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晚清非典型政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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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新官转化规律(1)

在晚清,通过科举制度的独木桥以图高官厚禄者,真如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达到目的者更是凤毛麟角。

据学者任恒俊统计,晚清科举名额有限,考生们中榜的机会很少。按照清政府的规定,秀才大府20名,大州县15名,小县4名或5名。全国秀才名额在25万名左右,举人限额在1500名以下。自咸丰三年(1853年)清政府批准各省增加生员名额起,至同治十年(1871年)停止,各府学考试中生员名额已增加了20%,从道光三十年(1850年)的25089人增加到30133人。乡试中录取举人全国限额保持在咸丰元年(1851年)的1770人以下,光绪七年(1881年)下降到1254人,19世纪80年代中期恢复到正常的1500人左右。按此条件,一个步入科举途程者,就必须经过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四大台阶,才算完成进入仕途的各项步骤。

但是,踏上科举之路的各级台阶都荆棘丛生,坎坷曲折,险象环生。

据不完全统计,清代举人与秀才限额的考中比例按规定大体是1/20,但是,添加历年落榜者,20∶1的比例就大打折扣,按大、中、小省,分别是80∶1;60∶1;50∶1,淘汰率十分可观。参加会试殿试考进士,比例就是30∶1、40∶1。这种考试都是三年一次,假设三级考试都能顺利通过,大体就要花费10年左右的时间,从童生到进士的考中机会大概是百分之几,要是在哪一级上蹉跎一下,就不是十年而是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了。任恒俊:《晚清官场规则研究》,海南出版社2003年版,第2—3页。既然通过科举之途进入官场是如此之难,那么,少数幸运者一旦走通此路进入官场后,他们即使老实也知道头上这顶乌纱帽的重要性,自不会破坏官场潜规则,去把数十年来寒窗苦读口诵心背的一套修齐治平的大道理来加以身体力行地实践。长江浩荡,适者生存。为了保住好不容易得来的乌纱帽,他们很快就会在官场这个大染缸中腐败堕落,甚至会争先恐后,成为与自己为官的初衷彻底背离者。

如果对晚清官场有一定的了解,就会明白,出现这种现象一点都不奇怪。

一是新官倾半生之力埋头于科考,所学的一套知识体系根本与社会实际脱节,待到真正为官的时候,其性格、学识、阅历基本上都已经定型,一旦涉身宦海,才知道自己的生存技能真是一无所有,如果不依靠衙门里的一帮胥吏衙役,自己简直寸步难行。二是他所依恃的身边人往往都是一帮深通社会世故的狡黠阴损之辈,这些胥吏的唯一目的就是敛财聚财,依靠他们来处理公事,不跟着学坏似乎也不可能。三是所在地官场关系复杂,盘根错节,为非作歹者往往又都是身后背景强大者,为了自己头上这顶好不容易挣来的红顶子,这批人得罪不起,倒不如同流合污来得更节省成本。四是晚清官场腐败,动辄全靠银票开道,无钱无财,不要说一身正气,想有所作为,就是日常生存都会遇到问题。五是晚清官场的真实情况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不但官员自己庞大的家族需要生活,而且亲朋好友、沾亲带故者也往往需要金钱花费与打点,不贪不占,实际上根本也无法维持日常的交际开支与正常生活。

首先,让我们看看胥吏是如何调唆坏初入官场者的。

“胥吏”一词,在李茗公《官场怪圈定律》一书有所记,《辞海》定义是“官府中办理文书的小吏”。《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旧时没有品级的小公务人员”。元代徐元瑞《习吏幼学指南》说:“夫吏,古之胥也,史也,上应天文,曰土公之星,下书史牒,曰刀笔之吏。”程大昌《演繁露续集》说:“案牍、法令、书判,行移悉仗胥吏。”《大清会典》卷一二说:“设在官之人以治其房科之事,曰吏。”

晚清以懂洋务著称的名臣郭嵩焘就有一个惊天之论:

西汉与宰相、外戚共天下,东汉与太监、名士共天下,唐与后妃、藩镇共天下,北宋与奸臣共天下,南宋与外国共天下,元与奸臣、番僧共天下,明与宰相、太监共天下,本朝则与胥吏共天下。《凌霄一士随笔》(三),山西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889页。

堂堂的大清帝国,怎么竟与小小的胥吏共天下?这是不是一种奇谈怪论?不过,如果有时间翻阅一下描述晚清官场方面的书籍,对此结论就不会感到惊世骇俗啦。

老百姓常说:“官不恶衙役恶”,“高官讲理,小鬼难缠”。这话确实有其一定的道理!

