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南水北调:东线源头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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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建设管理(1)

建设南水北调工程,事关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江苏境内工程作为国家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管理的复杂性、挑战性都是以往工程建设中未曾遇到的。自2002年12月南水北调工程开工建设以来,江苏境内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历次重要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和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逐步形成确立了“统筹进度和管理,以项目管理为中心,以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重点,着力强化规范管理、科学管理,突出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又好又快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努力建设优质工程、高效工程、优美工程、廉洁工程;统筹建设和发展,合理配置利用资源,推进江苏南水北调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建设管理新思路。

按照工程建设管理思路和建设目标,江苏境内工程始终坚持重点项目突出抓,困难工作重点抓,复杂问题超前抓,合理分析建设条件,科学编制建设方案,统筹安排工程进度,加强目标管理,狠抓关键环节,及时排查化解矛盾,保证了工程顺利实施,各项任务按计划圆满完成。在建设过程中,积极探索实践南水北调新体制和新机制,着力加强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形成了符合江苏特点的建设管理模式,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新建工程投资可控、质量优良,得到有效管理,没有出现一起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大力推进重大技术及资源利用研究,率先组织开展建筑与环境规划设计,科技创新成果喜人,荣获了一批部省级科技成果,已建成的泵站工程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水平;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了“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树立了江苏南水北调良好形象。

通过6年的探索与实践,国家先期批复工程已基本建成,列入国家考核的14个水质控制断面,有12个断面已基本达到Ⅲ类水标准。2008年12月,蔺家坝泵站建成投入运行,标志着江苏境内工程已具备调水出省能力,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

(第一节)项目建设管理体系

南水北调江苏境内工程点多、线长、面广,生产关系复杂,涉及调水、治污、征迁移民等多方面工作,协调难度大。妥善处理好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层面与社会层面的关系、主体工程与配套工程的关系、调水区与受水区的关系、工程建设与调度运营的关系,是实现工程顺利建设的保障。江苏境内南水北调工程遵循“政府宏观调控、准市场机制运作、现代企业管理、用水户参与”的建设管理体制指导原则,紧密结合江苏境内工程建设的实际,以项目管理为核心,在《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的总体架构下,积极探索,建立了一整套适合江苏境内工程建设需要的管理体系。

一、领导机构

国务院于2003年7月31日成立了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由温家宝总理任主任,曾培炎副总理、回良玉副总理任副主任。2008年6月5日,国务院调整了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由李克强副总理任主任,回良玉副总理任副主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作为工程建设高层次的决策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决定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和其他重大问题。

2003年11月11日江苏省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决定,成立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梁保华省长任组长,黄莉新副省长任副组长。2008年,省政府调整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罗志军省长任组长,黄莉新副省长任副组长。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负责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的协调决策。

二、工作机构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建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实施政府行政管理,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规草案;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节水、治污和生态环境保护。

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水利厅,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南水北调的工作部署和决策,负责工程规划、总体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负责征迁安置、治污环保、文物保护等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并受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委托,对工程建设进行行政监管。江苏境内工程输水干线沿线扬州、淮安、宿迁、徐州市亦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区域内的工程建设,及时解决工程实施中的矛盾和问题。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的外部监督,江苏省委纪委、监察厅专门成立了驻南水北调工程纪检监察工作派驻组,负责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察、监督。

三、项目法人和建管模式

(一)调水工程

为保证江苏境内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按计划规范有序实施,国务院南水北调建设委员会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成立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江苏水源公司”)。2004年7月,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批复同意《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按照有关程序,2005年3月29日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图3-5为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水源公司揭牌仪式。

江苏水源公司是国家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对投资企业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在工程建设期,主要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职责,负责江苏省境内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单项工程初步设计,负责落实工程建设计划和资金,负责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进行管理;工程建成后,负责江苏省境内南水北调工程的供水经营业务,从事相关水产品的开发经营。

2005年前,为加快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步伐,经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同意,江苏省水利厅成立江苏省南水北调三阳河潼河宝应站工程建设局,具体负责南水北调三阳河、潼河和宝应站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成立江苏省南水北调刘山解台站工程建设处,具体负责刘山站和解台站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为确保在建工程顺利实施,江苏水源公司批准成立后,有步骤地对处于建设中的三阳河潼河宝应站工程和刘山解台站工程进行有效管理。

2005年后,江苏水源公司通过直接组建、委托建设及选择专业化项目管理机构实行代建等模式组建单项工程现场建设管理单位,提高建设管理效率及水平,降低管理成本,成立了江苏省南水北调淮阴三站淮安四站工程建设局,具体负责淮阴三站、淮安四站及输水河道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其中对征迁难度大、施工战线比较长的淮安四站输水河道工程委托扬州市、淮安市组织实施。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淮阴三站工程,选择技术力量较强的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淮安四站工程由江苏水源公司直接组织建设。针对江都站改造工程新老工程结合比较紧,施工比较复杂的特点,与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联合组建成立了江苏省南水北调江都站改造工程建设处,较好地处理了工程加固和运行的关系。对省际边界工程,根据省部协调意见精神,由江苏水源公司委托淮委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成立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建管局组织实施。该局已组建成立蔺家坝站工程建设处、骆马湖水资源控制工程建设处、南四湖水资源工程建设处,具体负责上述边界工程的现场建设管理。

