术两人的辅导栽培,将来肯定会成为新一代响当当的大漠霸主。

我对什么大漠霸主是不感兴趣的,更不希望让一个五六岁的孩子背上这么沉重的思想包袱。在我劝说了几次之后,中山狼终于答应不再对小格太苛求,顺应他的喜好发展。他喜欢文就多读书,喜欢武就多习射,如果不想学也不许勉强他。而且不许给他灌输太多什么霸君霸主之类的思想。

对于我的要求,中山狼一般都是有求必应。所以这道命令他也尽心的去执行了,就是不知道赤术买不买我的帐。

“娘亲,浩宇也要做太子也要去皇宫里找赤术皇叔叔玩!为什么皇叔叔疼哥哥不疼浩宇,浩宇很乖的!”浩宇将一根手指放进嘴里怯怯的提着他的要求。

“不许把手指放嘴里,跟你说过很多遍了,有细菌的!”我连忙打开他的小手,接道:“乖,太子只能有一个的,你哥哥做了你就不能做了!咱不希罕那玩意,叫娘亲说啊,做太子还不如做浩宇更开心!”

小浩宇眨巴着乌溜溜的眼睛,对于我的答案很是有些怀疑,不过小家伙很乖巧,没有再跟我对这个问题较真下去。

门口传来嘈杂声,管家先满脸兴奋的跑过来通报道:“夫人,你老家里的绣桔小姐来了,还带来了一大家人呢!”

来了!我精神一震,哈哈这丫头终于来了!带来一大家人?当然,连丈夫连孩子自然是一大家人!

抱着孩子迎上前去,果然看到一大群的人,还没瞧清楚哪位是哪位,只听一声欢呼:“小姐,想死你了!”紧接着一位怀抱孩子的女子就飞步冲上来,一手抱着孩子一手伸臂拥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