顾名思义,衙役,就是到衙门里当差服役的人,主要是指师爷、门子、皂隶、听差、捕快、禁卒等人。胥吏挟势横行不法,为所欲为,历代为官者都为之头痛。

关于胥吏和衙役的起源,韦庆远、柏桦在《中国官制史》中的观点是,夏商时期的胥吏虽然没有确切的名目,但从甲骨卜辞所记载的“贞人”数目来看,胥吏的职能在他们身上就有所体现。《周礼·天官·宰夫》里的“胥”是胥吏的起源,“徒”是衙役的起源。清代《衙虎歌》说“周官已设胥与徒,至今此辈安能无”,大致就是这个意思。

西汉时,司马迁因为替降将李陵说情,逆了汉武帝的龙鳞。汉武帝就把他交给司法审理。审案的胥吏们罗织定罪将司马迁定为宫刑,这把司马迁羞辱折磨得生不如死。所以在《报任少卿书》中,司马迁说出了“画地为牢,势不入;削木为吏,议不对”的恐惧悲愤之言。

长期盘踞衙门的胥吏们一旦勾结起来作恶,往往连主事长官也奈何不得。更要命的是,霸道的胥吏甚至能把长官的乌纱帽弄丢。

据《宋史》记载,陈诂在祥符县当知县,因为严治贪吏,胥吏们就集体罢工,弄得陈诂无法正常办公,全县行政机构陷入瘫痪状态,一时朝野舆论哗然,朝廷要拿陈诂问罪。幸亏陈尧佐挺身而出为陈诂慷慨陈词:“罪诂,则奸吏得计,后谁敢复绳吏者?”这才打破了胥吏阴谋。

《明史·循吏列传》的案例更是令人触目惊心:曹县知县范希正抓到了胥吏受贿的确凿证据,“希正按其罪,械送京师”,然而,“吏反证希正他事”,奸诈胥吏反过来竟把知县弄成了罪人!永康县衙的胥吏更是厉害,“系多奸黠,连告罢七令”。七任县令都因胥吏诬告而被朝廷罢了官,直到颇富智慧的张淳到永康知县,费尽心力才把他们制服。

《清代官场趣事》中也有同类记录。清朝嘉庆年间,直隶巨鹿县的典史与刑名师爷联手作恶,他们诬陷该县民众是白莲教匪徒,甚至编造了两本上面写着2000多户人家为教匪的花名册,要求知县马上抓人,想趁机勒索百姓。他们劝知县道:“老爷!您千里为官,图的什么?致富之道,在此一举。”好在这个知县是个好官,他不仅没有听从胥吏们的劝告,而且还通过亲自访查否定了这个强加在老百姓身上的“莫须有”罪名。这样就得罪了这帮胥吏衙役,他们干脆越过知县,直接将此事捅到直隶总督那里,最后,朝廷派来的钦差大臣也想从中捞上一笔银子,就将这个知县判罪流放到了新疆。这样,在胥吏的作恶下,有良心的知县最终丢了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乌纱帽。

在国人心目中如青天大老爷的包拯,据说也曾经中过胥吏们的圈套。

据沈括的《梦溪笔谈》记载,包拯在开封府惩罚一个贪官,按法律规定贪官应当堂受“脊杖”之刑。贪官为免受惩罚,就向胥吏行贿求计。有个胥吏想出了个妙计,告诉贪官说:包拯对胥吏干预案件极为反感,对你用刑前,按程序应由我写用刑文书“责状”,这时你就大喊冤枉,我自有办法救你。果然,包公过堂审判后,该贪官就按受贿胥吏教的办法大喊冤枉,反复辩解。那胥吏一反常态,破口大骂贪官!包公见胥吏触犯了他严禁胥吏涉案的规矩,就把“维护”他尊严的胥吏训斥一顿,结果经此一顿哄闹,包拯竟把那位贪官从轻发落了。沈括不无遗憾地叹息说,包拯“以抑吏势”虽然正确,但结果仍然是“为吏所卖”!

