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理想的形成,生物的发展和人类种族所经历的变迁遗留在本我中的一切痕迹就被自我接受过来,并在每个人身上又由自我重新体验了一遍。由于自我理想所形成的方式,自我理想和每一个人在种系发生上的天赋——他的古代遗产——有最丰富的联系。因此,这种我们每个人心理生活中最深层的东西,通过理想的形成,才根据我们的价值观标准变成了人类心灵中最高级的东西。但是,试图给自我理想定位,甚至在我们已经给自我确定了位置的意义上,或者试图对自我理想进行任何类比(借助于这种类比,我们曾尝试勾画出自我和本我之间的关系),都只能是白费力气。
显而易见,自我理想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我们所期望的人类的更高级性质。就它是一种代替做父亲的渴望而言,自我理想包含着一切宗教都由此发展而来的萌芽。宣布自我不符合其理想,这个自我判断使宗教信仰者产生了一种以证明其渴望的谦卑感。随着儿童的长大,父亲的作用就由教师或其他权威人士继续承担下去;他们把指令权和禁律权都交给了自我理想,并且继续以良心的形式行使道德的稽查作用。在良心的要求和自我的实际表现之间的紧张是作为一种罪疚感被经验到的。社会情感就建立在以别人自居的基点上,建立在具有同样的自我理想的基点上。
宗教、道德和社会感——人类较高级方面的主要成分。最初是同一个东西。根据我在《图腾与禁忌》中提出的假设,它们的获得从种系发生上讲源自恋父情结:即通过掌握俄狄浦斯情结本身的实际过程而获得宗教和道德的限制,和为了克服由此而保留在年轻一代成员之间的竞争的需要而获得社会情感。在发展所有这些道德的获得物时似乎男性居领先地位;然后通过交叉遗传传递给妇女。甚至在今天,社会情感也是作为一种建立在对其兄弟姐妹的妒忌和竞争的冲动基础上的上层建筑而在个体身上产生的。由于敌意不能得到满足,便发展了一种与从前竞争对手的认同作用。研究同性恋的适当案例进一步证实了这种怀疑,即在这种情况下,认同作用也代替了继敌意、攻击性态度之后的深情的对象选择。
然而,随着种系发生的提出,新的问题产生了,使人们想从这里沮丧地退缩回去。但是,这是毫无助益的,因为我们必须做出尝试——尽管我们担心它将揭露我们的全部努力的不适当,问题在于:究竟是哪一个,是原始人的自我还是原始人的本我,在他们的早期就从恋父情结中获得了宗教和道德?假如是他的自我,为什么我们不略述一下这些被自我所遗传的东西呢?假如是本我,它是怎样和本我的性格相一致的呢?或者说,我们把自我、超我和本我之间的分化带回到这样早的时期是错误的吗?或者说,难道我们不应该老老实实地承认,我们关于自我过程的整个概念对理解种系发生毫无帮助,也不能应用于它吗?
让我们先回答最容易回答的问题。自我和本我的分化必须不仅要归因于原始人,甚至要归因于更简单的有机体,因为这是外界影响的不可避免的表现方式。根据我们的假设,超我实际上起源于导致图腾崇拜的经验。到底是自我还是本我经验到并且获得了这些东西,这个问题不久就不再有什么意义了。思考立刻向我们表明,除了自我之外,没有什么外部变化能够被本我所体验到或经历过,自我是外部世界通往本我的代表。因此,根据自我来谈论直接遗传是不可能的。正是在这里,实际个体和种系概念之间的鸿沟才变得明显起来。另外,人们一定不要把自我和本我之间的差异看得过分严重,但也不要忘记,自我基本上是经过特殊分化的本我的一部分。自我的经验似乎最初并不会遗传,但是,当这些经验足够经常的重复,并在随后许多代人身上有了足够的强度之后,可以说,就转移到本我的经验中去了,即成为遗传所保留下来的那种印迹。因此,在能被遗传的本我中贮藏着由无数过往自我所导致的存在遗迹;并且当自我从本我中形成它的超我时,它或许只是恢复已经逝去的自我的形象,并且保证它们的复活。
超我借以产生的方式解释了自我和本我的对象—贯注的早期冲突是怎样得以继续进行,并和其继承者(超我)继续发生冲突的。假如自我在满意地掌握俄狄浦斯情结方面没有获得成功,那么,从本我产生的俄狄浦斯情结的精力—贯注将在自我理想的反向作用中找到一种发泄口。在理想和这些潜意识的本能冲动之间可能发生的大量交往解决了这个难题,即理想本身是怎么可能在很大程度上保持潜意识的,无法达到自我的。在心灵的最深层曾经激烈进行的斗争,并未因迅速的升华作用和认同作用而结束,现在是在更高的领域内进行着,就像在科尔巴赫的油画中“汉斯之战”一样,是在天上解决争端的。
