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幻灭梦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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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少年陈风

深夜一点多钟,L市里刮起了大风,天上只见点点星光。市内的一个妇幼保健医院,急救室门上的红灯亮着,走廊里护士里急忙的跑来跑去,窗户玻璃被刮的砰砰作响。椅上坐着的陈顺十分焦急,他的妻子周雪正待在急救室里。

一位护士气喘吁吁的跑到陈顺面前,大口大口的喘气。

“啊…呼!啊……呼!啊……呼!”

“小姐?你有什么事吗?小姐?”

陈顺的眼里满是关切。

“那个是小姐?你叫那个是小姐?人家是小姐姐!”

护士一脸嫌弃的看着陈顺,呼吸平和下来,扭头跑进急救室。

“我……说错话了?小姐……姐?”

思想非常落后的陈顺,并不理解护士小姐说的话。

他来自农村,家庭贫困,但是有着那个年代人们普遍存在着的一股韧劲。加上父母重视教育,学一直上,直到复读一年仍没有考上大学,家人才决定让他外出务工。听同学的建议,进了工厂,一干就是十年,从二十三岁干到三十三岁,当上了班长。

期间,新年回村子里见到了小学及初中的同桌周雪。两人是在村子里吃酒席碰见的,当时是婚宴。周雪悄悄的问邻桌的人,那边的小伙子是谁,一听是陈顺,立马捏紧了拳头。陈顺同桌的发小黄万发眼睛一直贼溜溜的看着四周的姑娘。

一瞅见周雪望着陈顺,立马悄悄的说:

“顺哥,看我这里。”

陈顺扭头看向黄万发,却径直的看到周雪,两人都愣住了好几秒,赶忙把头扭开,脸红到耳根。

后来陈顺请黄万发吃了顿饭,黄万发帮着四处打听,陈顺才知道小时候瘦瘦小小的同桌,如今是个身段出落的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陈顺回家告诉体弱多病的父母,父母也细细的问过十里八乡的人那周家姑娘怎么样。不知道的就直说不知道,知道的没一人说不好听的话,父母也应了陈顺的意。三月,托人说媒,周家一见小伙子精神,踏实,关键是女儿中意,也同意了。

十月一日,二人大婚。黄万发找了八台桑塔纳,鞭炮从周家响到陈家。周家嫁女儿,没多要一分彩礼钱。陈顺执意要给的孝钱,也被二老打了金镯子,银耳环,让周雪戴回了陈家。

婚后,夫妻二人就一同外出务工,周雪也进了陈顺的那个厂。小两口新婚,也不想分开,陈顺就咬咬牙,找几个打小关系就不错的兄弟借了些钱,买了套房。漂泊在外,也算有个家了。

陈顺父母本就体弱多病,不是什么要命的病症,却无药可医。医生说,累的。为了让陈顺上学,父母起早贪黑的干农活,如今老了,攒下的病,来索命了。二老强撑一口气,就是想看到儿子成家立业,如今儿子工作稳定,媳妇贤惠,二老强提起的心气,放下了。

陈顺结婚的第二年冬天,十一月,家乡的人打电话,说陈老爹不行了,陈顺急急忙忙请假,带着媳妇赶回家。刚下火车,见到来接自己的黄万发,就听到黄万发说:

“姨昨天也走了。”

陈顺当时就蹲在火车站哭了起来,妻子周雪也抱着丈夫的头,呜咽着流下眼泪。

处理完二老丧事,陈顺带着妻子和岳父岳母,小舅子去了医院,掏了千把块,检查身体。妻子埋怨他乱花钱,他也不生气,只是握着妻子的手说:

“我怕呀,我怕呀。”

说着说着,二人就在医院的走廊上,抱头痛哭。

又过了一年,自己当上了班长,妻子也怀了孕,于是妻子就请假在家,安心养胎,岳母要来看看,妻子没让,说不过是生个孩子,没什么大事。

带妻子一同去检查胎儿发育情况,拿报告时,陈顺希望是个女儿,因为家里太冷清了,没有一点热闹。可是医院告知,是个男孩,而且胎位不正,有大出血的危险,吓得陈顺赶忙让妻子住进医院,哪怕妻子再心痛钱,他也态度坚定。他实在是,太害怕死亡了。

临近产期,陈顺在医院走廊支了个小床,夜里来这里陪着妻子。今天夜里,妻子突然说肚子有点疼,陈顺赶忙叫来医生,医生一检查,直接将妻子送进了急救室。

陈顺坐在急救室门前,把自己晓得的神佛都拜了一遍,希望保佑妻子平安。

一位小护士急急忙忙的打开急救室的门,跑向陈顺。

“先生,你是病人家属吗?”

