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弗洛伊德文集11:图腾与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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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图腾与禁忌--蒙昧人与神经症患者在心理生活中的某些相同之处(14)

“氏族图腾受到以该图腾的名称来称呼自己的全体男女的崇敬。他们相信自己有着同一血缘,是同一祖先的后裔,并由于彼此间的共同义务以及对图腾的共同信仰而紧密结合在一起。因此,图腾崇拜既是宗教体系,也是社会体系。在宗教方面,它包括了人与图腾间的互相尊敬和保护的关系;在社会方面,它包括了氏族内成员之间以及与外族成员之间的关系。在图腾崇拜后来的发展史中,这两个方面(即宗教和社会方面)往往会分道扬镳;有时,社会体系存而宗教体系亡;有时,则又是在以图腾崇拜为基础的社会体系已经消亡的国度里,宗教却有着图腾崇拜的痕迹。以我们对图腾崇拜起源的无知,要想肯定地说明在这一起源中,这两个方面是如何彼此相关联的,是绝对不可能的。不过总的说来有证据表明,这两个方面极有可能在起源上是不可分的;换言之,我们追溯得越远,就越能发现氏族成员将自己与图腾视为同种系生物,并不区分对待图腾和对待氏族同胞的行为。”

在将图腾崇拜作为一种宗教体系而加以详细阐述时,弗雷泽一开始就说明,图腾氏族的成员是以其图腾的名称来称呼自己的,并且普遍认为自己真的与该图腾一脉相承。这一信念必然导致,他们绝不宰杀或食用图腾动物,而且,假如该图腾不是动物的话,他们也绝不会用其他方式来享用它。限制宰杀或食用图腾的禁规并不是唯一的塔布;有时连摸一下甚至看一下图腾都是不允许的;在许多情况下,人们不可直呼图腾的名字。对保护图腾的塔布的任何冒犯,都会受到暴病或死亡这样的报应。

图腾动物偶尔也会在氏族内饲养或者被抓来加以精心照料。图腾动物如果死了,会像死了的族人一样,受到哀悼和安葬。如果必须宰杀一只图腾动物,则必须按规定的道歉仪式和赎罪仪式来进行。

族民们期望得到图腾的保护和关心。如果图腾是一种危险动物(如食肉兽或毒蛇),人们也往往假设,它不会伤害它的族人;而一旦这一期望落空,受到伤害的人就会被逐出氏族。在弗雷泽看来,咒语在本源上都是神裁法(ordeals);因此,许多有关血统和正统性的检测都由图腾来裁夺。图腾助佑疾患者,并向其族民传达预兆和警示。图腾在住所内或住所四周的出现,常常被视为死亡的兆头。人们认为,这是图腾前来招领自己的亲属了。

在某些特别重要的情况下,族民会身着兽皮或在自己身体上纹上图腾图案或以其他什么方式,使自己在外表上相似于图腾,以此强调自己与图腾间的亲属关系。这种与图腾的认同在出生礼、成人礼及葬礼等场合的一言一行中得以实现。各种法术及宗教目的都在族民假扮图腾并模仿其行为的舞蹈中,得以实现。最后要说的是,确实有隆重宰杀图腾的仪式。

图腾崇拜具有社会意义的一面主要体现在严格施行的禁令和普遍的限制上。

图腾氏族的成员都互为兄弟姐妹,必须相互帮助和保护。如果族内有人被某个外族人所害,那么,加害者的全体族民应对此行为负责。同时,受害者的全体族民也一致要讨还血债。图腾纽带要牢于我们所说的家庭纽带。两者并非吻合,因为图腾通常是母系传承的。因此就其本源而言,父系传承极有可能与此无关。

相应的塔布限制禁止了同一图腾氏族内成员的通婚或彼此进行性交。在此,我们又看到了图腾崇拜的那个恶名在外、神秘费解的相关产物--族外婚。在本书的第一篇论文中,我整个地在谈论这一主题,因此,现在我只需重复一句,族外婚是蛮族野民的乱伦恐惧加剧的结果,完全可以被解释为在群体婚条件下阻止乱伦的一个保证。族外婚的主要目的是禁止年轻的一代乱伦,只是发展到后来才与年长一代有关。[第5页及脚注]

除了弗雷泽对图腾崇拜的阐述(这是有关这一主题的最早文献之一),我再提供几段最新文献。冯特在《民族心理学纲要》(1912,第116页以下)中如是说:“图腾动物通常还被视为有关群体的祖先动物。‘图腾’一方面是一个群体的名称,另一方面又是一个昭示着祖先的名称。在后面的这一联系中,它还具有一种神话意义。但是,这些形形色色的想法却以各种方式互相影响着。某些意义可能隐去,因此图腾常常不过是对部落划分的一种命名而已。然而在另外一些时候,祖先观念或许还有崇拜意义却占着优势……”图腾概念对部落划分和部落组织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为这些都取决于一定的风俗规范。“这些规范以及它们在部落成员的信仰和感情中的固定位置,都联系着这样一个事实。这就是,无论如何从总体上来说,图腾动物本来就被视为不仅将自己的名称给了一群部落成员,而且事实上还将自己的祖先给了他们……与此紧密相关的还有另外一个事实,即这些动物祖先占有了某种崇拜……撇开特殊的仪式和礼仪性节日不谈,这种动物崇拜一开始主要是体现在与图腾动物的交往之中。并不仅仅是某一只动物,而是种类中的每一只动物,都具有一定的神圣性。图腾族成员不可食用图腾动物的肉,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被允许破戒。一个很有意义但并非与此势不两立的相反现象是,在某些场合图腾肉的食用事实上已成为一种仪式……”

