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雏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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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林小鸟

“雁子,一包南京。”那客人粗豪的嗓门儿,将我从往事里拉回神,他是老客人了,还问我在想什么,是不是在想男人。

茶楼里的一些男客人喜欢和服务员调笑,但不敢真来什么,同事平时也就同他们说笑几句,一带而过。我却从不和这样的人笑,嫌污秽。

小四姨来的时候,他们便与她调侃,你请了个包大人当门神来了!

小四姨是金港茶楼的老板,她让我们这么称呼她的。当初我为了远离过去,来到一个离宋元明远些的地方,重头开始。当再次陷入四处找工作之际,是小四姨收留了我,肯用我这个没文凭又什么都不会的新人。

我和姥姥也阔别几年了,她渐渐学会写其他的字,字迹端庄了,信也平静了许多,会啰啰嗦嗦写些口水话,但最后一句总是嘱咐,雁子,别在外面飞得太晚。

我忘不了,村子里的那些人对我背井离乡去挣钱的事窃窃私语。

我有一口气鼓胀在充满志气的胸间里。

我并不敢回去,是的,是不敢。所以只能写信,我每回的信里必然承诺,赚大钱回乡,给她老人家长脸,想给那些瞧不起我的人好好看看。我也许平凡,但不是碌碌无为的平庸人。我坚信着,并在其中挣扎。

在苦了几辈子的乡里人眼里,单一的钱财身份才是所谓的成功。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在我心底深处来说,宋小叔是更纯粹的成功,一种精神上的成功。可我与他不同,他可以大喇喇展示精神,我却不太能,可能我太在乎世俗的看法,以是试图选择庸俗的来证明自己;可能我是从未发达过的乡里人,个性自卑而又含无法外露的高傲心气儿。

我明明知道,却又有无法改变内心的无力感。假使我富裕,我才能云淡风轻向别人展示我的精神。去选择那更高尚的又来证明自己并不庸俗。

想这些时,有两个常来楼里的城里姑娘倚在柜台旁说笑。

“你们小区的门就这样敞开,不会有鱼龙混杂的人进去么。我们小区的门都关着,业主才能拿钥匙开。”

“我们小区有保安守着没事。”

“我们小区的保安还经常晚上巡逻呢。”接着她又唉声叹气说:“谁晓得保安会不会临时起意。”

她们对视一眼,忽然就拍柜大笑起来。她继续说:“有回夜晚,我回去的晚,看见拿手电筒巡逻的保安居然也怕了起来。”

她们又问我们,“唉,那你们呢?”

我和琳达异口同声道:“我们住宿。”

琳达又添了些话来说:“公司包吃包住,啥都不愁。”

我在一旁静静听着,也时不时看看她们。两个时尚又无所畏惧的城里女孩儿。大抵我穷尽一生,也无法变成的模样。于是我告诉自己,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得平视前方的镜子,镜子里映照的是我和我身后的点点滴滴。

等客人少了,小四姨收账也走了,琳达靠过来问我,“继续讲啊,那孟冬和启围小叔呢?我想听他们这对儿怎么样了。”

我搜索记忆,想了想。孟冬时时给我写信,她在国外从来不用邮件与亲友们通信,说书信是最真挚的,也就养成了写信的习惯。我和她倒成了亲昵的笔友。我也用信的形式拜访了她父亲,由她亲自转交,不久后我就收到了一封文字庄重又慈祥的回信。

至于她和小叔分开后,又躲去国外了。

宋小叔能给她父亲的安定感,她父亲也是那样朴实博爱的人,她爱启围的高洁,他们之间又结束于那份高洁。

但孟冬和我说,她以前能理解父亲的志愿,常觉得是母亲无理取闹。现在,她理解了她的母亲。爱情常常使人昏头,一旦克制不住贪恋,则失去理性。

她以为她可以慢慢来的,她不想妨碍启围做志愿,可是她不想和丈夫一起呆在深山里永无天日。对她来说是永无天日。她出国深造,回国发展,她想要的和他想要的始终不同。

他们理想不同而造成无法共存的局面,最终……我迟疑着只跟琳达说,不了了之吧,两人都有心气儿,不肯妥协,也不知是个怎么着。

琳达挑了挑眉,扭扭捏捏摇着我的手臂说:“那……肥水不流外人田,你不如把启围小叔介绍给我?他听起来很有安全感。”

