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雏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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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青春

他对你真好,还带你回家。我茶楼的同事李琳达说。

我无意识点着柜台上的收账电脑,一面不停地刷新,一面说,好过的吧。

…………他毕业前后两年里是我们感情颇深的时候。而我在经历过门不当户不对的见面后,深藏的自卑开始从泥沙底下浮出水面,尽管那些泥沙拥有凝紧力能暂时压抑住它,但仍旧透过被时间冲刷过后的间隙慢慢渗上去,见了光后被定死,经由太阳暴晒消毒化为一种波光粼粼的坦然。

我老实巴交的挣钱,也老实巴交的用钱。我个人的消费需求总能被压制到最低,我不像有些女孩子能放开手脚花掉工资还无所察觉,就这份工资来说,我还要年幼一些的时候是没敢想的。我最初眼里的丰厚,在他人眼里是非常微薄的,在几年后的我眼里同样微薄。之后的我,也渐渐模糊我原先是用怎样的意志力去压抑,去苛待自己了。

我不买昂贵的化妆品,我可以采摘免费的鲜花,捣鼓简易些的胭脂;我不频繁购买衣服,有的穿搭,体面些即好。不必要的一切,可以省下来的,我尽量为之。但在宋元明身上,是我唯一能释放的时候,这时我的超额支出是安心的。因为当时那种拥有巫力的爱情,能替我覆盖掉那像小蚂蚁爬来爬去一样的焦虑。大脑里发出的信号是,我为他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而他也同样,我喝到糖精多的奶茶会逐渐心慌没力,继而全身发抖,出现像低血糖发作的反应,于是他就会绕远路去给我买良心店的奶茶。他知道我馋嘴却舍不得买价格偏高的吃食,就三天两头打包些回来说犒劳自己学业辛苦。

他知道我愿意听课,有时候会带着我去上课,甚至会悄悄帮我录课。他也买了个小黑板挂在墙上,并带来几本书,先做中学老师给我讲课,为了显得同学多一点,他摆了不少布偶在凳子上,以及小小的手办都被摆出来了。它们每一个都有名字,这些名字都是从昔年他讨厌的同学那处借来用的,然后上课的时候他就可以公报私仇了。点名次数最多的是小莫,如果他让小莫答不上来,就会揪起它一绺头发扯来扯去,凶神恶煞责备它这么简单的题都不会,他还会变个腔调做小莫说,我会的话就不会来上学了。接着小莫布偶会被打得更惨。一面打着,他嘴里不住地说,天道好轮回。

我听其他布偶同学说,我的同桌宋元明小学时候数学不好,也这样被老师对待,上了中学以后宋元明的数学才渐渐上升。而那样对待他的老师,姓莫。

宋元明为了弥补我和他的青春校园时光,特意安排了宋元明布偶做我的同桌。我是班上所有委员,这又是为了弥补我从前竞选班长被淘汰的失落,我特意介绍过我的从前,至于其他布偶,宋元明有声有色模仿过被它们代表的真人。

当学习到了白热化阶段,他讳莫如深地拖来一麻袋书和一大袋卷子,据说那是他从小到大都没舍得扔的……

我和宋元明的校园时光持续发展了一下,听说他的初恋是在中学时候,我遗憾没能参与他的过去,很想体验校园恋爱,实际上也暗暗妒忌着。因此他找旧同学借来两套黑白相间的运动校服,在某个星期天带我去他以前的学校体验了一回。我们翻墙的时候,他从犄角旮旯的杂草堆里找来了一把有些腐旧的梯子,他惊呼竟然还在这里。我于是知道这把梯子不简单,过去他初恋翻墙不算利索,所以他亲自据木头做了那小梯子给她一个方便。

我闷声不响夺了梯子独自上爬,踩到一半它咔嚓折了,我一脚踩空往后仰倒,幸而宋元明眼疾手快接住了我,但我比他初恋要重一些,他没抱稳,我们双双小摔。我自己认为我比他初恋重。

他见我脸色不对,忙说他刚刚踩到石头崴了脚,再来一回他百分百接得住,又说我一点儿也不重,是他最轻的一个女朋友。这一听我脸色更不好了,我问他到底有过几个女朋友。他数了很久没给数清,我干脆向那把差点摔死我的梯子发作。

我说,它好像很认主人。

宋元明当时举起梯子就毫不手软砸了个稀巴烂,一脸厉色,嘴里边重复地骂,我叫你帮助学生逃学!我叫你帮助学生逃学!