“……然而,这种图腾部落组织的最重要的具有社会意义的一面却存在于这样一个事实之中。这就是,它包括了一定的风俗规范,这些规范制约着不同群体间的互动。这些规范中唯有支配着婚姻关系的规范,才是头等重要的。这一时期的部落组织与一个重要的社会制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就是,产生于图腾时代的族外婚。”(英译本,第116页以下)

如果我们撇开后人的夸大或低估,努力探求图腾崇拜的原初本质,我们可发现它的基本特征是:最初,图腾都是动物,并被当作不同氏族的祖先。图腾只经母系传承。有着禁止宰杀图腾的禁忌(或者,在原始的状况下,这一禁忌等同于禁食图腾的禁忌)。同一图腾族的族民严禁彼此性交。

现在,我们碰到了这样一个情况:在雷诺的《图腾崇拜法》中,两个主要塔布之一的族外婚根本未提及,而作为另一塔布的基础的信仰,即人从图腾动物演变而来,只是简单提了一下。然而,之所以摘录雷诺的阐述,是因为他正好在这方面有些极有价值的研究,这样就使我们对马上要讨论的权威学者的不同观点有个准备。

图腾崇拜是一切文化的一个固定阶段。这一结论越是无可争辩,人们也就越是要迫切理解图腾崇拜,要搞清图腾崇拜的根本性质这个谜。任何与图腾崇拜相关的事物似乎都令人困惑。关键的问题是,人源自图腾的观念以及族外婚(更确切地说,即体现于族外婚的乱伦塔布)的动因是如何产生的,以及图腾组织与乱伦禁忌这两种社会制度间的关系如何。任何令人满意的解释都应既是历史学的解释,同时又是心理学的解释。它应该告诉我们,这种奇特的社会制度是什么情况下产生出来的,它能表达人类何种心理需要。

可以肯定,一旦获知为了回答这些问题,专家学者们已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迥然相异的观点,本书读者一定会惊讶不已。在图腾崇拜和族外婚这一主题上的任何概括,几乎都可以被质疑。甚至我从弗雷泽在1887年出版的那部著作中摘录的那些论述,也可批评为体现了当今学者的那种带有随意性的偏好;甚至,在今天弗雷泽本人都会对此提出反驳,因为他已多次改变自己在这一主题上的观点。

似乎可以设想,如果有可能进一步探明这两种社会制度的起源,那么就有可能彻底理解图腾崇拜和族外婚的基本性质。但是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牢记朗格的警告:即使原始民族也既不会保存那些社会制度,又不会保存形成制度的条件;因此,我们一无所有,只好依靠假设来弥补我们所缺乏的观察。从心理学家的角度看,有些尝试性解释似乎一开始就显得不当,因为它们过于理性化且根本没有考虑研究对象的情感特征。另一些则建立在未经观察证实的假设之上。还有一些则依据尚可重新诠释的素材。一般说来,不费吹灰之力便可拒绝各种见解。因此,与自己的研究相比,权威们往往在批判他人的研究时更显能耐。对绝大部分所提要点的结论也就必然未经证实。因此我们不必惊讶,在这一主题的最新文献中,出现一种明确倾向:将任何关于图腾问题的一般解释都斥为:行不通。[例子请见,高尔登维瑟(Goldenweiser,1910)]在下文对这些彼此对立的假设的讨论中,我将冒昧地忽视它们的时间顺序。

(一)图腾崇拜的起源

图腾崇拜的起源问题或许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提出:原始人以动物、植物和无生命物体的名称来给自己(及其氏族)起名,这事是如何发生的呢?

麦克莱南(1865和1869~1870)这位为科学界发现图腾崇拜和族外婚的苏格兰人,力戒发表任何论及图腾崇拜起源的观点。朗格(A.lang,1905,第34页)认为,他一度倾向于认为,图腾崇拜起源于纹身风俗。我建议,将已发表的有关图腾崇拜起源的理论分成三组:(1)唯名论的;(2)社会学的;(3)心理学的。