(第四章)两类本能
我们已经说过,假如我们把心灵分为本我、超我和自我,而这种区分代表我们的认识的某种进步的话,就应该能使我们更彻底地了解心理内部的动态关系,并且更加清楚地描述它们。我们也已经得出了一个结论,自我特别容易受知觉影响,广义地说,知觉对自我就像本能对本我一样具有同样的意义。同时,自我和本我一样也容易受本能的影响,事实上,自我只是本我的一个经过特殊变化的部分。
最近我曾提出一种本能的特点,在这里我将继续把它作为进一步讨论的基础。根据这个观点,我们不得不区分出两类本能,其中之一就是爱欲(Eros)或性本能(sexual instincts),这是迄今为止更引人注目和更易于研究的。它不仅包括不受禁律制约的性本能本身和受目的制约的或由此派生的具有升华性质的本能冲动,而且包括自我保存本能,必须把这种本能分配给自我,而且在我们的分析工作之初,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使之与性的对象本能相对立。而第二类本能则不那么容易下定义;最后,我们开始把施虐狂(sadism)作为第二类本能的代表。出于受生物学支持的理论上的考虑,我们假定存在着一个死的本能,它的任务是把有机的生命带回到无生命状态;另一方面,我们假定爱欲的目的在于把里面分散着的生物物质微粒越来越广泛地结合起来,从而使生命复杂化,同时它的目的当然就是保存生命。既然这两种本能都致力于重建一种由于生命的出现而受到干扰的状态,那么,照此行事,这两种本能从词的最严格的意义上讲就都是保守的。生命的出现就会因此而被看作是生命继续的原因,同时,也被看作是走向死亡的原因;而生命本身则是这两种倾向之间的冲突与和解。生命的起源问题仍将是一个宇宙论的问题;对生命的目的和目标问题就会做出二元论的回答。
基于这种观点,一种特殊的生理过程(合成代谢或分解代谢)将和两类本能之一发生联系;这两种本能在生命实体的每一个微粒中,虽然是在大小不等的实体中,却都是活跃的。这样,某一个实体就可以成为爱欲的主要代表。
这种假设并未清楚明白地显示出这两类本能借以互相融合、混合和合铸在一起的方式,但这种有规律的,非常广泛发生的现象却是我们的概念所必需的一个假设。看来,由于把单细胞机体结合成多细胞的生命形式,单个细胞的死的本能就可以成功地得到抵消,破坏性冲动就能借助于一个特殊器官的媒介而转向外部世界。这个特殊的器官似乎是肌肉组织;而死的本能,作为一个指向外部世界和其他有机体的破坏性本能,似乎就会因此而表明自己的意思——虽然可能只是部分的表明。
我们一旦承认了两类本能相互融合的概念,就把“解离”它们——基本上是完全解离它们——的可能性强加于我们。性本能的施虐狂部分是本能融合服务于一个有用目的的典型事例;施虐狂促使它自身独立的这种性反常行为则是解离,虽然不是绝对完全的解离。从这一点上,我们便获得了以前在这一方面未曾考虑过的一系列事实的一个新观点。我们发现,出于发泄的目的,破坏性本能习惯上是为爱欲服务的;我们猜想癫痫病发作就是本能解离的一个产物和迹象。我们开始理解,本能的解离和死的本能的明显出现,是许多严重的神经症——如强迫性神经症最值得注意的表现。为了作出迅速的概括,我们可以假设,力比多退行(regression of libido)的实质,(例如,从生殖器期退化到施虐狂的肛欲期)就在于本能的解离之中,相反就会像从早期阶段向发育完全的生殖器阶段的进展将以增加性成分为条件一样。在神经症的构成倾向中往往异常强烈的通常的矛盾心理是否不应被看作是一种解离的产物,这个问题也提出来了;然而,矛盾心理是这样一种基本现象,以至于它更能代表一种尚未完成的本能融合状态。
显然,我们现在应该把兴趣转向询问,在我们假定存在着的结构——自我、超我和本我——和两类本能之间是否不可能有什么指导性的联系可寻。再者,支配心理过程的快乐原则是否可以显示出,它和两类本能及我们在心理上做的这些分化有什么固定的联系。但是,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消除一种怀疑,它和表述问题本身的术语有关。对于快乐原则,那是没有什么可怀疑的,自我内部的分化也有很好的临床上的理由,但是,两类本能的区分似乎并没有足够的证据,人们发现,很可能临床分析的事实就与它相矛盾。