我一愣,真心地说,别破坏回忆啊。我只是想他帮我骂一骂,没想到他会砸。

我话刚说完,不远处一个穿同样校服的男生向我们跑过来,并指向宋元明,带着口音激动破口大骂,你他妈哪个班的孙崽!敢砸你爷爷的忒子!我干里凉!

我又是一愣,宋元明这时扔了手里的梯子残渣牵上我就跑。我说,你跑什么,这不是你做的忒子吗?

宋元明笑得不能自已说,是他做的忒子没错,估计给那犊子占了当逃学用的,砸了好。至于为什么要跑,他认为逃跑更能气着那不学无术的犊子,找不着人发泄,堵在胸口想发发不了才是最气人的。

不过后面那犊子真能追,硬生生追了我们五六条街,像动物界里记仇的平头哥死咬不放。一边追还一边用他口音浓重的普通话辱骂我们,并叫我们赔他的忒子!

我们异口同声模仿他口音说,赔不起你的忒子!要忒子没有,要命一条!

我乡里人说话都没这么土。我和宋元明在前面笑得险些跑不动,幸亏我们体能都算不错,才甩掉了他。那犊子最后还放狠话说,他是体训队的,有种我们再也别去操场上,他记住我们的脸了,要举报我们谈恋爱。宋元明还他一击说,举报他藏忒子逃学。

为了躲避“平头哥”,防止他蹲点逮人,我们去了宋元明当年另一个充满回忆又热闹的小吃店,墙上有密密麻麻的情侣名字,我刻意寻了半天,总算寻到了宋元明,令人惊讶的是,他初恋名字的开头字母与我名字的一样!

他露出和煦的微笑看着我。起先不知道他初恋名字的字母时候,我还能接受知道他的恋爱过往,现在心里是正儿八经堵得难受了,要比那平头哥刚刚没追到人堵得多几倍。

他还是看着我微笑。我咕噜咕噜喝完整整一杯奶茶,像老年人吃食慢慢地咬着满嘴的珍珠,味同嚼蜡地说,是不是因为我和她名字的字母一样,你才让我做你女朋友。

他微微一愣,刚一摇头又马上凝住了,最后还是坦诚地点头了。

我在桌下掐住自己的腿,又炮语连珠地问他,我跟她长得像吗?她跟你处得好还是我跟你处得好?你们还有联系吗?她在读大学吧?

他毫无遮掩的回答,联系是有的。又避重就轻地说,阿雁……就是阿雁。

我掩住怏怏不乐,跟自己说好了只参与和体验,不能无理取闹。他能坦诚也是他的勇气。我在心里为他说话,自欺欺人起来,似乎就好多了。

我在墙上使劲儿写下了我和宋元明的名字,把人家墙壁都写破了,掉了些粉灰下来,完成这种青春写名仪式,就迟了些去学校。星期日上晚自习的学生陆陆续续多了,这样也算有氛围了,只是不知道好不好再进他原先的班级里去瞧一瞧。

趁好些学生没进教室,他还是带我去逛了一逛,那些专注复习的学生也没空理会教室后门出现的陌生人,最多看了几眼,就安静伏在高高的书堆里独自闭关了。我轻手轻脚走了一圈,并择了一个位置感受他们的高中氛围。我和宋元明坐在窗边的书堆桌上,他趴下时把我的头也按到了桌面上贴着,我们四目相对,他在下午那像梦一样鲜丽又柔和的红日浮光里,轻声地对我说。闭上眼睛,我们回到五六年前,你是教育局资助过来的学生,千里迢迢来到我们这个城里念书,我成为了你的同桌,班主任把你的学习任务交给我,我又成了你的小老师,我们因近生情,因为差异对彼此产生好奇和新鲜,没有死去活来,没有撕心裂肺,总之我们细水长流。高考你发挥失常,我肩负起我们两个的前进任务,至今我上的大学,也连着你那一份上了。我们一路扶持,成了今天的老夫老妻,返回母校,趴在课桌上来回忆青春了。

这么着就完了?凭啥教育局只资助我一个?凭啥我一个人幸运?你太不现实了,也没这么资助的,都是在当地,凭啥就是我被资助来城里,怎么不是你过来体会人间疾苦。我鸡蛋里挑骨头后,改了版本娓娓道来。我们回到五六年前,小叔为了让曾经不学无术的你奋发图强,特地将你转到我们山里来念书,我跟你不是同桌,坐得很远,一个在教室前头,一个在教室后面,即使天不时地不利人不和,你每次转过头来整理书包,我们都能不经意对上眼,寥寥几位学生里,你还是看上了歪瓜裂枣的我,我也早对你一见钟情,终于鼓起勇气写情书给你,你回信给我,一来二去我们谈了一场乡村恋爱,你甚至去请求小叔让我们做同桌,好景不长,大少爷到了时间必须得回城朝无量前途而去,灰丫头穿过千山万水,终于寻到了心上人,他们幸福美满的在一起了。