“你愿意去我们那个深山老林里,度过此生?”我郑重地问。

琳达哆嗦了一下,嘿嘿笑道:“忘了这茬,罪过,罪过,我哪能亵渎这么好的男人。”说完,她又去和网恋对象发起了让我哆嗦的情话。

琳达是我的舍友,我和她的关系刚开始并不太好。

在我们还不熟的时候,她就喜欢在宿舍里循环放孙燕姿的天黑黑,孤坐在阳台上沐浴着阳光或者月亮,在静静中不知不觉流泪。

那歌,我听着五味杂陈,要求她关掉音乐或者换一首,她只翻了一个白眼并不理会。

琳达喜欢把精神寄托在各种梦幻的小说和影视中,偶尔逃避糟透了的人生。比如,把闹铃设置成哈利波特里面的配乐,希望有一天早上海格能接她去霍格沃茨学院,这是她从小的愿望。然而一天早上当配乐隐隐响起,却是我看见一个高而巨大的卷胡子男人从光明里走至我矮小的床边,我依稀记得电影里的某些片段,恍然想起他是海格。

海格身旁有个穿斗篷的戴眼镜的男孩,他额上有个闪电一样的疤痕。他们笑眯眯立在旁边看着我,海格先对我说,玛格丽特.雁,我们来接你去霍格沃茨学院了,猫头鹰前些天被一个麻瓜打中,因此没有及时送到学院的通知信,我们很抱歉。

接着哈利说,是的,我们一起来接你离开这个讨厌的虚伪的麻瓜世界,我估计你和我一样属于格兰芬多,勇敢又善良。他还耸耸肩揶揄,如果是庆怡和宋元明的话,应该属于斯特来林。

我想答应好,却不能说话,不能动弹。这是我第一次愉悦的睡眠障碍,也就是民间俗称的鬼压床。

这大概是因为琳达的闹铃,我为此对她有了一点儿好感。

后来又因同病相怜,生出惺惺相惜感,关系缓和了不少。那天李琳达买了酒回宿舍喝,我凑热闹一起小喝,喝得半醉她又开始流眼泪了,醉沉沉说我们从外地来打工的人,从农村出来的女孩子,学历又低,每天重复毫无意义的工作,领着微薄的工资,浑浑噩噩度日,过着平静又绝望的生活。

人,每天重复干同样的事,亲朋好友虽多,各人始终是孤独的。好像只有我在意识里是真实的。间接性活一下,呆一下,木一下,死一下。

我注视着她趴在桌上嘟哝比正常时还清醒的话,少倾将她架起来送到床上去。她半睁着眼睛,忽又惊慌而恐惧地说,不能不高兴,不高兴的话,所有人都会讨厌我。

我宽慰她,被讨厌就被讨厌好了,他们并没有你的勇气,只会否定负面情绪,强撑的乐,而你是坦然的丧,她们像瘟疫一样躲避你,也在躲避内心深处属于自己的瘟疫。

她似乎听进去了,翻了个身面朝于我,眼角流的泪划过鼻梁,她紧紧捏住我的手,便渐渐睡着了。这一次喝酒过后,她对我的态度逐渐变得真正亲近,而且还会维护我。

在我后来按宋小叔的说法介绍自己时,总遇到笑我的人,就那么噗嗤一声。上次闫岚姐笑我的时候,琳达瞥她一眼,将手搭在我肩膀说,我虽然觉得这样有点儿傻,不过比起你干巴巴介绍自己是林雁,这样我更能记住你。她又拍拍我的手背说,别人嘲笑,而我,喜欢,嘲笑别人介绍自己,真不礼貌。

等闫岚姐走后,撑场子结束。

她终于露出奸佞的模样,吊儿郎当说,林鸟,嘿,我能叫你林鸟吗?

我说,好的洋妹儿,我可以叫你洋妹儿吧?

从那一刻起,我们就成了狐朋狗友。

其实最初我们也互相认为对方的名字很土,并有些神经。我认为我按宋小叔的话介绍自己有特点。

她认为她母上大人给她起的名字很洋气,她的名字在全镇都是最时髦的,琳达要我读轻声,我总是故意读第二声的达,看她气急败坏地纠正我。

宋元明以前说过这类英文名很大众,他当初选英文名的时候折腾了好久。他兴致勃勃要替我取一个英文名的时候,我变了一个音调念林雁,并说这就是我的名字,不分英文和中文。有时候我觉得他挺矫情的,他大概也认为我没情趣。

我问他一开始的时候,怎么不随大家叫我雁子,以及怎么不叫他朋友的名字,而是阿什么阿什么。他说叫阿什么,亲昵些,可爱些。于是有时候我会三连发地叫他,阿宋阿元阿明。他可乐呵了。如果他让我不开心了,我还叫他阿狗或者房东。

现在我也有了外号,林鸟是我的第一个外号。

林鸟,听起来我像是个鸟人,事实上我真的是个什么都不是的鸟。我觉得这个称呼可以时不时提醒自己,要努力挣钱。

茶楼里上一天班,休息一天,我和琳达则利用休息的那一天摆地摊卖饰品,攒钱打算先做个小本生意。

起初没有生意,换了很多地方,又坚持摆摊后,逐渐有了点儿起色,随着收入,我们又进了其他的货,不局限于卖饰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