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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惊梦烽火(五)

岳流风一怔,半晌才回了一句,“我家没长辈的了。”

孟秋咳了一声,“是兄弟我多嘴了。”

一旁的李亭循却在这时候插了句话进来,“我看孟秋兄弟这几句话,是话里有话啊,既然你都说咱们是哥几个了,那还有什么话,不能直说呢。”

孟秋一个鲤鱼打挺蹦起来,盘腿坐在地上,“那我可就说了,不过先说句,我把诸位当兄弟,才敢在这说这大逆不道的话,别我今天在这说完话,明天来人把我拉出去砍了。”

“孟哥想多了吧。”郭千牛拍拍胸脯,“咱别的能耐没有,嚼舌根这种事,咱是不能干的。”

“那我可就说了。”孟秋将手往大腿上一拍,“咱都是楚国的人,来当楚国的兵,以后也得为楚国打仗,咱们这帮人,以后哪天是死是活,就上面人的一句话。咱这有句老话,‘牝鸡司晨,惟家之索’,这战乱的年头,一个女人,真能撑起着大楚的江山来?”

要说大楚女帝楚歌这登基为帝,那可不是顺顺利利的继位,她前面可是有个正正经经的太子楚承德在那摆着的,虽说这人没什么能耐,但普通老百姓谁能知道这些?还不都是觉得嫡长子继位是天经地义,女人登基那是反了天了。是楚歌十四岁离京,在豫章待了三年,再加上有个玉轩云领着玉家跟随长公主,三年足够豫章郡只知长公主楚歌不知太子楚承德,何况当时建康夺嫡之争乱得厉害,今天弟弟弹劾哥哥欺男霸女,后天发现弟弟已经被哥哥整死了,楚国几个皇子的名声都被互相烂了个干净,到最后轻轻白白的只有一个长公主。而且当年秦君之破楚千里,楚承德仓皇出逃,最后长公主收复大楚河山,这些事可是百姓能看到眼里的。从长公主南下豫章到女帝登基,足足用了七年时间,不就是求一个民心吗?

可话又说回来,民心,长公主的根是扎在豫章,豫章郡之内的民心那是不用说,女帝就是神仙转世天佑大楚,别的地方,有被秦军攻下的,楚歌率军夺回来的地方,那也没得说,可这会稽郡这边可不一样了,会稽郡这片地没遭过兵乱,长公主也没怎么来过这,外边天翻地覆,会稽郡能安心过日子的,管你楚歌还是楚承德,没关系啊。要说楚承德没能力,可他办事怎么样,这的人也不知道啊?长公主好,那是道听途说,好到什么地步,这也不知道啊。

李亭循像是个有文化有见识的,“孟哥,话可不能这么说,当年秦军侵我大楚,先帝尸骨未寒,而安王弃城而走,是女帝率军血战三年复我大楚江山,孟哥现在说这话,可是寒人心啊。”

孟秋没接这话,却又把话茬引向了钱镜,“我看你像是个大户人家的,怎么,你没什么说法?”

钱镜终于看了孟秋一眼,只不过这目光似乎有些冷,“我原以为,‘仗义每逢屠狗辈,无情皆是读书人’这话只是后半句不当真,没想到,这前半句也是当不得真。”

这话有些不留脸面了,孟秋听了也是尴尬了半晌,字都没再说一个。岳流风也看出了孟秋的尴尬,又想着平日孟秋对他多有照顾,踌躇了一会又开了口,“这世道里,不管男女,人命都是一样的。也不是说没有高低贵贱,你看那死在路边的,和坐金銮殿的,他天生就是不一样的。”

岳流风很懂,要不然为什么一个乞丐能活到这么大,当乞丐的,首先你要懂的就是,你这是一条贱命,被人弄死一分钱都不用赔、连个坟头都不配有的贱命。

“我这名,是我妹妹给起的,我原来就叫岳小六,名不值钱命也贱,但这世道是什么,这世道就是人没了高低贵贱,我多活一天,就是我赚着了。一样的,我从小没人教,听说大户人家有什么规矩,我没见过,也没懂过,也没觉得我那两个妹妹跟我的命有什么不一样,一样生,一样死。我这人眼就这么点,什么国不国的,那些东西,我看不到的。”

钱镜罕见地看了岳流风一眼,“那你为什么从军?不来,不是活得能更久。”

岳流风自顾自地笑了一下,“家里老头子走的早,我帮他还个念想。”

钱镜点点头,“人生在世,能忠孝两全实是难得,岳兄弟高义。”

孟秋此刻反而尴尬了起来,左右都没人理他,他挠了挠头,“嗨,咱随口一说,上面的事,也不是咱能说的,我这嘴欠了,算啦算啦,睡觉吧。”孟秋自己给自己圆了个场,转身倒头就睡了。

新军才刚来没几天,手里拿的都是统一发的长枪,盔甲和弓箭更不用想了,马是根本见不到。岳流风撇撇嘴,他其实想拿杆戟,毕竟故事里不都是拿方天画戟的比较厉害吗。比如那个,西魏老将江川,年轻时候就是一把方天画戟打出魏国江山的,现在老了也是能迎战秦君之的人物。

嘴上抱怨几句,练枪的时候岳流风还是要好好练的,等到时候上了战场,只有这玩意是能救自己命的。不过还别说,也不知道是军营里的饭菜养人,还是青少年期间多锻炼的缘故,岳小六觉得自己现在绕山跑腿也不软了,抡枪杆胳膊也不酸了,一天下来身上哪都不泛疼了……总之就是对这军营适应得还挺好。

不过同帐这几个人,还是让岳流风觉得很奇怪。要知道,越是鱼龙混杂三教九流地方出来的人,看人的眼睛越毒。就像现在,岳流风看李亭循左手手掌和右手食指中指上的老茧,和孟秋手上的一样。

而这个部位的老茧,那些老兵手上也都有。新军接触不到弓箭,可是有能接触到的。这个位置的茧,是常年引弓磨出来的。要说孟秋手上有,他一个猎户拿拿弓箭算是正常,可这李亭循……不是说是个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