小小胥吏如此猖狂狡猾,让各级衙门充满了卑鄙肮脏。

宋代诗人刘克庄有首《咏老吏》,将胥吏作恶刻画得十分的深刻:

少谙刀笔老尤工,旧贯新条问更通。

斗智固应雄骛辈,论年亦合作狙公。

孙魁明有堪瞒处,包老严犹在套中。

只恐阎罗难抹适,铁鞭他日鬼臀红。

胥吏成了新旧法律条文都非常精通的“老猴精”,连清官包公也中了他们所设计的陷阱,别人拿他们还能有什么办法?面对这种无可奈何的现状,诗人只好诅咒说:恐怕只有阎王爷很难糊弄,到阴曹地府不会饶过他们,定要鞭打他们的屁股。

明代大学者顾炎武深刻分析了胥吏以权谋私的弊端:“州县之弊,吏胥窟穴其中。父以是传子,兄以是传弟,而其尤桀黠者,则进而为院司之书吏,以掣州县之权,上之人明知其为天下之大害而不能去也。”

到了明代中叶,为解决胥吏蒙蔽主官的弊端,各级官员只好自掏腰包请师爷,绍兴的师爷最有名,所以出现了“无绍不成衙”的谚语。但这些师爷也容易因利益诱惑而变坏。顾炎武说:师爷中“每有不肖之徒,勾通内外,肆行作弊。黜陟属员,则清浊混淆;审理刑狱,则曲直倒置。败督抚之清节,误督抚之功名,彼则置身事外,饱橐而去,殊为可恨!”

乾隆时,邵晋涵总结说:“今之吏治,三种人为之,官拥虚声而已。三种人者,幕宾、书吏、长随。”可见,胥吏虽然不属于国家正式编制,但这类人在清代官场中的地位却十分重要。

实际上,在清代,胥吏就是官衙中掌理案牍、钱财、法令以及为官员出谋划策、伺候官员日常生活的小吏。从京师到外省,这个食利阶层遍布中央到地方的各个行政机关。

以京吏为例,仅户部书吏就有1000余人。胥吏在清代官场上十分活跃,对于清代政治的运作有相当重要的影响。即使连心狠手辣如雍正皇帝者,虽然洞察秋毫,也对胥吏作弊之事无可奈何。他说:“各部之弊,多由于书吏之作奸。外省有事到部,必遣人与书吏讲求。能饱其欲,则援例准行;不遂其欲,则借端驳诘。司官庸懦者,往往为其所愚;而不肖者,则不免从中染指。至于堂官,事务繁多,一时难以觉察。县既见驳稿,亦遂不复生疑,以致事之成否,悉操书吏之手,而若辈肆无忌惮矣!”李茗公:《官场怪圈定律》,河南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6页。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描述有这样一件颇具代表性的事情,说的是皇帝提拔贾政当了江西粮道,贾政本来一心想做个好官,竟然愿意从家里倒贴钱。但到最后,贾政却被胥吏们弄成了一个遭弹劾、被罢黜的贪官。

书中说,贾政到任立即贴出告示,对“折收粮米,勒索乡愚”等营私舞弊勾当,要严加惩处。这样,他首先就得罪了身边的一帮随行人员。门房、签押和长随等人因为得不到好处都非常恼火,因为贾政对“州县馈送,一概不收”。大家“眼见得白花花的银子,只是不能到手”,“来了一个多月,连半个钱也没见过”。《红楼梦》,第九十九回。于是,众人纷纷告假辞职,怨声载道离开贾政而去了。

此时,贾政的随从李十儿趁机出面勾结衙役、胥吏作恶。李十儿找到胥吏衙役,对他们说:“你们这些没能耐的东西,着什么忙!我见这长字号儿的在这里,不犯给他们出头。如今都饿跑了,瞧瞧你十太爷的本领,少不得本主依我!只是要你们齐心,打伙儿弄几个钱回家受用,若不随我,我也不管了。”大家自然发誓听从他的吩咐,弄到钱也让他占大份。于是,李十儿就暗中组织大家罢工。结果是,贾政要出门办公事,竟连仪仗也稀稀拉拉凑不齐:

隔一天拜客,里头吩咐伺候,外头答应了。停了一会子,打点已经三下了,大堂上没有人接鼓,好容易叫个人来打了鼓,贾政踱出暖阁,站班喝道的衙役只有一个。贾政也不查问,在墀下上了轿,等轿夫又等了好一回。来齐了,抬出衙门,那个炮只响得一声。吹鼓亭的鼓手,只有一个打鼓,一个吹号筒。贾政便也生气,说:“往常还好,怎么今儿不齐集至此?”抬头看那执事,却是搀前落后。勉强拜客回来,便传误班的要打。有的说因没有帽子误的;有的说号衣当了误的;又有说是三天没吃饭抬不动的。贾政生气,打了一两个,也就罢了。

眼看贾政这官做不成了,李十儿这才出面要挟贾政,说:“那些书吏衙役都是花了钱买着粮道的衙门,哪个不想发财?”他明白告诉继贾政:如果不让胥吏、衙役们发财贪污,您这官就做不下去。

贾政气愤地质问他:“叫我与他们猫鼠同眠吗?”叫我做贪官吗?李十儿开导他说:“老爷要知道,民也要顾,官也要顾。若是依着老爷,不准州县得一个大钱,外头这些差使谁办?”李十儿软硬兼施,要贾政默许他们适当敛钱,并信誓旦旦地保证他们绝对不胡来,最后弄得贾政没了主意,只好采取“眼不见为净”的鸵鸟政策,说:“我是要保性命的!你们闹出来不与我相干!”

于是,胥吏和衙役们勾结起来狼狈为奸,内外一气瞒着贾政横行不法,贾政倒觉得事事周到,件件随心,虽有人举报胥吏衙役们的不法之事,贾政也不听。结果最后东窗事发,贾政被节度使参了一本:“失察属员,重征粮米,请旨革职。”

皇帝念起贾政为人太老实,而且是皇亲国戚,就下圣旨从轻处理:

失察属员,重征粮米,苛虐百姓,本应革职,姑念初膺外任,不谙吏治,被属员蒙蔽,着降三级,加恩仍以工部员外上行走,并令即日回京。《红楼梦》,第一百零二回。

到此为止,本想造福一方的贾政,糊里糊涂地就被身边这帮胥吏们弄得丢官污名。

清人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所讲关于胥吏作恶的故事,读之更是令人目瞪口呆。

知县李匡九居官清廉,某富户被人诬告后,狡猾的衙役却敲诈说知县要二百两银子。富户只答应给一百两。衙役说那恐怕不行,明天审案时我悄悄问问。第二天大堂公开审案时,那衙役明明知道知县李匡九戒烟了,却悄悄去问他吸烟不吸,知县摇摇头。过了一会儿,衙役下堂对富户说:我刚才替你求情,你看见他摇头了吧?富户只好答应给二百两。衙役知道知县爱喝茶,过了一会儿就悄悄问:喝茶吧?李知县点点头,衙役把茶端上,然后下去对富户说:你看见他点头同意了吧?蒲松龄:《聊斋志异》卷八《梦狼》。

明明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不知不觉间,知县李匡九和富户都被衙役蒙骗了。

《红楼梦》、《聊斋志异》虽然都是小说,但其中所反映的官场问题在清代社会却是自始至终、多多少少的存在着。

在晚清,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衙门,经常要办理大量有关任免官吏、刑名钱谷、兴办工程等内容的公务,办公过程中要处理大批案牍文书。对于这些案牍文书,堂官(尚书)、司官(郎中、员外郎、主事)等衙门负责人都是不熟悉的。因为他们大都是科举出身,学的是没有实用价值的帖括制义、四书五经,并不习法令世务。尤其是清代处理刑名等事,不但要依据《大清律》,还须谙熟繁多、灵活的“例”,对这些律例,官员们就极为生疏。他们倾尽青春之力所学的知识竟然与社会实际完全脱节,在复杂的现实面前就不能不认同胥吏的摆布与糊弄。

《清代野记》中有这样一则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