1. 唯名论的理论

我对这些理论的阐述将证明,把它们归于这一标题之下是有道理的。

秘鲁印加人后裔加西拉索·德拉维加(Garcilasso de la Vega)在17世纪撰写了一部本民族史,他似乎早已将自己所认为的那些图腾现象的起源,归因于氏族对运用姓名将他们自己彼此加以区分的需要(朗格,1905,第34页)。数百年之后,这一观点又被提了出来。基恩(Keane,1899,第396页)认为,图腾是个体、家庭和氏族用来做彼此区分的“纹章”。麦克思-缪勒(Max-Muller,1897,第1卷,第201页)再次表达这一相同的观点:“图腾是氏族标识,后来是氏族族名,后来又是氏族祖先的姓氏,最后才成为氏族崇拜物的名称。”皮克勒(Julius Pikler)后来撰文宣称:“人类需要为社团以及为个体,找到一个可以保存在记载中的永久名称……因此,图腾崇拜并非产生于人们的宗教需要,而是产生于他们实际的日常需要。图腾崇拜的核心--以图腾命名--是原始书写技术的结果。就其本质而言,图腾正像一个易写的象形字。然而一旦未开化人拥有了一种动物的名称,他们接着就会形成与这一动物有亲缘关系的念头。”

斯宾塞(Hebert Spencer,1870和1893,第331~346页)同样也认为,命名是图腾崇拜起源中的决定因素。他论证说,特定个体的个人特征引起以动物来为自己命名的念头,正是以这样的方式,他们获得了一个将传至后代的美名或雅号。由于原始言语的含糊其辞和晦涩难懂,后人竟将这些美名或雅号真的当作与动物一脉相承的证据。由此可见,图腾崇拜是一种被误解了的祖先崇拜形式。

艾夫伯里(Avebury)勋爵(他早年的称呼鲁伯克爵士更为出名)对图腾崇拜的起源也做了极其相似的阐述,但并没有一味强调“误解”这一因素。他说,如果我们想对动物崇拜做出解释,我们则绝不可忘记人类是多么频繁地假借动物为名。一个叫“熊”或“狮”的人的子女和追随者们自然会将他的名字视为族名。就这样,人们“开始是带着兴趣,然后是带着尊重,最后则带着敬畏”,来对待这种动物。(鲁伯克,1870,第171页)

菲森对图腾名称是从个体姓名派生而来这一观点,做了几乎无可争辩的反驳。他以澳洲为例,表明图腾总是“群体的标志,而非个人标志”。不过,即使不是这样的话,即使图腾确实最初是个体姓名的话,它也不可能被传递给他的孩子,因为图腾是通过母系传承的。

此外,我到目前所讨论的这些理论显然是不充分的。它们也许可以解释得了原始民族为其氏族取个动物名的事实,却绝对解释不了这一命名法则,即图腾体系的重要性。在这一组中,最值得注意的理论是朗格(1903和1905)提出来的。虽然他也将命名视为问题的核心,但是他同时又提出两个有趣的心理学因素,并可能认为因此更可以最终解决图腾之谜了。

朗格认为,氏族如何获得自己的动物名称一开始是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倒是有必要假设,他们某一天忽然意识到,他们叫着这样的姓名,却说不出所以然。姓名的来源已被忘却。因此,他们就企图凭借推测来得到一种解释;由于他们深信姓名极为重要,所以他们决心要将图腾体系内的一切观念都考虑到。原始种族(以及现代的蒙昧人,甚至我们自己的孩子)并不像我们一样,将姓名视为无关紧要的约定俗成之物,而是当成重要的不可或缺之物。人的姓名是其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还可能是灵魂的一部分。原始人和某一动物拥有相同的名,这一事实必然会使得原始人做出这样的假定,即自己和某种动物之间存在着某种神秘而重要的联结纽带。除了血缘纽带还能是什么纽带呢?一旦姓名的相同使人得出这一结论之后,血液塔布(blood taboo)会立即将所有的图腾禁制(包括族外婚)牵扯进来。“只有这么三种东西--一组来源不明的动物名称;对一切同姓名(或名称)的人或兽彼此间有一种超验的联结的信仰;以及对血的迷信的相信--在一切图腾信条和实践(包括族外婚)的兴起中,是不可或缺的。”(朗格,1905,第125页以下)

朗格的理论可分成两个部分。其中的一部分是从图腾具有动物名称这一事实出发,将图腾体系作为一种心理必然性来进行探索的。它的基本前提是,这些名称的来源已被忘却。另一部分则试图解释这些名称到底是如何产生的;正如我们所见,这部分理论与第一部分的理论相比,性质不同。

朗格的这第二部分理论与其他我称之为“唯名论”的理论相比,并没有本质区别。彼此区分的实际需要使得不同氏族都采纳了不同称号,他们因此都默认了其他氏族称呼本族时所用的称号。这种“由外族命名”的观点,正是朗格理论的独特之处。以这种方式所取得的名称,是借用了动物名称,对这一事实已无须赘言。况且在原始时代,他们也没有任何理由认为这是侮辱或嘲讽。再说,朗格也列举了为数不少的后世例子来说明,由外人主要是为了嘲讽所起的名称都被接受了,并且被乐意地采纳了(例如“Les Gueux”、“辉格”和“托利”)。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名称的起源已被忘却。这一假设将这一部分的朗格理论与我已讨论过的另一部分理论,联系到一起。

2. 社会学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