“是是,我是她男人。她怎么了?儿子我不要了,我只要我女人行不?”

“呃,这恐怕不行,儿子已经生出来了,不能再塞进去不是。”

“啊,哦哦,那我妻子怎么了?”

“大出血,恐怕……回家你得好好给她补补,我先去拿血袋了,恭喜您,先生!母子平安!确认一下,周小姐是AB型血吗?”

“啊,是的,是的,她是AB型,和我岳父岳母一样。”

陈顺话还没说完,护士小姐已经跑远了。

陈顺瘫在长椅上,一摸,脸上都是汗。

大风依旧打的窗户砰砰作响,云好像被吹走了,露出皎洁的月亮。

陈顺看着月亮,眼神渐渐泛散,想起来自己的父母,爹,妈,你们生我,也很辛苦吧。就在这时,大风停了。陈顺推开窗,只有一小股一小股的风轻柔的吹到脸庞。不由得,眼睛涩涩的,想哭,却又一次忍住了。

很快,手术结束,陈顺先去看了妻子,脸色苍白,陈顺让妻子不要担心。一直陪到妻子睡着,陈顺才去看了儿子。小小的,皱巴巴的,一点也不可爱。

第二天,岳母从老家赶来照顾妻子,自己也向厂里领导请假。领导也很够意思,自己请了七天,领导批了十天。妻子在医院里住了两周,渐渐康复,才和儿子一起搬回家。

满月的时候,陈顺在L市里的祥和酒店摆了八桌,亲戚,同事,邻居都来了。喝酒从来只是小酌的陈顺,这一天也是喝得烂醉如泥。妻子不好意思的招呼厂里的领导,领导笑着说没关系,直接批了陈顺第二天的假。

给小孩子起名,陈顺执意要叫陈风,妻子也不反对。过了五个月,快到新年了。眼看着儿子渐渐长大,陈顺和妻子心里高兴,岳母也一直没走,岳父也来了,家里热热闹闹的。

腊月,五口人找了个老乡的车,一起回到老家。陈顺带着妻子小孩祭拜过父母,又在村里摆了场宴席。邻人,发小,甚至小时候的同学都有来的,桌子摆满了门口的一条土路。

发小黄万发看着襁褓里的小孩子,正瞪着水灵灵的眼睛左看右看。黄万发努努嘴逗逗着小孩,谁晓得小孩子眼里满是嫌弃,然后把眼睛闭上,把头偏向一旁。

“顺哥,你儿子厉害呀!刚才那眼里满满的都是鄙视的眼神!”

“那是,我儿子那可不厉害!”

陈顺走过来抱起儿子,小孩子睁开眼睛,看着陈顺。陈顺摸了摸儿子的脸蛋,开心的笑了。黄万发站在一旁,心里十分感慨。

“顺哥,咱们日子都熬出头了。”

“是啊,都熬出头了。”

陈顺抱着儿子,眼里满是溺爱。

时光飞快的溜走,小小的婴儿,也很快长成了小伙子。陈顺老了,成了一个四十八岁的老男人,陈风长大了,成了一个十五岁的小年轻。

儿子大了,母亲周雪也很开心。陈风小时候长的像妈妈,长开了又有点像爸爸,现在倒是越来越像舅舅了。虽说陈风到现在也没有患过什么大病,但母亲周雪还是有点担心。陈顺经常在厂子里,与陈风相处时间少,自己可是经常在家里陪着孩子。陈风从小就很懂事,不吵不闹,很安静。长大了,也是这样,很少与其他小朋友玩耍,也不哭闹着要玩具。

等到陈风上了学,情况才渐渐好转。每天下了课,自己去接他,他都要去书店买书,各种各样的书,动物、百科、小说,甚至连自己都不清楚的历史他也会看。每天都看到很晚,爸爸陈顺看到孩子看书,很支持,夸孩子将来一定是一个有知识的人。只是自己还是有些担忧,因为自己偷偷观察过儿子看书。他待在自己的房间,拉起窗帘,开一盏小台灯,那种专注的神情,那种凝思的神情,那种…那种…那种厌恶的神情,很难想象,这只是一个孩子。