2008年10月31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全面加快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步伐后,江苏水源公司于2009年上半年组建成立了刘老涧二站、泗阳站和泗洪站三个设计单元工程建设处,分别负责三项工程的现场建设管理。

(二)治污工程

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江苏省南水北调办公室”)负责治污工程的总体协调。根据《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控制单元治污实施方案》,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整治项目的监督指导工作,江苏省建设厅负责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工作,江苏省环保厅负责工业点源项目的建设、指导工作。截污导流工程由相关市成立项目法人,江苏省南水北调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

(三)征地移民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实行“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有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确定了相应的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江苏省南水北调办公室负责工程建设中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扬州市、淮安市、徐州、宿迁市、省农垦集团以及相关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先后相应成立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办公室和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及实施办事机构,下设综合、财务、征地拆迁安置、宣传报道、纪检监察、工程建设、信访等相关工作组,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移民安置实施。为明确各自职责,省、市、县之间层层签订了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责任制及任务投资包干协议,明确了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和职责,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了与南水北调征迁安置工作有关的高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南水北调征地补偿与移民安置实施中的相关问题。

四、江苏境内工程组织工作机制

建设好南水北调工程,既是国家发展的大局,也是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省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议和省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省领导多次深入工程一线检查指导、现场办公。省各有关部门和工程沿线党委、政府主动配合,全力支持,为南水北调工程的顺利推进提供了重要保证。一是加强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决策与协调作用,对于工程建设总体目标、年度实施计划、征地补偿标准、治污资金筹措、运行管理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策,省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工程建设;二是加强与省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协调,在节水型社会建设、水污染防治、工程用地、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等方面,建立起有效的协调联络机制,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与公安机关建立多层次的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工地警务室,及时化解因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工程施工等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工程建设的良好环境;三是加强江苏省南水北调办公室、江苏水源公司与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协121调,坚持把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纳入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一盘棋,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基金征收等方面形成合力。通过进一步加强联席会议等制度,实现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好江苏境内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四是加强廉政建设。

南水北调工程投资大、影响大,事关国计民生。江苏省南水北调办公室立足建设优质工程、廉洁工程,加强对工程建设市场、招投标活动、工程质量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江苏水源公司充分发挥项目法人的责任主体作用,对调水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筹资和资金使用管理负总责。江苏省委纪委、监察厅南水北调工程纪检监察派驻组,对工程建设进行全方位的执法监察,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第二节)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

一、工程招投标

招标投标工作是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环节和提升建设管理水平的窗口。在招标投标工作中,江苏水源公司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制定了《南水北调江苏省境内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细则(试行)》,确立了统一招标、分层管理的管理模式。编制招标文件范本,做到在文件结构上更加规范,合同条款、投标报价、支付、考核等章节逻辑性更加严密,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在招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中,江苏省南水北调办公室与纪检监察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对投标人的资格后审工作,以强化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及可操作性;专门设立评标中心,配备了专业监控设施,将编标、评标等过程纳入了定点、全程监管;积极创新标底确定形式,推行无标底招标等措施,切实规范招投标工作,不断提升评标工作水平。工程开工以来,做到应公开招标项目全部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标,为在建工程选择了价优质好的承包单位。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总体上较好地履行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无一例投诉和纠纷。

二、合同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南水北调江苏境内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根据南水北调境内工程合同执行情况的特点,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合同规划和合同文本等基础工作,强化合同执行中的重点、难点环节的控制,提高合同履约管理水平。为适应江苏南水北调工程项目点多、分布散的特点,利用网络平台,开发研制了合同管理软件。工程开工以来,合同执行过程中没有发现违规分包转包行为,没有发生合同纠纷和争议现象,合同履行情况良好。

(第三节)投资控制及财务管理

一、投资控制管理

江苏境内南水北调工程以设计单元划分为基础,构建了包括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各个阶段的设计管理控制体系,做到以初步设计控制招标设计,以招标设计控制招标合同价,以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控制合同结算价,层层推进,环环相扣,实现工程投资控制总目标。对工程设计变更,实行分类审批、分级管理制度,建立设计变更动态管理台账,强化设计变更事前控制,严格控制变更实施。建立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技术咨询机构三级质量控制体系,成立专家组全过程跟踪,对工程设计质量层层把关。由于加强各阶段设计控制,有效减少了设计变更,节省了工程投资,降低了工程实施风险。在2008年11月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召开的投资控制座谈会上交流了江苏境内南水北调工程投资控制管理主要做法。

二、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