这样一个事实看来是存在的。对两类本能之间的对立来说,我们可以放上爱和恨这两个极端,要发现爱欲的一个代表是没有困难的;但我们必须庆幸的是,我们能够在破坏性本能中找到一个难以捉摸的死的本能的代表,恨就可以作为它的一个代表。现在,临床观察表明,不仅爱总是以意想不到的规律性伴随着恨(矛盾心理),不仅在人类关系中恨常常是爱的先河,而且在很多情况下,恨会变成爱,爱也会变成恨。假如这种变化远不只是一种时间上的相继关系——就是说,如果其中一方实际上变成了另一方——那就显然没有根据像区分性本能和死的本能那样存在着基本的差别。这种划分能预测确实存在着相互对立的生理过程。
某人对同一个人先爱后恨(或者相反),因为那个人使他产生了这样做的原因,现在这种情况显然和我们的问题无关。在另一种情况下,还不明显的爱的感情最初是用敌意和攻击性倾向来表现自己的,这也和我们的问题无关;因为情况可能是,在对象—贯注中的破坏性成分在这里胜过了性爱,只是以后性爱才加入进去。但我们知道神经症心理学中的几个例子,其中有更好的基础来假设的确发生了某种变化。在迫害妄想狂(persecutory paranoia)中,病人采取一种特别的方式来防备自己对某人产生过分强烈的同性恋;结果,他曾最爱的那个人变成了一个迫害者,病人对他采取的常常是危险的攻击。这里,我们有权插入一个以前的阶段,这个阶段把爱变成了恨。分析研究只是到了最近才使我们认识到,在同性恋的根源和失去性欲化的社会情感的根源的案例中,存在着引起攻击欲望的非常强烈的敌对情感,只有在克服了这些情感之后,以前恨过的对象才变成了爱的对象,并引起某种自居作用。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即是否在这些事例中我们打算假定恨可以直接转变成爱。显然,这里的变化是纯内部的,对象行为上的变化对它们不起作用。
然而,通过对与妄想狂的变化有关的这一过程的分析研究,我们开始了解到,可能还有另一种机制。一种矛盾的态度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并且这种转变是依靠贯注的一种反应移置来起作用的,能量以此从性冲动中退缩回去并补充到敌对的冲动中。
当克服了一种导致同性恋敌意竞争的时候,就发生了一件不尽相同,但却类似的事情。敌对态度没有任何满意的前景,因此——就是说,出于经济上的原因——它被一种爱的态度所取代,对此有更多的令人满意的前景,也就是发泄的可能性。所以我们发现,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不满意把恨直接转变成爱的假设,这是和两类本能之间质的区别毫不相容的。但是,人们将注意到,通过引入另外一个把爱变成恨的机制,我们就默默地做了另一个应该得到明确阐述的假设。我们已经推断,好像在心理上——不管是在自我中,还是在本我中——存在着一种可替换的能量,它本身虽然是中立的,却能要么和性的冲动,要么和破坏性冲动通力合作,这两种本能有质的不同,并能增加它的全部精力贯注。如果不假设存在这种可替换的能量,我们就无法取得进展。唯一的问题是它来自何方,属于什么,表示什么意思。
本能冲动的性质问题及其在经历了各种变化后继续存在的问题仍然是非常模糊的,直到现在尚未得到解决。在有性成分的本能中,这是特别易于为观察所理解的,可以把属于同一范畴的这些过程的工作看作是我们正在讨论的东西。例如,我们发现,在成分本能之间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交往,还发现从某一特定的性欲来源中获得的一个本能可以把它的强度进行转移,用来强化发自另一根源的另一个成分本能,我们还发现,一种本能的满足可以取代另一种本能的满足,以及更多具有同样性质的事实——所有这一切必将鼓动我们勇于提出某些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