母亲的担心并无道理,陈风一直在寻找,在历史里寻找真相。可惜时光悠悠,无数的东西湮灭在岁月长河中。

陈风十五岁了,他已经看完了无数本史书,但他并没有表露出来,因为过去自己就很善于隐藏。本来隐藏的很好,结果却一时大意,“死”在了距离成功最近的地方。自己仿佛已经了解了过往的一切,只是依旧没能看见旧时光中的自己。自己那短短二十五岁的生命,与那段荒唐的历史一同消失。

放弃吧!在十五岁那年的生日里,他决定放弃寻找到那个杀“死”自己的人。尽管自己这一世是个市井小民,但是单元楼里温馨的家,比朱甍碧瓦的皇宫更有人情味。

同年,陈风进入了L市第三中学。因为第一、第二中学都很看重成绩,而从小都没怎么看教科书的陈风,成绩并没有达到标准,于是就进了离家较近的第三中学。父母也没有很在意儿子的成绩,一定要求他考进重点中学,父亲只是叮嘱他不要荒废读书。

假期,父母早上七点就去厂里上班。陈风很早就醒了,他穿衣起床,刷牙洗脸,穿上汗衫,抓起一把零钱下了单元楼。大清早的,就听到有家长在狂敲孩子房门,对孩子骂骂咧咧。

“你还看什么破书!不赶紧写作业!看书有个屁用!看多了,成了个书呆子,连个重点中学都考不上!”

“咳~噗!”

陈风装做吐了一口黏痰,其实只是干咳一声,然后狠狠地踹了一脚那人家的门,在听到对方的骂声之前,飞快的溜了出去。

到了街道旁的早餐店,门前窗口已经挤满了人。陈风不慌不忙的走到店里,点了一份汤面,然后坐在外面的凳子上,等着上面。

清晨,天还不是很热,街道上洒水车刚洒的水还未干,蝉已经开始鸣叫。坐在小凳上的陈风,吃一口面,哈一口热气。看着来来往往匆匆忙忙的人们,感到自己并没有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界。

吃完了饭,已经快八点了。陈风跑去逛书摊,在北路,第三中学附近,曾经有一条街都是买书的,那时候第三中学还叫L市重点高中。随着第一、第二中学的建立,L市重点高中也就变成了第三中学,原本自己经常来逛的书街,也变成了烧烤街,只留下一个姚老头开的一间书店,卖些教辅资料和一些学校要求学生看的中外名著。

早晨的书店,并没有太多的人。陈风一进门,就看到门口坐着的姚老头。姚老头卷着书坐在门口的凳子上,双目无神,看向远处。

“姚老头,还行不行啊?”

陈风进到姚老头的书店,直接到角落里翻找起来。

“小死崽子,别把老书翻破喽!”

姚老头起身,将卷着的书摊平,放在凳子上,走向陈风。角落里,有一个矮矮的书架,上面堆满了纸页泛黄的旧书。

陈风翻了半天,也没见到一本老书。都是些三四十年前印刷粗糙的盗版小说、诗歌集,没有一本史书。

“姚老头,今天书质量都不好,没一本能看的。”

“嘿嘿。”

姚老头一脸坏笑,捻须不语。

“笑什么笑?不会是有好书不给我看吧?咱们都十年的交情了,你还是这么扣。”

姚老头止住笑,不禁有些感慨。这小死崽子打小就爱往书街跑,没少上自己这来。自己卖书,也爱书,经常去收废品的那里花个一块两块买本要变成纸浆的老书。说是收藏吧,也没淘到几本值钱的。独独淘了一本残破不堪的老字典,给自己珍藏了起来。这小死崽子自从看到了自己这里摆出的老书,隔三差五就要来一趟,也照顾了自己不少生意。

“哎呦,小崽子,你想看老史书,我这里没有,我说这整个L市,也不见得有一本!”

“吹牛!”

“小死崽子,我能骗你!当年在L市书圈里的老大,刘爷,那可不是像我这样摆个小摊,那收书贩书都是大手笔。一说什么书要大卖,不过月,保准火!他干了这么多年,也一直想着收一本史书。可惜啊,听说后来书倒是搞到了一本,可人也蹲了号子。”

“刘爷?刘小胖吗?”

“哎呦,你个小死崽子!刘爷那是不跟你小孩子一般计较,如今你大了,可不能这样叫了。”

“哦哦,那我走了啊。”

“走吧。”

姚老头摆了摆手,开始整理书架,陈风也向门口走去。

姚老头整理完书籍,走到门口,一屁股坐在小凳子上歇一歇。往屁股下一摸,放着两枚钢镚,书不见了。