宋元明一转脸将额头磕在了课桌边沿,他忍笑而没能忍住,声音吱吱的,尖酸笑得有几分娘们儿气。他说,到底谁最不现实了,最近看了一些童话,就编得这么俗,俗不可耐。

我没好气找他麻烦,问他和初恋是不是每天这样趴在桌上讲小话。他还真够坦诚,点头点得我心痛,我又作死问他初恋是什么美好模样。他透过我回忆往事,形容说,记得清晰些的是,她通常穿得朴素,运动校服里是格子衬衫,脚下是帆布鞋,喜欢扎低些的辫子。

我又想知道又嫌膈应,不禁唾弃自己自找罪受。他只要说话,我面上都认认真真听着,但他看着我老笑,未免有些没心没肺,态度真的风流。

教室里人渐渐多了起来,我们有眼力见儿的出去,不过多扰人。他们学习氛围好到让我想象中的青春校园如泡沫般碎了,和电视上演得不大一样,有些低气压,他们似乎很疲惫,暂时没见到人黏黏糊糊谈恋爱。一去了林荫小道才见到有情侣抱着走路同企鹅似的,嗲来嗲去瞧得我略起鸡皮。还有路过的一辆自行车上俊男载靓女,女同学坐在横杠上被环抱着分外甜蜜。这一对是真个养眼,我正看得甜滋滋,宋元明忽然把硬朗的下巴磕到我肩上来,他从背后拥着我也腻歪走起路来,还在我耳后呼着热气意味深长地问,去小山坡吗?

我随他去了,小山坡那边儿没什么特别。宋元明似乎有点儿失望,嘴里喃喃不对啊,怎么连个鬼影都没有。才说完,便见一国字脸老师绷着脸朝我们大步而来,仅凭各自的上学经验,我们敏锐察觉到来源于老师气场上的危险,我们二话不说默契牵手就跑,国字脸在后边儿莫名其妙追着我们跑,我以为他发现我们是外校人员。他一疾言厉色发话,我才晓得他是来棒打鸳鸯的,说是已经记住我和宋元明的脸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他去班级里挨个认脸找我们,必须给我们处分,不好好准备高考,还抱着侥幸心理敢来小山坡干坏事儿。

我麻子脸顿时热了,宋元明也白净脸变粉脸,恍然大悟说,怪不得小山坡的狗男女们都不来这儿了,原来有老师守。还说今天老被人记着,恋爱不顺。

我和他在生活上虽然熟悉,一亲嘴儿依然红脸,谈恋爱谈得略保守,但双方大抵不嫌保守的,每天都在热恋当中,保持着害羞,相当美好。

我们最后倒是没在操场上多晃,免得遇到平头哥惹麻烦,被追得跟丧家之犬一样,我认为是丧家之犬,无趣的宋元明觉得有趣而已。

在小卖部买了好些吃的,就坐在长廊里悠悠地吃,我喝多了水,去了厕所一趟,出来洗手时发现鞋带散了,蹲下去仔细系好了再起来洗手,漫不经心掠过几眼镜子,忽地感到眼熟!我怔怔盯着镜子里那女同学,她校服里穿了浅蓝格子衬衫,后头编了低低的麻花辫子,我从镜子里回神过来一盯脚,赫然是帆布鞋。今天早上没睡醒,没曾注意到穿了什么鞋。

想起宋元明这一路上描述初恋时,笑得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笑里总夹杂了神秘和耐人寻味,难怪使我心底产生怪异感。我这下总算明白了过来,杀回去就痛打了他一顿,报复他一路上将我当傻子似的调侃,让我眼下臊得慌。原来我才是他正儿八经的初恋,他以前那些单相思都是不算数的,还恨自己以前勇气不够,没敢给人家表白。

他还说,梯子是无意间看见就临场发挥的,那确实是平头哥的逃学梯子,被他借花献佛给我这个初恋方便一下,没想到梯子不争气,只好让它死亡,既可以哄初恋,又可以减少梯子主人的逃学次数,是一举两得的美事。

他这样好的口才,让我觉得平头哥也不算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