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衡量财政赤字有两条警戒线标准:第一条警戒线是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不能超过3%,一旦超过,就会出现财政风险。例如,我国GDP总量在2008年时是30万亿元人民币,30万亿元的3%是多少?就是9000亿元。如果我国的赤字要大于9000亿元,它就超出了警戒线。第二条警戒线是政府的财政赤字不能超出财政总支出的15%。政府的钱不够花,可以去借债;如果再不够花,还可以去借债。但不能借债太多,一国政府的财政赤字不能超出这个百分比,如果赤字超出财政总支出的15%,这就说明赤字太大了。
世界上多数国家都是采用发行国债来解决财政赤字问题的。凯恩斯曾经这样说,一国政府出现赤字,可以通过发行国债来拉动经济,发行债券对经济增长有拉动作用。
政府可以这么做的前提是,政府用国债投资的项目赚回的钱将来能够把这些债还上。政府要还上这些债务,说到底最后还是要由纳税人来负担,这一代人的税收不够还,下一代人还要接着还。所以政府发的国债,实际上是把将来的钱拿到今天来花。
产权保护:威廉一世与磨坊
1866年10月13日,刚刚打赢对奥地利的“七周战争”,把500万人口和64万平方千米土地划入了普鲁士版图的威廉一世,在大批臣属的前呼后拥之下临幸他在波茨坦的一座行宫。然而,行宫前的一座破旧磨坊却让他大为扫兴,他想拆除,但磨坊却并不属于王室;他想赎买,奈何磨坊主死活不卖。暴怒的国王强令拆除,但被磨坊主诉至法庭。本来平民告国王已经是破天荒头一遭,但审理案件的三位法官毅然一致裁定:被告人因擅用王权,侵犯原告人由宪法规定的财产权利,触犯了《帝国宪法》第79条第6款;责成被告人威廉一世,在原址立即重建一座同样大小的磨坊,并赔偿原告人150马克。
那时,欧洲已经有了完全独立的法院。法律规定,包括皇帝在内的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被告。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这一次威廉一世不但真的坐在了被告席上,而且还输掉了官司。法庭最后判皇帝败诉,必须在原地按照原样重建磨坊,另外还得赔偿磨坊主人的经济损失。对于法院的判决,威廉一世只得表示顺从和执行,重建了磨坊。
一晃几十年过去了,当年的威廉一世和磨坊主人都相继离开人世。由于经营不得法,小磨坊主的后代面临破产的厄运。在无可奈何之际,他给威廉二世写了一封信,表示愿意把磨坊转卖给皇帝。
读到这封信,威廉二世感慨万分。他觉得这座磨坊与众不同,是历史的见证。它代表了司法独立和公正的形象,必须作为一座丰碑为子孙永远保留下来。威廉二世亲自写信,对小磨坊主好言相劝,希望他能够像当年他父亲爱护自己的生命那样爱护自己的磨坊,代代相传。为了帮助小磨坊主还清所欠的债务,还赠送了几千马克。
小磨坊主收到信和钱后,非常感动。他表示要铭记往事,再也不把这座磨坊卖掉。
欧洲启蒙运动以来,经济学家们一直认为有益的产权制度必须保护产权,确保人们得到回报,方便人们签订合约以及解决纠纷。只有人们能够感受到这种安全感的时候,人们才会受到鼓励进行投资,扩大再生产,从而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财富的积累,推动社会进步。如果一个社会、国家不能提供一个相对安全的生活环境,贫穷的人可以随意掠夺有钱人的资产,偷盗成风、打家劫舍成为家常便饭,那么这样的社会、这样的国家就必然导致经济发展的迟滞,甚至倒退,因为人们失去了积累财富的动力。
我国的产权制度一直都不够完善,不完善的产权制度导致了一系列关于产权的纷争,使人们在潜移默化中产生了不平衡的心理,使人们对富人产生了仇视的不健康心态,形成了不良的社会风气。人们鼓励劳动,鼓励创造财富,但是财富以及财富的所有者的人权、财产权却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这样,社会的发展必然会受到影响。所以要保证社会的发展,就要鼓励人们勤劳致富,就要建立完善性……这些都是产权所包含的内容。
产权制度保护的正是人们相应于物的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看到,产权的保护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投资、财产免受他人的侵犯;二是我们必须承认,能够保护私有产权的强大政府本身也可能成为产权的破坏者。
比如西班牙皇室,他们为了维持庞大的军队开支,大量地没收私人资本,同时还向民间举债,发行了大量的债券。政府的利息负担越来越重。后来竟然单方面宣布延长还债期限、降低利息。再后来仍然偿还不起,干脆自说白话宣布破产,最后赖账了事。所以当时人们选择的最好出路就是当学生、僧侣、乞丐或者官吏:在这样的产权制度下,还有谁会投资进行生产活动呢?
再来看美国。在独立战争期间,国家向个人借了大量的国债,独立战争结束后,百废待兴,面对巨额国债国家根本无法偿还,于是很多人主张将这笔债务免除。但是,当时由于很多高层的掌权者本身就是国家债务的债权人,这些债权人联合很多拥有国家债权的议员,最终在费城召开会议,通过了一项法案,确立了美国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法律依据。正是这个对产权保护的制度的鼓励和示范作用,使美国这个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获得了迅猛发展的动力。
西方国家把铁刺的发明称为世界第七大发明,为什么这么一个简单的东西得到人们如此高的评价呢?因为正是这个非常简单的铁刺的发明,使小偷的盗窃成本大大提高,有效地保护了社会财富的安全,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现在,在很多城市的小区里,楼房上都安装防盗网、防盗门,甚至防盗摄像探头,设置保安,这都是为了防止偷盗行为。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知道,保护财产的成本越高,财富的价值就降得越低。当我们为了保护一个几万元的钻石项链却要花费十几万元财富的时候,这个钻石项链其实就已经一文不名了。
面对目前产权制度缺失的实际情况,我们更应该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注意保护自己的财产权利,在经济活动中要保护好财产获得的法律凭据。例如购买房屋的发票是你合法取得房屋的唯一凭据,据此你才可以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有了这个证件,你的房产才能够被合法地使用、抵押、保险、出租、转赠、出售……又如,在日常的买卖活动中,人们还没有养成购买商品索要发票的习惯,没有发票你就没有获得商品的合法证据,这样想要退货、换货、维修、保养等,就没有合法的证明,就容易产生产权不清晰的问题。
可见,建立一套完整、有效、操作性强的产权保护制度,降低社会的交易成本,对我们现阶段的市场经济社会来说,已经是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了。市场经济社会是一个现实的社会,每个人虽然都是理性的经济人,但是人的理性也是有限的,每个人又都具有一定的机会主义倾向,所以在有些场合里,当权力、法律、感情都不能有效解决一些特殊的、混乱的、模糊的产权问题的时候,人的机会主义就会作怪了,“黑吃黑”的恶果就在所难免了。当用正常的手段进行产权交易成本太高的时候,人们可能转而寻找不正常的手段,以降低交易的成本。在目前的经济转轨时期,在普通老百姓中间,关于产权纠纷的案件其实每天都在发生,这些案件极大一部分都是因经济纠纷引起的,而所谓纠纷其实就是产权不清晰。一系列关于产权纠纷的恶性案件引起了国家高层领导人的关注,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国家随之在《城市房屋动迁条例》中对强制动迁进行了严格的限制,有效地保护了个人的财产权利。《宪法》中也开创性地增加了保护私有财产的条款。不要小看这么一句话,它的现实作用和历史意义将是非常巨大和深远的,也许它会引起产权制度的一场深刻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